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扣件式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安全措施
    • 2. 课题安排:总体概括 扣件式脚手架搭设 扣件式脚手架的使用 扣件式脚手架的拆除安全措施 课题补充
    • 3. 单排与双排,顾名思义,单排脚手架:只有一排立杆的脚手架,其横向平杆的另一端搁置在墙体结构上。现在很少准用了,只能作临时防护;双排脚手架从剖面看有两排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有落地式的,也有悬挑的,还有爬升的,具体根据工程情况选择 立杆步距(步)立杆横距剪刀撑(十字撑)横向水平杆(小横杆)纵向水平杆(大横杆)横向斜撑脚手板立杆垫板纵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抛撑扣件脚手架构成示意图(图中未画出档脚板、栏杆、连墙件及各种扣件)立杆纵距(跨)
    • 4. 单排脚手架的构造基本上与双排脚手架相同,只是单排脚手架只有外侧立杆,其横向水平杆的一端与纵向水平杆或立杆相连,另一端则连在内侧的墙上,其插入墙内的长度应≥180mm。
    • 5. 扣件式脚手架搭设 1、搭设顺序: 准备工作(如地基处理)——铺垫木(即垫板)——安底座、放置纵向水平杆——逐根竖立立杆——分别安装:第一、二步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加设临时抛撑(应在装设两道连墙件后方可拆除)、——安装第三、四步纵横向水平杆、安装连墙件、接立杆、加设剪刀撑、铺脚手板、设置挡脚板和栏杆、架安全网
    • 6. 2、搭设前的准备工作1、因为脚手架的自重及其在上的荷载完全由脚手架基础传至地基,因此必须要求有一个竖实可靠的脚手架基础。 2、对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要求如下 1) 应进行技术交底 2) 应对钢管、扣件、脚手板进行检查验收 3) 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4) 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应高于地坪50mm 5) 立杆底部应加设宽度≥200mm,厚度≥50mm的垫木、垫块等支垫,且每根立柱下的支垫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0.15平方米 6) 若脚手架搭设在楼面、挑台上时,应对楼面和挑台等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7)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
    • 7. 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4、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本规范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5、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6、立杆,纵、横向水平杆,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脚手板,护栏,挡脚板,底座,垫板,扣件等的搭设应符合本文中对这些构件的构造要求。 7、设置抛撑的时候:当脚手架搭设到3步以上时应设置抛撑,抛撑之间的间距为3~6根立杆,抛撑与地面的夹角为45~60度,抛撑上端应与纵向水平杆扣紧。 8、设置剪刀撑的时候:脚手架搭到4到5步时应设置剪刀撑。
    • 8. 搭设文件规定: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 单、双排与满堂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不应低于右表的规。 注:斜道上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不应低于2.0 kN/m2。 当在双排脚手架上同时有2个及以上操作层作业时,在同一个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5.0kN/㎡。 类别标准值(kN/m2)装修脚手架 混凝土、砌筑结构脚手架 轻型钢结构及空间网格结 构脚手架 普通钢结构脚手架 2.0 3.0 2.0 3.0
    • 9. 案例 2009年3月24日,位于江苏镇江闹市区一幢6层楼脚手架突然坍塌,造成正在拆楼改造的工人1死3伤。事故原因主要是因为工人将拆下的废弃物堆积在脚手架上,堆积物过于沉重,加上砸墙时造成脚手架晃动,导致脚手架被压趴。视频
    • 10. 双管立杆脚手架由于经济性不好,很少使用,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高度超过50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高度超过50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双钢管、分段卸荷、分段搭设等措施。) 柔性连墙件的做法粗糙,可靠性差,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 11. (本页无文本内容)
    • 12. 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3.4.3 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 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图6.3.3)。
    • 13. 图6.3.3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 14.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 15. 6.2.3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图6.2.3a);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图6.2.3b)。   (3) 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 16. (a)脚手板对接;(b)脚手板搭接   图6.2.3 脚手板对接、搭接构造
    • 17. 满堂脚手架(粗略补充)当架体高度不超过8m且施工荷载不大时,扫地杆布置层可不设水平剪刀撑。 满堂脚手架的支撑布置同普通型满堂支撑架。 满堂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6m;施工层不得超过一层。满堂脚手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2时,应在架体的四周和内部,水平间隔6m~9m,竖向间隔4m~6m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当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措施。
    • 18. 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满堂支撑架的高宽比不应大于3。当高宽比超过本规范附录C所给限值(>2或2.5)时,应在支架的四周和内部与建筑结构刚性连接,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6m~9m,竖向间距应为2m~3m;自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顶撑顶面的立杆段长度a不应超过0.5m。
    • 19. 扣件式脚手架的使用1、脚手架搭设人员属于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6、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7、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
    • 20. 8、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 9、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 10、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11、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2、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3、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 21. 脚手架使用检查与验收 :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 达到设计高度后; 5) 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 停用超过一个月。 2、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 本规范的规定; 2) 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3) 技术交底文件。
    • 22. 4、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 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应在±100mm以内。 5)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 是否超载。 5、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 6、步距,横距的偏差应在±20mm以内,纵距偏差应在±50mm以内
    • 23. 构配件检查与验收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规定;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 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偏差应小于-0.5mm,比如外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其最小外径不得小于4.3mm,壁厚不得小于3mm; 5) 钢管两端面的切斜偏差不得大于1.7mm 6)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 24. 7、纵向水平杆的两端高差应在±10mm以内 8、同跨内内外两根纵向水平杆的高差应在±10mm以内 9、主节点处(即纵横水平杆,立杆三杆的交界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应≤150mm 10、其他比如横向水平杆的伸出长度,立杆和纵向水平杆接头的位置要求,剪刀撑的角度,脚手板的对接和搭接要求等。在本文上面已经分别讲述
    • 25. 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锈蚀深度应≤0.5mm。 2)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3) 钢管弯曲变形的规定见下图。 △L杆件的端部弯曲,当L≤1.5m时,其偏差△≤5mm 偏差△L立杆:当3m<L≤4m 时,△≤12mm 当4m<L≤6.5m 时,△≤20mm 水平杆、斜杆:当L≤6.5m时,△≤30mm端面切斜偏差△≤1.7mm端面切斜偏差示意图
    • 26.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2)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样检测; 3)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4)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 27. 强制性文件要求: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 28.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 连墙件。 9.0.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 29. 扣件式脚手架的拆除安全措施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 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3) 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 30. 4)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5) 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 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 31. 4、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 32. 扣件式脚手架的补充两种形式碗扣式脚手架 轮扣式脚手架
    • 33. 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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