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社會資源之結合與應用 社會工作師 XXX 日期:XX年X月X日
    • 2. 廣義:指一切自然資源及人為的社會文化制度,含社 會經濟、政治、法律、教育、宗教、醫療及福 利資源,能用來滿足人類生活需求者。 狹義:指社會福利資源,含金錢、財物、職業訓練、 諮商協談、心理治療、醫護療養、婚姻諮商、 福利服務、生活扶助、安寧照顧等,以能滿足 社會福利體系中案主的需求而言。社會資源
    • 3. 新世紀社會福利供給講求: 多元化、社區化、小型化、 人性化、 民營化 照顧方式: 服務性支持:病痛照顧、提供交通、住家整潔維持 物質性支持:金錢、物質採買 情感性支持:聊天慰藉、提供資訊、外出旅遊陪伴
    • 4. 社會資源的種類: 人力資源 物力資源 財力資源 文獻資源 組織資源
    • 5. 服務使用的障礙 服務供給的策略 需求的產生需求的認知 瞭解服務的內容 瞭解申請的方法 得到申請的管道 負擔得起費用 符合病患的需求 病患喜歡 沒有歧視 病患有使用的意願 服務的使用
    • 6. 如何有效的運用社會資源 1.充分了解社區的資源 2.界定問題與需求 3.瞭解本身機構內在資源及功能限制 4.瞭解轉介機構之功能性質、服務方式 5.徵求當事人或機構意見 6.掌握時效、程序、責任、關係之轉案行動 7.追蹤效果
    • 7. 社會資源菱形圖 資源使用者政府 (第一部門) 營利部門 (第二部門) 非正式組織非營利組織 (第三部門)政府服務私人企業 志願性機構 自助性團體鄰居 親友 家庭
    • 8. 社會資源與個人關係 1.緩衝、調解壓力對個人的影響。 2.增加個人對挫折的忍受力及克服挫折、解決 問題的能力。 3.有助於個人的正向適應及發展。 4.對個人健康有直接影響。
    • 9. 經濟補助考量的因素 1.病情、預後及治療計劃。 2.醫療費用總額與治療期間之估計。 3.病癒後之工作能力。 4.家中工作人口與依賴人口之比例。 5.病患在家中之地位與角色。 6.收入及負債情形。 7.借貸與還債能力。 8.可能獲得之社會資源。 9.案主之個性、辦事能力、與社會關係等情況。 10.臨時急難之狀況與必須及時解決之實際問題。
    • 10. 高雄市中低收入標準1.家庭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標 準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 倍(22,790元)者,。 2. 全戶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陸佰伍拾萬元。 3.全戶四口之內(含四口)存款本金不超過壹佰伍拾 萬元,每增加一人得增加貳拾萬元。 4.未領取政府其他補助者。
    • 11. 支持照顧者的方法 1.協助照顧者察覺個人需求、訓練如何接近病患、尋 求喘息的機會 。 2.有效的利用資源、設立長久照顧計劃、組織家庭會 議。 3.支持團體:透過對照顧工作心路歷程之分享,提供 彼此鼓勵及支持,使照顧者得到情緒的 疏解及經驗的交流。 4.教育團體:辦理照顧方法訓練與講習。 5.倡導團體:自助團體或病友協會。
    • 12. 資訊性社會資源需求 1.how to care:行為問題的處理、就醫問題、藥物問 題 。 2.care with what:經濟、財物、福利等綜合照護資訊 —資源手冊、醫院社工諮詢。 3.who to care:家庭分工、機構照護、居家照護。
    • 13. 情緒性社會資源需求 1.家庭支持:肯定、關懷 。 2.社會支持:肯定、關懷、諮詢、建議。 3照顧者壓力調適:接受疾病、合理期待、運用資源、 適時喘息、參與支持性團體 。
    • 14. 工具性社會資源需求1.居家服務:家事助理、陪同就醫、關懷服務、生活 指導、個人清潔及疾病看護 。 2.經濟協助:健保保費補助、重病看護費補助、特別 照顧津貼、送餐補助、送托補助、殘障 手冊。 3.交通協助:復康公車 。 4.安心手鍊:申請、緊急協尋。 5.老人關懷、保護服務。 6.安養、養護諮詢諮詢。 7.輔具服務。 8.家屬互助聯誼會。 9.財物評估。 10.法律諮詢:遺囑、繼承
    • 15. 社會福利資源一.社區照顧 居家服務 喘息服務 日間照顧 安心手鍊 守護天使 獨居老人服務 老人保護 長期照護機構 二.醫療保健 身心障礙手冊 重大傷病卡 居家護理 三.經濟扶助 中低收入戶老人津貼 中低收入戶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老農生活津貼
    • 16. 資源聯結與服務提供個案照顧者生活輔具長照中心社區機構生活照顧健康照護護理之家安養機構1.居家服務 2.照顧者培訓 3.日間托老 4.支持團體 5.喘息服務1.人員訓練 2.品質輔導 3.督導考核 4.機構管理1.居家護理 2.居家復建 3.居家營養 4.日間照護租借 資源整合
    • 17. 居家護理服務內容:身體評估、更換或拔除鼻胃管、氣切管、 留置導尿管及尿袋、膀胱灌洗、訓練,一 般傷口護理、大小腸灌腸、其他 之護理指 導。 服務對象: 1.患者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清醒時間50 ﹪以 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 2.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 3.病情穩定能在家中進行醫療措施者。 應備文件:健保給付、10﹪部份負擔自付及車資。
    • 18.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居家服務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居家服務1.對 象: (1)日常功能受損、65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輕度失能是指巴氏量表61分至80分或CDR達一分 者,中重度失能為60分以下或CDR達二分者。 2.服務內容: (1)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居家環境改善、餐飲服務 、家務及文書服務、換洗衣物、陪同就醫或聯絡 醫療機構、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須用品。 (2)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協助穿脫衣服、協助 翻身拍背協助使用生活輔助器具、進食、肢體關 節活動、上下床、服藥、陪同散步。
    • 19. 受理申請單位: 1. 老人照顧管理中心: 727-2395或7710055轉3103 2. 社會局三科:3373376-7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3.診斷失智症之證明文件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居家服務
    • 20. 居家服務補助標準服務對象失能程度補助標準補助額度自付額度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者每月最高補助60小時100﹪0﹪中低收入老人津貼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 輕度失能最高8小時100﹪0﹪最高9-20小時60﹪40﹪最高21-60小時50﹪50﹪中重度失能最高16小時100﹪0﹪最高17-36小時60﹪40﹪最高37-60小時50﹪50﹪一般老人或身心障礙者輕度失能最高8小時100﹪0﹪最高9-20小時50﹪50﹪中重度失能最高16小時100﹪0﹪最高17-36小時50﹪50﹪
    • 21. 高雄市老人喘息(暫托)服務1.目 的:提供家庭照護者短暫休息機會 2.對 象:65歲以上生活無法自理的居家老人 3.服務方式: 機構臨托:每案每日補助給護理之家一千元費用, 一年至多七日,消耗品需自付。 居家服務:每四小時補助居家500元,一年至多56 小時 ,行政費需自付。 4.受理單位:高雄市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 7272394-5 5.服務單位:獎卿護理之家、聖功醫院、濟興長青基 金會
    • 22. 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的服務1.諮詢服務 2.電話問安 3.定時探訪 4.喘息服務 5.居家服務 6.轉介其他機構
    • 23. 失智病患日照照顧中心一、長青日間照顧中心: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6F 公辦民營、收費8,500 /月 二、聖功醫院日間照顧中心:苓雅區建國一路352號 民營 三、濟眾養護中心日照中心:楠梓區加昌路298號 3639437 四、左營老人日間照顧:左營區蓮潭路30號 公辦民營、收費9,152 /月
    • 24. 安心手鍊應備文件: 1.聯絡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身心障礙手冊、診斷書 3.申請表 服務單位: 高雄市: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7710055 高雄縣:鳳山市平等路174號、7481803轉8131
    • 25. 緊急救援通報系統服務對象:中低收入戶年滿65歲以上經日常生活活 動功能評估失能的老人。 福利內容: 1.設置24小時監控服務中心 2.家中安裝緊急主機及隨身攜帶按鈕 3.隨時受理用戶緊急事件通報及處理 辦理單位: 社會局三科:3373377 長青綜合服務中心:7710055轉3323
    • 26. 關懷獨居老人活動: 定期提供電話問安、關懷訪視,民間團體分區認養 老人保護服務專線:0800-095-785保護服務: 經查證及評估有老人疏於照料、虐待、遺棄、獨居且無法自我照顧者,其他需要接受保護服務者可向責任區受理單位舉發。 服務內容: 家庭訪視以瞭解與評估實情 提供緊急保護安置 轉介相關資源
    • 27.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福利:每月補助特別照顧津貼 資格: 1.經醫院証明罹患長期慢性病,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 估為重度以上「ADL 60分以下」,需家人 照顧者 照顧者和被照顧者實際居住並設籍同一行政區。 2.照顧者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 3.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4.未接受收容安置或居家、日間照顧服務補助,且當 月未獲補助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者。
    • 28. 外籍看護工:ADL 30分以下、仲介或勞工局 有申請表長期照護機構 1.養護中心:(中後期行動不便) 2.護理之家 信義醫院方舟養護之家失智區(3F): 苓雅區華新街86號、25,000-30,000元/月 18床全日、失智專線:07-3318597 諮詢機構: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示範中心
    • 29. 如何選擇機構式照護服務停:一思思考一下您的家人所需要的照顧內容 二思思考照顧失能家人在人力及財力上能否負擔 三思物道聽塗說 聽:聽聽專業人員及過來人的經驗談: 看:1.經政府合法立案有「立案證書」或是「開業執 照」嗎? 2.公共安全 3.環境衛生與設備 4.服務人員素質 5.服務內容與品質
    • 30. 身心障礙鑑定—失智症標準1.極重度:記憶力極度喪失,僅剩殘缺片斷記憶,語言能力瓦 解,僅餘咕嚕聲,判斷力喪失,對人、時、地之定向力完全 喪失,大、小便失禁,自我照顧能力完成喪失,需完全依賴 人養護者。 2.重度:記憶力重度喪失,記事能力全失,判斷力喪失,對時 、地之定向力喪失,對親人之認知功能開始出現障礙,大、 小便失禁,自我照顧能力喪失,開始出現簡單日常生活功能 障礙,需完全依賴他人養護者。 3.中度:記憶中度喪失,記事記憶困難,判斷力障礙,對時、 地之定向力喪失,自我照顧能力缺損,且有明顯複雜性日常 生活功能障礙,需完全依賴他人養護。 4.輕度:記憶輕度喪失,記事記憶局部障礙,判斷力障礙,對 時間之定向力障礙,自我照顧能力部份缺損,且複雜日常生 活功能開始出現障礙,需在監督下生活。
    • 31. 身心障礙福利1.中低收入生活補助 2.輔具補助:身心障礙手冊、診斷書、購買收據 3.高雄市身心障礙者輔具租借維修中心 8154414或8154280 4.交通優惠:康復巴士、專用停車識別證、牌照稅 減免 5.所得稅減免 6.居家服務、收容養護補助
    • 32. 尋求資源協助的障礙一、資訊取得的障礙:相關資訊不普及、資訊氾濫 不普及、因為照顧沒有時間去探聽。 二、醫療體系的使用障礙:被動的醫療體系、重技 術、輕照顧。 三、安養機構的使用障礙:養護機構拒收失智老人、 費用的壓力、品質不佳、老人沒有尊嚴。 四、專門機構:太遠、太少、緩不濟急、不符需求 五、日托服務的障礙: 人力不足拒收、定點少、時 間難配合。 六、僱請外傭的障礙:拒絕服務、溝通障礙、擔心 老人安全。 七、資格限定上的障礙: 中低收入的資格門檻難進
    • 33.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