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微生物与生物医学实验室建设
    • 2. 实验室的分类1.净化(洁净)实验室: 经过合理布局,采用专门围护结构和无缝地面,划分不同区域(一更、二更、缓冲、净化区),通过机械系统,将经初、中、高三效过滤后的洁净风流送至室内,并在不同区域形成正压,不同区域形成一定的压差。
    • 3. 净化室的等级 等 级 空气中≥0.5um尘粒数/m3 ≥5um尘粒数/m3 100级≤35×100(3.5)1000级≤35×1000(35)≤250(0.25)10000级≤35×10000(350)≤2500(2.5) 100000级≤35×100000(3500)≤250(25)
    • 4. 净化室的用途净化实验室在电子工业、仪表和电脑软件、制药、食品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在医疗和疾控部门则主要用于手术室、透析室以及产品的微生物指标检测。
    • 5. 2.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在以微生物为实验(检测)对象的实验工作中,针对微生物危害程度建设的可以预防生物危害,保障工作人员自身和临近安全的实验室称为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 6. 生物安全防护三原则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 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 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二级防护) 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和规程
    • 7. 术语和定义2.1 生物因子 biological agents 一切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质 2.2 病原体 pathogens 可使人、动物或植物致病的生物因子。 2.3 危险废弃物 hazardous waste 有潜在生物危险、可燃、易燃、腐蚀、有毒、放射和起破坏作用的对人、环境有害的一切废弃物。 2.4 危害 risk 伤害发生的概率及其严重性的综合。 2.5 气溶胶 aerosols 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的粒径一般为0.001μm-100μm的固态或液态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分散体系。
    • 8. 2.6 生物安全 biosafety 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 2.7 高效空气过滤器 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HEPA) 通常以滤除大于等于0.3μm微粒为目的,滤除效率符合相关要求的过滤器。 2.8安全罩 safety hood 置于实验室工作台或仪器设备上的负压排风罩,以减少实验室工作者的暴露危险。 2.9生物安全柜 biological safety cabinet(BSC) 负压过滤排风柜。防止操作者和环境暴露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生物气溶胶。 2.10个人防护装备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 用于防止人员受到化学和生物等有害因子伤害的器材和用品。
    • 9. 2.11 实验室分区 laboratory area 按照生物因子污染概率的大小,实验室可进行合理的分区。 2.12 缓冲间 buffer room 设置在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相临两区之间的缓冲密闭室,具有通风系统,其两个门具有互锁功能,且不能同时处于开启状态。 2.13 气锁 air lock 气压可调节的气密室,用于连接气压不同的两个相邻区域,其两个门具有互锁功能,不能同时处于开启状态。在实验室中用作特殊通道。
    • 10. 危害程度分级 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 危害等级Ⅰ(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不会导致健康工作者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因子。 危害等级Ⅱ(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 11. 危害程度分级 危害等级Ⅲ(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的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使用抗生互不、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危害等级Ⅳ(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病原体。
    • 12. 生物危害评估 当实验室活动涉及传染或潜在传染性生物因子时,应进行危害程度评估。危害程度评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生物因子的种类(已知的、未知的、基因修饰的或未知传染性的生物材料)、来源、传染性、致病性、传播途径、在环境中的稳定性、感染剂量、浓度、动物实验数据、预防和治疗。 危害程度评估应由适当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
    • 13. 防护屏障和生物安全水平分级5.1 防护屏障 5.1.1 一级防护屏障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和个人防护装备等构成的防护屏障。 5.1.2 二级防护屏障 实验室的设施结构和通风系统等构成的防护屏障。 5.2 生物安全水平分级 根据所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将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iosafety level, BSL)分为4级,I级防护水平最低,Ⅳ级防护水平最高。以BSL-1、BSL-2、BSL-3、BSL-4表示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以ABSL-1、ABSL-2、ABSL-3、ABSL-4表示动物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 14. 生物安全柜的分级 I 级生物安全柜 class I biosafety cabinet 至少装置一个高效空气过滤器对排气进行净化,工作时柜正面玻璃推拉窗打开一半,上部为观察,下部为操作窗口.外部空气由操作窗口吸进,而不可能由操作窗口逸出.工作状态时保证工作人员不受侵害,但不保证实验对象不受污染。 Ⅱ级生物安全柜 至少装置一个高效空气过滤器对排气进行净化,工作空间为经高效过滤器净化的无涡流的单向流空气.工作时正面玻璃推拉窗打开一半,上部为观察窗,下部为操作窗口.外部空气由操作窗口吸进,而不可能由操作窗口逸出。工作状态下遵守操作规程时既保证工作人员不受侵害,也保证实验对象不受污染。 Ⅲ级生物安全柜 至少装置一个高效空气过滤器对排气进行净化,工作空间为经高效过滤器净化的无涡流的单向流空气。正面上部为观察窗,下部为手套箱式操作口。箱内对外界保持负压.可确保人体与柜内物品完全隔绝。
    • 15. 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级BSL-1 没有特殊要求, 不需要特殊培训。进行一级生物安全实验。 BSL-2 工作人员需要经过培训,配备生物安全柜(1级或2级),有可能发生气溶胶或溢出的实验要求在安全柜内进行。进行二级生物安全实验。 BSL-3                     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培训, 配备生物安全柜(1级或2级), 有感染性材 料的实验, 有可能发生气溶胶或溢出的实验要求在安全柜内进行,实验室内为负压, 进行三级生物安全的实验。 BSL-4                    除BSL-3的条件外, 必须是独立的建筑物,生物安全柜为2或3级,进行四级生物安全的实验。
    • 16. 实验室标记举例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BSL-3 病原体名称 实验室负责人 生物危害标记
    • 17. 实验室和微生物的分级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于教学的普通微生物实验室等。包含微生物举例: 大肠杆菌、格鲁伯耐格里原虫、感染性犬肝炎病毒、枯草杆菌等。
    • 18. 实验室和微生物的分级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包含微生物举例:麻疹病毒、 沙门氏菌 、弓形体、乙型肝炎病毒、衣原体、志贺氏菌。 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和相应的治疗方法。
    • 19. 实验室和微生物的分级 艾滋病病毒的研究(血清学实验除外)应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包含微生物举例:结核分枝杆菌 、牛分枝杆菌、鼠疫杆菌、炭疽杆菌、热病原体、HIV (血清学检测除外)、澳大利亚立克次氏体、加拿大立克次氏体 。
    • 20. 实验室和微生物的分级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与上述情况类似的不明微生物,也必须在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待有充分数据后再决定此种微生物或毒素应在四级还是在较低级别进行。
    • 21. 实验室和微生物的分级实验脊椎动物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其适用微生物范围与同级的一般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相同。以ABSL-1、 ABSL-2、 ABSL-3、ABSL-4表示动物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 22. 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基本要求 (设施和设备)
    • 23. 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BSL-16.1 1)无需特殊选址,普通建筑物即可,但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2)每个实验室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3)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地面应防滑、无缝隙,不得铺设地毯。
    • 24. 5)实验台表面应不透水,耐腐蚀、耐热。 6)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为易于清洁,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容器的台(架)。 7)实验室如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8)实验室内应保证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9)应有适当的消毒设备。
    • 25.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BSL-26.2 1)满足6.1的要求 2)实验室门宜带锁、可自动关闭。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 3)应有足够的储存空间摆放物品以便使用。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储存空间。 4)在实验室内应使用专门的工作服;戴乳胶手套。 5)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条件。
    • 26. 6)在实验室所在的建筑内应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和验证,以保证符合要求。 7)应在实验室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8)应设置洗眼装置。必要时应有应急喷淋装置。 9)应通风,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防虫纱窗。 10)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设备用电源。 11)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辨认的标识。
    • 27. 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BSL-36.3 应在建筑物中自成隔离区(有出入控制)或为独立建筑物。 6.3.1布局 1)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组成。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之间应设缓冲间。必要时,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缓冲间。 2)在半污染区应设供紧急撤离使用的安全门。 3)半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置传递窗、传递窗双门不能同时处于开启状态,传递窗内应设物理消毒装置。
    • 28. 6.3.2围护结构 1)实验室(含缓冲间)围护结构内表面必须光滑耐腐蚀、防水,以易于消毒清洁。所有缝隙必须加以可靠密封,防震、防火。 2)围护结构外围墙体应有适当的抗震和防火能力。 3)天花板、地板、墙间的交角均为圆弧且可靠密封。 4)地面应防渗漏、无接缝、光洁、防滑。 5)实验室内所有的门均可自动关闭;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6)外围结构不应有窗户;内设窗户应防破碎、防漏气及安全。 7)所有出入口应采用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 29. 6.3.3送排风系统 1)应安装独立的送排风系统以控制实验室气流方向和压力梯度。应确保在使用实验室时气流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同时确保实验室空气只能通过高效过滤后经专用排风管道排出。 2)送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应该是对面分布、上送下排、应使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的气流死角和涡流降至最小程度。 3)送排风系统应为直排式,不得采用回风系统。 4)由生物安全柜排出的经内部高效过滤后向空中排放。外部排风口应远离送风口并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向,应至少高出所在建筑2m,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计,但不应影响气体直接向上排放。
    • 30. 7)高效空气过滤器应安装在送风管道的末端和排风管道的前端。 8)通风系统、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牢固,符合气密性的要求。高效过滤器在更换前应消毒,或采用可在气密袋中进行更换的过滤器,更换后应立即进行消毒或焚烧。每台高效过滤器安装、更换、维护后都应按照经确认的方法进行检测,运行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以确保其性能。 9)在送风和排风总管处应安装气密型密闭阀,必要时可完全关闭以进行室内化学蒸熏消毒。 10)应安装风机和生物安全柜自动连锁装置,确保实验室内部出现正压和确保生物安全柜内气流不倒流。排风机一备一用。 11)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不应出现另外安装分体空调、暖气和电风扇等。
    • 31. 6.3.4环境参数 1)相对室外大气压,污染区为-40Pa(名义值),并与生物安全柜等装置内气压保持安全合理压差。保持定向气流并保持各区之间气压差值均匀。 2)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符合工作要求并适合于人员工作。 3)实验室的人工照明应符合工作要求。 4)实验室内噪声水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32. 6.3.5特殊设备装置 1)应有符合安全和工作要求的II级或III级生物安全柜,其安装位置应离开污染区入口和频繁走动区域。 2)低温高速离心机或其他可能产生气溶胶的设备应置于负压罩或其他排风装置(通风橱、排气罩等)之中,应将其可能产生的气溶胶经高效过滤后排出。 3)污染区内设置不排蒸汽的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消毒装置。 4)应在实验室入口处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报警功能的室内压力显示装置,显示污染区、半污染区的负压状况。当负压值偏离控制区间时应通过声、光等手段向实验室内外的人员发出警报。还应设置高效过滤器气流阻力的显示。 5)应有备用电源以确保实验室工作期间有不间断的电力供应。 6)应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出口设置洗手装置。洗手装置的供水应为非手动开关。供水管应安装防回流装置。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设地漏。下水道应与建筑物的下水管线完全隔离,且有明显标识。下水应直接通往独立的液体消毒系统集中收集,经有效消毒后处置。
    • 33. 6.3.6其他 1)实验台表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 2)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为方便清洁,实验室设备彼此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 3)实验室所需压力设备(如泵、压缩气体等)不应影响室内负压的有效梯度。 4)实验室应设置通讯设备。 5)实验记录等资料应通过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发送至实验室外。 6)清洁区设置淋浴装置。必要时,在半污染区,设置紧急消毒淋浴装置。
    • 34. 6.4BSL-4实验室 BSL-4实验室是更具使用生物安全柜的类型和穿着防护服的不同,可以分为安全柜型、正压服型和混合实验室型。 6.4.1安全柜型BSL-4实验室 6.4.1.1选址 实验室应建在在独立的建筑物内或建筑物中独立的完全隔离区域内,该建筑物应远离城区。 6.4.1.2布局 1)有清洁区、半污染区和安放有III级生物安全柜的污染区组成。清洁区包括外更衣室、淋浴室和内更衣室。相邻区有缓冲间连接。
    • 35. 2)应在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墙上、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墙上设置不排蒸汽的双扉高压灭菌器和浸泡消毒渡槽或熏蒸消毒室或带有消毒装置的通风互锁传递窗,以便传递或消毒不能从更衣室携带进出的材料、物品和器材。 3)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墙上设置不排蒸汽的双扉高压灭菌器应与III级生物安全柜直接相连。 4) 半污染区应设紧急出口,紧急出口通道应设置缓冲间和紧急消毒处理室。
    • 36. 6.4.1围护结构(按6.3.2) 实验室(含缓冲间)围护结构内表面必须光滑耐腐蚀、防水,以易于消毒清洁。所有缝隙必须加以可靠密封,防震、放火。 围护结构外围墙体应有适当的抗震和防火能力。 天花板、地板、墙间的交角均为圆弧且可靠密封。 地面应防渗漏、无接缝、光洁、防滑。 实验室内所有的门均可自动关闭;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外围结构不应有窗户;内设窗户应防破碎、防漏气及安全。 所有出入口应采用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 37. 6.4.1.4送排风系统 排风应连续经过两个高效过滤器处理。(其他要求按6.3.5。)应安装独立的送排风系统以控制实验室气流方向和压力梯度。应确保在使用实验室时气流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同时确保实验室空气只能通过高效过滤后经专用排风管道排出。 送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应该是对面分布、上送下排、应使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的气流死角和涡流降至最小程度。 送排风系统应为直排式,不得采用回风系统。 由生物安全柜排出的经内部高效过滤后向空中排放。外部排风口应远离送风口并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向,应至少高出所在建筑2m,应有防鱼、防鼠、防虫设计,但不应影响气体直接向上排放。
    • 38. 6.4.1.5环境参数(按6.3.4) 相对室外大气压,污染区为-40Pa(名义值),并与生物安全柜等装置内气压保持安全合理压差。保持定向定向气流并保持各区之间气压差值均匀。 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符合工作要求并适合于人员工作。 实验室的人工照明应符合工作要求。 实验室内噪声水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39. 6.4.1.6安全装置及特殊设备 应有符合安全和工作要求的III级生物安全柜。( (其他要求按6.3.6) 特殊设备装置 应有符合安全和工作要求的II级或III级生物安全柜,其安装位置应离开污染区入口和频繁走动区域。 低温高速离心机或其他可能产生气溶胶的设备应置于负压罩或其他排风装置(通风橱、排气罩等)之中,应将其可能产生的气溶胶经高效过滤后排出。 污染区内设置不排蒸汽的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消毒装置。 应在实验室入口处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报警功能的室内压力显示装置,显示污染区、半污染区的负压状况。当负压值偏离控制区间时应通过声、光等手段向实验室内外的人员发出警报。还应设置高效过滤器气流阻力的显示。 应有备用电源以确保实验室工作期间有不间断的电力供应。 应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出口设置洗手装置。洗手装置的供水应为非手动开关。 供水管应安装防回流装置。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设地漏。下水道应与建筑物的下水管线完全隔离,且有明显标识。下水应直接通往独立的液体消毒系统集中收集,经有效消毒后处置。
    • 40. 6.4.1.7其他 实验台表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 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为方便清洁,实验室设备彼此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 实验室所需压力设备(如泵、压缩气体等)不应影响室内负压的有效梯度。 实验室应设置通讯设备。 实验记录等资料应通过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发送至实验室外。 清洁区设置淋浴装置。必要时,在半污染区,设置紧急消毒淋浴装置。
    • 41. 6.4.2正压服型BSL-4实验室 由BSL-4级实验设施、II级生物安全柜和具有生命支持供气系统的正压防护服组成。 6.4.2.1选址 实验室应建造在独立的建筑物内或建筑物中独立的完全隔离区域内,该建筑物应远离城区。 6.4.2.2布局 1)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安放有II级生物安全柜的污染区组成,相邻区由缓冲间连接。 清洁区包括外更衣室、淋浴室、内更衣室(可兼缓冲间),污染区、半污染区之间的缓冲间应设化学淋浴装置,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经化学淋浴对正压防护服表面进行消毒。
    • 42. 应在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墙上、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墙上设置不排蒸汽的双扉高压灭菌器和浸泡消毒渡槽或熏蒸消毒室或带有消毒装置的通风互锁传递窗,以便传递或消毒不能从更衣室携带进出的材料、物品和器材。 半污染区应设紧急出口,紧急出口通道应设置缓冲间和紧急消毒处理室。
    • 43. 围护结构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光滑、耐腐蚀、防水,以易于消毒清洁;所有缝隙应可靠密封,防震、防火。 围护结构外围墙体应有适当的抗震和防火能力。 天花板、地板、墙间的交角均为圆弧形且可靠密封。 地面应防渗漏、无接缝、光洁、防滑。 实验室内所有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外围结构不应有窗户;内设窗户应防破碎、防漏气及安全。 所有出入口处应采用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 44. 送排风系统 排风应连续经过两个高效过滤器处理。应安装独立的送排风系统以控制实验室气流方向和压力梯度。应确保在使用实验室时气流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同时确保实验室空气只能通过高效过滤后经专用排风管道排出。 送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应该是对面分布、上送下排、应使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的气流死角和涡流降至最小程度。 送排风系统应为直排式,不得采用回风系统。 由生物安全柜排出的经内部高效过滤后向空中排放。外部排风口应远离送风口并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向,应至少高出所在建筑2m,应有防鱼、防鼠、防虫设计,但不应影响气体直接向上排放。
    • 45. 环境参数 相对室外大气压,污染区为-40Pa(名义值),并与生物安全柜等装置内气压保持安全合理压差。保持定向气流并保持各区之间气压差均匀。 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符合工作要求且适合于人员工作。 实验室的人工照明应符合工作要求。 实验室内噪声水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46. 安全装置及特殊设备 应使用II级外排风型生物安全柜。 进入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应穿着正压防护服。生命支持系统包括提供超量清洁呼吸气体的正压供气装置,报警器和紧急支援气罐。工作服内气压相对周围环境应为持续正压,并符合要求。生命支持系统应有自动启动的紧急电源供应。
    • 47. 应有符合安全和工作要求的II级或III级生物安全柜,其安装位置应离开污染区入口和频繁走动区域。 低温高速离心机或其他可能产生气溶胶的设备应置于负压罩或其他排风装置(通风橱、排气罩等)之中,应将其可能产生的气溶胶经高效过滤后排出。 污染区内应设置不排蒸汽的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消毒装置。
    • 48. 应在实验室入口处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报警功能的室内压力显示装置,显示污染区、半污染区的负压状况。当负压值偏离控制区间时应通过声、光等手段向实验室内外的人员发出警报。还应设置高效过滤器气流阻力的显示。 应有备用电源以确保实验室工作期间有不间断的电力供应。 应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出口处设洗手装置。洗手装置的供水应为非手动开关。供水管应安装防回流装置。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设地漏。下水道应与建筑物的下水管线完全隔离,且有明显标识。下水应直接通往独立的液体消毒系统集中收集,经有效消毒后处置。
    • 49. 其他 实验台表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 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为便于清洁,实验室设备彼此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 实验室所需压力设备(如泵,压缩气体等)不应影响室内负压的有效梯度。 实验室应设置通讯系统。 实验记录等资料应通过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发送至实验室外。 清洁区设置淋浴装置。必要时,在半污染区,设置紧急消毒淋浴装置。
    • 50. 混合型BSL-4实验室 在本级实验设施基础上,同时使用III级生物安全柜和具有生命支持供气系统(正压防护服)。应同时符合本标准6.4.1和6.4.2的全部要求。
    • 51. 动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动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应参照BSL1-4实验室的要求(见6),还应考虑对动物呼吸、排泄、毛发、抓咬、挣扎、逃逸、动物实验(如染毒、医学检查、取样、解剖、检验等)、动物饲养、动物尸体及排泄物的处置等过程产生的潜在生物危害的防护。应特别注意对动物源性气溶胶的防护,例如对感染动物的剖检应在负压剖检台上进行。 应根据动物的种类、身体大小、生活习性、实验目的等选择具适当防护水平的、专用于动物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生物安全柜、动物饲养设施、动物实验设施、消毒设施和清洗设施等。 实验室建筑应确保实验动物不能逃逸,非实验室动物(如野鼠、昆虫等)不能进入。实验室设计(如空间、进出通道等)应符合所用动物的需要。 动物实验室空气不应循环。动物源气溶胶应经适当的高效过滤/消毒后排出,不能进入室内循环。 如动物需要饮用无菌水,供水系统应可安全消毒。 动物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照度、噪声、洁净度等饲养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 52. ABSL-1实验室 除满足6.1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建筑物内动物设施应与开放的人员活动区分开。 2) 应安装自动闭门器,当有实验动物时应保持锁闭状态。 3) 如果有地漏,应始终用水或消毒剂液封。 4) 动物笼具的洗涤应满足清洁要求。
    • 53. 7.2 ABSL-2实验室 除满足6.2和7.1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出入口应设缓冲间。 2) 动物实验室的门应当具有可视窗,可以自动关闭,并有适当的火灾报警器。 3) 为保证动物实验室运转和控制污染的要求,用于处理固体废弃物的高压灭菌器应经过特殊设计,合理摆放,加强保养;焚烧炉应经过特殊设计,同时配备补燃和消烟设备;污染的废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
    • 54. 7.3 ABSL-3实验室 除满足6.3和7.2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建筑物应有符合要求的抗震能力,防鼠、防虫、防盗。 2) 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动物饲养间)组成。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之间应设缓冲间。必要时,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缓冲间。 3) 相对室外大气压,污染区为-60Pa(名义值),并与生物安全柜等装置内气压保持安全合理压差。保持定向气流并保持各区之间气压差均匀。 4) 室内应配备人工或自动消毒器具(如消毒喷雾器、臭氧消毒器)并备有足够的消毒剂。 5) 当房间内有感染动物时,应戴防护面具。
    • 55. 7.4 ABSL-4实验室 应满足6.4和7.3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要求: 1)应增加动物进入的通道。 2) 感染动物应饲养在具有III级生物安全柜性能的隔离器内。 3) 动物饲养方法要保证动物气溶胶经高效过滤后排放,不能进入室内。 4) 一般情况,操作感染动物,包括接种、取血、解剖、更换垫料、传递等,都要在物理防护条件下进行。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的必须在其内进行;特殊情况下,不能在生物安全柜内饲养的大动物或动物数量较多时,要根据情况特殊设计,例如设置较大的生物安全柜和可操作的物理防护设备,尽可能在其内进行高浓度污染的操作。
    • 56. 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应严格划分扩增前区和扩增后区 扩增前区:试剂准备区、样品处理区 扩增后区: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 实验室建设参照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
    • 57. 总结净化实验室:用于检测产品的一般微生物(对人体无危害)指标,主要是保护产品(标本),使其在检测过程中不受污染。因此净化室不能保护工作人员,所以禁止在净化实验室进行有感染性标本的检测。 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用于检测具有生物危害的标本和材料,通过合理实验室建筑结构和布局,使用一定的防护设备。主要保障工作人员自身不受侵害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同时也保证受检标本原有性状。
    • 58.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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