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税收的一般特性1. 税收的强制性。2. 税收的无偿性。3. 税收的固定性。
    • 2.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人纳税人又称课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不同的。纳税人是直接向国家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而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 3. (二)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课税客体,是征税的根据,即确定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规定着征税的范围,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根据课税对象性质的不同,可以把全部税种归并划分为四大类:即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和行为税类。
    • 4. 根据课税对象确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和范围,称之为税目。列举法与概括法。列举法是按照每一种商品或经营项目分别设计税目。概括法是按商品大类或行业设计税目。
    • 5. (三)税率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在课税对象既定的条件下,税额和税负的大小就取决于税率的高低。我国现地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
    • 6. 1. 比例税率。不分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其一,统一比例税率。其二,差别比例税率。其三,幅度比例税率。2. 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就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这种税率对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有明显作用,一般适用于对所得额的课税。
    • 7. 两大类:一类是按课税对象绝对数量(通常用数额表示,如所得额等)为依据的累进税率,称之为依额累进。另一类是按课税对象的相对数量为依据的累进税率,称之为依率累进。依额累进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两种。
    • 8.  全额累进税率是将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按照与之相适应的级次税率计税。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简便,但累进程度高,特别是在两个级距临界点附近,会出现税额增加超过所得额增加的不合理现象。 超额累进税率则是按课税对象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分别计算税额,然后再累加汇总。
    • 9. (四)附加、加成和减税、免税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主要是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节的,但有时针对纳税人的特殊情况,可通过附加、加成和减税、免税等措施来调整纳税人的负担。
    • 10. 1. 附加和加成是属于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2. 属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有:减税、免税,以及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一定数额。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但达到起征点时,全部课税对象都要征税。免征额是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对有免征额规定的课税对象,只就其超过免额的部分征税。(五)违章处理
    • 11. 第二节 税收原则与税制结构一、税收原则综述税收原则亦称为税制原则,它是指导一国税收制度建立、发展和制度税收政策的准则或规范。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都要建立在一定的税收原则基础上。
    • 12. (三)现代税收原则1. 税收的效率原则。2. 税收的公平原则。3. 税收的稳定原则。
    • 13. 二、我国税收的中性、公平简化原则税收的中性原则,其实质是税收不直接干预经济,充分发挥市场通过自身运行来达到资源有效配置,以税收的保持中立、对市场不干扰而实现税收的效率。(一)税收的中性原则税收的公平原则是指税收必须有助于国民收入分配的最优化,以此达到社会成员的个人收入、财富和社会福利的公平。(二)税收的公平原则
    • 14. 税收简化原则,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时要适当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制度和手续。改革开放以来,针对过去过于简化的税制,造成我国税收不能积极有效地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的弊端,我国税制已向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转化,税收的征管也复杂化了,征收成本也上长升了。所以如何避免我国税制过于复杂的问题,就成为设计税制的一个原则。(三)税收简化原则
    • 15. (一)单一税制结构与复合税制结构1. 单一税制结构。单一税制主张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应由一个税类或少数几个税构成。2. 复合税制结构。复合税制主张一个家的税收制度必须由多种税类的多个税种组成,形成一个完整的税收体系。三、我国税制结构的改革方向如前所述,税收制度也可理解为按一定税收原则构建的税收体系,其核心是主体税种的选择和各税种搭配的结构问题。
    • 16. (二)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1. 税制改革要有利于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2. 要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3. 要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4. 税制改革要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相差悬殊和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的作用,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 17. 5. 要简化、规范税制。6. 要有利于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之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7. 要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 18. 第三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
    • 19. 2. 税负转嫁是各经济主体之间税负的再分配,也就是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税负转嫁的结果必然导致纳税人与负税人的不一致。3. 税负转嫁是纳税人具有的一般行为倾向,是纳税人的主动行为。1. 税负转嫁是与价格的升降直接相联的,而且价格的升降是税负转移引起的。
    • 20. 与税收转嫁相联系的另一个范畴是逃税。逃税是指个人或企业以非法方式逃避纳税义务,主要包括偷税、漏税、抗税和欠税。逃税与税负转嫁不同,税负转嫁只会导致税收归宿的变化,致使纳税人与负税人的不一致,税收并未减少或损失。但逃税的结果则一般造成税收的减少或损失。
    • 21. 二、税负转嫁的方式税负转嫁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一般归纳为以下几种:1. 前转。2. 后转。3. 旁转。4. 消转。5. 散转。
    • 22. 三、税负转嫁的条件(一) 商品课税较易转嫁,所得课税一般不能转嫁。(二) 供给弹性较、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课税较易转嫁,供给弹性较小、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课税不易转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