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方案
    • 2. 调查项目 1、按人填报的项目 2、按户填报的项目 3、按社区填报的项目 社区调查 1、被抽中的调查小区所在村委会全部填报 2、被抽中的调查小区所在居委会只填报社区调查项目中的第二项(本居委会户数、人数和出生、死亡人口)
    • 3. 调查对象 1、 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住本调查小区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 街道 3、住本调查小区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 年以上 4、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待定 以上四款人既包括城镇人口,也包括农村人口
    • 4. 调查前的摸底 调查员在开始登记前,必须提前进人调查小 区做好调查前的摸底工作和编制《调查底册》,并向户口登记机关和熟悉当地情况的群众了解各户人口变动情况,重点摸清出生、死亡人口,以供调查登记时参考。 填表说明 调查表的填写方法 1、编制《调查底册》 2、调查员必须按申报人的回答如实逐项填写 3、调查表的填写顺序
    • 5. 4.调查表采用两种填写方法: (1)在选择项中据情圈填 有选择项的共有19个项目 (2)用文字或数字填写 用文字或数字填写的共12个项目 a 姓名应竖写,其余项目填写的数字应横写 b 每张表可填写5人 c 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d 阿拉伯数字必须按“0123456789”和正体书字,不得用自由体书写
    • 6. 5.调查表差错的更改方法 6.调查员每登记完一户,要向申报人宣读,进行核对 7.调查员应负责为申报人保守个人和家庭情况的秘密 (二)调查表项目的填写说明 按人登记项目的填写 R1、姓名 R2、与户主的关系 R 3、性别 和民族
    • 7. R4、出生年月 用阿拉伯数字按公历填写。不满一周岁的填0周岁,只知农历的要换算成公历 计算周岁时要把握一下两种计算方法 (1)1-10月出生的 2004年-出生年=周岁 如:1998年4月出生 2004年-1998年=6(周岁) 11-12月出生的 2004年-出生年-1岁=(周岁) 如:1998年11月出生
    • 8. 2004年-1998年-1=5(周岁) (2)出生的婴儿农历换算 公历 2003年11月1日~2004年10月31日 农历 2003年10月8日~2004年9月18日 只要在这12个月内出生的婴儿都视为0周岁 R5、户口状况和性质 填表之前,首先要搞清我们所要调查的对象是那些人。本次调查对象是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而不是按户籍人口登记。因此,我们要把握以下两个概念
    • 9. 一是空间概念 调查对象的空间范围是本乡、镇、街道 二是时间概念 调查对象居住或离开的时间是半年,这里指的半年是连续半年 (1)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住本调查小区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 (3)住本调查小区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
    • 10. (4)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待定 以上四款人中,现役军人不登记,武警登记 右侧圈填户口性质,设有5个选择项 (1)本省非农 (2)本省农业 (3)外省非农 (4)外省农业 (5)其它 R6、一年前常住地 指调查时点前一年即2002年11月1日0时的常住地
    • 11. R 7、受教育程度 6岁及6岁以上的人填报。指调查时本人接受国内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与现有受教育水平相当的学历,设有7个选择项 (1)不识字或识字很少 (2)小学 (3)初中 (4)高中 (5)大专 (6)大学本科 (7)研究生 R8、学业完成情况 6岁及6岁以上的人填报,设有5个选择项。凡圈填“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不填这一部分 6岁及6岁以上的人填报,设有5个选择项。凡圈填“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不填这一部分
    • 12. (1)在读 (2)毕业 (3)肄业 (4)掇学 (5)其他 R18、参加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R19、婚姻状况 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填报 (1)未婚 (2)初婚有配偶 (3)再婚有配偶 (4)离婚 (5)丧偶 R20、主要生活来源 60岁及60岁以上的人填报
    • 13. R21、生活能否自理 60岁及60岁以上的人填报 R22、出生 指2003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出生的活产婴儿,包括出生后随即死亡的婴儿 凡在本调查小区居住的婴儿,包括领养的婴儿一律在本调查小区登记出生
    • 14. 出生婴儿“属第几孩” 要注意的是,胎次和孩次是有区别的,因此,按计划生育政策,应正确把握以下几点 (1)在人口调查年度出生的第一胎是双胞胎,其两个孩子在调查标上应登记为第一孩。并在备注栏注明为双胞胎 (2)在调查年度内出生的第二胎是双胞胎,且第一胎现存活,其两个婴儿在调查表上都应登记为属第二孩
    • 15. (3)调查年度前生育的双胞胎,现仍存活,调查年度内又生了一个孩子,此婴儿应登为第三孩 (4)调查年度内出生后又死亡的婴儿应据实登记孩次 调查登记此项应注意以下情况 (1)出生后存活不久即死亡的婴儿是否有漏登现象; (2)新生婴儿的出生时间是否有前移或错后的现象; (3)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是否有漏登现象;
    • 16. (4)是否有到外地生小孩或以其他方式隐瞒出生人口的现象。 “其母亲出生年份” 活产婴儿 指胎儿脱离母体后有过呼吸、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收缩等任何一种生命现象的婴儿指胎儿脱离母体后有过呼吸、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收缩等任何一种生命现象的婴儿 R23、死亡 死亡人口只填报R1至R5项和R23项 2003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出生后死亡的婴儿还应填报第十九项,即填出生又填死亡项。 全户死亡的,人纪录中也应据情圈填
    • 17. (三)按户登记项目的填写 1、本户住址编码 此项工作以调查小区为单位装订成册后,按户的顺序编填码号 2、户别 3、本户2004年11月1日总人口 4、本户2003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出生人口 5、本户2003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死亡人口
    • 18. 6、H6、H7填写户籍人口中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数 7、H8填写现住本地,户口省外的人数 (四)社区调查表项目的填写 封面上的社区调查项目,调查员要找熟悉本调查小区所在村(居)情况的村委会负责人按项目如实填报 1、居住地类型 2、全村(居)户数 3、距公共交通站公里数 4、距小学校公里数
    • 19. 5、距卫生院(所)公里数 6、饮用水 7、电 8、电话 9、是否通邮 10、耕地面积 11、上年人均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