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公文工作规范 2018年9月
    • 2. 一、公文种类 二、公文格式 三、行文规则 四、公文拟制 五、公文办理 六、公文管理目 录
    • 3. 第一部分 公文种类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 公文种类主要有(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 4. 一、缺少文种 公文的标题一定要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发文机关;二是事 由;三是文种。一些同志往往只注重事由,把公文标题写成 了新闻标题。如”今年我省高考招生计划超额完成15%“,这 样的标题,作为一则消息是可以的,但如果作为公文就不够妥 当。因为收文单位很难迅速判断出,你的行文目的是什么,是 请示问题还是提出建议、报告工作。 文种选用常见问题
    • 5. 二、使用非法定文种 不选用法规中规定的文种,而使用总结、要点、方案、计 划、安排、纲要、规划、建议、答复等文种,如:《××市×× 区人民政府2011年工作总结》,就犯了把非正式文种当正式 文种使用的错误。非正式文种要上报或下发时,应从正式文种 中寻求一个文种作为它的载体,承载其行文,大都由“命令( 令)”“通知”(下行时)或“报告”(上行时)来担任。 此例的正确写法应是:《××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1 年工作总结的报告》。文种选用常见问题
    • 6. 三、文种重叠使用 如“×××关于做好×××工作的请示报告”,这种公文呈送 到上级机关,经办人员就不清楚,是作为一般的阅件处理还是 需要答复。还有的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故意写成“请示报告” ,这样对具体办理人员来说,就更难处理了。同样的错误还有 “意见报告”等。又如转发类公文,因为转发环节较多,会出 现“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当然,文种重叠也有例外情况。 通知”可以和其他文种混合使用。如,“×××印发《关于深 化本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种选用常见问题
    • 7. 四、越级使用规定公种 有的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一级机关 使用,但涉及一个使用层级的问题。如党的机关发布“会议公 报”,只能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中央委员会,地方党组织 不能发布“会议公报”。实践中,有的地方党委全会闭幕时也 要发布一个公报,这就超越了层级。同样的道理,“联合公报 ”的内容也只能是反映国家外交事宜,地方与地方之间不能发 布“联合公报”。文种选用常见问题
    • 8. 五、其他错用文种的情况 除本文开头谈到的“请示”与“报告”错用之外,“请示”“报告” 与“函”也容易用错,主要表现是该用“函”的时候使用“请示”“报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起草者不清楚这几个文种的使用 规范;另一方面是明知不对,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这样有利于申请事项获 得“绿灯”。日常行文中,确实有不少申请或报告事项因为使用了函却被 收文单位退回的现象。原因是这些收文单位往往强调某一事项属于其职权 范围内审批的,要求对方单位必须写“请示”。其实,“函”这种公文也 具有请示和报告的功能,完全可以用于请示需要审批的事项。再往深层次 讲,两个平级机关或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一家向另一家“请示”, 从各方面讲,都是不妥当的。文种选用常见问题
    • 9. 公文的结构,总的来看包括以下两个部分:公文的外部形式: ——格式,即国家标准规定的固定格式。 公文的内部组织: ——内容,即公文的主体部分。第二部分 公文格式
    • 10. 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2012年6月29日发布,2012年7月1日实施。文件版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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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1.用纸: 采用60g/㎡—80g/㎡胶版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在80-90%。 2.开本 国际标准A4型,成品尺寸为297mm×210mm,允许误差为±2mm。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版心 版心尺寸为225mm×156mm(不含页码),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行间距用固定值28.8磅,版面上空约37毫米,下空约33毫米。为方便印制,每页行数可视情增加或减少1至2行。增减行数时适当调整行间距,保持版心高度不变。 公文版面及装订要求
    • 16. A4型公文用纸页边及版心尺寸
    • 17. 4.页码 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单页码居右,双页码居左。 5.标点 采用规范全身标点,注意符合中文排版规范。 6.装订 左侧装订,采用骑马订,无法用骑马订时采用平订。公文版面及装订要求
    • 18. 第三部分 行文规则 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 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一般可分为相互隶属关系,平行关 系, 不相隶属关系。 行文必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尤其不能越级行文)。 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 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如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等。 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等。
    • 19. 一、行文总规则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超过的机关。 3.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越级行文的特殊情况:一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包括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等,主要是为了抢时间,不误事。二是直接的上级机关乱作为,或者违法违纪的,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越级行文。
    • 20. 二、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 21. 二、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 22. 三、向下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 23. 三、向下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 24. 四、其他行文的规则 1.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1)各联署机关行政层级应相当。层级指同一管理层级,如国家层面、省级层面为同一层级。 (2)有共同管理的事项或者有关联的事项。 (3)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联署单位不宜过多。 (4)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机关。 (5)联合行文,主办机关一般排列在前。
    • 25. 四、其他行文的规则 2.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过去只有政府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这样体现了实事求是原则。 3.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 26. 第四部分 公文拟制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起草、公文审核、公文签发等程序。
    • 27.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 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 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一、公文起草
    • 28. 审核重点: 1.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2.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3.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公文审核
    • 29.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授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 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三、公文签发
    • 30. 第五部分 公文办理《条例》主要从运转角度,以流程为主线阐述公文办理的四个大方面内容。 收文办理 发文办理 公文传递与传输 公文整理归档
    • 31. 一、收文办理收文可分为阅知性公文(以下简称阅件)和批办性公文(以下简称办件)两大类。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包括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 (各机关对办理环节的概括、流程不一致。还应注意研究公文办理体制机制等问题,以有利于分工协作,提升效率)
    • 32. 1.签收 注意两点: 一是要清点信封或文件包数量,检查密封是否完好,核对信件实际件数、信封编号与签收单上的记载是否相符。 二是要逐份清点核对所收文件的编号、份数与签收单上的记载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要签名或盖收文章收件。一、收文办理
    • 33. 2.登记 公文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编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号、标题、密级、紧急程度、主送单位等。 要详细记载收文的经办过程,便于工作中查询。 登记不是一次完成。边办边登。多环节登记。一、收文办理
    • 34. 3.初审 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文种、格式是否正确。 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 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 一、收文办理
    • 35. 4.承办 承办阅件。阅件应合理确定分送范围并分送。在分送范围的确定上,以充分满足工作需要、发挥文件最大效用、符合保密要求为原则。一、收文办理
    • 36. 承办办件。办件应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 转办适用于党委、政府办公厅(室)根据有关规定有明确的授权,或请示事项明确在业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情况。 拟办是文秘人员在对办件认真分析研究后,提出书面办理意见报机关负责人审核决策。 一、收文办理
    • 37. 5.传阅(运转、送批、送阅) 办件按顺序传批。 阅件可以分送。一、收文办理
    • 38. 传阅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一要随时掌握公文传阅去向和进度。 二要控制公文传阅周期(时间)。 三要严格公文传阅范围。 四要减轻机关负责人阅文负担(先摘编)。 五要确保传阅安全保密。 六要适时将已传阅完毕的文件收回归档。
    • 39. 6.催办 区分情况适时催办,跟踪催办,重点催办,定期催办。 7.答复 办件办理完毕后,应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一、收文办理
    • 40. 书面答复 1.制发答复公文。 2.印送批件;将机关负责人在办件上的批示复印或抄清后交来文单位和相关单位。收文签.jpg 3.发《办文通知》。办文通知.jpg 口头答复 : 电话答复 面谈答复一、收文办理
    • 41.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包括复核、登记、印制和核发发文签.jpg二、发文办理
    • 42. 《条例》规定:“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三、公文整理归档
    • 43. 公文管理贯穿于公文处理工作全过程,是公文处理 工作的重要保障。 基本要求:统一管理、安全保密、有效利用、完善 制度。 主要包括:密级管理、印发传达管理、翻印复制汇编 管理、撤销和废止管理、清退销毁管理、移交管理、立户 管理。第六部分 公文管理
    • 44. 文件参考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 45. 供各位领导在今后工作中了解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