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2019年预防接种单位培训
    • 2. 机构与人员资质01疫苗管理02冷链管理03接种信息管理04CONTENTS目录
    • 3. 01PART机构与人员资质
    • 4. 1.1 机构资质预防接种单位的机构资质由2部分组成。 1、执业资质:即医疗结构执业许可证。 2、接种资质:是指由各县区卫计局颁发的“预防接种指定单位”资质,应由各县区卫计局下发有关文件或通报,同时依据文件由县区卫计局制作“预防接种指定单位”标识牌下发给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单位应在醒目位置悬挂“预防接种指定单位”标识牌。
    • 5. 1.2 人员资质预防接种人员的资质由2部分组成。 1、执业资质:即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的执业资格证书。 2、接种资质:是指经各县区卫计局统一组织培训合格后,由各县区卫计局颁发的《黑龙江省预防接种技术合格证》。《合格证》应由各县区卫计局2年验审一次,专业人员培训按要求必须每年开展一次并在《合格证》中记录人员培训情况。
    • 6. 02PART疫苗管理
    • 7. 2.1 出入库登记表讲解《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接种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记录“疫苗出入库登记表”或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表电子档案信息。记录应当注明疫苗的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或批号)、有效期、(购销、分发)单位、数量、(购销、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 8. 2.1.2 出入库登记表的审核1、查看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内容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年度分疫苗装订成册。 2、与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疫苗到货交接过程登记表核对,三者内容应当一致。 3、抽查接种记录,核对出入库登记表疫苗出库情况。 此外,疫苗接收/购入时,应当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和《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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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2.2 疫苗库存管理黑龙江省2019年版《疫苗储存定期检查制度》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每月对储存的疫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 2、对储存的全部疫苗(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不符合储存温度要求)进行登记,并填写“疫苗储存情况检查记录”(分冷链设备填写)。 3、疫苗储存检查结果需逐级上报,其中第一类疫苗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第二类疫苗上报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填写“疫苗储存异常情况汇总表”(按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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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本页无文本内容)
    • 13. 2.2.1 近效期疫苗使用及跟踪管理制度(节选)1、各级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对接收效期不足三个月的疫苗,要单独摆放储存,并设醒目标识(标识中应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等)。 2、各级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要经常对近效期疫苗进行核对,包括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做到帐、物相符,并做到流向及使用记录真实、准确。 3、疫苗分发、使用时,要遵循先近效期、后远效期的原则。 …… (后面还有跟踪流程、每月报表要求、发现效期不足1月疫苗预警等要求,大家自行阅读)
    • 14. 2.2.2 疫苗库存的核查1、现场疫苗库存应帐苗相符。 2、冷链冰箱内疫苗应设立标签,明确区分疫苗。 3、疫苗摆放:冰箱的上部和散热面要分别留有≥30厘米(cm)、10cm的空间,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采用冷库和大容量冰箱存放疫苗时,底部应留有一定的空间。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不应放置冰箱门内搁架上,含吸附剂疫苗不可贴壁放置。除脊灰减毒活疫苗是在-20℃冷冻保存(运输过程可在冷藏条件下进行)外,其余计划免疫内疫苗均在2-8℃冷藏保存。
    • 15. 2.3 过期疫苗管理--《疫苗报废管理制度》1、疫苗报废实行严格审批和统一报废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废疫苗。 2、各级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对于需报废的疫苗,清点登记填写“疫苗报废审批表” (由县区疾控回收后统一填写) ,待报废疫苗需及时从冷链系统中移出,放置于能够安全储存待报废疫苗的独立空间。 各级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应及时将所有报废疫苗信息录入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 16. 2.3 《疫苗报废管理制度》(续)4、县级疾控机构应当安排车辆到辖区各接种单位对待报废疫苗进行回收,或由所辖接种单位将封存的待报废疫苗妥善包装后,运送至县级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应填写《报废疫苗转运单》,一式两份,交接时由交付方和回收方分别签字确认,由双方分别保存备查。 5、报废疫苗销毁应当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下,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统一销毁,并填写“报废疫苗销毁登记表”(由县区疾控填写)。 6、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回收情况,销毁记录保存5年以上。 7、因管理不当造成疫苗过期或冷链环节等其他原因导致疫苗报废的,应视情况追究责任。
    • 17. 2.3.1 冷链设备温度异常时储存疫苗的处理原则《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如停电、储存运输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温度异常的,须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启动重大偏差或次要偏差处理流程,评估其对产品质量的潜在影响,并将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应单位。经评估对产品质量没有影响的,可继续使用。经评估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在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注意:在生产企业未作出评估结论前,应将疫苗挪至正常使用的冷链设备中,妥善保存。
    • 18. (本页无文本内容)
    • 19. 03PART冷链管理Click here to add your title
    • 20. 3.1 冷链设备要求3.1.1《设备档案、设备更新与保养制度》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 2、冷链设备档案应包括:冷链设备档案表、设备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或检验单、到货通知单、设备验收报告书、设备维护记录等材料。 3、在对冷链设备档案信息更新完善的同时,也需及时对免疫规划信息平台设备信息同步更新。
    • 21. 3.1.1《设备档案、设备更新与保养制度》(续)4、各地在对冰箱的补充、更新时应选用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冰箱,以保证疫苗储存温度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储存空间所有区域温度恒定。 5、要保证自动温度监测设备的温度测量精度在±0.5℃范围内;冰箱监测用温度计,温度测量精度要求在±1℃范围内。 6、冷链设备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冷链设备正常运转。冷链设备维护保养后填写“冷链设备保养维护记录”。
    • 22. 3.1.2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规定设备应安装或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房间内,避免阳光直射。 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接地插座(三相电源),不可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 冰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房间内,摆放平整,避免震动,1个房间安装3台以上冰箱时,应有安装空调或排气风扇。
    • 23. 3.1.3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规定第二章 第五条(节选) (二)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配备普通冷库、冷藏车或疫苗运输车、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温度检测器材或设备等。 (三)接种单位应当配备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温度检测器材或设备等。
    • 24. 3.2 温度监测的要求 3.2.1 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规定: 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疫苗、钩体疫苗、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等在2~8℃条件下避光储存和运输。 脊灰减毒活疫苗在-20℃以下保存,运输过程可在冷藏条件下进行。 其他疫苗和疫苗稀释液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使用说明的规定执行。
    • 25. 3.2.2《疫苗运输管理制度》(节选):4、冷藏车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每次运输时,根据疫苗储存的温度要求调整冷藏车厢内温度,按规定对冷藏车厢内温度进行全程监测与记录。并向收货方提供一份自动打印的温度记录,同时带回一份由收货人签字的温度记录表交供货方。 5、疫苗运输车应保持机械系统的良好状态。冷藏运输箱配装足够的冰排,每次运输时,对疫苗运输过程进行温度监测,并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运输时间超过6小时,须记录途中温度。途中温度记录时间间隔不超过6小时。
    • 26. 3.2.3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规定:运输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并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
    • 27. 3.2.4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节选)第三章 第十一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按以下要求对疫苗的储存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一)采用自动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对冷库进行温度监测,须同时每天上午和下午至少各进行一次人工温度记录(间隔不少于6小时),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 (二)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低温冰箱)进行温度监测,须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间隔不少于6小时),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温度计应当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次应当测量冰箱内存放疫苗的各室温度,冰箱冷藏室温度应当控制在2-8℃,冷冻室温度应当控制在≤-15℃;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可以应用自动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对冰箱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三)可采用温度计对冷藏箱(包)进行温度监测,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可以使用具有外部显示温度功能的冷藏箱(包)。
    • 28. 04PART接种信息管理
    • 29. 4.1 预防接种卡填写要求:1、儿童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均应填写完整,打印接种卡应注意不要串行。 2、儿童姓名、监护人姓名应注意区分同音字、形近字。 3、预防接种卡纸卡建卡后,要同时在《金苗免疫助手》客户端中建立儿童个案,儿童每次接种疫苗后要在客户端上及时更新接种信息,客户端异地接种回传信息要及时登记在纸卡上,确保两者信息一致。 4、预防接种卡中的本单位疫苗接种信息应与出入库登记表记录相符。 5、预防接种卡片应当至少每季度核查整理一次。 6、预防接种卡应按本地、流动分类,分村/居委会、分年度装订,已迁出的卡片应另册管理。
    • 30. 测试版截图,信息不全,仅供参考
    • 31. (本页无文本内容)
    • 32. 感谢聆听,欢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