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可触碰的底线中共湖南党委
    • 2. 前 言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中央决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
    • 3. 目 录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一、为何要修再次修订《条例》二、新《条例》的修订内容三、新《条例》重点学习第四章五、违反新《条例》典型案例
    • 4. 第一章为何要修再次修订《条例》
    • 5. 为何要修再次修订《条例》四次修订1997 年版1早在1997年2月,中央就曾发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试行条例共172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七大类: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2003 年版22003年12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这一一版的《条例》共178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九大类: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公民权利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等。2015 年版3党的十八大之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的《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2018 年版4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当前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条例》修订坚持使命弓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一方 面充分吸纳近年来管党治党实践成果,一方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
    • 6. 为何要修再次修订《条例》 近三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特别是进一步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等。这些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都需要在《条例》中贯彻体现,转化为纪律要求,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与此同时,党中央先后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对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内监督等进一步规定。九大党章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任务,充实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内容。当前,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迫切需要对《条例》进行修订。贯彻新思想落实新任务巩固新成果
    • 7. 此次《条例》修订的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两个维护”“四个意识” ,确保全党令行禁止。增加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新使命新任务提供纪律保障。新增对“两面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家风败坏等新型违纪。01、突出政治性02、彰显时代性03、增强针对性
    • 8. 怎样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咬定目标,毫不松懈齐心协力,克难攻坚,齐抓共管的合力学习新条例重要精神,重点难点问题贯彻扎实推进,学习贯彻氛围更加浓厚,不断提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头脑,树牢“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 新条例主题鲜明、思想深邃、高屋建瓴、博大精深,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理清思路,把握重点 理清思路把握重点,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宣传新条例精神热潮,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特别是提出的八大亮点上来。强化措施,把握方法 三是按照条例的新部署新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条例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踏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伟大的党,不忘初心再出发,勇担重任立潮头,引领承载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驶向更加光辉的彼岸。
    • 9. 第二章新《条例》的修订内容
    • 10. 新《条例》的修订内容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个思想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 11. 新《条例》的修订内容1不收敛、不收手2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3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形态政治 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 12. 新《条例》的修订内容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 再移送国家机关法外处理。六个严从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 13. 新《条例》的修订内容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 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 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 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 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
    • 14. 新《条例》的修订内容八种典型 违法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 15. 第三章新《条例》重点学习
    • 16. 新《条例》重点学习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1234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通知强调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
    • 17. 新《条例》结构第一篇:总则主体部分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第五章:其他规定
    • 18. 新《条例》结构第二篇:分则六大违纪内容及相应处分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二篇:附则补充说明
    • 19.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制定目的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指导思想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一篇:总则
    • 20.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篇:总则(一) 坚持党要管党、 全面从严治党。(二)党纪面前一 律平等。(三)实事求是。 (四)民主集中制。(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工作原则四种形态
    • 21.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01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0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03违反党和国家政策04违反社会主义道德04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 22.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原则(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23.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01第二十七条对党同违反法律涉嫌犯罪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原先该条款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改为“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02第二十八条对党同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业作出处分规定,将原《条例》中第十十八、二十九条进行合并,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必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它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千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03第二十九条在原《条例》第三十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现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则对党没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等情形作出处分规定,旨在避免“带着党籍蹲监狱”的情形出现。04第三十条规定,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用当按照客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员员权力,比修订关增加了“留置”情形
    • 24. 第五章:其它规定第41条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增定“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对违纪领导干部的规定更加严格。另一处值得关注的修改是第42条第2款,增写了“党员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 提出审诉”,对保障党员权利作出了规定。
    • 25. 第六章:违纪与纪律处分在重在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公开发表或传播危害党和国家言论的,搞秘密集团、分裂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诋毁、诬蔑英雄模范的,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致方针的,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对抗组织审查的,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的信仰宗教,教育后无转变的,组织参与迷信活动的,叛逃、政治避难、在涉外活动顺海报对党和国家尊严的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诬告陷害的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的。
    • 26. 第六章:违纪与纪律处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行为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拒不执行会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对组织不老实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的,违反规定参加自发成产的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的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它人谋取组织利益的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搞任人唯亲、卖店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的。侵犯党员权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发展党员的。违规办理因私国(境)证件和在国外(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
    • 27. 第六章:违纪与纪律处分利用职权或者纵容 亲属、身边人员谋取利益1违规接收礼品礼金消费卡,增加了证券、股权、其它金融产品等财物2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或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的3利用职权大操大办、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力的宴请或其它娱乐活动的4违规从事盈利活动的,增加了”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和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是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党获得的5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投标以及公工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的。6离退休人员或亲属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营利活动的,7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8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务的。9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表现作出处分规定10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和办公房管理规定的,11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务搞钱色交易的。12
    • 28. 第六章:违纪与纪律处分侵害群从利益的,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的利用宗族或者黑势力欺压群众,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对涉及群众利切身利益的差距题不作为,乱作为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违规侵犯群众知情权的。
    • 29. 第六章:违纪与纪律处分工作中不负责任或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1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造成较大损失的2贯彻党员央决微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3上级检查工作或向上级汇报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4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5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澡组织有关保密内容的6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的7
    • 30. 第六章:违纪与纪律处分活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与他人发生不下当性关系的党员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业的有其它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 31. 第四章违反新《条例》典型案例
    • 32. 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条例》原文第五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案例: 甘肃省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是已东马的甘肃省原副省长虞海燕的“心腹”。在虞海燕担任兰州市委书记期间,金晋哲竞要求其分管的年轻干部学习虞海燕和自已的讲话,写出学习心得汇报,甚至还编印成册,并按第个人的忠诚度予以不同程度的使用提拔。【点评】山头主义,拉帮结派是表象,利益交换是目的,危害党的团结统一是本质,把党内同志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新《条例》明确严惩山头主义,是为了正本清源,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一、违反政治纪律,搞山头主义
    • 33. 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条例》原文第五十一条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案例: 党的十九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成为十九大后落马首虎。此后公布的通报用词严厉:鲁炜身为党的高级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中央极端不忠诚,“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是典型的“两面人”。【点评】修身不真修、信仰不真信,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严查两面人,就是要及时把这些党内的害群之马辨别出来、清除出去。二、违反政治纪律,两面人
    • 34. 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条例》原文第五十五条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案例: 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对中央巡视组进行干扰,中央巡视组不仅要提防被监听,还要想方设法确保举报人安全。【点评】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利剑出鞘,一些腐败分子千方百计干扰巡视,妄想蒙混过关。新《条例》增写对干扰巡视的处分规定,让巡视利剑更加锋利。三、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视
    • 35. 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条例》原文第七十五条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处分。案例: 2016年9月,发生在辽宁省的拉票贿选案受到严肃查处并被公之于众。全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参与贿选,近千名“政商精英”牵涉其中。【点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查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一系列大案,体现了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意志。新《条例》对拉票贿选从重加重处分,正是这种决心意志的体现。四 、违反组织纪律,拉票贿选
    • 36. 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五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条例》原文第九十四条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案例: 不久前,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一审开庭。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15年,陈树隆作为相关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1.2125741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746627亿元。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也被起诉指控:作为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股票,情节特别严重。【点评】一些领导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原则,搞监守自盗,专业性、行业性腐败往往手法隐蔽。新《条例》中增加对股票内幕交易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紧盯金融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释放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
    • 37.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可触碰的底线中共湖南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