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自考重点


    140





    (考点)240
    目 录
    第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3
    第节 婚姻家庭概述3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历史发展4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概念特征渊源 6
    第四节 婚姻家庭法国法律体系中位 6
    第五节 国婚姻家庭法基原 7
    第六节 国婚姻家庭法救助措施法律责 7
    第二章 亲属制度9
    第节 亲属意义分类范围9
    第二节 亲系亲等9
    第三节 亲属关系变动效力11
    第三章 结婚制度12
    第节 婚姻成立结婚制度革 12
    第二节 结婚实质条件13
    第三节 结婚形式件14
    第四节 婚姻效撤销15
    第五节 结婚制度相关问题16
    第四章 夫妻关系17
    第节 夫妻法律位17
    第二节 夫妻身关系18
    第三节 夫妻财产制18
    第五章 离婚制度21
    第节 离婚离婚制度革21
    第二节 登记离婚23
    第三节 诉讼离婚24
    第四节 判决离婚法定理25
    第五节 离婚子女财产问题 26
    第六章 亲子关系29
    第节 亲子关系亲权29
    第二节 父母子女权利义务 31
    第三节 种特殊类型亲子关系 32
    第七章 收养制度34
    第节 收养收养法34
    第二节 收养关系成立34
    第三节 收养效力36
    第四节 收养关系解36
    第八章 扶养制度37
    第节 扶养制度37
    第二节 国现行扶养制度37
    第九章 附39
    第节 民族治方贯彻执行婚姻家庭法变通规定 39
    第二节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 39340
    课程目录
    婚姻家庭法概述 01 亲属制度 02
    结婚制度 03 夫妻关系 04
    离婚制度 05 亲子关系 06
    收养制度 07 抚养制度 08 附 09
    题型
    1 单选:1 分×1515 4 简答:6 分×212
    2 选:2 分×1020 5 述:14 分×114
    3 名词解释:3 分×515 6 案例分析(8+16)24
    第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节 婚姻家庭概述
    婚姻家庭概念
    婚姻:指时社会制度确认男女两性生活互配偶结合
    家庭: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纽带形成包含定范围亲属社会生活单位
    二婚姻家庭属性
    1然属性:生理学生物学然素然规律选择
    2社会属性:婚姻家庭身种间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总组成部分社会关系
    具密切联系反映定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客观求
    二者关系:然属性婚姻家庭关系形成前提
    社会属性决定婚姻家庭关系性质素婚姻家庭根属性
    三婚姻家庭职
    • 1实现口生产职
    • 2组织济生活职:家庭济职定社会中生产力生产关系性质特点相适应
    发展济养老育幼保障家庭成员生活等
    • 3文化教育功
    四婚姻家庭形态历史发展440
    ()原始社会时期群婚制偶婚制
    • 1杂乱性交关系阶段群体中两性结合没限制禁忌
    • 2群婚制类历史早出现婚姻家庭形态指原始社会中定范围群男子群女子互
    夫妻婚姻形式集体婚
    • ①血缘群婚制群婚制低级阶段阶段排辈分间两性关系辈分男女
    结夫妻
    • ②亚血缘群婚制群婚制高级阶段称伙婚制普路亚家庭辈旁系血亲间通婚禁止排
    兄弟姐妹
    原始社会晚期婚姻禁忌越越成配偶定期间相稳定保持居关系
    偶婚制成婚姻形态指男女段时间保持相稳定偶居关系婚姻形态
    (二)阶级社会时期夫妻制
    • 阶级社会形成际偶婚制慢慢演化成夫妻制男性居家庭中导位
    • 原:私制确立传承私财产
    • 助确立丈夫导位更满足适应传承私财产社会需求
    • 资义社会夫妻制度形式趋两性等夫妻双方等丈夫妻子外迎娶
    女性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历史发展
    西方婚姻家庭法发展历程
    ()古罗马亲属法
    • 古罗马时期婚姻家庭规范散见诸法律文件中早公元前五世纪十二铜表法
    已法律形式明确肯认家父享权威权益查士丁尼法典法
    学阶梯法学汇纂许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婚姻终止:配偶死亡权者市民权丧失离婚
    (二)中世纪欧洲婚姻家庭法
    寺院法:称宗规法教会法普适基督教广泛传播教权扩张教令统背景
    新约全书徒教律等包含婚姻家庭规范寺院法组成部分
    (三)现代资义国家婚姻家庭法
    陆法系普遍婚姻家庭法纳入民法典中
    英美法系国家开始单行法形式发布婚姻家庭法律文件
    • 法国:承认婚姻民事契约1804 年法国民法典关亲属婚姻家庭规定纳入第编法540
    容中时第三编取权种方法中规定继承赠遗嘱夫妻财产制等形成完整
    婚姻家庭法律体系正式确立资义婚姻家庭制度
    • 德国:较鲜明体现出资义垄断资义渡时代特点
    • 英国:成文判例法普通法衡法调整婚姻家庭中起着非常重作
    • 美国:州立法位
    • 总结:代西方婚姻家庭法发展呈现出定质性步性
    • 陆法系英美法系婚姻家庭法变革特点:
    • 特点:①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渊源日益元化
    • ②国家公权力婚姻家庭关系介入越越深入婚姻家庭法边界越越开放
    • ③旧法律理念重新审视反思新法律理念正萌芽形成
    (四)社会义国家婚姻家庭法
    社会义国家婚姻家庭法发展分两阶段:
    •(1)第二次世界战前苏维埃婚姻家庭法社会义国家婚姻家庭法唯代表
    •(2)第二次世界战着众社会义国家涌现社会义国家婚姻家庭法阵营充实
    表现出样化特点
    二国婚姻家庭立法革
    ()古代婚姻家庭立法
    •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规范始见礼入律奴隶制时代婚姻家庭关系礼制统治阶级认
    惯调整
    • 总说礼律辅婚姻家庭法规范祥礼略律九章律早出现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 封建时代国婚姻家庭立法体系特征:
    •(1)宗族势力婚姻缔结具非常影响两性结合需父母命媒妁言方合社会规范
    •(2)男子迎娶位正室迎娶女子作偏房实行夫妻妾制度
    •(3)男女两性位男性占绝优势位家庭中奉行夫权男尊女卑观念
    •(4)婚姻解体种形式男子休妻说女性婚姻中处极动位鲜
    意愿解婚姻关系
    (二)现代婚姻家庭法
    • 1代清政府 1910 年颁布清现行刑律诸法合体框架继唐宋明清律法中婚姻
    家庭制度1911 年起草清民律草案中专门亲属编中国婚姻家庭法代化初尝试北洋
    政府 1915 年制定
    民律亲属编草案1926 年制定民律草案没正式颁行
    • 21930 年国民政府公布民法亲属编 1931 年 5 月 5 日起施行该法规定通婚姻父母
    子女 监护扶养家亲属会议
    (三)新中国婚姻家庭立法
    11950 年婚姻法:新中国成立第部立法宗旨:废包办买卖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封建
    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夫妻男女权利等保护妇女子女合法权益新民义婚姻制度
    21980 年婚姻法:
    (1)坚持 1950 年婚姻法规定婚姻夫妻男女等原原保护妇女童合法权
    益原修正保护妇女童老合法权益原
    •(2)结婚条件进行方面修改法定婚龄原男 20 周岁女 18 周岁变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
    •(3)增加规定登记结婚根男女双方约定互方家庭成员
    •(4)加强家庭关系调整
    32001 年婚姻法修订
    •(1)总中增加保障婚姻法诸原实施禁止性条款通关禁止配偶者居禁止家庭暴640
    力规定强化婚姻家庭体身权利保护
    •(2)结婚制度中增设关效婚姻撤销婚姻规定
    •(3)家庭关系中改进原法定夫妻财产制规范夫妻约定财产规定等
    •(4)离婚制度中准予离婚法定理增设干列举性例示性规定
    •(5)专章规定救助措施法律责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概念特征渊源
    婚姻家庭法概念
    • 婚姻家庭法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终止产生特定范围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规范总
    • ①调整象婚姻家庭关系
    • ②目确定婚姻双方亲属方彼间权利义务边界引导建立谐文明家庭氛围防止良行
    发生
    • ③婚姻家庭法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法律规范总
    二婚姻家庭法特征
    • 1婚姻家庭法调整范围具明晰边界时极广泛普遍婚姻家庭法调整范围仅限婚姻家庭
    领域整社会千千万万婚姻家庭组成婚姻家庭法适范围说覆盖全社会
    • 2婚姻家庭法调整象具强身份性伦理性时财产关系占相重
    • 3婚姻家庭法调整手段具样性量强制性规范非强制性规范倡导性规范
    三婚姻家庭法法律渊源
    • 婚姻家庭法渊源种具法律效力规定性文件
    ()宪法法律
    • 1 宪法中婚姻家庭法规范然数婚姻家庭法立法婚姻家庭法渊源中具
    极重意义
    • 2民法通国民事基法该法中适婚姻家庭法总性规定公民婚姻家庭领
    域民事权利作重原规定
    (二)行政法规国务院属部门制定规章
    (三)方性法规规章民族治方变通规定
    (四)高民法院司法解释
    (五)国缔结者参加国际条约
    (六)婚姻家庭政策法律认符合婚姻家庭道德惯国婚姻家庭法渊源
    国婚姻家庭法宪法目前婚姻法核心种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组成规范体系
    第四节 婚姻家庭法国法律体系中位
    婚姻家庭法法律体系中位
    • 国成文法传统现行立法体例说方面婚姻家庭法民法重组成部分方面婚姻家
    庭法已发展具定独立性较成熟部门法中华民国婚姻法核心婚姻家庭法律
    文件成体系
    • 包括:婚姻家庭法宪法
    婚姻家庭法民事法律关系
    婚姻家庭法民事诉讼法关系
    二婚姻家庭法法律效力
    ()婚姻家庭法效力
    1国婚姻家庭法适公民国公民间结婚离婚收养等婚姻家庭事宜必须适740
    国婚姻家庭法
    2华侨国公民间港澳胞公民间国境办理结婚离婚收养等事宜应适
    国婚姻家庭法居住国境外国国籍原适国相关涉外法律法规
    (二)婚姻家庭法空间效力
    全国性婚姻家庭立法文件适国家权领域切区领陆领水驻外馆等
    方性婚姻家庭立法文件具域性空间效力
    (三)婚姻家庭法时间效力
    国婚姻家庭领域两基法婚姻法收养法溯生效前相关法律问题适
    第五节 国婚姻家庭法基原
    婚姻原
    1 结婚离婚
    2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干涉婚姻行禁止婚姻索取财物
    包办婚姻:指婚姻关系外第三(包括)父母违反婚姻原完全违背事意愿情况强迫
    缔结婚姻
    买卖婚姻指婚姻关系外第三索取量财务目包办强迫缔结婚姻
    婚姻索取财物指事愿结婚索取定财物作结婚必条件行
    高法院司法解释:事请求返俗付彩礼果查明属情形民法院应予支持:①双方未办理结婚
    手续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确未生活③婚前付导致付生活困难适第二三款双方离
    婚条件
    涉买卖婚姻性质彩礼事求返民法院予支持
    二夫妻制
    配偶时两配偶禁止夫妻妻夫结合已婚者婚姻终止
    前婚
    重婚指配偶者结婚行
    重婚仅包括事先通婚姻登记缔结婚姻关系情形包括事通婚姻登记事实婚姻
    种方式缔结婚姻关系情形
    三 男女等原
    • 男女两性婚姻关系家庭生活方面享等权利承担等义务
    四保护妇女童老合法权益原
    • 1妇女童老社会弱势群体婚姻法确立保护妇女童老合法权益蕴含着公正义
    理念坚持发扬体现社会义制度关怀妇女爱护童敬养老良风尚
    • 2敬老爱老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 3禁止家庭暴力:指行殴捆绑残害强行限制身手段家庭成员身体
    身体等方面造成定伤害果行
    • 遗弃:指负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家庭成员拒履行法定义务致需抚养扶养赡养家
    庭成员法定供养损害合法利益违法行
    五 实行计划生育原
    •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夫妻生育子女
    六 倡导性法律规范
    • 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原外积极倡导等睦文明婚姻家庭关系提倡夫妻间相互忠
    实相互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第六节 国婚姻家庭法救助措施法律责
    ()关救助措施规定840
    • 救助措施:指法律规定负救助义务机构应婚姻家庭违法行受害请求提供救援帮助措

    • 特征:①救助措施体应法律规定具救助义务机构居委会村委会事单位等
    ②适受害提出请求前提特殊情况社会机构干预救助
    ③ 目时阻家庭婚姻违法行时保护受害生命健康时疏导婚姻家庭纠纷
    • 具体措施包括:劝阻调解制止
    ①劝阻调解:指关机构通劝说阻止等方式实施家庭暴力虐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情形
    受害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单位应予劝阻调解良婚姻家庭关系
    调适矫正
    • 国调解机制分民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里说调解指民调解
    ②制止公安机关特法定职权公安机关法定救助义务指公安机关基受害请求采取
    效措施强迫正实施家庭暴力加害停止违法行
    (二)关法律责规定
    1婚姻家庭领域民事责方面:
    •(1)遗弃家庭成员应法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
    •(2)重婚姻家庭违法行导致离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
    •(3)妨害夫妻财产分割承担利法律果
    •(4)婚姻家庭违法行监护法律关系收养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影响
    2行政法律责(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指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行政相予制裁具体行政行
    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婚姻法第 43 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者虐家庭成员受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该予行政处罚
    列行处 5 日拘留者警告:①虐家庭成员虐求处理②遗弃没独立生活
    力抚养
    (2)行政处分:指国家机关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关规章制度工作员违法违纪行予处
    理制裁包括警告记记降级撤职开等
    列行予警告记者记处分情节较重予降级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①拒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②虐遗弃家庭成员③包养情④严重违反社会公
    德行
    3刑事责
    •婚姻法第 45 条规定: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 ①配偶重婚者明知配偶结婚处 2 年期徒刑者拘役
    • ②虐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处 2 年期徒刑拘役者制犯前款致受害重伤死亡处
    2 年 7 年期徒刑第款罪告诉处理
    • ③年老年幼患病者没独立生活力负抚养义务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处 5 年
    期徒刑拘役者制
    • ④暴力干涉婚姻处 2 年期徒刑者拘役犯前款致死亡处 2 年 7 年
    期徒刑第款罪告诉处理
    • ⑤明知现役军配偶居者结婚处 3 年期徒刑者拘役940
    第二章 亲属制度
    第节 亲属意义分类范围
    亲属概念
    • 1汉儒刘熙释名·释亲属说:亲衬言相隐衬属续恩相连续说明亲属间
    常相衬相续密切关系
    • 2代法学中亲属系指民基婚姻血缘法律拟制形成社会关系
    • 3亲属关系亲属法律关系:法律调整亲属关系法律亲属法系具相应法律效力
    • 4亲属家庭成员:二者区家庭成员间仅亲属关系家庭单位济生活
    关系
    • 5亲属家属:国具法律意义
    二亲属法律分类
    • 亲属关系发生原分配偶血亲姻亲三类
    • 1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配偶
    • 2血亲:指相互间具血缘联系亲属种血缘联系直接间接
    •(1)然血亲血缘具源关系祖先裔相互间血缘纽带联结起(全血
    缘半血缘)
    •(2)拟制血亲指相互间该种血亲应具血缘联系法拟制始具该种血亲相权利
    义务亲属种血亲然形成法创设
    • 养父母养子女继父继母受抚养教育继子女均拟制血亲父母子女
    • 3姻亲
    3姻亲:婚姻中介形成亲属关系配偶身外
    a) 血亲配偶:身长辈旁系血亲辈血亲晚辈血亲配偶伯叔妻兄弟妻子妻等
    b) 配偶血亲:身配偶长辈血亲辈血亲晚辈旁系血亲妻父母妻兄弟姐妹子女
    c) 配偶血亲配偶:婚姻中介两次婚姻中介包括连襟(夫妻姐妹夫)妯娌(妻
    夫兄弟妻)
    第二节 亲系亲等
    亲系
    • 亲系亲属间联络系统狭义指血亲广义包括姻亲联络系统
    1父系亲母系亲
    • 父系亲通父方血缘关系联络亲属父中介
    • 母系亲通母方血缘关系联络亲属母中介
    2男系亲女系亲
    • 男系亲通男子血缘关系联络亲属
    • 女系亲通女子血缘关系联络亲属
    • 国现行婚姻法男女等男亲系女系亲位区
    3直系亲旁系亲1040
    •(1)直系血亲指相互间具直接血缘联系血亲身出身出血亲父母子女祖父
    母孙子女等
    • 旁系血亲指相互间具间接血缘联系血亲兄弟姐妹身姑舅等
    •(2)直系姻亲:媳公婆女婿岳父岳母
    • 旁系姻亲:身兄弟妻姐妹夫等
    • 4行辈
    • 行辈成辈分亲属世代划分行辈分长辈亲属辈亲属晚辈亲属
    • 注:直系亲行辈相配偶间行辈分
    二亲等
    • 亲等指亲属等级计算亲属关系亲疏
    远基单位
    • 亲等计算方式
    • 1罗马法亲等计算法
    •(1)计算直系血亲亲等规身基点数间隔世亲等父母子女等
    亲祖父母孙子女二等亲祖父母孙子女三等血亲类推
    •(2)计算旁系血亲规先身数方两边世数相加旁系血亲亲数等兄
    弟姐妹二等旁系血亲叔伯侄子女三等旁系血亲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四等旁系血亲
    2寺院法亲等计算法
    •(1)计算直系血亲亲等规罗马法相间隔世亲等处须重复
    •(2)计算旁系血亲亲等规罗马法规先身数身方长辈直系血亲
    世数方数该长辈直系血亲世数果两边相定数果两边世数
    世数边定1140
    3国婚姻法计算法
    • 计算直系血亲代数时辈代相隔世两代父母子女间两代直系血亲祖父母孙
    子女三代直系血亲类推
    •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时须源关系亲兄弟姐妹两代旁系血亲叔伯侄子三代旁系血亲
    表兄弟姐妹三代旁系血亲
    三中国古代丧服制度
    • 丧服制度简称服制服制表示亲属亲属远丧服制度始创礼入律亲者
    者服重疏者远者服轻服制五等
    • 第等:斩衰三年服子室女父母丧嫡孙祖父妻夫丧
    • 第二等:齐衰服期长短夫妻丧出嫁女父母丧孙祖父丧等
    • 第三等:功九月服妻夫祖父母丧父母众子妇丧等
    • 第四等:功五月服身叔伯父母妻夫叔伯父母丧等
    • 第五等:缌麻三月服身族叔伯父母丧妻父母丧等
    第三节 亲属关系变动效力
    亲属关系变动
    ()亲属关系发生终止
    • 1配偶关系婚姻成立发生原结婚行夫妻关系法成立法律事实古代法中婚姻效力相
    强男女双方订婚认准配偶关系1240
    • 2配偶关系婚姻终止终止原婚姻终止法律事实:配偶死亡(然死亡宣告死亡)双
    方法离婚
    • 时间:然死亡时宣告死亡判决书生效时发离婚证时民法院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时
    (二)血亲关系发生终止
    1然血亲关系出生发生原亲子关系然血亲关系均基出生事实发生出生时间便
    然血亲关系发生时间
    然血亲关系死亡终止原包括然死亡宣告死亡然血亲关系死亡终止外

    2拟制血亲关系发生终止
    拟制血亲关系拟制亲属身份关系法成立发生原国收养法规定准予收养登记
    取收养证时间便养父母养子女种拟制血亲关系发生时间拟制效力收养收养
    亲属
    拟制血亲关系死亡者法解终止原
    死亡时终止双方拟制血亲关系终止拟制血亲关系法解时拟制血亲关系
    终止
    (三)姻亲关系发生终止
    • 姻亲关系婚姻成立发生关终止配偶方死亡否保持姻亲关系事决定
    • 注:丧偶媳丧偶女婿公婆岳父岳母赡养义务作第序继承
    二亲属关系法律效力
    • 1婚姻家庭法效力:亲属间权利义务亲属间禁婚亲收养等
    • 2民事法律效力:监护代理宣告失踪死亡等
    • 3刑法效力:虐罪遗弃罪暴力干涉婚姻罪等
    • 4诉讼法效力:亲属回避制度强制执行时应保留执行供养家属生活必需费必需
    品亲属诉申诉等
    第三章 结婚制度
    第节 婚姻成立结婚制度革
    婚姻成立概念件
    ()婚姻概念
    • 婚姻时社会制度确认男女双方互配偶结合
    (二)婚姻成立概念
    • 婚姻成立结婚指男女双方法律规定条件程序建立夫妻关系民事法律行婚姻关系
    确立结婚法律事实发生前提
    • 广义:夫妻关系确立+婚约成立 狭义:男女完婚
    结婚行三特征:
    1 结婚行体必须男女异性1340
    2 结婚行种法律行必须法律规定条件程序进行
    3 结婚行结果确立稳定夫妻关系
    (三)婚姻成立件
    • 合法性婚姻质属性根立法结婚件分类
    • 1实质件形式件
    • 实质件指法律规定关结婚事身双方间关系必须符合条件
    • 形式件指法律规定结婚程序方式
    • 2必备件禁止件
    • 3公益件私益件
    二结婚制度革
    •()古代社会结婚制度
    • 结婚制度始体婚制源原始社会末期私财产出现
    • 掠夺婚:男子暴力掠夺女子妻
    • 偿婚:男方女方家庭支付定代价条件成立包括买卖婚交换婚劳役婚
    • 赠婚:婚权父母尊长女赠妻索取代价
    • 聘娶婚:男方家庭女方家庭支付定数量聘财件成立婚姻国聘娶婚源西周时期六
    礼(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婚姻形式)
    • 婚姻成立具体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中纳征重步订婚六
    礼核心聘财少双方身份位定
    • 宗教婚:欧洲中世纪盛行结婚方式基督教寺院法规范结婚行
    (三)现代社会结婚制度
    • 欧洲宗教改革果婚姻俗宗教婚演变成民事婚允许事选择宗教婚法律婚(荷兰第

    • 资产阶级革命:诺婚男女双方合意成立婚姻
    • 半殖民半封建旧中国:聘娶婚形式
    • 新中国成立:1950 婚姻法规定婚姻原实行婚求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完全愿法律保障结
    婚事合法权益禁止封建社会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实行登记结婚
    • 1980 年 2001 年加修正
    第二节 结婚实质条件
    结婚必备件
    ()必须男女双方完全愿
    1男女双方完全愿包括含义:
    • 男女双方完全愿
    • 二求事必须具结婚行力婚姻障碍
    外国法关婚姻合意条件概括起两:
    • 第成立合意必须具结婚力具成立婚姻行力
    • 第二关婚姻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重瑕疵欺诈胁迫恐吓重误解虚伪婚姻附条件
    附期限婚姻等
    (二)必须达法定婚龄1440
    • 1法定婚龄指法律规定低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早 22 周岁女早 20 周岁晚婚
    (男 25女 23)晚育(女 24)应予鼓励
    (三)必须符合夫妻制
    • 夫妻制求结婚事必须单身配偶配偶者原婚姻关系终止始婚否构成重婚
    离婚双方求复婚必须双方单身情况
    二结婚禁止条件
    •()禁止结婚血亲关系(消极条件)
    • 禁婚亲指法律规定禁止结婚亲属
    • 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拟制直系血亲间法律禁止结婚
    拟制旁系血亲间血缘关系伦理障碍应该受禁婚亲限制
    (二)禁止患定疾病结婚(消极条件)
    • 观世界国关法律禁止结婚疾病分两类:
    • 第类严重精神方面疾病痴呆症精神病
    • 第二类身体方面疾病指重治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患者婚会危害方代
    健康
    • 国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列:①严重遗传性疾病 ②指定传染病 ③关精神病
    • 提问:性生理缺陷者否禁止结婚?
    第三节 结婚形式件
    结婚程序概念类型
    • 结婚程序称结婚形式件指法律规定结婚必须采取方式
    • 1登记制指法办理结婚登记婚姻成立唯件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接受审查履行登记手续
    婚姻成立(中国德国日)
    • 2仪式制指举行结婚仪式婚姻成立形式件仪式制三种:宗教仪式世俗仪式法律仪式
    宗教仪式根宗教教义求神职员持举行结婚仪式(西班牙希腊)世俗仪式民间
    俗婚证婚持举行结婚仪式反映民族域文化传统法律仪式法律规定
    政府官员持参举行结婚仪式
    • 3登记仪式结合制求办理结婚登记求举行法定结婚仪式两程序完成婚姻成立(法
    国)
    二国结婚登记制度
    ()结婚登记目意义
    • 结婚登记目保障国婚姻制度实施保护婚姻事合法权益
    • 结婚登记意义
    •(1)保障社会义婚姻制度实行
    •(2)保护婚姻事合法权益
    •(3)时防止惩治违反婚姻法行
    (二)结婚登记机关程序
    • 1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县级民政府民政部门者乡(镇)民政府双方户口区()
    区(意)
    • 2程序
    •(1)申请:愿结婚男女必须亲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材料:户口身份证配
    偶方事没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血亲声明
    •(2)审查(中心环节):婚姻登记机关法事结婚申请进行审核查实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事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应场予登记发结婚1540
    证离婚应注销离婚证事取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发现申请结婚登记事列情形予登记:
    •(1)未法定结婚年龄
    •(2)非双方愿
    •(3)方者双方已配偶
    •(4)属直系血亲者三代旁系血亲
    •(5)患医学认应结婚疾病
    • 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取结婚证发生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
    • 男女双方必须亲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证具法律效力夫妻关系证明书
    第四节 婚姻效撤销
    ()关效婚姻撤销婚姻立法例
    • 效婚姻撤销婚姻欠缺婚姻成立件违法婚姻前者法具婚姻法律效力者撤销请
    求请求法撤销具婚姻法律效力
    (二)国婚姻法增设效婚撤销婚制度必性
    • 2001 年修正婚姻法增设方面规定完善国结婚制度具重意义
    •(1)增设种制度利坚持结婚法定条件保障婚姻合法成立法成立婚姻予承认保护
    欠缺婚姻成立件结合效婚撤销婚处理维护法律严肃性权威性必然求防治违
    法婚姻根策
    •(2)增设种制度利预防减少婚姻纠纷保障公民婚姻权益
    •(3)增设种制度利增强执法力度制裁结婚问题违法行
    二效婚姻
    •()婚姻效原
    •婚姻法第 10 条规定:列情形婚姻效:
    • ①重婚
    • ②禁止结婚亲属关系
    • ③婚前患医学认应结婚疾病婚尚未治愈
    • ④未法定婚龄根该条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效申请时法定效婚姻情形已消失
    民法院予支持
    (二)宣告婚姻效请求权
    • 权法请求宣告婚姻效应婚姻事利害关系
    • 利害关系包括:
    •(1)重婚申请宣告婚姻效事亲属基层组织
    •(2)未法定婚龄申请宣告婚姻效未法定婚龄者亲属
    •(3)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申请宣告婚姻效事亲属
    •(4)婚前患医学认应结婚疾病婚尚未治愈申请宣告婚姻效患者生活
    亲属
    (三) 宣告婚姻效程序
    宣告婚姻效应司法机关诉讼程序办理
    1 宣告婚姻效应婚姻事利害法院申请夫妻方者双方死亡 1 年生存方者利害关
    系申请宣告婚姻效法院应受理
    2 婚姻效强行性规范根客观事实法认定
    3 婚姻效中子女财产问题调解判决
    4 民法院婚姻关系分受理离婚申请宣告婚姻效案件应先审理效确定效
    审理离婚案件1640
    5 事结婚登记程序存瑕疵提起民事诉讼张撤销结婚登记告知法申请行政复议
    者行政诉讼
    三撤销婚姻
    • 国婚姻法第 11 条规定: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婚姻登记机关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
    姻受胁迫方撤销婚姻请求应结婚登记日起 1 年提出非法限制身事请求撤
    销婚姻应恢复身日起 1 年提出
    • ①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应出具:身份证结婚证够证明受胁迫结婚证明材料
    • ②受胁迫方法行政程序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诉讼程序民法院提出撤销婚
    姻请求适种程序行选择
    四婚姻效撤销法律果
    1事:
    • ①身方面婚姻始效双方具夫妻权利义务
    • ②财产方面:居期间财产事拥协议处理成时法判决应顾错方原
    • 注:重婚导致效婚姻案件时涉财产处理应准许合法婚姻事作独立请求权第三参加诉讼
    2子女:
    • 父母子女关系相互间血缘联系效撤销婚姻事生子女关系
    受父母婚姻效撤销影响
    • 思考:离婚效撤销婚姻区
    • ①两者性质原
    • ②二者请求体
    • ③请求权行时间
    • ④两者程序
    • ⑤两者法律果
    第五节 结婚制度相关问题
    婚约
    ()婚姻
    • 指男女双方结婚目作事先约定
    • 早期型婚姻婚约结婚必程序具法律约束力
    • 晚婚型婚姻婚约具法律效力
    (二)国婚约态度处理原
    • 1订婚婚约成立必条件法律提倡禁止
    • 2婚约没法律约束力(父母未成年子女订立婚姻)
    • 3解婚约引起财产纠纷区情况妥善解决
    • 包办买卖婚姻性质:没收酌情返
    • 订婚名进行诈骗:返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应返
    二事实婚姻补办结婚登记
    • 事实婚姻:符合婚姻成立形式件夫妻关系相两性结合指没配偶男女未进
    行结婚登记夫妻关系居生活群众认夫妻
    • 事实婚姻认定:1740
    补办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效力双方均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实质件时起算
    第四章 夫妻关系
    第节 夫妻法律位
    夫妻关系性质容
    ()夫妻关系性质
    • 1夫妻概念特征
    • 概念:夫妻男女双方永久生活目法结合伴侣
    • 特征:夫妻关系仅重伦理关系重法律关系质特征:
    • ①夫妻必须男女两性合法结合
    • ②夫妻必须具永久生活目
    • ③夫妻生活伴侣必须承担生育抚养子女赡养扶助老等责
    二夫妻法律位历史革
    • 资产阶级国家法学著作中夫妻关系立法分两类型:种夫妻体义种夫妻体义
    三国婚姻家庭法夫妻法律位原规定
    • 国婚姻法第 13 条规定:夫妻家庭中位等’
    • 夫妻身关系财产关系两方面权利义务完全等
    四国夫妻家庭法夫妻扶养义务继承权
    •()婚姻法关夫妻抚养义务规定
    •婚姻法第 20 条规定:夫妻互相扶养义务方履行扶养义务时需扶养方求方付
    扶养费权利
    •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扶养方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民事诉讼
    (二)法律关配偶继承权规定
    • 国 1950 年 1980 年两部婚姻法规定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权利1840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31 条规定:妇女享男子等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序法定继承
    中歧视妇女
    夫妻遗产继承权应注意:
    • ①合法配偶身份夫妻遗产继承权前提
    • ②配偶方死亡方系民事行力者限制民事行力然享夫妻遗产继承权
    • ③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财产家庭成员财产
    • ④国实行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清偿继承法应缴纳税款债务
    • ⑤国继承法第 10 条规定夫妻互第序法定继承
    • ⑥继承法第 19 条规定:遗嘱应缺乏劳动力没生活源继承保留必遗产份额
    • ⑦夫妻方死亡方(尤妻子方)婚否均权处分继承遗产干涉
    第二节 夫妻身关系
    国法律夫妻身关系规定
    • 1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名字权利子女父姓母姓
    • 2夫妻身权:夫妻双方参加生产工作学社会活动
    • 3婚姻住决定权:享决定住互方家庭成员约定权
    • 注意:男女家落户婚姻旧式入赘婚质区
    • 入赘婚:指婿入女家成婚姻
    ①两者性质目
    ②两者产生条件法律位
    • 4夫妻计划生育义务
    •婚姻法第 16 条规定: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义务
    • ①实行计划生育夫妻法定义务
    • ②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法定义务夫妻双方应觉承担夫妻方拒绝履行该项义务更
    计划生育仅视女方义务
    • ③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法定权利夫妻享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权利受国家法律
    保护侵犯时夫妻生育强迫干涉
    注:夫妻擅中止妊娠侵犯生育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院予支持双方否生育发生纠纷
    致感情确已破裂方请求离婚民法院调解效准许离婚
    二关夫妻身关系外国立法例
    •()夫妻居义务
    • 指男女双方婚配偶身份生活义务包括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性生活等方面
    •(二)夫妻忠实义务
    • 指贞操义务专夫妻性生活义务
    (三)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 称夫妻相互代理权指夫妻日常家庭事务第三定法律行时互代理权利
    第三节 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概念种类
    1夫妻财产制发生分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
    •(1)法定财产制指夫妻婚前婚均未夫妻财产关系作出约定作约定效时法律规定
    直接适夫妻财产制目前国分财产制财产制剩余财产制等形式
    •(2)约定财产制相法定财产制言指婚姻事约定方式选择决定夫妻财产制形
    式法律制度
    2夫妻财产制容分财产制分财产制剩余财产制统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1940
    (1)财产制指婚特财产外夫妻全部财产部分财产双方包括:
    • ①般制指夫妻婚前婚切财产(包括动产动产)均夫妻财产制
    • ②动产制指夫妻婚前动产婚财产夫妻财产制
    • ③制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夫妻财产制
    • ④劳动制指夫妻婚劳动夫妻非劳动财产继承受赠等
    财产制
    (2)分财产制指夫妻婚前婚财产均独立行理收益处分权
    (3)剩余财产制指夫妻婚前财产婚财产保留权理权收益
    权限制处分权夫妻财产制终止时夫妻双方增值财产(夫妻终财产原财产增值部分)
    差额剩余财产夫妻双方分享
    (4)统财产制指婚特财产外妻婚前财产估定价额转丈夫妻保留婚姻关系终
    止时项财产原物价金返请求权
    (5)联合财产制称理制指婚夫妻婚前财产婚财产特财产外
    夫妻财产联合起夫理
    二国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
    • 国现行婚姻法法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制夫妻特财产制相结合形式
    ()夫妻财产制
    • 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方财产约定法定夫妻特财产外均夫妻
    夫妻财产等享占收益处分权利财产制度
    • 具特征:
    • 第权体具婚姻关系夫妻双方
    • 第二权取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第三源包括夫妻双方方财产约定法律规定属特财产外
    婚姻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列财产属
    财产:
    • ①工资奖金
    • ②生产营收益
    • ③知识产权收益
    • ④继承赠财产(明确方外)
    • ⑤应财产方财产投资取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者应取住
    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者应取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双方实际取应
    取退休金失业保险金解劳动合济补偿金
    婚姻中房子问题
    • ①方婚前承租婚财产购买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方名应认定夫妻财

    • ②婚方父母出资子女购买动产产权登记子女名视子女方赠应认定
    夫妻方财产
    • ③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动产产权登记方子女名该动产认定双方父母出资份
    额份
    • ④婚姻存续期间方婚前房屋进行修缮装修等该房屋权应属方修缮装修等
    房屋增值该增值部分作夫妻财产
    • ⑤事结婚前父母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认定子女赠父母明确表示
    赠双方外
    2夫妻财产权行
    • 夫妻财产性质夫妻全部财产应分份额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2040
    • 注意:
    • ①婚姻法解释(三)第 11 条规定:方未方意出售夫妻房屋第三善意购买支
    付合理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方张追回该房屋民法院予支持夫妻方擅处分
    房屋造成方损失离婚时方请求赔偿损失民法院应予支持
    • ② 夫妻间订立款协议财产出方事营活动离婚时款协议约定处

    • ③夫妻财产等享权利时等承担义务夫妻生活费应夫妻财产负担
    财产足负担时夫妻双方财产分担
    3夫妻财产制终止
    夫妻方死亡离婚原终止
    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方请求分割财产民法院予支持
    重理外:
    ①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财产者伪造夫妻债务等严重损害财产利益行
    ②方负法定扶养义务患重疾病需医治方意支付相关医疗费
    (二)夫妻特财产制
    夫妻特财产制:指夫妻婚实行财产制时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约定夫妻保
    财产权财产
    •(1)法定夫妻特财产范围(婚姻法第 18 条规定):
    • 1夫妻方婚前财产夫妻方财产婚产生孳息然增值财产
    • 2方身体受伤害获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费
    • 3遗嘱赠合中指明方财产事结婚前父母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视子女
    赠婚方父母出资子女购买动产产权登记子女名视子女方赠
    • 4方专生活品
    • 5应方财产
    • 夫妻方意愿独立行占收益处分权利需征方意时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方负债务特财产生债务等均应特财产负担清偿责
    注意:
    • ①规定夫妻方财产婚姻关系延续理转化夫妻财产夫妻方
    财产投资婚取收益应夫妻
    • ②原方财产投入家庭已损耗然损毁离婚时该方张夫妻财产抵偿
    • ③婚购置首饰摩托车拖拉机等生活生产资料夫妻财产
    • ④婚方取尚未实际获济利益尚未明确够获济利益知识产权属
    三国现行约定夫妻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法律允许夫妻协议方式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婚前财产权
    属理收益处分债务清偿婚姻解时财产作出安排优先适法定财产制
    双方事均具约束力
    效力体现:
    •(1)法达成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非双方意—方擅修改
    •(2)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双方均应认真遵守约履行
    •(3)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认定分割发生争议时果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应协议
    容加处理
    外效力:
    •婚姻法第 19 条第 3 款特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夫妻方外负
    债务第三知道该约定夫妻方财产清偿谓第三知道该约定夫妻方负
    举证责2140
    • 证明第三知道该约定应夫妻双方财产第三清偿债务清偿负债务方
    方行追偿权
    适约定财产制时应该注意:
    • 第约定夫妻财产制约定时间法律限制
    • 第二订立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时夫妻双方均须具备完全民事行力
    • 第三夫妻关约定财产制协议必须反映事双方真实意思
    • 第四夫妻双方规避法律义务逃避第三偿债务目订立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容违法
    损害第三合法权益应认定效
    • 第五夫妻订立约定财产制协议果变更撤销该协议必须双方意方
    • 第六夫妻间赠房产处理夫妻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方房产赠方
    没办理房产户手续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赠房产方翻悔张撤销赠法院应受理
    第五章 离婚制度
    第节 离婚离婚制度革
    婚姻终止概念原
    概念:指合法效婚姻关系发生定法律事实消灭
    1婚姻配偶死亡终止(然死亡宣告死亡)
    • ①婚姻配偶然死亡终止限夫妻双方部效力夫妻间身关系财产关系权利义
    务复存夫妻外婚姻效力然消灭
    • ②宣告死亡配偶婚姻关系死亡宣告日起消灭死亡宣告民法院撤销果配偶尚
    未婚夫妻关系撤销死亡宣告日起行恢复果配偶婚离婚者婚配偶死亡
    认定夫妻关系行恢复
    • ③配偶方宣告失踪通判决离婚终止婚姻关系法院受理公告 3 月期满判决书送达公
    告日起留 3 月送达生效期间然 15 日诉期
    2婚姻离婚终止
    (1)离婚夫妻双方生存期间法定条件程序解婚姻关系法律行
    • 特征:
    • 第离婚体具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男女
    • 第二离婚时间夫妻双方生存期间办理离婚
    • 第三离婚前提男女双方存着合法婚姻关系办理离婚
    • 第四离婚件法定条件程序办理离婚
    • 第五离婚果导致婚姻关系解会引起系列法律果
    (2)离婚种类
    • 第根事离婚态度分双方愿离婚方求离婚
    • 第二根离婚程序分行政程序离婚诉讼程序离婚2240
    • 第二根解婚姻关系方式分协议离婚判决离婚
    (3)离婚效婚撤销婚区
    • 第两者性质原
    • 第二两者请求权体
    • 第三请求权行时间
    • 第四两者程序
    • 第五两者法律果
    (4)离婚居区
    • 居称分居指通司法裁判事协议方式解夫妻双方居义务婚姻生夫妻
    权利义务变更婚姻关系然存续法律制度
    • 离婚居区
    第婚姻关系否存续居者婚姻关系然存续双方均婚离婚者已解婚姻关
    系双方婚夫妻居果愿意恢复夫妻生活双方开始居生活必
    办理复婚手续离婚双方恢复夫妻关系
    必须法办理复婚手续
    第二夫妻权利义务否继续存居期间夫妻间权利义务居义务免权利义务
    变更外权利义务扶养继承等方面权利义务然存离婚夫妻身财产方面权利义务
    均全部消
    二离婚制度历史革
    ()离婚立法义变化
    (二)国离婚制度历史发展
    1国古代离婚制度
    中国古代离婚四种形式:出妻离义绝基特定事呈诉离婚
    • ①七出
    • 第父母逆德
    • 第二子绝世
    • 第三:淫乱族
    • 第四妒乱家
    • 第五恶疾粢盛
    • 第六口言离亲
    • 第七窃盗反义
    • ②离:协议弃妻现代称两愿离婚类似协议离婚国古代种通协议允许夫妻离异离
    婚方式
    • ③义绝国封建社会特种强制离婚方式指果夫妻间夫妻方方亲属间双方
    亲属间出现定事件官司处断便认夫妇义绝强迫离异离异受法律制裁
    • ④呈诉离婚夫妻方基法定理官府提出离婚诉官府判离离婚方式
    21930 年国民政府民法亲属编离婚制度
    • 国民政府 1930 年 12 月 26 日公布民法亲属编该编规定离婚制度反映旧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
    求方面立法体例模仿日德国等陆法系亲属法体例方面容保留少封建2340
    婚姻家庭制度残余该法离婚规定两种方式:(1)两愿离婚(2)判决离婚
    3新中国成立前革命根离婚立法
    4中华民国离婚制度发展1950 年婚姻法1980 年婚姻法2001 年婚姻法
    二国离婚立法指导思想
    ()保障离婚
    • 马克思离婚观点:
    a) 承认离婚
    b) 求离婚问题男女等
    c) 坚持婚姻爱情基础
    • 保障离婚马克思义离婚基观点社会义婚姻家庭制度基求
    • 保障离婚利提高婚姻质量利社会安定团结社会义物质文明精神
    • 文明建设实行离婚宏观改善巩固社会婚姻关系
    (二)反轻率离婚
    第二节 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概念
    • 指夫妻双方愿离婚离婚法律果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认解婚姻关系种
    离婚方式
    • 优点:登记离婚仅手续简便节省时间费保护婚姻事隐私免伤气利离婚协议
    愿履行
    • 缺点:容易造成轻率离婚
    二国现行离婚登记制度
    •婚姻法第 31 条规定:男女双方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
    关查明双方确实愿子女财产问题已适处理时发离婚证
    ()离婚登记条件
    • 1双方事必须离婚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 2双方事必须具完全民事行力亲现场办理登记离婚
    • 3双方事结婚登记必须中国办理
    • 注意:果男女双方均居住国外中国公民然结婚登记中国办理驻
    国中华民国驻外(领)馆婚姻登记条例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必回国婚
    姻登记机关登记
    (二)离婚登记程序
    • 1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 10 条第 1 款明确规定:居民愿离婚男女双方应方事常住户
    口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带:户口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 2审查
    • 3登记
    • 登记离婚双方领离婚证婚姻关系告解离婚证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具等
    法律效力
    1离婚登记方反悔问题
    • 事履行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民法院应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年财
    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民法院应受理
    2虚假离婚问题
    (1)虚假离婚称假离婚指夫妻方者双方离婚真实意思受方欺诈双方通谋作出离婚2440
    意思表示
    • 通谋离婚指婚姻事双方目串通暂时离婚等目达复婚离婚行
    • 欺诈离婚指方事达离婚真正目采取欺诈手段方许诺先离婚复婚骗取方
    意暂时离婚行
    (2)虚假离婚效力
    • 虚假离婚事均未第三结婚离婚宣告效
    • 二虚假离婚事方者双方已第三结婚应承认婚效时虚假离婚事请求宣
    告虚假离婚效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节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概念
    • 诉讼离婚称裁判离婚指夫妻方基法定离婚原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院法通
    调解判决解事间婚姻关系种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适:
    (1)夫妻方求离婚方意离婚
    (2)夫妻双方愿意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3)未法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名义生活法律承认事实婚姻
    二诉讼外调解
    • 诉讼外调解:指婚姻事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村民委员会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持
    愿合法基础事保持解婚姻关系连带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纠纷解决方式(非必须
    愿)
    • 诉讼外调解出现三种结果:
    • 调解消纠纷继续保持婚姻关系
    • 二通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致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登记
    • 三调解效方然坚决求离婚方坚持离者双方意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
    题存争议婚姻事方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院审理
    三诉讼离婚程序
    ()辖受理
    • 辖:告住法院 原告住 告常居住 原告起
    诉时居住
    • 注:民事行力离婚通行政程序协议离婚通诉讼程序解决
    • 调解:国婚姻法第 32 条第 2 款前项规定: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必程序)
    • 结果:①双方
    ②双方达成全面离婚协议
    ③调解成离婚诉讼继续
    判决诉:离婚案件事法委托诉讼代理应出席
    • 结果:审判决离婚民法院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事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行结婚
    事服审判决权法诉第二审民法院审理诉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视撤销第二审民法院作出判决终审判决
    • 判决准离婚调解离婚案件没新情况新理原告 6 月重新起诉
    四离婚诉讼限制
    ()现役军配偶离婚诉权限制
    • 国(婚姻法)第 33 条规定:现役军配偶求离婚须军意军方重错外2540
    • 第条规定现役军指正民解放军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军籍员包括退役军
    复员军转业军军事单位中具军籍职工
    • 第二条规定中现役军配偶指现役军非军配偶双方现役军适规定
    • 第三条规定限制现役军配偶离婚请求权现役军提出离婚限
    • 第四条规定适方提出离婚适双方合意离婚
    • 第五执行条规定应贯彻实事求精神
    • 第六法律保护现役军婚姻权利时注重非军婚姻权利保护
    情形视军重错:
    •(1)现役军重婚居
    •(2)现役军实施家庭暴力虐遗弃家庭成员
    •(3)现役军赌博吸毒等恶屡教改
    •(4)现役军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行
    (二)特定期间男方离婚诉权限制
    • 国婚姻法第 34 条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 1 年中止妊娠 6 月男方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民法院认确必受理男方离婚请求限
    • 外应注意:(1)女方分娩 1 年婴死亡原应适述规定
    (2)女方流产应受保护视女方健康状况民法院决定否受理男方提出离婚请求(3)原
    审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发现提出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第四节 判决离婚法定理
    关离婚法定理原规定
    ()关离婚法定理原规定国婚姻法第 32 条第 2 款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效应
    准予离婚
    • 理:
    •(1)婚姻质求符合马克思义关离婚问题基理
    •(2)国长期立法司法实践验总结
    •(3)反映代世界离婚立法发展趋势
    (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效关系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实体性规定客观存事实判决离婚实质件调解效程序性规定
    •(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定
    • 判断夫妻感情否确已破裂历史全面发展分析研究透现象质司法实践验纳
    四:
    1 婚姻基础
    2 婚感情
    3 离婚原
    4
    二关判决离婚理例示性规定
    • 2001 年修改(婚姻法)第 32 条规定列情形调解效应准予离婚:
    •(1)重婚配偶者居重婚指配偶结婚行者配偶明知配偶
    结婚行
    •(2)实施家庭暴力虐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屡教改
    •(4)感情分居满两年
    •(5)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
    •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妻擅中止妊娠侵犯生育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院予支持2640
    夫妻双方否生育发生纠纷致感情已破裂方请求离婚民法院法院调解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 32 条规定方宣告失踪方提出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第五节 离婚子女财产问题
    离婚子女抚育
    ()父母离婚子女关系
    • 国婚姻法第 36 条第 1 款规定:父母子女间关系父母离婚消离婚子女父
    母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子女
    • 养父母子女:养父母离婚消养父母养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离婚养子女养父
    养母抚养养父母双方养子女特殊情况协议解
    • 继父母子女:①生父生母继母继父离婚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继子女继子女未成年
    生父生母生活继父继母停止抚养继子女该继子女继父母权利义务关系然解②子
    女成年离婚解双方约定外
    (二)离婚子女父母方生活
    • 国(婚姻法)第 36 条第 23 款规定:离婚父母子女抚养教育权利义务离婚
    哺乳期子女哺乳母亲抚养原哺乳期子女双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造成协议时
    民法院根子女权益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处理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 1利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贯穿婚姻家庭法基原处理离婚子女抚
    养问题出发点
    • 22 周岁子女般母方生活
    • 32 周岁未成年子女方生活应维护子女利益前提
    • 4继子女养子女抚养问题
    • 生父继母生母继父离婚时受抚养教育继子女继父继母意继续抚养应
    生父母抚养
    • 二收养法施行前夫妻方收养子女方未表示反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离婚
    应双方负担子女抚养费夫妻方收养子女方始终反离婚应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综合分析述素前提中方情形优先考虑子女该方生活:
    • ①已做绝育手术原丧失生育力
    • ②子女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子女健康成长明显利
    • ③子女方子女
    • ④子女生活子女成长利方患久治愈传染性疾病严重疾病者利
    子女身心健康情形宜子女生活
    • ⑤父方母方抚养子女条件基相双方均求子女生活子女单独祖父母外祖父母
    生活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求力帮助子女顾孙子女外孙子女作子女父母生
    活优先条件予考虑
    • ⑥父母双方 10 周岁未成年子女父母生活发生争执子女作出愿方生活表示应
    尊重意见作优先考虑情节
    • 外利保护子女利益前提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予准许
    (三)抚育费负担
    •婚姻法第 37 条规定:离婚方抚养子女方应负担必生活费教育费部全部
    先协议法院判决子女必时父母方提出超协议判决原定数额合理求
    • 1父母双方离婚负等负担子女抚育费义务
    • 2子女抚育费数额期限交付办法首先父母双方协议协议成时民法院判决父母固定
    收入抚育费月总收入 20% 30%例付负担两子女抚育费例适提高般2740
    超月总收入 50%
    • 3子女抚养关系抚育费法变更原限子女提出者根子女利益需方提出
    (四)子女探权
    •婚姻法第 38 条规定:离婚直接抚养子女父母探子女权利方协助义务
    行探权利方式时间事协议协议成时民法院判决父母探子女利子女身心
    健康民法院法中止探权利中止事消失应恢复探权利
    二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
    • 1分割范围:夫妻财产
    • 2协议判决:①夫妻双方财产谁书面形式约定离婚时应约定处理②离婚时夫妻
    财产双方协议处理协议成时民法院判决
    • 3判决原
    • 第男女等
    • 第二保护妇女童合法权益
    • 第三尊重事意愿
    • 第五利生产方便生活
    • 第六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必须法追缴夫妻事生产
    营等财产关系离婚时应先分出属夫妻份额然分割夫妻财产
    财产分割注意问题
    1婚姻法解释(二)规定: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分割发放军名复员费择业费等
    次性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年均值数额夫妻财产
    • 年均值:发放费总额具体年限均分出数额
    • 具体年限均寿命 70 岁军入伍时实际年龄差额
    • 夫妻财产复员费÷(70入伍年龄)×结婚时长
    例:20 岁赵伟 1992 年参军复员时复员费 20 万元结婚 11 年妻子诉讼离婚妻子求分割
    复员费问夫妻财产?赵伟财产?
    • 财产:200000÷(7020)×1144000
    • 财产:20000044000156000
    2方夫妻财产限责公司出资额
    3方夫妻财产合伙企业出资额
    4房屋:①双方竞价 ②方取权应予补偿 ③拍卖分割
    5公房承租问题:
    • 列情形离婚双方均承租:
    ①婚前方承租公房婚姻关系存续 5 年
    ②婚前方承租单位房屋离婚时双方均单位职工
    ③方婚前款投资建房取公房承租权婚夫妻偿款
    ④婚方者双方申请取公房承租权
    ⑤离婚时方方婚前承租公房权承租解决住房确困难民法院调解者判决暂时居
    住暂住期限般超 2 年
    6方贷款购房屋性质认定
    • 2011 年高民法院关适<中华民国婚姻法>干问题解释(三)作出规定首次明确离
    婚案件中方婚前贷款购买动产应产权登记方
    • 婚参贷方说果双方结婚时间较长贷数额较离婚时获补偿数额相应增

    7购买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房屋处理
    • 2011 年高民法院关适〈中华民国婚姻法〉干问题解释2840
    (三)第 12 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夫妻财产出资购买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房屋产
    权登记方父母名离婚时方张夫妻财产该房屋进行分割民法院予支持
    8尚未分割遗产处理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方作继承法继承遗产继承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
    方请求分割民法院应告知事继承间实际分割遗产行起诉
    9妨害夫妻财产分割应承担责
    •(1)离婚时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财产伪造债务企图侵占方财产分割夫妻
    财产时少分者分
    •(2)离婚方发现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财产者伪造债务民法院起诉
    讼请求次分割夫妻财产事请求次分割夫妻财产诉讼时效 2 年事发现次日
    起计算
    (二)离婚时济补偿(2001 年)
    •婚姻法第 40 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方抚育子女料
    老协助方工作等付出较义务离婚时权方请求补偿方应予补偿
    • 补偿请求权件: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
    •(2)夫妻方抚育子女料老协助方工作等付出较义务
    • 补偿请求权行:离婚时方请求
    • 数额:双方协商调解成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债务清偿
    1债务清偿
    • 债务指夫妻生活负债务夫妻生产营负债务现行婚姻法第 41 条规定:离
    婚时原夫妻生活负债务应偿财产足清偿财产双方协
    议清偿协议成时民法院判决
    • 2003 年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债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方名义负债务张权利
    应夫妻债务处理①夫妻方够证明债权债务明确约定债务②者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方外负债务第三知道该约定夫妻方财产清偿
    2债务清偿
    • 含义:债务指名义负夫妻生活关债务
    • ①债务般包括婚前购置财产负债务婚前债务
    • ②婚方未方意擅资助没抚养义务亲友负债务
    • ③方未方意独筹资事营活动收入确未生活负债务发生夫妻生
    活中双方约定负担债务该约定规避法律等等
    • 债权方婚前负债务债务配偶张权利民法院予支持债权够证明负债
    务婚家庭生活外
    (四)离婚时济帮助
    • 国婚姻法第 42 条规定:离婚时方生活困难方应住房等财产中予适帮助
    具体办法双方协议协议成时民法院判决
    • 性质:解婚姻关系善措施扶养义务
    • 条件:①时间方离婚时已生活困难②受帮助方生活确困难③提供帮助方应负担

    • 济帮助具体办法:国婚姻法第 42 条项规定离婚方方济帮助具体办法双方协
    议协议成时民法院判决
    (五)离婚损害赔偿
    • 2001 年修正婚姻法增设离婚时损害赔偿制度方法定错导致离婚错方2940
    法享赔偿请求权
    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列情形导致离婚错方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二)配偶者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损害赔偿权行
    ①错方作原告基第 46 条规定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离婚诉讼时提出
    ②错方作告意离婚基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离婚 1 年单独提出诉讼
    ③错方作告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民法院应进行调节调解成
    告知事离婚 1 年行起诉
    ④事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1 年提出予支持
    第六章 亲子关系
    第节 亲子关系亲权
    父母子女关系概念种类
    • 亲子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法律指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子女血亲关系中
    直系血亲家庭法律关系核心
    • 分类:
    • 1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基子女出生法律事实发生中包括父母婚生子女关系生
    父母非婚生子女关系
    • 2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基收养婚法律行事实抚养关系形成法律认
    设定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关系抚养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
    二亲子关系法历史革
    • 古代:家族位
    • 现代:位
    • 国亲子法发展
    • 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亲子关系家族位父母子女关系完全属宗法家族制度父权夫权
    家长权三位体
    • 新中国成立国婚姻家庭法开始般保护童权益童利益原发展
    三亲权
    • 1亲权概念
    • 现代国亲权立法中指父母未成年子女身份财产监督保护容权利义务总称
    • 性质已原父母子女控制统治关系转变父母顾监护子女法律关系呈现出支配
    权保护权发展趋势
    •(1)亲权父母基身份法律规定然发生
    •(2)亲权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目未成年子女身护财产护容
    •(3)亲权具权利义务双重性3040
    •(4)亲权作民事权利种利民事权利
    •(5)亲权具绝权支配权专属权性质
    (二)亲权体
    • 1亲权:亲生父母养父母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
    • 2受亲权保护子女:指未成年子女
    (三)亲权容
    1身权利义务
    包括未成年子女保护教育两方面
    •(1)保护教育权
    •(2)姓氏决定权
    •(3)住指定权
    •(4)交子女请求权
    •(5)身份行代理权意权
    2财产权利义务
    •(1)财产理权
    •(2)财产收益权
    •(3)财产处分权国法规定亲权原享未成年子女财产处分权 子女利益需
    法院监护机关批准父母始处分子女特财产
    •(4)财产法代理权意权
    •(5)子女成年解亲权时父母应子女全部财产交子女
    (四)亲权行限制
    1亲权行
    •(1)父母亲权原谓行亲权容实现应父母双方意思决定外未
    成年子女代理
    •(2)方单独亲权亲权原应父母双方行父母方失踪丧失民事行力
    障碍行亲权时亲权障碍方单独行
    • 国现行(婚姻法)第 36 条第 12 款规定:父母子女间关系父母离婚消离婚子女
    父母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子女离婚父母子女抚养教育权利义务立法原
    父母离婚行亲权
    2亲权限制:损子女权益行
    (五)亲权停止消灭
    1亲权停止
    •(1)然停止法定事发生时动停止行亲权
    • 国规定:
    • 第收养
    • 第二父母方者双方宣告民事行力限制民事行力
    • 第三父母离婚时确定方行亲权方亲权停止探视子女权利
    • 第四确定性罪判决中认犯法律禁止行亲权犯罪行
    • 第五宣告失踪
    •(2)判决宣告停止指某种法律预见情形发生时利害关系提起诉讼请求法官判决停
    止未成年父母行亲权通常出现父母危害子女利益
    2亲权消灭
    • 原:第父母子女死亡法律关系体消灭消灭
    • 第二子女成年法定件消失消灭
    • 第三收养关系终止时养父母亲权消灭生父母亲权恢复3140
    第二节 父母子女权利义务
    婚生子女概念子女婚生性确定
    1婚生子女推定
    • 指子女婚生性法律强制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受胎生子女推定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必须具备条件:
    •(1)父母合法夫妻身份关系
    •(2)该子女必须生父妻生排父母外女子受胎生子女
    •(3)该子女必须生母夫受胎生该子女生母夫血缘联系排该子女父外
    男子受胎生
    • 世界国规定婚生子女推定制度明确规定婚前受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子女视
    婚生子女
    2子女婚生性否认
    • 指丈夫证明受胎期间未妻子居行法否认子女亲生子女制度事法
    享否认婚生子女亲生子女诉讼请求权制度
    3亲子关系诉讼中亲子鉴定
    • 2011 年高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方事拒绝鉴定导致法院推定
    方张成立法律果亲子关系诉讼属身份关系诉讼包括否认婚生子女认领非婚生子女诉讼
    否认法律亲子关系承认事实亲子关系
    二父母子女抚养教育保护
    • 国现行婚姻法第 21 条规定:父母子女抚养教育义务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
    独立生活子女求父母付抚养费权利
    • 该法第 23 条规定:父母保护教育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未成年子女国家集体造成损害
    时父母承担民事责义务
    1父母子女抚养义务
    抚养:指父母济子女供养生活子女料
    2父母子女教育义务
    教育指父母思想品德学业子女关怀培养
    3父母子女保护教育权利义务
    • ①民法通第 133 条规定:民事行力限制民事行力造成损害监护承担民
    事责监护监护责适减轻民事责财产民事行力限制民事行
    力造成损害财产中支付赔偿费足部分监护适赔偿
    • ②高民法院中规定:夫妻离婚未成年子女侵害权益该子女生活方应承担民事
    责果独立承担民事责确困难责令未该子女生活方承担民事责
    • ③侵权行发生时行满 18 周岁诉讼时已满 18 周岁济力应承担民事责行
    没济力应原监护承担民事责行致损害时年满 18 周岁应承担民事责
    没济收入扶养垫付垫付困难判决者调解延期付
    三子女父母赡养扶助
    • 国宪法规定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力情况国家社会获物质帮助权利成年子
    女赡养扶助父母义务禁止虐老
    • 赡养:指子女父母供养物质济父母提供必生活条件
    扶助:指子女父母精神生活关心帮助料
    • 根法律规定子女父母物质供养扶助条件:
    • 首先父母须劳动力生活困难
    • 次子女须成年赡养力3240
    四父母子女间遗产继承权
    婚姻法第 24 条规定:父母子女相互继承遗产权利国(继承法)第 10 条规定:父母子女
    继承生存配偶第序法定继承
    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扶养关系继父母
    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扶养关系继子女
    父母子女间遗产继承权均完全等应受性年龄已婚未婚限制影响
    •(1)非婚生子女权继承生父母遗产
    •(2)养子女权继承养父母遗产权继承生父母遗产(权利)
    •(3)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继子女间享相互继承遗产权利时继父母继承继子女遗产
    影响继承生子女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影响继承生父母遗产(2 权利)
    法律规定:
    •(1)继承死亡时尚未出生胎应法保留继承份额胎出生时死体保留份额
    继承继承继承胎出生死亡继承继承
    •(2)子女先父母死亡晚辈直系血亲法享代位继承权
    •(3)丧偶媳公婆丧偶女婿岳父母赡养义务作第序继承继承遗产
    •(4)继承订立遗嘱应缺乏劳动力没生活源继承保留必遗产份额
    第三节 种特殊类型亲子关系
    父母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概念法律位
    • 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称指没婚姻关系男女生子女
    • 国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具等法律位
    •婚姻法第 25 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婚生子女等权利加危害歧视直接抚
    养非婚生子女生父生母应负担子女必生活费教育费直子女独立生活止
    (二)非婚生子女认领准证
    非婚生子女认领指非婚生子女生父母承认非婚生子女子女认领分两种形式:
    • 1愿认领称意认领指生父母承认该非婚生子女生愿承担抚养责需
    法律强制包括公证登记事实认领
    • 2强制认领指非婚生子女生父生母动愿认领时关事诉请法院予判决强制认
    领方式
    非婚生子女准正指生父母结婚司法宣告非婚生子女取婚生子女资格制度准正制度始罗马

    (三)国非婚生子女认领法律位
    • 国婚姻法第 25 条强调非婚生子女保护国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法律位完全相
    法律关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样适非婚生父母子女间
    •(1)非婚生子女生父母负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义务履行抚养义务生父母非婚生子女
    求付抚养费权利
    •(2)确认未非婚生子女生活父母方应该享探权方协助义务
    •(3)非婚生子女生父母赡养扶助义务
    •(4)非婚生子女生父母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非婚生子女继承生父母遗产应继份婚生子女应
    继份额完全相
    二继父母继子女
    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产生原
    • 父母方死亡方行结婚
    • 二父母离婚父母行结婚形成3340
    继父母子女关系分三种情形:
    • 第父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已独立生活
    • 第二父母婚未成年未独立生活继子女未继父母生活未受抚养教育
    • 第三父母婚未成年未独立生活继子女继父母长期生活继父继母进行生活
    抚养教育
    • 法律规定起生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子女间具法律拟制血亲关系产生
    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
    • 收养法继父者继母继子女生父母意收养继子女
    继父母继子女法律位
    • 国婚姻法第 27 条规定:继父母继子女间虐歧视继父继母受抚养教育继子女
    间权利义务适法父母子女关系关规定
    • 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继子女间属姻亲关系间法律规定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
    • 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继子女属法律拟制血亲间具然血亲父母子女相
    权利义务
    • 者具双重法律位方面生父母保持着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方面抚养
    教育继父继母形成拟制血亲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
    (四)继父母继子女关系解
    第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生父生母继母继父婚姻终止解生父
    生母死亡导致婚姻终止继子女愿继母继父保持父母子女称谓关系
    第二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列情况解:
    •(1)婚关系存续期间继父继母继子女间扶养关系根方请求停止扶养事实
    (继子女离开继父继母方生父生母生活)解间扶养关系建立基事
    愿行非法定义务扶养关系解继父母继子女姻亲关系称谓关系存
    •(2)婚关系终止时离婚终止生父(生母)死亡终止继父继母继子女间
    扶养关系均然解
    继父母继子女关系解法律果:
    • 首先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解双方间姻亲关系消继父母继子女称谓关系

    • 次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解双方间拟制血亲关系消间父母子女权
    利义务复存
    • 继父母抚养教育成年已独立生活继子女年老丧失劳动力生活源继父母应承担
    付生活费义务
    三 父母工生育子女
    ()工生育子女概念种类
    工生育子女指根生物遗传工程理采工方法取出精子卵子然工方法精子受精卵
    胚胎注入妇女子宫受孕生育子女
    现代科学技术条件:
    •(1)质工授精指采形式丈夫精子妻子卵子医疗技术手段实施工授精妻
    子怀孕分娩生育子女
    •(2)异质工授精丈夫外第三提供精子(供精)妻子卵子丈夫精子妻子
    外第三提供卵子(供卵)时供精供卵实施工授精妻子怀孕分娩生育子女子女言
    便两父亲母亲:供精供卵者子女生物学父亲母亲生母夫生父妻社会
    学意义父亲母亲
    •(3)代孕指现代医疗技术丈夫精子注入愿代妻子怀孕者体受精工授精培育成功3440
    受精卵胚胎移植入愿代妻子怀孕者体怀孕等生育妻子亲生母亲身份抚养子女代孕母
    亲生育子女质异质分
    第七章 收养制度
    第节 收养收养法
    收养概念法律特征
    ()收养概念
    • 收养:公民(然)法领养子女子女亲子关系事间发生法律拟制亲子关
    系民事法律行
    • 收养行中事收养送养收养收养收养行体行标
    • 收养关系基收养行法律效力发生收养关系中事收养收养前者养父
    养母者养子养女
    (二)收养法律特征
    • 1收养行身份性
    • 2收养关系体限定性
    • 3收养关系变性
    收养行区:
    • 收养种特定民事法律行须关事协议法成立
    • 国家孤弃婴童收容养育种行政法行关机构法实施
    • 收养寄养
    • 寄养指父母出某种特殊情形子女生活法直接履行抚养义务委托代抚养子

    二收养制度历史革
    • 古代:立嗣
    • 现代:立嗣已彻底废
    国收养法基原
    • 1利未成年抚养成长原
    • 2保障收养收养合法权益原
    • 3等愿原
    • 4违背社会公德原
    • 5违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原
    第二节 收养关系成立
    收养关系成立条件
    ()收养条件3540
    • 国收养法第 4 条规定列满 14 周岁未成年收养
    • 1丧失父母孤: 孤系指父母死亡民法院宣告父母死亡
    • 2查找父母弃婴童
    • 3生父母特殊困难力抚养子女
    (二)送养条件
    国收养法第 5 条规定列公民组织作送养
    • 1孤监护
    • 2社会福利机构
    • 3特殊困难力抚养子女生父母
    • 注意:①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送养生父母方明查找单方送养
    • ② 配偶方死亡方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方父母优先抚养权利
    • ③ 未成年父母均具备完全民事行力该未成年监护送养父母该未成年
    严重危害外
    (三)收养条件
    国收养法第 6 条规定收养应时具备列条件:
    • 1子女
    • 2抚养教育收养力
    • 3未患医学认应送养子女疾病
    • 4年满 30 周岁
    注意: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收养收养年龄应相差 40 周岁
    ②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收养
    ③国收养作收养名子女数量限制
    (四)事收养合意
    • 1收养收养送养送养须双方愿
    • 2收养年满 10 周岁未成年应征收养意
    (五)法定情形放宽收养条件特规定
    1关收养三代辈旁系血亲子女规定
    •(1)生父母特殊困难抚养力子女收养
    •(2)特殊困难抚养力生父母送养
    •(3)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受收养收养间须 40 周岁年龄差限制
    •(4)收养年满 14 周岁未成年
    •收养法第 7 条第 2 款指出:华侨收养三代辈旁系血亲子女受收养子女限制
    2关收养孤残疾童者查生父母弃婴童
    国收养法第 8 条第 1 款:收养孤残疾童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生父母弃婴童
    受收养子女收养名限制
    3关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规定(宽松)
    二收养关系成立程序
    • 国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关系法定程序收养登记程序时收养协议收养公证补充
    • 国收养法第 15 条第 1 款:收养应县级民政府部门登记收养关系登记日起成立
    1办理收养登记机关: 县级民政府部门
    2收养登记具体程序
    •(1)申请事必须亲场10 周岁送养应场
    •(2)审查
    •(3)登记:收养查生父母弃婴童收养登记机关应登记前公告查生父母公告
    日起满 60 日弃婴童生父母监护未认领视查找生父母弃婴童3640
    (二)收养协议收养公证
    国收养法第 15 条第 3 款:收养关系事愿意订立收养协议订立收养协议
    第 4 款:收养关系事方者方求办理收养公证应办理收养公证
    1收养协议
    • 收养协议收养关系事间法律规定条件订立关意成立收养关系协议
    2收养公证
    • 收养公证根收养关系事方者方求公证机关订立收养协议法作出公证证明
    (必法律程序)
    收养关系成立相关规定
    ()子女亲朋代抚养适收养关系
    • 国收养法第 17 条规定:孤者生父母力抚养子女生父母亲属朋友抚养抚养
    抚养关系适收养关系
    (二)送养子女超计划生育
    • 国收养法第 17 条规定:送养送养子女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
    (三)严禁买卖童收养名义买卖童
    (四)收养秘密知情保密义务
    国收养法第 22 条规定:收养送养求保守收养秘密应尊重意愿泄露
    第三节 收养效力
    • ①收养关系成立日起养父母亲属养子女权利义务适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亲属
    规定
    • ②养子女生父母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成立消
    三效收养行
    1概念: 效收养行欠缺收养成立法定件收养行
    2确认收养效程序效收养法律果
    • 确认收养效程序两种民法院诉讼程序确认收养效收养登记机关行政程序确认收养效
    3诉讼程序确认收养效两种情形:
    •(1)事利害关系提出请求确认收养效诉民法院法判决收养效(事动)
    •(2)民法院审理关案件程中发现效收养行关判决中确认收养效(法院动)
    • 国收养法第 25 条第 2 款规定:收养行民法院确认效行开始时没法律效力(
    始效)
    第四节 收养关系解
    事协议解收养关系
    • 国收养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 定:收养收养成年前解收养关系收养送养
    双方协议解外养子女年满 10 周岁应征意
    ()协议解收养关系条件
    •(1)养子女成年前解收养须收养送养意养子女年满 10 周岁应征意
    •(2)养子女成年解收养关系须收养收养该养子女意双方解收养问题
    意思表示完全致
    • 国收养法第 28 条规定:事协议解收养关系应民政部门办理解收养关系登记
    二事方请求解收养关系
    ()方求解收养关系条件
    •(1)收养履行抚养义务虐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送养求解养父母
    养子女收养关系送养收养达成解收养关系协议送养民法院提起诉讼3740
    •(2)养父母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法生活养父母成年养子女达成解收养关系协议
    双方均民法院起诉解收养关系
    三收养关系解法律果
    ()拟制血亲关系解销
    • ①收养关系解养子女养父母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消
    • ②收养关系解未成年养子女生父母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行恢复成年养子女生父
    母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否恢复协商确定
    (三)解收养财产问题处理
    • 1成年养子女生活费付义务
    • 收养关系解养父母抚养成年养子女缺乏劳动力缺乏生活源养父母应付生活费
    • 2养父母补偿请求权
    • ①养子女成年虐遗弃养父母解收养关系养父母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生活费
    教育费
    • ②生父母求解收养关系养父母求生父母适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生活费教育费养
    父母虐遗弃养子女解收养关系外
    第八章 扶养制度
    第节 扶养制度
    扶养概念
    • 扶养:指特定亲属间方方承担生活供养义务法律关系
    • 广义扶养:指定范围亲属间相互供养扶助法定权利义务关系
    • 狭义扶养:指辈间相互供养扶助法定权利义务关系
    • 国婚姻法根扶养权利义务辈分分:
    • 扶养:夫妻间兄弟姐妹间济供养义务(辈)
    • 抚养:父母子女供养义务(长辈晚辈)
    • 赡养:子女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供养义务(晚辈长辈)
    二扶养特征
    •()扶养具身份属性(定亲属关系前提)
    •(二)扶养请求权具身专属性
    • 扶养义务然财产付容亲属身份关系前提财产付扶养请求权具身专属性
    •(三)扶养权利义务关联性
    •(四)扶养时效性
    三扶养分类
    •()扶养体间辈分分长辈亲属晚辈亲属抚养辈亲属间扶养晚辈亲属长辈
    亲属赡养
    •(二)扶养方法分居生活扶养居付扶养费扶养
    •(三)扶养条件程度分生活保持义务生活扶助义务(瑞典民法)
    第二节 国现行扶养制度
    夫妻间扶养3840
    夫妻互相扶养义务方履行扶养义务时需扶养方求方付扶养费权利
    ①夫妻间扶养权利义务夫妻身份关系导致必然结果
    ②夫妻间接受扶养权利履行扶养方义务夫妻合法身份关系存前提条件
    ③夫妻间扶养义务容包括夫妻间相互方提供济供养生活扶助维持婚姻家庭
    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④夫妻间扶养义务属民法强行性义务夫妻间约定形式改变种法定义务
    ⑤违反夫妻间扶养义务法律果夫妻方没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源者独立生活力生活困
    难等原时方履行扶养义务时方力救助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父母子女间扶养
    • 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子女抚养教育义务子女父母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未成年子女抚养生活保持义务
    • 1抚养义务条件性
    • 2抚养容复合性
    • 3抚养义务长期性持续性
    (二)父母成年子女抚养生活扶助义务
    (三)成年子女父母扶养生活扶助义务
    三祖孙间扶养
    • 国婚姻法第 28 条规定:负担力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已死亡父母力扶养未成
    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扶养义务负担力力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已死亡子女力
    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
    1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养义务
    • 条件:1祖父母外祖父母负担力
    2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已死亡父母力抚养
    3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
    2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
    • 条件:1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担力
    2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已死亡子女力赡养
    四兄弟姐妹间扶养
    • 国婚姻法第 29 条规定:负担力兄姐父母已死亡父母
    力抚养未成年弟妹扶养义务兄姐扶养长负担弟
    妹缺乏劳动力缺乏生活源兄姐扶养义务
    ()兄姐弟妹扶养义务
    • 1兄姐负担力
    • 2父母已死亡力抚养
    • 3弟妹未成年
    (二)弟妹兄姐扶养义务
    • 1弟妹兄姐扶养长
    • 2弟妹负担力
    • 3兄姐缺乏劳动力缺乏生活源3940
    第九章 附
    第节 民族治方贯彻执行婚姻家庭法变通规定
    变通规定制定
    • 民族治方民代表会权结合民族婚姻家庭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 制定变通规定时应遵循原:
    • 1全国性婚姻家庭立法原
    • 2结合民族婚姻家庭关系具体情况制定关规定时原性灵活性结合起
    • 制定变通规定程序:治州治县制定变通规定报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
    准生效治区制定变通规定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生效
    二 变通规定容适范围
    • 1法定婚龄:适放低
    • 2关婚姻家庭俗改革:尊重民俗传统宗教信仰改革符合婚姻家庭原落俗容
    • 3关计划生育: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适放宽
    • 4关民族通婚:民族结婚应愿男女等干涉
    • 5关子女民族属:民族男女结婚必须正确处理生子女属父方民族母方民族问题
    第二节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般原
    • 中华民国缔结参加国际条约中华民国法律规定适国际条约规定中
    华民国声明保留外国际条约未规定适国际惯例
    (二)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准法
    • 1涉外结婚条件准法
    结婚条件:适事常居法律没常居适国籍国法律没国
    籍方事常居者国籍国缔结婚姻适婚姻缔结法律
    • 2涉外结婚手续准法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法律方事常居法律者国籍国法律均效
    • 3涉外夫妻身关系准法
    夫妻身关系适常居法律没常居适国籍国法律
    • 4涉外夫妻财产准法
    夫妻财产关系事协议选择适方事常居法律国家国法律者财产法
    律事没选择适常居法律没常居适国籍国法律
    • 5涉外父母子女关系准法
    父母子女身财产关系适常居法律没常居适方事常居
    法律者国籍国法律中利保护弱者权益法律
    • 6涉外协议离婚准法
    协议离婚事协议选择适方事常居法律者国籍国法律事没选择适
    常居法律没常居适国籍国法律没国籍国适办理离婚手4040
    续机构法律
    • 7涉外诉讼离婚准法
    诉讼离婚适法院法律国法律涉外离婚法院法准法中国公民外国离婚诉讼
    国法院受理适中国法
    • 8涉外收养准法
    收养条件手续适收养收养常居法律收养效力适收养时收养常居
    法律收养关系解适收养时收养常居法律者法院法律
    • 9涉外扶养准法
    扶养适方事常居法律国籍国法律者财产法律中利保护扶养权益
    法律
    • 10涉外监护准法
    监护适方事常居法律者国籍国法律中利保护监护权益法律
    (三)关涉外结婚离婚收养
    • 1 中国公民外国中国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居民常住户口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 2外国华收养子女应亲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收养应华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方华应书面委托方
    • 外国华收养子女应送养订立书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事应收养常住户口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 3居民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男女双方应居民常住户口婚
    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审查符合国法律规定应准予登记
    • 4居民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华侨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居民常住户口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

    下载pdf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pdf的实际排版效果,会与网站的显示效果略有不同!!

    需要 2 香币 [ 分享pdf获得香币 ]

    下载pdf

    相关文档

    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第一章 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一、婚姻与家庭 (一)婚姻 1、关于婚姻●古代中国:婚姻一词来源于“昏因”。“昏”原本是一个...

    4年前   
    553    0

    自考笔记自考小抄自考串讲00230合同法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特征:1.合同是一种合意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3.合同是...

    3年前   
    564    0

    本科自考《审计学》重点复习资料

    《审计学》复习资料第一章 审计概论本章重要考点串讲考点一审计的定义和特征一、审计的定义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远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

    4年前   
    1083    0

    自考05722公共经济重点归纳

    公共经济学模拟试题 (一)一、 单项选择题1.为使某种物品或服务的效益最大化,其产量应达到使其(C. 净边际效益)为零。2.政府对在校学生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其结果是(C. 正的外部效应...

    2年前   
    518    0

    中国婚姻家庭法的宏观定位

    中国婚姻家庭法的宏观定位中国婚姻家庭法的宏观定位 2000年9月27日 13:21 曹诗权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经由以1950年《婚姻法》为标志的初创、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停滞、以1980年...

    9年前   
    498    0

    自考《企业管理概论》重点知识(完整版)

    第一章企业的概念:企业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机器大生产代替了工厂手工业时候才生产发展起来的。含义:1企业是以市场为导向,一盈利为主要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经济组织。 2企...

    2年前   
    493    0

    自学考试专题:金融理论与实务自考复习重点

    金融理论与实务(00150)自考复习重点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知识点归纳☆ 识记(1-15)1.实物货币:是指以自然界中存在的某种物品或人们生产的某种商品来充当货币。2. 铸币:是指由国家...

    2年前   
    577    0

    自考西方经济学00139知识点复习重点

    1、稀缺性:经济学中,生产资源(生产要素)的相对有限性被称为资源的稀缺性。2、生产资源(生产要素)包括:①劳动或劳动时间;②土地、矿藏、森林、水域等自然资源;③由这两种原始生产要素生产出来用于生...

    2年前   
    461    0

    新闻学-本科-专科 自考大学语文课程重点讲义

      1、抑扬兼施、循循善诱的特色。  孟子的文章向来十分长于说理。这篇文章就充分体现了其抑扬兼施、循循善诱的特色。首先孟子通过“五十步笑百步”的比喻批评梁惠王的治国方法不当,然后再提出实行王道...

    4年前   
    617    0

    2019下前公选婚姻家庭继承法结课作业

    2019婚姻家庭继承法结课作业请同学们在作业之前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循以下作业要求,否则,责任自负!(1)态度认真,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如发现,以零分计。(2)观点正确,有理有据(不可只有结论,没...

    4年前   
    720    0

    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3年前   
    916    0

    自考国际私法(00249)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1O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国际私法 试卷自考单科包过qq: 18606240(课程代码 00249)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

    4年前   
    736    0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下列属于国际惯例的是  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B...

    1年前   
    336    0

    2018年4月全国自考合同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

    5年前   
    1868    0

    2018年4月全国自考国际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国际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7)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

    5年前   
    1283    0

    2017年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专业论文选题2017

    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专业论文选题2017  1. 论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  2. 论当代夫妻财产制发展的趋势及原因  3. 论违反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  4. 论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婚姻家...

    7年前   
    454    0

    新《安全生产法》的10大重点内容

    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5年前   
    2271    0

    证据法期末复习重点总结

    证据法复习重点一、法定证据制度1、含义: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裁判的一种证据制度。2、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

    1年前   
    287    0

    2020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重点知识点总结

    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內容:1、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3、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4、倡导言行...

    4年前   
    1054    0

    我的自考之旅

    我 的 自 考 之 旅   我是一名医务工作者,曲指算来,已经在自己的岗位上度过了整整10年。我们的工作平凡无奇,朴实无华,可是在这平凡与朴实中却又凝聚了多少艰辛和汗水,时代在发展,社会在...

    9年前   
    5694    0
    下载需要 2 香币 [香币充值 ]
    亲,您也可以通过 分享原创pdf 来获得香币奖励!
    该文档为用户出售和定价!

    该用户的其他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