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XXXX律师事务所 2019年1月16日请大家下载并注册个人所得税APP
    • 2. 1.子女教育3.继续教育6.赡养老人4.住房贷款利息2.大病医疗5.住房租金 重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 3.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找对应税率计税。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基本扣除 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1、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1、子女教育2、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贷款利息5、住房租金6、赡养老人依法确定 的其他扣除企业或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递延养老保险国务院规定其他扣除5000元*12月=60000元综合所得 扣除项目1324
    • 4. 目 录 扣 缴 义 务 人 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信息的填写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和全员全额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12全员全额 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
    • 6.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及数额、扣除事项及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除经营所得外,其他各类所得均需要做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财产租赁所得; 6.财产转让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偶然所得。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概念 1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范围 2概念&范围要点
    • 7. 目 录 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信息的填写 扣缴义务人
    • 8.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子女教育(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1
    • 9. 一方 100%扣除双方 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二选一 子女教育1
    • 10.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子女教育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1、境内接受教育: 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2、境外接受教育: 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1
    • 11. 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继续教育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二、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选择由父母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扣除。2
    • 12. 父母扣除本人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二选一)继续教育2
    • 13. 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1、学历教育:无需留存资料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2
    • 14.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住房贷款利息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1、实际发生首套贷款利息支出的期间,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由一方扣除;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3
    • 15.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1、住房贷款合同 2、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住房贷款利息3
    • 16.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住房 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4
    • 17.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住房 租金4
    • 18.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赡养 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5
    • 19.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1、独生子女扣除:无需留存资料 2、非独生子女扣除: (1)均摊无需留存资料 (2)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书面分摊协议。赡养 老人5
    • 20. 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大病 医疗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6大病医疗扣除,只能由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
    • 21. 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大病 医疗6
    • 22.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大病 医疗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 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 23.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选择向发工资的任职单位提供信息,并向其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大病医疗除外)0102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 24.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特别提醒: 1.如果同时有两个以上工资发放单位的,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个单位办理扣除。 2.年度中间更换工作,需要重新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给新单位。 01
    • 25.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自行申报办理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02
    • 26.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有关补扣措施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 27.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特别提醒:1、纳税人应将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2、留存资料在申报时既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也不需要提交扣缴单位。 3、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28. 目 录 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信息的填写 扣缴义务人
    • 29.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1. 累计预扣法:居民个人具体公式: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 30.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2.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 31.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
    • 32.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例1: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 = 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 -2520 -555 =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 -2520 -555-625 =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和3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37000元和55500元,适用10%的税率,因此2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
    • 33.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1.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三项综合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2.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根据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3档预扣率;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率20%,其中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所以,其实际税率为14%。
    • 34.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
    • 35.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02040301居民个人的上述三项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四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上述三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上述扣除。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可扣除的项目不同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需要特别说明事项年度汇算清缴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适用的税率/预扣率不同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项综合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关于“按次”的具体规定
    • 36. 税款计算—非居民个人四项所得应代扣代缴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 37. 税款计算—非居民个人四项所得应代扣代缴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
    • 38. 税款计算—其它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税款的计算方法财产租赁所得支付财产租赁所得的,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财产转让所得支付财产转让所得的,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
    • 39. 目 录 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信息的填写 扣缴义务人
    • 40. 注意事项获 取填 写提 交计算 扣缴纸质模板远程办税端—APP端/ WEB端电子模板示意图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1234
    • 41. 注意事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表格模板纸质表格模板电子表格模板
    • 42.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电子表格模板
    • 43.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 44.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 45.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 46.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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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 注意事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远程办税端—APP端/ WEB端 2019年1月1日,推出供个人纳税人使用的手机APP软件及WEB端软件,纳税人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填报、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手机APP端 WEB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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