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六章 货物的运输在买卖合同签订以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交付货物方式将货物交给买方或买方代理人或指定的承运工具,这是卖方必须完成的任务。因此,在买卖合同中,都应该明确货物运输方式和货物交付条件。Date1国际贸易实务
    • 2. 第一节 货物运输方式海洋运输 铁路运输 公路运输 航空运输 邮政运输 联合运输 多式联运Date2国际贸易实务
    • 3. 一、海洋运输是指利用商船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航区和航线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它是国际贸易中历史悠久而重要的运输方式。海洋货物运输,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可分为班轮运输和包租船运输。 Date3国际贸易实务
    • 4. (一)班轮运输是指利用班轮进行货物运输。班轮是按照固定的航行时间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停挂固定的港口,收取固定运费的运输船舶。 Date4国际贸易实务
    • 5. 1、班轮运输的特点(1)有固定船期、固定航线,停靠固定港口; (2)班轮的运费是按照固定费率计收的,装卸费已包括在内,不另加收装卸费; (3)船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即通常所说的“管装管卸”; (4)船方出租舱位一般是部分舱位,因此,凡是班轮停挂的港口,不论货物数量多少,一般都可承运; (5)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班轮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船方与货主的权利义务是以班轮提单为依据。 Date5国际贸易实务
    • 6. 2、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班轮运费由两部分构成:基本运费加附加运费 基本运费按照货物级别和航线、航程情况收取。计算标准有“W”、“M”、“AV”、“W/M”等。 附加运费名目繁多,主要有超重、超长、转船、直航附加费等,以百分比计算。Date6国际贸易实务
    • 7. 3、使用班轮运输应注意的问题(1)如属按体积计算运费的货物,应当改进包装,压缩体积,节省运费。 (2)在对外报价时,应慎重考虑运费因素。 (3)由我方订舱托运时,应争取在基本港口卸货,以节省直航和转船附加运费。 (4)要熟悉各类班轮运价表,做到合理套级,尽量避免按“未列名货物”计算运费。 (5)在托运贵重货物时,应将货价通知外运公司,以便加付附加的1%运费,一旦货物受损或丢失,船方可以承担超过提单限额的赔偿责任。 (6)托运样品,一般不要超过一定重量和体积,通常样品重量在25公斤或0.02立方米是免费的,否则就会多付运费。 Date7国际贸易实务
    • 8. (二)包租船运输包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整船运输货物。包租船可分为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两种。 1、定程租船,又称程租船或航次租船。它是根据船舶完成一定航程(航次)来租赁的。一般可分为:按单航次、来回航次、连续单航次和连续来回航次等方式租赁船舶。 2、定期租船,又称期租船,是指按一定期限租赁船舶。船期可长可短,从数日到几年。Date8国际贸易实务
    • 9. 定期租船的运费在定期租船合同中,经常通过固定用语表明船方负责的费用: Liner terms船方负责装卸费 Free out(F.O.)船方管装不管卸 Free in(F.I.)船方管卸不管装 Free in and out(F.I.O.)船方不负责装卸费 Free in and out, Stowed and trimmed(F.I.O.S.T.)船方不负责装卸费、平仓费、理仓费。Date9国际贸易实务
    • 10. 二、铁路货物运输是指利用铁路进行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铁路货物运输的优点是:一般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可保证全年的正常运输,速度较快、运量较大,有高度的连续性;货运过程遭受的风险较小。去澳门的出口货物的结汇也凭外运公司签发的货物收据办理。Date10国际贸易实务
    • 11. 三、航空运输航空运输最大的特点是运输速度快,适宜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贵重商品的运输。主要方式有:班机运输、包机运输、航空快递、集中运输。航空运费一般按W/M方式计算。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航空运单(air waybill)。Date11国际贸易实务
    • 12. 四、联合货物运输联合货物运输(Combined Transport)是指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完成一项进出口货物运输任务的综合运输方式。Date12国际贸易实务
    • 13. 五、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一种运输方式。Date13国际贸易实务
    • 14. 第二节 货物交付条件货物交付条件,是指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的交货条款。此条款一般包括对交货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装卸时间、装卸费用,分批装运和转船以及运输单据等内容的具体规定。 Date14国际贸易实务
    • 15. 一、交货期(装运期)交货期和装运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尤其在D组方式下。但是,由于我国外贸实务中主要应用F组和C组贸易术语,所以在装运的时候就是交货。Date15国际贸易实务
    • 16. (一)交货期的规定方法 1、明确规定交货期 (1)限于某月或某几个月内交货 (2)限于某月某日或以前装运 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或收到预付货款后若干天装运 3、笼统规定近期装运Date16国际贸易实务
    • 17. (二)规定交货期应注意的问题 1、应考虑货源和船源的实际情况,使船、货衔接。 2、要根据不同货物和不同市场需求规定交货期。 3、对交货期的规定要明确。 4、不宜订得过死。 5、应同时考虑信用证开证时间。 6、装运期长短要适宜。Date17国际贸易实务
    • 18.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Date18国际贸易实务
    • 19. (一)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方法规定明确的装卸港 规定装卸港各一个 规定多个装卸港 规定选择港 列名选择 未列名选择Date19国际贸易实务
    • 20. (二)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应注意的问题(1)要根据我国对外政策的规定来选择港口。 (2)对国外的装卸港的规定应力求具体明确。 (3)必须注意国外装卸港口的具体运输和装卸条件。 (4)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装卸港。 (5)对小批零星杂货的出口,一般不能接受指定码头或泊位装卸货物的条款。 (6)应注意国外港口有无重名。Date20国际贸易实务
    • 21. 第三节 运输单据Date21国际贸易实务
    • 22. 一、提单Date22国际贸易实务
    • 23. 1、提单的含义、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ate23国际贸易实务
    • 24. 1、提单的含义、性质和作用提单是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立运输合同的证明。Date24国际贸易实务
    • 25. 2、提单的种类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Date25国际贸易实务
    • 26. (1)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是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分的。 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的特点是提单上面有载货船舶名称和装货日期。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收到托运的货物待装船期间,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上面没有装船日期,也无载货的具体船名。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必须是已装船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 Date26国际贸易实务
    • 27. (2)清洁和不清洁提单是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的。 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是指承运人收到货物之后,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货物存在缺陷和包装破损的提单。 国际航运公会于1951年规定为下列3种内容的批注不能视为不清洁:第一,不明白地表示货物或包装不能令人满意;第二,强调承运人对于货物或包装性质所引起的风险不负责任;第三,否认承运人知悉货物内容、重量、容积、质量或技术规格。 在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一般不接受不清洁提单。 Date27国际贸易实务
    • 28. (3)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是根据收货人抬头分的。 记名提单(straight B/L)是指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内,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不记名提单(bearer B/L)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填明具体的收货人或指示人的名称而留空的提单。 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 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 字样的一种提单。Date28国际贸易实务
    • 29. (4)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是根据运输方式分的。 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轮船装货后,中途不经过转船而直接驶往指定目的港,由承运人签发的提单。 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是指货物经由两程以上船舶运输至指定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指海陆、海空、海河、海海等联运货物,由第一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并负责代办下程运输手续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Date29国际贸易实务
    • 30. (5)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是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的。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是指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既有正面内容又带有背面提单条款的提单。背面提单条款详细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是指省略提单背面条款的提单。 Date30国际贸易实务
    • 31. (6)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正本提单(original B/L)是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应标明original字样。 通常正本提单为3份,为防止他人冒领货物,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全套(full set)提单。 副本提单(copy B/L)是没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仅供参考的提单。应标明copy或non-negotiable字样。Date31国际贸易实务
    • 32. 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班轮提单(liner B/L)是班轮公司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 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是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 租船提单受租船合同条款的约束,有时买方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副本。Date32国际贸易实务
    • 33. (8)舱面提单、过期提单、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根据其他情况分的。 舱面提单(on deck B/L)是指对装在甲板上的货物所签发的提单。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卖方向当地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相距太久,以致银行按正常邮程寄单预计收货人不能在船到达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 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和议付日期已到,货物因故而未能及时装船,但已被承运人接管,或已经开装而未装毕,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Date33国际贸易实务
    • 34. (9)电子提单电子提单是通过EDI技术将纸面提单的全部内容与条款以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进行传送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的电子数据。 电子提单不是书面单证,而是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的一系列结构化了的电子数据。 Date34国际贸易实务
    • 35. 3、提单的内容提单的正面内容除包括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船名、国籍、航次、装运港、运费、提单签发份数、签单日期以及签单人外,还有: (1)托运人所提供的货名、标志和号数、件数、毛重、尺码等。(2)声明货物表面状况良好已装上船,并应在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3)正本提单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4)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 Date35国际贸易实务
    • 36. 3、提单的内容提单的背面条款包括: (1)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2)承运人免责条款; (3)索赔与诉讼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4)有关特殊货物运输条款; (5)其他条款。 Date36国际贸易实务
    • 37. 4、海上货运单 海上货运单,简称海运单(sea waybill; ocean waybill),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付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因此又称“不可转让海运单”(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 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所以不可转让,这也是它与海运提单的区别所在。承运人不凭运单,而凭收货人的提货或收货凭条付货,只要该凭条能证实其为运单指明收货人即可。海运单能方便进口人及时提货,简化手续,节省费用,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单据欺诈现象,所以某些地区的贸易界越来越倾向使用海运单。 Date37国际贸易实务
    • 38.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与联运提单两者主要区别是: 1、方式不同。联运提单限于由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时使用,而多式联运单据只要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联运。 2、签发人不同。联运提单由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经其授权的人签发。 3、负责程度不同。联运提单的签发人仅对第一程运输负责,而多式联运的签发人则要对全程负责。 4、性质不同。联运提单属于已装船提单,而多式联运单据大部分是在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后准备待运时签发的单据。 Date38国际贸易实务
    • 39. 第六章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班轮运输?有哪些特点? 2、班轮运费计收标准有哪几种? 3、交货时间有几种规定方法?规定交货时间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4、海运提单主要分为哪几种? 5、从大连港装自行车运往香港,自行车150箱,重量为 16.96公吨,体积为53立方米,经查运费表白行车为M9级,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280美元。另加货币贬值费为10%,燃油附加费18%。试计算总运费。 6、国际多式联运单据与联运提单有何区别? Date39国际贸易实务
    • 40. 第七章 货物运输保险Date40国际贸易实务
    • 41. 第一节 海上风险、损失和费用 Date41国际贸易实务
    • 42.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是指保险人承保的在海上和海与陆上、内河或与驳船相连接的地方所发生的风险。Date42国际贸易实务
    • 43. 海上风险的分类海上风险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一般海上风险;另一类是外来风险。Date43国际贸易实务
    • 44. (一)一般海上风险又分为: 1、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化产生的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 2、意外事故是指由于不能预料的原因或者说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Date44国际贸易实务
    • 45. (二)外来风险又分为: 1、一般外来风险是指偷窃、雨淋、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玷污、钩损、锈损等。 2、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是战争、罢工、海盗等敌对行为。 Date45国际贸易实务
    • 46. 二、海上损失海上损失,是指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发生海上风险导致保险标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海上损失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Date46国际贸易实务
    • 47. 1、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实际全损是指保险的全部灭失,或保险标的损坏后不能复原,或标的物权丧失已无法复归于被保险人,或载货船舶失踪经过相当长时间仍无音讯等。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的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所花费的费用超过该货物运往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Date47国际贸易实务
    • 48. 2、部分损失可以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航行途中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船方为解除共同危险或使航程得以继续进行,有意识地采取措施所做出的一些特殊牺牲和支出的额外费用。 (2)单独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尚未达到全损程度,仅为部分损失,而这种部分损失不属于共同海损,由各受损者单独负担的损失。 Date48国际贸易实务
    • 49. 三、海上费用海上费用是指海上风险造成的费用损失。包括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 1、施救费用,又称单独海损费用,是指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其受雇人等为抢救被保险货物,防止损失继续扩大所支付的费用。保险人对这种施救费用负责赔偿。 2、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无契约关系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获救成功,依据国际上的法律,被救方应向救助的第三者支付的报酬。救助费用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Date49国际贸易实务
    • 50.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按照是否能单独投保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Date50国际贸易实务
    • 51. 一、基本险基本险,也称主险,是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Date51国际贸易实务
    • 52. 1、平安险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的责任范围是: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Date52国际贸易实务
    • 53. 1、平安险(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部分或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由于上述事故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以及为抢救遭受危险货物和防止或减少货损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6)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Date53国际贸易实务
    • 54. 2、水渍险水渍险(With Average/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A./W.P.A.)原意为“负责单独海损责任”。 它的承保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Date54国际贸易实务
    • 55. 3、一切险一切险(All Risks-A.R.)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一切险实际上是平安险、水渍险与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和锈损等附加险责任的总和。 Date55国际贸易实务
    • 56. 二、附加险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承保的险别。它必须依附于基本险项下,即只有投资基本险其中一种之后,才可增保附加险,并须另外支付一定的保险费。 附加险分为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Date56国际贸易实务
    • 57. 1、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有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险、污染险 、渗漏险、碰损险、破碎险、串味险 、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等。Date57国际贸易实务
    • 58. 2、特殊附加险特殊附加险,是指承保由于特殊外来原因的风险而造成损失的险别。目前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特殊附加险有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除此之外还有:战争险、存仓火险 、卖方利益险等。Date58国际贸易实务
    • 59. 三、承保责任的起讫期限 (一)基本险的责任起讫期限 中保公司基本险的承保责任的起讫期限是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规定方法。它规定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运输和陆上运输,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为止。如果被保险货物从海轮卸下后放在码头仓库、露天或海关仓库,而没有运到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继续有效,但最长负责至卸离海轮60天为限。Date59国际贸易实务
    • 60. (二)战争险的责任起讫期限海运战争险的责任起讫是自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生效,直至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卸离海轮或驳船时为止。如果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保险责任最长延至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当日午夜起15天为止。如果在中途转船,则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保险责任以海轮到达该港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等到再装上续运海轮时责任恢复有效。 Date60国际贸易实务
    • 61. 第三节 保险金额的确定与保险费的计算Date61国际贸易实务
    • 62. 一、保险金额与保险费概念 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报的被保险货物的价额,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标准,也是在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范围内损失时,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限额,还是保险公司计收保险费的基础。 保险费是被保险人投保时须向保险公司交纳的一定金额货币。Date62国际贸易实务
    • 63. 二、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保险金额的计算基本公式为: 保险金额 = CIF货价×(1+加成率) 以CIF货价为计算保险金额的基础,这表明不仅货物本身而且包括运费和保险费都作为保险标的而投保,在发生损失时应该获得赔偿。因此,对CFR合同项下货物进行投保,需先把CFR变成CIF货价,再加成计算保险金额。 Date63国际贸易实务
    • 64. 以CFR、FOB为基础的计算以CFR为基础时,可用下列计算公式: CIF=CFR/(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如果按CFR货价进口,一般不再加成。则按平均保险费率直接计算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CFR货价×(1+平均保险费率) 如果按FOB货价进口,一般也不再加成。则按平均运费率和平均保险费率直接计算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FOB货价×(1+平均保险费率+平均运费率) Date64国际贸易实务
    • 65. 三、货物保险费的计算出口货物保险费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保险费=CIF货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以FOB价格成交的进口货物: 保险金额=FOB货价×(1+平均保险费率+平均运费率) 保险费=保险金额×平均保险费率 以CFR价格成交的进口货物: 保险金额=CFR货价×(1+平均保险费率) 保险费=保险金额×平均保险费率 Date65国际贸易实务
    • 66.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形式 Date66国际贸易实务
    • 67. 一、保险单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险单或正式保险单,它是使用最多的普通保险单,用于承保一个指定的航区内某一批货物发生的损失。 凡是指明航程或指明一批货物都可出示这种保险单。世界各地保险公司签发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单,格式互有差异,但其内容基本一致。 Date67国际贸易实务
    • 68. 二、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它是简化的保险合同,所以它也是保险公司表示接受承保的一种证明文件。 保险凭证仅载明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货物名称、数量、标记,运输工具种类和名称、承保险别、起讫地点和保险金额等,而对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则不予载明,通常按保险公司的保险单所载条款办理。保险凭证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效力。 Date68国际贸易实务
    • 69. 三、联合凭证联合凭证,是指保险公司将承保险别、保险金额和保险编号加列在外贸公司开具的出口货物商业发票上,作为已经承保的证据。 至于其他项目,均以发票上所列明的为准。 Date69国际贸易实务
    • 70. 四、预约保险单预约保险单是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发运的以CIF条件成交的大批量的出口货物或以FOB和 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使用的保险单。 这种保险单载明预约保险货物的范围、险别和保险费率以及每批货物的最高保险金额、保险费结算办法等。凡属于预约保险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一经启运,即自动按预约保险单所列条件承保。 Date70国际贸易实务
    • 71. 第七章复习思考题 1、海上风险有哪几种? 2、什么是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3、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分为哪几种?它们各自的承保范围是什么? 4、按CIF条件成交,保险金额是如何确定的?为什么? 5、我某进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对外出口,发票总额为2500美元,按发票总值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保险费率分别为 0.6%和0.04%,我进出口公司应付多少保险费? 6、海运货物保险合同有哪几种? Date71国际贸易实务
    • 72. 第八章 货款的支付 第一节 支付工具 第二节 汇 款 第三节 托 收 第四节 信用证Date72国际贸易实务
    • 73. 第一节 支付工具 Date73国际贸易实务
    • 74. 一、本票和支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以自己为付款人于见票日或指定日期向受款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以银行为付款人,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见票即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Date74国际贸易实务
    • 75. 二、汇票 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某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Date75国际贸易实务
    • 76. (二)汇票的内容 1、无条件支付命令。 2、写明“汇票”字样。 3、出票人:即签发汇票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卖方或银行。 4、付款人:即汇票的受票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买方或其指定的银行。 5、受款人:即受领汇票所规定的金额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卖方本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6、汇票金额。 7、出票日期和地点。 8、付款期限。 9、付款地点。 Date76国际贸易实务
    • 77. (三)汇票的种类 汇票按其流转时是否附有货运单据来分,可以分光票和跟单汇票。如汇票在流转时不附任何货运单据,称为光票;反之,如汇票在流转时附有货运单据,称为跟单汇票。Date77国际贸易实务
    • 78. (三)汇票的种类汇票按付款的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凡汇票上规定付款人见票后立即付款的称为即期汇票;凡汇票上规定付款人于将来的一定日期付款的称为远期汇票。Date78国际贸易实务
    • 79. (三)汇票的种类汇票按出票人不同,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如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称为商业汇票;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则称为银行汇票。 Date79国际贸易实务
    • 80. (三)汇票的种类在远期汇票付款之前,须经过付款人承兑,按付款的信用不同,以商业企业为付款人所承兑的远期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以银行为付款人承兑的远期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Date80国际贸易实务
    • 81. (四)汇票的使用汇票的使用要经过出票、提示、承兑和付款等环节。 出票是指在汇票上填写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和地点以及受款人等事项并签字后交给受款人的行为。 提示是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和付款的行为。 承兑是指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和承诺行为。其手续是由付款人在汇票的正面写上“承兑” 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由承兑人签名,交还持票人。 付款,即是支付款项,结束汇票上的一切债务责任。 Date81国际贸易实务
    • 82. 第二节 汇 款 一、汇款的概念 汇款(Remittance)也称汇付,是指付款人(进口人)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法。 汇款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Date82国际贸易实务
    • 83. 二、汇款的种类 (一)电汇(T/T)。 电汇是汇出行应进口人的申请,用电报或电传委托国外的汇入行向出口人付款。采用电汇对出口人来说,收汇迅速。 (二)信汇(M/T)。 信汇是汇出行应进口人的申请,用银行信件委托国外的汇入行向出口人付款。采用信汇方式收汇比电汇慢,但费用较电汇低。 (三)票汇(D/D)。 票汇:是进口人向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自行寄给出口人,出口人凭以向汇票上指定的银行取款。 Date83国际贸易实务
    • 84. 三、汇款方式的支付程序 说明: ①汇款人(进口人)到汇出行(进口地银行)办理汇款手续,填写汇款申请书、汇款方式并将汇付金额交汇出行。 ②汇出行按汇款申请书的要求,向代理行(汇入行)发出汇款指示。 ③汇入行收到汇款后,立即向收款人(出口人)解付。 汇款人汇出行汇入行收款人123Date84国际贸易实务
    • 85. 第三节 托 收 Date85国际贸易实务
    • 86. 一、托收的含义 托收(Collection),是指出口人于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连同有关单据(主要指提单、发票和保险单等)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它的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Date86国际贸易实务
    • 87. 二、托收方式的种类 托收方式依据汇票是否随附装运单据来分,可以分为光票托收与跟单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人在收取货款时,仅凭汇票,不随附任何装运单据。这种方式一般用于收取信用证项下余额的结算、代垫费用、佣金以及样品费等结算。 跟单托收是指出口人在收取货款时,凭随附装运单据的汇票进行托收。Date87国际贸易实务
    • 88. 跟单托收跟单托收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1、付款交单(D/P)是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装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装运单据。又分为两种:Date88国际贸易实务
    • 89. 付款交单托收(跟单) (1)即期付款交单( D/P sight),是指出口人装运之后,开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交给当地银行,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见票后须立即付款,付清货款后,领取装运单据。 (2)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是指出口人装运之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交给当地银行,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由进口人承兑远期汇票,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领取装运单据。Date89国际贸易实务
    • 90. 承兑交单托收(跟单) 2、承兑交单(D/A),是指出口人装运之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交给当地银行,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由进口人承兑远期汇票之后,即可取得装运单据,提取货物,待汇票到期再付清货款。 Date90国际贸易实务
    • 91. 三、托收方式的支付程序 (D/P)委托申请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合同1234567Date91国际贸易实务
    • 92. 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说明①出口人按合同规定装运后,填写托收委托申请书,开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交托收行,请求代收货款。 ②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委托书连同汇票、装运单据寄交进口地代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③代收行按照指示向买方提示汇票与单据。 ④进口人付款。 ⑤代收行交单。 ⑥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妥。 ⑦托收行向委托人转账付款。 Date92国际贸易实务
    • 93. 三、托收方式的支付程序 (D/A)托收申请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合同7123456Date93国际贸易实务
    • 94. 承兑交单(D/A)说明①出口人按合同规定装运后,填写托收申请书,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交托收行,请求代收货款。 ②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委托书连同汇票、装运单据寄交进口地代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③代收行按照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单据,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 ④代收行收回汇票,同时将装运单据交给进口人。 ⑤进口人到期付款。 ⑥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妥。 ⑦托收行向委托人转账付款。 Date94国际贸易实务
    • 95. 第四节 信用证 Date95国际贸易实务
    • 96. 一、信用证的含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开证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开证行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金额和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Date96国际贸易实务
    • 97.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是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进口人。 2、开证银行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向出口人开立信用证、并承担付款责任的银行。 3、通知银行是指受开证银行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 4、受益人是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开具汇票向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取货款的出口人。 5、议付银行是指愿意接受受益人跟单汇票,办理押汇业务的银行。 6、付款银行是指信用证上指定的付款银行。若信用证未指定付款银行,开证银行即为付款行。 Date97国际贸易实务
    • 98. 三、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开证行付款行通知行议付行981234576Date98国际贸易实务
    • 99. 三、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说明①开证申请人按合同规定向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并交纳若干押金和开证手续费。 ②开证银行接受开证申请,开出信用证寄交通知银行。 ③通知银行接到信用证经审查并证实无误转交受益人。 ④受益人经审查信用证无误后,即可按规定的条件装运。出口人装运后,缮制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并开具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交单。 ⑤议付行经过审核信用证与单据相符时,按汇票金额,扣除若干利息或手续费,将垫款付给受益人。 ⑥议付行将单据等寄交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银行要求付款。 ⑦开证行在审单无误后,向议付行付款。 ⑧开证行办理转账或汇款给议付行时通知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 ⑨开证申请人付款并取得装运单据,凭以向承运人提货。 Date99国际贸易实务
    • 100. 四、信用证的基本内容 1、信用证的性质和种类。 2、信用证的当事人。 3、信用证金额。 4、装运期、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5、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是否允许分运和转船等。 6、对货物要求:货物名称、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价格等。 7、对单据要求:单据主要可以分为3类:(1)货物的单据 (2)运输单据 (3)保险单据。 8、特殊条款:根据进口国政治经济贸易情况的变化,或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可做出不同规定。 9、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Date100国际贸易实务
    • 101. 五、信用证的特点 1、开证银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种独立自主文件 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交易 Date101国际贸易实务
    • 102. 六、信用证的种类 (一)光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 1、光票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要求,在收取货款时,只需开具汇票,即可索回货款的信用证。 2、跟单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在议付货款时,除开具汇票之外,还要随附货运单据的信用证。 Date102国际贸易实务
    • 103. 六、信用证的种类(二)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 1、即期信用证,凡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可凭即期汇票收取货款的即为即期信用证。 2、远期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规定凭远期汇票收取货款的信用证。使用远期信用证时,如果远期汇票贴现,其贴现费用和迟期付款利息均由受益人承担。 Date103国际贸易实务
    • 104. 六、信用证的种类(三)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让信用证 1、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 可以将该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2、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信用证。 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字样者,则不能转让。 Date104国际贸易实务
    • 105. 六、信用证的种类(四)保兑信用证与非保兑信用证 1、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请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 2、非保兑信用证,是指未经另一银行保证兑付的信用证。Date105国际贸易实务
    • 106. 六、信用证的种类(五)循环信用证,是指当受益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完信用证的金额以后,其信用金额又恢复原金额再被受益人使用,直至达到规定次数或累计总金额为止。一般分为: 自动循环,即受益人每次使用信用证时,不需开证行的通知。 半自动循环,即开证行保留停止使用信用证的权利,如开证行没有停止使用通知时,受益人可以循环使用信用证。 非自动循环,即受益人每次使用信用证时,必须经开证行通知,否则不能使用。 Date106国际贸易实务
    • 107. 第八章复习思考题 1.汇票、本票与支票的含义及其用途是什么? 2.汇票分为哪几种? 3.什么是汇付?汇付分为哪几种? 4.托收的含义和特点是什么? 5.托收分为哪几种?出口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哪些问题? 6.说明信用证的含义、性质与特点。 7.说明各种信用证的含义及其使用条件? Date107国际贸易实务
    • 108. 第九章 货物的检验 Date108国际贸易实务
    • 109. 第一节 检验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一)在出口国装船前检验 1、工厂检验。 2、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Date109国际贸易实务
    • 110. (二)在进口国卸货后检验1、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 2、在用户所在地检验。Date110国际贸易实务
    • 111. (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由于是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检验和复验,所以会产生不一致。解决问题的方法通常是: 1、采取折中方法 2、采取仲裁性检验Date111国际贸易实务
    • 112. 第二节 检验检疫证书 及其作用 Date112国际贸易实务
    • 113. 一、检验检疫证书的种类1、品质检验证书。 2、重量检验证书。 3、数量检验证书。 4、兽医检验证书。 5、卫生(健康)检验证书。 6、消毒检验证书。 7、产地检验证书。 8、价值检验证书。 9、残损检验证书。 Date113国际贸易实务
    • 114. 二、检验证书的作用一般来说,检验证明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品质、数量和包装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也是卖方对品质、数量和包装提出异议的必不可少的法律依据。 在出口国检验、出证,进口国目的地复验的条件下,双方商检机构所出具的证书,都不具有最后依据的效力。买方可以根据复验结果提出异议和索赔要求,但卖方也可根据出口地商检机构出具的证明书进行抗辩。在这种情况下,争议只能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第三国进行仲裁性的检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商检证书仍然是买方提赔不可缺少的证明文件。 Date114国际贸易实务
    • 115. 第九章复习思考题1、商品检验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有何作用? 2、商品检验时间与地点有哪几种规定方法? 3、法定检验的内容与范围有哪些? 4、为什么说货物的接收不意味着买方接受货物? Date115国际贸易实务
    • 116. 第十章 交易洽商与合同订立 所谓交易洽商,是指买卖双方以一定的方式并通过一定的程序就交易的货物及各项交易条件进行协商,最后达成协议、签定合同的整个过程。 Date116国际贸易实务
    • 117. 第一节 询价 (一)询价的含义及分类 询价,也称询盘,是指交易的一方欲出售或购买某种货物,向另一方发出的探询买卖该项货物有关交易条件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以发出人的地位不同,询价可分为两种: 1、买方发出询盘,也称“邀请发盘” 。 2、卖方发出询盘,也称“邀请递盘” 。 Date117国际贸易实务
    • 118. (二)询盘应注意的问题1、不应在同时期集中对外询盘,以防止暴露我销售或购买心切。 2、不应限于询问价格,也可以询问其他交易条件。 3、询盘虽无约束力,但是在交易习惯上,应该避免出现只询盘不购买或不售货的现象。 4、在交易习惯上要尊重对方,无论是否出售或购买均应及时回答为宜。 5、应保留询盘内容。可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Date118国际贸易实务
    • 119. 第二节 发盘发盘(Offer),又称发价,是指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一定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提出的交易条件达成买卖该项货物的交易、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Date119国际贸易实务
    • 120. 一、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主要包括如下四种: 1、发盘必须向特定人发出。 2、发盘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建议。 3、发盘的内容必须是“十分确定”。 所谓“十分确定” 是指发盘必须列明货物品名、价格、数量或者决定价格或数量的方法。 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Date120国际贸易实务
    • 121. 二、发盘的撤回和修改所谓发盘的撤回和修改是指发盘人对其发盘的通知在送达受盘人之前加以取消或更改。 发盘在受盘人接到该项发盘之前,发盘人可以用更为迅速的传递方式,声明撤回和修改发盘的内容。只要该项声明是早于或与发盘同时送达受盘人,撤回和修改即可生效。Date121国际贸易实务
    • 122. 三、发盘的撤销发盘的撤销(Revocation)是指发盘人将发盘已送达到受盘人之后又取消。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对撤销问题作了如下规定:“(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a)发盘写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或(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 Date122国际贸易实务
    • 123. 四、发盘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盘失效: 1、拒绝发盘的通知到达受盘人; 2、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 3、发盘有效期限届满,受盘人未作出接受; 4、受盘人对发盘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Date123国际贸易实务
    • 124. 第三节 还盘还盘(Counter Offer),又称还价,是指受盘人收到发盘之后,对发盘表示接受,但对发盘的内容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而向发盘人提出修改建议或新的限制性条件的口头或书面的表示。Date124国际贸易实务
    • 125. 还盘时应注意的问题1、要识别还盘的形式,有的明确使用“还盘”字样,有的则不使用。 2、接到还盘后,要与原发盘进行核对,找出还盘中提出的新内容,然后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和我们的销售意图,认真予以对待。 3、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原发盘人可以就此停止洽商。 4、在表示还盘时,一般只针对原发盘提出不同意或需要修改的部分,已同意的内容在还盘中可以省略。 Date125国际贸易实务
    • 126. 第四节 接受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称为承诺,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有效期之内无条件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并愿意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Date126国际贸易实务
    • 127. 一、构成接受的条件作为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接受必须是受盘人做出; 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 ; 3、接受必须在一项发盘的有效期限以内表示 ; 4、接受应由受盘人采用声明或做出其他行为 的方式表示,并且这种表示传达给发盘人才有效。 Date127国际贸易实务
    • 128. 二、逾期接受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逾期接受不能视为法律上有效的接受,而是一项新的发盘。因而须经原发盘人及时地表示接受,才能达成交易。 但是,《公约》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证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盘人:他认为他的发盘已经失效。” Date128国际贸易实务
    • 129. 三、接受的撤回接受的撤回(Withdrawal),是指接受通知尚未到达发盘人之前,受盘人采取取消原接受通知的行为。《公约》第22条规定和合同法的一般规则,都允许接受撤回。 在接受通知未送达发盘人之前,受盘人可随时撤回接受,要求以撤回通知先于接受或与接受同时到达发盘人为限。 Date129国际贸易实务
    • 130. 第五节 进出口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的形式 (一)买卖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的特点是内容比较全面,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发生争议的处理均有详细规定。签订这种合同适合于大宗货物或成交金额较大的交易。 (二)销售确认书 销售确认书是合同的简化形式。一般包括:货物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总值、交货期、装运港和目的港、支付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条款。对于异议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等一般条款都不予列入。这种格式的合同,适用成交金额不大、批次较多的轻工日用品、土特产品、或者已有包销、代理等长期协议的交易。 Date130国际贸易实务
    • 131.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一)合同的首部 合同的首部包括开头和序言、合同名称、编号、缔约时间、 缔约地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等。 (二)合同的主干部分 这部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货物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装运港和目的港、支付方式、保险条款、检验条款、异议索赔条款、仲裁条款和不可抗力等,以及根据不同货物和不同交易情况加列其他条款,如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品质公差条款以及合同适用的法律等。 (三)合同的结尾部分 合同的结尾部分包括合同的份数、使用文字和效力,以及双方的签字。Date131国际贸易实务
    • 132. 三、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必须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决不把对方不愿意接受的某些条款强加于人,反之,亦然。 2、必须符合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即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和真实;当事人都有订约行为能力;合同标的、内容必须合法等。 3、合同内容应与洽商达成的协议内容一致。同时在条款的规定上必须严密,要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对等。 4、合同各条款间必须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Date132国际贸易实务
    • 133. 第十章复习思考题1、交易洽商一般要经过哪些环节?一项有效合同的订立不可缺少哪几个交易洽商环节? 2、什么是发价?构成发价条件是什么? 3、什么是发价的撤回与撤销? 4、发价在哪些情况下失效? 5、什么是接受?一项有效接受应具备哪些条件? 6、为什么接受只能撤回而不能撤销? 7、我国《合同法》对合同成立是怎样规定的?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有何不同? Date133国际贸易实务
    • 134. 总复习思考题1、天津运往埃及塞得港一批小五金,共150箱。每箱体积为20cmX30cmX40cm,毛重25公斤。经查运费表,为M/W10级,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388港元。另收30%燃料附加费、10%港口拥挤费。试问:应付多少运费? 2、我某公司按CIF对外出口一批货,发票总额为2500美元,按发票总值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6% 和0.04%。试求,我公司该付的保险费。 3、我公司对外报FOB上海价每公吨1700美元。已知从上海到新加坡每公吨运费为35美元,每公吨保险费为5美元。求:CFR价为多少?CIF价又应报多少? 4、我公司出口100箱货物。货物按时装运并取得清洁提单。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却只有90箱。买方以此为由扣了10箱货款。问:买方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Date134国际贸易实务
    • 135. Date135国际贸易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