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 GB51210-2016)解读二〇一八年八月
    • 2. 标准发布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83号文,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自2017 年7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8.3.9、9.0.5、9.0.8、11.2.1、11.2.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3.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碗扣式 插槽式 门式 盘扣式 扣件式 爬模
    • 4. 新标准涵盖11个章节。 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材料构配件、荷载、设计、结构试验与分析、构造要求、搭设与拆除、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及附录A脚手架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 5. 一、基本规定(一)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危大工程超危大危大(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 6. 一、基本规定新的管理规定
    • 7. 一、基本规定
    • 8. 一、基本规定
    • 9. 一、基本规定危大超危大,需专家论证
    • 10. 一、基本规定作业人员的要求脚手架操作人员必须持住建厅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必须经专家论证。
    • 11. 一、基本规定安全等级划分
    • 12. 一、基本规定立杆 一般情况下,结构件受力较复杂或超重脚手架钢管方选择Q345级钢; 一般脚手架钢管均选择Q235级钢,这是因为脚手架破坏均为稳定破坏,选择Q235级钢较为适宜,如选择Q345级钢,其钢材的潜力不能充分发挥利用。 构件强度取值依据:《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取值而非《钢结构设计规范》。材料构配件要求
    • 13. 一、基本规定
    • 14. 1.底座的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6mm,托座 U 型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5mm,钢板与螺杆应采用环焊,焊缝高度不应小于钢板厚度,并宜设置加劲板 ; 2.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螺杆插入脚手架立杆钢管的配合公差应小于 2.5mm 。 3 .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螺杆与可调螺母啮合的承载力应高于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的承载力,应通过计算确定螺杆与调节螺母啮合的齿数,螺母厚度不得小于 30mm 。 一、基本规定
    • 15. 1、钢筋吊环或预埋锚固螺栓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的规定。 2、脚手架所用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钢丝绳》GB/T20118、《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钢丝绳用普通套环》GB/T5974.1 和《钢丝绳夹》GB/T5976 的规定 一、基本规定
    • 16. 一、基本规定 2、脚手架构配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且可重复使用。构配件出厂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杆件、构配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使用带有裂纹、折痕、表面明显凹陷、严重锈蚀的钢管; (2)铸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砂眼、气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3)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明显变形、氧化皮等缺陷; (4)焊接件的焊缝应饱满,焊渣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渣、咬肉、裂纹等缺陷。 3、工厂化制作的构配件应有生产厂的标志 。 1、周转使用的脚手架杆件、构配件应制定维修检验标准,每使用一个安装拆除周期后,应及时检查、分类、维护、保养,对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废。
    • 17. 一、基本规定荷载
    • 18. 一、基本规定脚手架上振动、冲击物体应按物体自重乘以动力系数取值计入可变荷载标准值,动力系数可取值为 1.35
    • 19. 一、基本规定 当作业脚手架上同时存在 2 个及以上作业层作业时,在同一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荷载标准值总和取值不得小于 4.0 kN/㎡
    • 20. 一、基本规定编制专项方案,荷载计算参照以下表格
    • 21. 一、基本规定
    • 22. 一、基本规定脚手架结构及构配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
    • 23. 一、基本规定脚手架应根据架体构造、搭设部位、使用功能、荷载等因素确定设计计算 内容;落地作业脚手架和支撑脚手架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落地作业脚手架: 1)水平杆件抗弯强度、挠度,节点连接强度; 2)立杆稳定承载力; 3)地基承载力; 4)连墙件强度、稳定承载力、连接强度; 5)缆风绳承载力及连接强度。 2 .支撑脚手架: 1)水平杆件抗弯强度、挠度,节点连接强度; 2)立杆稳定承载力; 3)架体抗倾覆能力; 4)地基承载力; 5)连墙件强度、稳定承载力、连接强度; 6)缆风绳承载力及连接强度 脚手架计算书
    • 24. 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各杆件位置1、外立杆; 2、内立杆; 3、纵向水平杆; 4、横向水平杆; 5、栏杆; 6、挡脚板; 7、直角扣件; 8、旋转扣件; 9、连墙件; 10、横向斜撑; 11、主力杆; 12、副力杆; 13、抛撑; 14、剪刀撑; 15、垫板; 16、纵向扫地杆; 17、横向扫地杆;18、底座。二、构造要求
    • 25. 垫板设置要求立杆垫板或底座地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10槽钢作为垫板。垫板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底座放在垫板上。二、构造要求
    • 26. 作业脚手架的宽度不应小于0.8m,且不宜大于1.2m。作业层高度不应小于1.7m,且不宜大于2.0m。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27. 脚手架立杆垂直插入底座内,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立杆搭设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28.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常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抛撑的支撑点需采取加固措施。抛撑与地面倾角应在45°~60°之间,至主节点距离不大于300mm立杆搭设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29.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扫地杆搭设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30.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部位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基本要求: 1、屋面边防护栏杆一般采用钢管搭设。 2、防护采用三道栏杆形式,第一道栏杆高度1200mm,第二道高度600mm,第三道高度150mm,立杆间距不大于2000mm。防护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下设200mm 高踢脚板。 3、防护栏杆及踢脚板刷红白或黑黄相间安全警戒色。 4、坡度大于1:2.2 的屋面,防护栏杆上杆离防护面高度不低于1500mm,并增设一道横杆,满挂密目安全网。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31.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立杆搭设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32.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33.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 纵向水平杆搭设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34.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件长度不应小于3跨。 纵向水平杆搭设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35. 纵向水平杆搭设基本要求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36. Add your title 采用钢片笆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脚手架主节点必须设置横向水平杆,且严禁拆除。 横向水平杆搭设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37. 脚手架离墙间距基本要求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双排脚手架内立杆离墙间距,项目总工根据建筑外装饰自行调整; 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38.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靠墙一段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 横向水平杆搭设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39. 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设置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40. 各杆件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且架体外侧伸出端不得大于150mm 各杆件搭设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41. 连墙件应靠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连墙件设置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42. 连墙件设置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1 .连墙件应采用能承受压力和拉力的构造,并应与建筑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 2 .连墙点的水平间距不得超过3跨,竖向间距不得超过3步,连墙点之上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应超过2步;(作业脚手架)
    • 43. 洞口处连墙件设置 连墙件设置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44. 洞口处连墙件设置 连墙件设置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45.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连墙件按两步三跨设置,且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不大于27㎡。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46. 剪刀撑设置基本要求二、构造要求纵向外侧立面竖向剪刀撑要求: 1. 每道剪撑的宽度应为4跨~6跨,且不应小于6m,也不应大于9m;剪刀撑斜杆与水平面的倾角应在45o~60o之间;、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全外侧立面上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作业脚手架)
    • 47. 剪刀撑设置基本要求1、每道剪刀撑应跨5-7跟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杆件接长采用搭接,剪刀撑的两根斜杆应与立杆相固定。 2、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断口处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且应在同一节间,由底到顶呈“之”字形布置。 4、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三个旋转扣件固定。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48.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剪撑设搭接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49. 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3个旋转扣件固定。剪撑设搭接二、构造要求(作业脚手架)
    • 50. 二、构造要求 当采用竖向斜撑杆、竖向交叉拉杆替代作业脚手架竖向剪刀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作业脚手架的端部、转角处应各设置一道; 2 搭设高度在24m以下时,应每隔5~7 跨设置一道;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上时,应每隔1~3 跨设置一道;相临竖向斜撑杆应朝向对称呈八字形设置; 3 每道竖向斜撑杆、竖向交叉拉杆应在作业脚手架外侧相临纵向立杆间由底至顶按步连续设置。(作业脚手架)
    • 51. 二、构造要求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桁架或刚架结构,杆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 应设有防倾、防坠、超载、失载、同步升降控制装置,各类装置应灵敏可靠; 3 在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均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每道附墙支座应能承担该机位的全部荷载;在使用工况时,竖向主框架应与附墙支座固定; 4 当采用电动升降设备时,电动升降设备连续升降距离应大于一个楼层高度,并应有制动和定位功能。 5 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的附着固定应分别设置,不得固定在同一附着支座上。(作业脚手架)
    • 52. 二、构造要求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作业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作业脚手架)
    • 53. 二、构造要求附着式爬升脚手架(作业脚手架)
    • 54. 二、构造要求 支撑脚手架的立杆间距和步距应按设计计算确定,且间距不宜大于1.5m,步距不应大于2.0m。 支撑脚手架独立架体高宽比不应大于3.0。(支撑脚手架)支撑脚手架
    • 55.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 56.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 57.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 58. 二、构造要求(支撑脚手架)
    • 59. 二、构造要求 支撑脚手架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等级为II级的支撑脚手架宜在架顶处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2 安全等级为I级的支撑脚手架应在架顶、竖向每隔不大于8m各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3 每道水平剪刀撑应连续设置,剪刀撑的宽度宜为6m~9m。 当采用水平斜撑杆、水平交叉拉杆代替支撑脚手架每层的水平剪刀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图8.3.5-3): 1 安全等级为II级的支撑脚手架应在架体水平面的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于12m设置一道; 2 安全等级为I级的支撑脚手架宜在架体水平面的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于8m设置一道; 3 水平斜撑杆、水平交叉拉杆应在相临立杆间连续设置。(支撑脚手架)
    • 60. 二、构造要求 支撑脚手架剪刀撑或斜撑杆、交叉拉杆的布置应均匀、对称。 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在支撑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水平杆和扫地杆应与相临立杆连接牢固。(强条) 安全等级为I级的支撑脚手架顶层两步距范围内架体的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宜按减小步距加密设置。 当支撑脚手架顶层水平杆承受荷载时,应经计算确定其杆端悬臂长度,并应小于150mm。 当支撑脚手架局部所承受的荷载较大,立杆需加密设置时,加密区的水平杆应向非加密区延伸不少于一跨;非加密区立杆的水平间距应与加密区立杆的水平间距互为倍数。(支撑脚手架)
    • 61. 二、构造要求 支撑脚手架的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插入立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50mm,其可调螺杆的外伸长度不宜大于300mm。当可调托座调节螺杆的外伸长度较大时,宜在水平方向设有限位措施,其可调螺杆的外伸长度应按计算确定。(支撑脚手架)
    • 62. 二、构造要求 满堂支撑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6m~9m 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一道竖向剪刀撑,在顶层和竖向间隔不超过8m 处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并应在底层立杆上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 可移动的满堂支撑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12m,高宽比不应大于1.5。应在外侧立面、内部纵向和横向间隔不大于4m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一道竖向剪刀撑。应在顶层、扫地杆设置层和竖向间隔不超过2步分别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并应在底层立杆上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 可移动的满堂支撑脚手架应有同步移动控制措施。 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在支撑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水平杆和扫地杆应与相临立杆连接牢固。(强条)(支撑脚手架)
    • 63. 二、构造要求盘扣水平杆(支撑脚手架)
    • 64. 二、构造要求 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支撑脚手架)
    • 65. 二、构造要求(悬挑式脚手架)型钢悬挑脚手架搭设基本要求悬挑钢梁型号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应采用国标产品。悬挑脚手架应按照施工专项方案搭设,方案必须包含悬挑梁平面定位布置图,锚固型悬挑梁的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GB1499-1中HPB235级钢筋的规定,直径不宜小于16mm。用于锚固的U形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与建筑结构梁板筋固定。 加强筋采用两根1.5m长直径18㎜的HRB335钢筋。
    • 66. 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板结构上。1、型钢悬挑梁固定段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 2、两个后锚固环间距应为200mm,锚固环后悬挑梁留头不小于200mm。二、构造要求(悬挑式脚手架)
    • 67. 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脚手架搭设基本要求固定端长度二、构造要求(悬挑式脚手架)
    • 68. 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卡基本要求1、绳卡间距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2、工作绳卡数量不得少于3个,同时应在钢丝绳尾加设一个安全绳卡。 3、绳卡滑鞍放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二、构造要求(悬挑式脚手架)
    • 69. 型钢悬挑脚手架搭设基本要求悬挑架底部应封闭严密。二、构造要求(悬挑式脚手架)
    • 70. 悬挑式脚手架1、悬挑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包含悬挑梁平面定位布置图。 2、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必须选用不小于16#的工字钢,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形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小于18㎜。 3、落于结构上的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且必须采取两道锚固,每道悬挑梁均应加设斜拉钢丝绳,架体分段悬挑高度不大于20m。 4、脚手架底部应按规范要求沿纵横方向设置扫地杆,悬挑梁上表面应加焊钢筋以固定立杆,悬挑层用满铺模板进行防护,首次首层刷黄黑漆。 5、脚手架底部立杆内侧应设置180mm高踢脚板。 6、杆件搭设及防护同前述落地式脚手架。二、构造要求(悬挑式脚手架)
    • 71. 脚手架杆件布置1、架体阴阳转角处应设置四根立杆,大横杆应连通封闭。 2、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3、剪刀撑接长必须采用搭接。 4、当立杆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5、剪刀撑、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同步拆除。二、构造要求(悬挑式脚手架)
    • 72. 三、脚手架拆除
    • 73. 拆除安全注意事项1、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2、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 4、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5、拆除的构配件应用塔吊吊运或人工传递到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三、脚手架拆除
    • 74. 拆除前准备工作1、拆除前安全技术交底 2、全面检查脚手架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3、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设置警戒隔离区,由专人监控。 5、各班组由总包项目部统一协调。 拆除程序1、拆除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即安全网 栏杆 脚手板 剪刀撑 小横杆 大横杆 立杆,做到一步 一清; 2、拆除至下部最后一根立杆高度时,应先搭设临时抛撑 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三、脚手架拆除
    • 75. 四、质量控制
    • 76. 四、质量控制
    • 77. 四、质量控制
    • 78. 五、安全管理
    • 79. 五、安全管理碧桂园上海奉贤项目于6月24日发生的坍塌事故造成多名人员伤亡。上海奉贤区安监局近日公开调查结论,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8年6月24日下午16时35分,上海丰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和公司”)在位于海湾镇碧桂园项目32#楼进行6层屋面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发生一起模架坍塌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7人轻伤,目前直接经济损失213余万元。
    • 80. 五、安全管理1、直接原因  部分主梁、次梁梁底未按 “梁底每根立杆承担0.24m3混凝土的体积”的原则布置梁底立杆。支模架的构件搭设未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钢管扣件式模板垂直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16-2011)的规定执行,水平杆、剪刀撑局部缺失、扫地杆全部未设。由于以上诸多问题的存在,当混凝土由西向东浇至于7-8轴间400mm×1300mm的F轴时,该梁底扣件失效,梁底立杆失稳,而后梁侧立杆扣件失效,立杆失稳。F轴梁段垮塌进而拖动该梁西南已浇区域近210㎡的模架坍塌。
    • 81. 五、安全管理2、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盲目赶工催进度,压缩工期。建设单位为完成32#楼6月30日结构封顶的预期目标,在受到停工影响(3月21日至4月4日被安质监站责令停工)后未根据有关规定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方案,反而要求施工单位以进度为先,导致模架在尚未完成验收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浇筑。 (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不规范,安全制度不落实。施工单位未认真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高模板支架搭设作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未按有关规定如实向建筑主管部门告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违反混凝土浇筑作业有关规定,在尚未完成模架验收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混凝土浇筑;对模架搭设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3)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高支模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不到位。 (4)劳务分包单位对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不到位。劳务分包单位未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模架搭设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 82. 五、安全管理1、建设单位 (1)李晗(湾碧公司项目总经理):建议区建管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力波(湾碧公司项目副总经理):建议公司对其作出除名的处理。 2、施工单位 (1)黄飞荣(中天公司项目负责人):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王光平(中天公司生产经理):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夏国坤(中天公司项目安全员):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单位: 1、湾碧公司:建议区建管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中天公司:建议区安全监管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丰和公司:建议区安全监管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精达公司:建议区建管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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