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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新《安全生产法》图讲义2
    • 3. 4/29/20193
    • 4. 新《安全生产法》 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 5. A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B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C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D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 本法1 第一章 总 则
    • 6. 2
    • 7. 安全生产理念 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发展 3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
    • 8. 遵守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 经营 单位 安全 生产 主体 责任4
    • 9.   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   5
    • 10. 从业人员6
    • 11. 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 的合法权益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制度, 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7
    • 12. 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规划 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衔接8.1
    • 13. 加强对 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中存在的重大问题8.2
    • 14.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8.3
    • 15.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环境保护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消防部门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6. 生产经营单位 依法执行应急按照 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10制定修订
    • 17.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多种形式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11
    • 1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有关协会组织12
    • 19. 安全生产责任仍有 本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提供) 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13委托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 20.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The14
    • 21. 国家鼓励和支持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 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
    • 22.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 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16
    • 23. 安全生产条件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生产经营单位17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不得生产不具备
    • 24. 安全生产 责任制安全教育 培训计划安全制度、SOP安全投入检查、消除隐患报告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18
    • 25. 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建立机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19
    • 26. 予以保证投入不足导致的 后果承担责任专款专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财企【2012】16号20
    • 27. 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部XX部XX部21
    • 28. 安全管理 人员组织或参与拟订制度、 SOP和应急预案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 如实记录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SOP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22
    • 29.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依法 履行职责恪尽职守 依法履行职责作涉及安全的 经营决策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解除劳动合同高危行业 安全管理人员任免主管的安全监督部门听取不得告知23
    • 30. 企业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矿山、 冶金、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配备24具备危险物品、矿山、 冶金注册 安全工程师其他行业鼓励
    • 31. 不得上岗作业25.1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 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熟悉有关安全制度和SOP 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培训未经 培训合格
    • 32. 派遣劳动者 实习生安全培训建立档案,如实记录 时间、内容、考核结果实习生学校协助PPE25.2
    • 33.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了解、掌握 安全技术特性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安全培训从业人员26
    • 34. 特种作业人员 取得资格,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由安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27
    • 35.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同时使用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新建改建扩建28
    • 36. 29安全评价 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贮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金属治炼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项目
    • 37. 30按国家有关规定 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审查部门及负责 审查人员对审查 结果负责 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贮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金属治炼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 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 38. 31并对安全设施的 工程质量负责生产、贮存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金属治炼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项目 竣投入生产 或使用前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投入生产 和使用不得投入生产 和使用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
    • 39. 32较大危险因素 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
    • 40. 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检测安装使用维修报废改造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维护、保养。(记录、签字)33
    • 41. 34并经专业资质 检测、检验机构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较大的 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 矿山井下特种设备 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 投入生产 和使用取得安全使用证 或安全标志合 格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 42.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危险工艺危险设备淘汰国监总局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 制定公布淘汰目录具体淘汰目录省级人民政府 制定公布不得使用35
    • 4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处置废弃审批 接受监督危险化学品36法规、标准建立安全 管理制度采取可靠措施
    • 44. 重大危险源: 登记建档 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 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和有关部门备案 37
    • 45. 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如实记录 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38及时通报 从业人员
    • 46. 危险物品 车间危险物品 商店危险物品 仓库员工宿舍 安全距离生产经营 场所出口畅通 标志明显 禁止封堵 禁止锁闭39
    • 47. 国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 其他危险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40
    • 48. 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 应急措施作业场所、 工作岗位 如实告知41遵守安全制度 和SOP
    • 49. 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 监督、教育按规则佩戴、使用42
    • 50. 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处理 经常性检查不能处理报有关 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 如实记录在案立即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向 主管安监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不及时 处理43
    • 51.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培训44
    • 52.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甲方:乙方:工程名称:2、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3、甲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4、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甲方安全 管理人员乙方安全 管理人员协调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45
    • 53.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经营项目 场所 设备不具备安全条件 或相应资质的 单位或个人发包或者出租安全管理协议 约定各自职责统一协调、管理 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46承包 承租单位
    • 54. 主要负责人 立即组织挽救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处理 期间不得 擅离职守47
    • 55. 生产经营单位 为从业人员 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投保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48
    • 56. 载明有关保障劳动安全 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49
    • 57. 从业人员的权利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50条)1、知情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50条 )2、建议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第51条 )3、 批评、控告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51条 ) 4、拒绝违章权5051
    • 58. 5、停止作业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索赔权: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253
    • 59. 严格遵守安全 制度和SOP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 使用PPE 1、 在作业过程中:第54条从业人员的义务54
    • 60. 2、 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5556
    • 61. 57 有权参加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有权建议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有权对违章指挥等提出解决建议 有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纠正违法行为 有权对“三同时”进行监督
    • 62. 派遣工安全权利、 义务从业 人员=58
    • 63. 县级以上 各级政府容易发生重大 事故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检查监督检查 发现隐患 及时处理安监部门59按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区域 安全生产状况
    • 64. 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 需要审查批准或验收安监部门严格依照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不得批准 或验收未依法取得或验收 合格擅自从事有关活动予以取缔 依法处理已取得,后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撤销原批准60
    • 65. 负有安监职责部门涉及安全生产 的事项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设备、器材、产品审查、验收NO61
    • 66. 调查了解当场纠正行政处罚扣押查封停产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 检查时 可行使的职权62
    • 67.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63
    • 68. 安全监督 检查人员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 秉公执法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保守技术、业务秘密64
    • 69. 安全监督 检查人员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65拒绝 签字记录在案 向部门报告
    • 70. 负有安全监督 职责部门负有安全监督 职责部门安全检查 互相配合 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 应当互通情况发现的问题应属于其他部门 处理的,应移交其他部门66
    • 71. 安全监督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 停止施工、 停止使用相关设施 或者设备的决定停止供电、 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拒不 执行 有发生事故的现实危险 部门负责人批准 24小时书面通知 67
    • 72. 监察机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行政监察法实施监察68
    • 73. 安全评价、 认证、检测、 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 规定的资质条件对其作出的安全 评价、认证、检测、 检验的结果负责69
    • 74. 安全监督部门 建立举报制度受理调查 核实 书面材料 有关负责人签字 督促落实70
    • 75. 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举报权71事故隐患或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 76. 居民委员会当地人民政府 或有关部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72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
    • 77.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违法行为有功73给予奖励
    • 78.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权利与义务 74
    • 79.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74向社会公告 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投资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有关金融机构
    • 80. 国家加强 应急能力建设 应急救援基地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鼓励企业和 社会力量在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 配备应急装备和物资, 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信息系统。76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 81. 县级以上政府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体系77
    • 82. 单位应急预案所在地政府应急预案78
    • 83. 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器材、 设备、物资生产规模较小的指定79
    • 84. 事故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80
    • 85.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事故按规定进行 上报事故情况 和有关地方政府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81
    • 86.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有关政府负责人按预案要求事故现场 组织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 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82
    • 87. 事故调查 处理原则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83
    • 88. 生产经营单位 发生责任事故依法予以追究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依照本法第87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4
    • 89.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85
    • 90. 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 本区域内发生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86
    • 91. 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 降职或撤职87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予以批准 或者验收通过的 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 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4)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前款规的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行为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分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违 法 行 为违 法 后 果责 任 主 体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92.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 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 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 费用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责令改正, 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88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
    • 93.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 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89并处违法所得2倍 以上5倍以下违法所得10万以下没收违法收得并吊销资质处罚款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机构的处罚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处罚违法所得10万以下单处或并处罚款 10万以上20万以下构成犯罪给他人造成伤害追究刑事责任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 94. 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1、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 给予撤职处分个人经营的 投资人处2万-10万 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提供必须资金 逾期未改正责令 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经营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0
    • 95.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撤职处分 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对重大、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 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处2万-10万 以下的罚款责令责令 停业整顿 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1追究刑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
    • 96. 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追究刑事责任93
    • 97. 生产经营单位 1.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 危险物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 经考核合格的 3. 未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或未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6.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94
    • 98.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生产经营单位95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 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 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追究刑事责任处二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99.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6.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的。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生产经营单位96
    • 100. 生产经营单位未经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7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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