• 1.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讲解
    • 2. 目 录 CO NT EN TSc 搬迁任务艰巨 0102 政策解读 03 政策体系
    • 3. PART1搬迁任务艰巨
    • 4. 搬迁任务艰巨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省要求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入住总任务50119人 贫困人口 同步搬迁人口 32763人 17356人25785人 贫困人口 同步搬迁人口 22323人 3462人24334人 贫困人口 同步搬迁人口 10440人 13894人已完成搬迁剩余未搬迁总搬迁人口数位列全省 第六位、全州第一位。
    • 5. 搬迁任务艰巨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32763人,占全县贫困人口24.5%。 2019年度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8929人,占全县贫困人口22.8%。 2016、2017年度分别在九X镇、周X镇、都X镇、大X镇、中X镇及县城 建设有共11个安置点。 2018年度的安置点有:县城城南安置点、县城交向安置点、县城麻光安置 点、 县城恒丰园安置点(已提前完成搬迁入住)、周覃镇安置点、经开区安置 点。
    • 6. 搬迁任务艰巨城南安置点交向安置点麻光安置点周覃镇安置点经开区安置点恒丰园安置点
    • 7. PART2政策体系
    • 8. 政策体系 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党和 政府在总结过去15年实践经验基础上, 结合当前形势制定的行动方针和行为准 则,是处理易地扶贫搬迁问题的标准和 尺度。截止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共出 台了60多个政策文件,包括国家层面14 个、省级层面50多个,涉及易地扶贫搬 迁的方方面面,构成了我省易地扶贫搬 迁政策和体制的“四梁八柱”。
    • 9. 政策体系4个纲领性 文件1.《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 见》(黔府发〔2016〕22号)2.《关于精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若干政策意见 》(黔党发〔2017〕6号)3.《关于贯彻落实“六个坚持”进一步加强和规 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黔委厅字〔 2018〕54号)4.《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 善易地扶贫搬迁后期扶持和社区管理的意见(试行 )》
    • 10.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7号)对应黔府发〔2016〕22号操作性文件《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修订<贵州省“十三五 ”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提纲>贵州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 搬迁工程实施指南><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 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等文件的通知(黔迁指办发〔2017〕8号)》对2016年操作文件的修订完善后期扶持和社区管理的配套文件 涉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文化服务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治理体系、迁出地资源盘活等的实施意见政策体系
    • 11. PART3政策解读
    • 12. 政策解读 孙志刚书记在2019年2月23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会上提出 ,当前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正在从搬迁为主转入以做好后续工作为主。 省委、省政府2月15日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 见》(简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1+7文件),文件提出:统筹推进“六个坚持” 和“五个三”决策部署,紧紧 围绕搬迁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着力构建基 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 党 建等“五个体系” 。
    • 13. 政策解读一、完善识别登记程序选定搬迁区域01公布搬迁条件02普查筛选搬迁对 象03群众申请04入户核实05省抽查确认11市州审批10县(市、、区特 区)初审09乡(镇)政府复 核公示08村委复议公示07村民小组评议06
    • 14. 政策解读二、把握重点问题(一)已享受生态移民 已享受过2012-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政策的人口,不得纳入新时期易 地扶贫搬迁范围。(二)已享受危房改造 符合搬迁条件的2016年(不含2016年)以前农村危房改造户,可纳 入易地扶贫搬迁。
    • 15. 政策解读 针对2016年以后享受危改的对象,为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严格把关, 避免国家补助资金重复享受,州级、县级已下文明确: 一是住建部门对已参加易地扶贫搬迁,且达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农户 ,不能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二是移民部门原则上不能将2016年以后 已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重复享受国家补助资金 ,如因整组整寨(自然寨)搬迁及未享受中央危房补助资金的零星搬迁户等特 殊情况确需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移民部门应督促农户清缴退回危房改造 补助资金后方能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 16. 政策解读(三)搬迁后户籍自愿迁移 保障群众基本权益。衔接搬迁群众农 民和新市民 “两种身份”、迁出地和安 置地“两种利益”。本着自愿原则,积极 引导搬迁群众落户安置地。暂时未迁移户 籍的,对跨县(市、区)安置的 办理居 住证,对县内安置的办理“易地扶贫搬迁 市民证”, 纳入当地居民管理,享有同 等基本公共服务。
    • 17. 政策解读三、加大动员宣传(一)盘活好“三地”(承包地、林地、宅基地 )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已明确农户 搬迁后,在迁出地原有的承包地、山林 地在法定承包期内承包经营权不变,按 照政策享受的各项土地惠利政策不变。土地权属不 变
    • 18. 政策解读省里文件明确旧房拆除过渡期不超过一 年,群众搬迁入住后一年内,必须拆除 原有住房并进行土地复垦复绿,其最主 要目的是通过土地增减挂钩产生收益用 于偿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省要求2019 年6月底前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旧房 拆除达到80%以上,复垦复绿达到60% 以上。旧房拆 除
    • 19. 政策解读(二)落实好“三就”(就业、就学、就医) 就业:全县总搬迁劳动力26447人,已通过组织或引导劳务输出、县内 外务工等解决9621人就业,剩余劳动力16826人,充分利用我县就业信息数 据库已有的县内外用工岗位17000余个、公益性岗位100余个,广州对口帮 扶的扶贫专岗2300个,公益专岗500余个。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积极引导 、推荐移民群众就业,确保搬迁对象劳动力家庭实现户均一人稳定就业。
    • 20. 政策解读 就学: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需要转移就近就学的有10446人(学前 2835人、小学5061人、初中2550人),现有教育资源能解决就学1686人(学 前275人、小学261人、初中1150人),余下8760人(学前2560人,小学 4800人,初中1400人)。按照自愿原则、安排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就近入学 或到县域内其他学校入学,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新建或扩建10所幼 儿园、7所小学、1所中学。 就医:安置点新建和完善9个卫生室配套建设,在县城建设城南社区医疗服 务中心,全面满足搬迁群众就近医疗服务需求
    • 21. 政策解读(三)衔接好“三保”(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生活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移民自愿选择参保类型。按1500元/人补助标准发 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低保:享受农村低保的搬迁户,自迁入城镇之月起按城市低保标准继续予 以保障。 医保:原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搬迁群众,搬迁后可自主选择城镇基 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养老保险: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搬迁群众,可继续参加安置地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选择参加安置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
    • 22. 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是和平时期的一场硬仗, 攻坚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让我们拿出担当,拿 出勇气,拿出干劲,创造出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