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 1 —
    中国产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表
    (表中黑体字部分新增修改容
    部分删容)
    中国产纪律处分条例
    (2018 年 8 月 日)
    中国产纪律处分条例
    (2015 年 10 月 18 日)
    第编 总 第编 总
    第章 指导思想原
    适范围
    第章 指导思想原
    适范围
    第 条 维 护 章
    法规严肃纪
    律纯洁组织保障员
    民权利教育员遵纪守
    法维护团结统保证
    路线方针政策决议
    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根中国产章程制
    定条例
    第条 维护 章
    程法规严肃
    纪律纯洁组织保障
    员民权利教育员遵纪守
    法维护团结统保证
    路线方针政策决议
    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根中国产章程制
    定条例
    第 二 条 纪 律 建 设
    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义
    毛泽东思想邓理三
    代表重思想科学发展
    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义思想指导坚持加
    第二条 条例 马克
    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
    理三代表重
    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深
    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
    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严治— 2 —
    强全面领导坚决维护
    总书记中央核心全
    核心位坚决维护中
    央权威集中统领导落实
    新时代建设总求全
    面严治战略部署全面加
    强纪律建设
    战略部署
    第 三 条 章 根
    法规治总
    规矩纪律级组
    织全体员必须遵守行
    规组织员必须牢
    固树立政治意识局意识
    核心意识齐意识觉遵
    守章严格执行维护
    纪律觉接受纪律约
    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条 章根
    法规治总
    规矩纪律级组
    织全体员必须遵守行
    规组织员必须
    觉遵守章严格执行维护
    纪律觉接受纪律
    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

    第 四 条 纪 律 处 分
    工作应坚持原:
    ()坚持全
    面严治加强级
    组织全体员教育理
    监督纪律挺前面注
    重抓早抓防微杜渐
    ( 二 ) 纪 面 前 律
    等违犯纪组织
    第四条 纪律处分
    工作应坚持原:
    ()严治
    加强级组织全
    体员教育理监督
    纪律挺前面注重抓早抓

    ( 二 ) 纪 面 前 律
    等违犯纪组织— 3 —
    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
    允许受纪律
    约束组织员
    (三)实事求组
    织员违犯纪行应
    事实章
    法规国家法律法规
    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
    区情况恰予处

    (四)民集中制实施
    纪处分应规定程序
    组织集体讨决定允
    许者少数擅
    决定批准级组织违
    犯纪组织员作出
    处理决定级组织必须
    执行
    (五)惩前毖治病救
    处理违犯纪组织
    员应实行惩戒教育相
    结合做宽严相济
    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
    允许受纪律
    约束组织员
    (三)实事求组
    织员违犯纪行应
    事实章
    法规国家法律法规
    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
    区情况恰予处

    (四)民集中制实施
    纪处分应规定程序
    组织集体讨决定允
    许者少数擅
    决定批准级组织违
    犯纪组织员作出
    处理决定级组织必须
    执行
    (五)惩前毖治病救
    处理违犯纪组织
    员应实行惩戒教育相
    结合做宽严相济
    第五条 运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常开展批评
    批评约谈函询红
    红脸出出汗成常态
    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违纪— 4 —
    处理数纪重处分
    重职务调整成少数严
    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
    成极少数
    第 六 条 条 例 适
    违犯纪应受纪责
    追究组织员
    第 五 条 条例适
    违犯纪应受纪追究
    组织员
    第二章 违纪纪律处分 第二章 违纪纪律处分
    第 七 条 组 织 员
    违反章法规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
    家政策违反社会义道德
    危害国家民利益行
    规定应予纪律处
    理者处分必须受追

    重 点 查 处 十 八
    收敛收手问题线索
    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
    治问题济问题交织腐
    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问题
    第 六 条 组织员
    违反章法规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
    家政策违反社会义道德
    危害国家民利益行
    规定应予纪律处
    理者处分必须受追

    第八条 员纪律
    处分种类:
    ()警告
    (二)严重警告
    第 七 条 员纪律
    处分种类:
    ()警告
    (二)严重警告— 5 —
    (三)撤销职务
    (四)留察
    (五)开籍
    (三)撤销职务
    (四)留察
    (五)开籍
    第九条 违犯
    纪律组织级组织应
    责令作出检查者进行
    通报批评严重违犯
    纪律身纠正组
    织级委员会查明
    核实根情节严重程
    度予:
    ()改组
    (二)解散
    第 八 条 严重违犯
    纪组织纪律处理措施:
    ()改组
    (二)解散
    第十条 员受警告
    处分年受严重警告处
    分年半提升
    职务外组织推荐担
    高原职务外职务
    第 九 条 员受警告
    处分年受严重警告处
    分年半提升
    职务外组织推荐担
    高原职务外职务
    第 十 条 撤 销 职
    务处分指撤销受处分员
    选举者组织命
    职务担两
    职务组织作处
    分决定时应明确撤销
    切职务者
    职务果决定撤销职
    务必须撤销担高职
    第十条 撤销职务
    处分指撤销受处分员
    选举者组织命
    职务担两
    职务组织作处分
    决定时应明确撤销
    切职务某职务果决
    定撤销某职务必须撤销
    担高职务果决定— 6 —
    务果决定撤销两
    职务必须担高
    职务开始次撤销
    外组织担职务应建议
    外组织规定作出相应
    处理
    应 受 撤 销
    职务处分没担
    职务应予严重
    警告处分时外组织
    担职务应建议外组
    织撤销外职务
    员 受 撤 销 职 务
    处分者前款规定受
    严重警告处分二年
    担外组织推
    荐担原职务相
    者高原职务职务
    撤销两职务必须
    担高职务开始
    次撤销外组织担
    职务应建议外组织
    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应 受 撤 销
    职务处分没担
    职务应予严重
    警告处分中外组织
    担职务应建议外组
    织撤销外职务
    员 受 撤 销 职 务
    处分者前款规定受
    严重警告处分二年
    担外组织推
    荐担原职务相
    者高原职务职务
    第 十 二 条 留 察 处
    分分留察年留
    察二年受留察
    处分年员期满
    符合恢复员权利条件应
    延长年留察期限留
    察期限长超二

    员 受 留 察 处 分 期
    第 十 条 留 察 处
    分分留察年留
    察二年受留察
    处分年员期满
    符合恢复员权利条件应
    延长年留察期限留
    察期限长超二

    员 受 留 察 处 分 期— 7 —
    间没表决权选举权
    选举权留察期间确
    悔改表现期满恢复
    员权利坚持改者发现
    应受纪处分违
    纪行应开籍
    员受留察处分
    职务然撤销担
    外职务应建议外
    组织撤销外职务受留
    察处分员恢复员
    权利二年担
    外组织推荐担
    原职务相者高
    原职务职务
    间没表决权选举权
    选举权留察期间确
    悔改表现期满恢复
    员权利坚持改者发现
    应受纪处分违
    纪行应开籍
    员受留察处分
    职务然撤销担
    外职务应建议外
    组织撤销外职务受留
    察处分员恢复员
    权利二年担
    外组织推荐担
    原职务相者高
    原职务职务
    第十三条 员受开
    籍处分五年重新
    入推荐担原
    职务相者高原
    职务外职务规定
    准重新入规定
    第十 二 条 员受开
    籍处分五年重新
    入规定准重新入
    规定
    第 十 四 条 级 代
    表会代表受留察
    (含留察)处分
    组织应终止代表资格
    第十 三 条 级代
    表会代表受留察
    (含留察)处分
    组织应终止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 受改
    组处理组织领导机构成
    第十 四 条 严重违
    犯纪身纠正— 8 —
    员应受撤销职务
    (含撤销职务)处分
    外均然免职
    组织领导机构应予改
    组受改组处理组织领
    导机构成员应受撤销
    职务(含撤销职
    务)处分外均然免职
    第十六条 受解
    散处理组织中员应
    逐审查中符合员
    条件应重新登记参
    加新组织生活符
    合员条件应进行
    教育限期改正教育
    转变予劝退者名
    违纪行规定予
    追究
    第十 五 条 全体
    者数员严重违犯纪
    组织应予解散
    受解散处理组织中
    员应逐审查中
    符合员条件应重新登
    记参加新组织生
    活符合员条件应
    进行教育限期改正
    教育转变予劝退
    者名违纪行
    规定予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规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规
    第 十 七 条 列 情 形
    轻者减轻处
    分:
    ()动交代应
    受纪处分问题
    (二)组织核实立案
    审查程中够配合核实审
    查工作实说明违纪违
    第十 六 条 列情形
    轻者减轻处
    分:
    ()动交代应
    受纪处分问题
    (二)检举案者
    应受纪处分者
    法律追究问题查证属实— 9 —
    法事实
    (三)检举案者
    应受纪处分者
    法律追究问题查证属实

    (四)动挽回损失消
    良影响者效阻止危
    害结果发生
    (五)动交违纪

    ( 六 ) 立 功 表 现


    (三)动挽回损失消
    良影响者效阻止危
    害结果发生
    (四)动交违纪

    ( 五 ) 立 功 表 现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初核立案调查程中涉嫌
    违纪员 够配合 调 查工
    作实坦白组织已掌握
    违纪事实
    轻处分
    第十八条 根案件
    特殊情况中央纪委决定
    者省(部)级纪委(含副
    省级市纪委)决定呈报中央
    纪委批准违纪员
    条例规定处分幅度
    外减轻处分
    第十 七 条 根案件
    特殊情况中央纪委决定
    者省(部)级纪委(含副
    省级市纪委)决定呈报中央
    纪委批准违纪员
    条例规定处分幅度
    外减轻处分
    第十九条 员违
    犯纪应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具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情形
    者条例分中规定
    第十 八 条 员违
    犯纪应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具条例
    第十 六 条规定情形
    者条例分中规定— 10 —
    予批评教育责令检
    查诫勉者组织处理免予
    纪处分违纪员免予处
    分应作出书面结
    予批评教育者组织
    处理免予纪处分违纪
    员免予处分应作出书面

    第二十条 列情形
    应重者加重处
    分:
    ()强迫唆违

    (二)拒交者退赔
    违纪
    (三)违纪受处分
    意违纪应受纪处分

    (四)违纪受纪处分
    发现受处分前违
    纪行应受纪处分
    ( 五 ) 条 例 规 定

    第 十九 条 列情形
    应重者加重处
    分:
    ()纪律集中整饬
    程中收敛收手(
    容修订稿第 7 条吸收)
    (二)强迫唆违

    ( 三 )条 例规 定

    第二十条 意 违纪受
    处分意违纪应受
    纪处分 应重处

    员 违 纪 受 纪 处 分
    发现受处分前违
    纪行应受纪处分
    应重处分
    第二十条 轻处分
    指条例规定违纪行
    应受处分幅度
    予较轻处分
    第二十条 轻处分
    指条例规定违纪行
    应受处分幅度
    予较轻处分— 11 —
    重处分指条例
    规定违纪行应受
    处分幅度予较重处

    重处分指条例
    规定违纪行应受
    处分幅度予较重处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
    指条例规定违纪行
    应受处分幅度外
    减轻档予处分
    加重处分指条例
    规定违纪行应受
    处分幅度外加重档予
    处分
    条 例 规 定 开
    籍处分档次违纪行
    适第款减轻处分
    规定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
    指条例规定违纪行
    应受处分幅度外
    减轻档予处分
    加重处分指条例
    规定违纪行应受
    处分幅度外加重档予
    处分
    条 例 规 定 开
    籍处分档次违纪行
    适第款减轻处分
    规定
    第二十三条
    条例规定两种(含两
    种)应受纪处分违纪
    行应合处理数
    种违纪行中应受
    高处分加重档予处分
    中种违纪行应受开
    籍处分应予开
    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条例规定两种(含两
    种)应受纪处分违纪
    行应合处理数
    种违纪行中应受
    高处分加重档予处分
    中种违纪行应受开
    籍处分应予开
    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违纪
    行时触犯条例两
    第二十四条 违纪
    行时触犯条例两— 12 —
    (含两)条款处
    分较重条款定性处理
    条 款 规 定 违 纪 构
    成件全部包含条
    款规定违纪构成件中特
    规定般规定致
    适特规定
    (含两)条款处
    分较重条款定性处理
    条 款 规 定 违 纪 构
    成件全部包含条
    款规定违纪构成件中特
    规定般规定致
    适特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二
    (含二)意违纪
    首者重处分条例
    规定外成
    员违纪中起
    作应负责分
    予处分
    济 方 面 违 纪
    数额
    起作分予处分违
    纪集团首分子集团
    违纪总数额处分
    违纪首者情节严重
    违纪总数额处分
    教唆违纪应
    违纪中起作
    追究纪责
    第二十五条 二
    (含二)意违纪
    首者重处分条例
    规定外成
    员违纪中起
    作应负责分
    予处分
    济 方 面 违 纪
    数额
    起作分予处分违
    纪集团首分子集团
    违纪总数额处分
    违纪首者情节严重
    违纪总数额处分
    教唆违纪应
    违纪中起作
    追究纪责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
    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纪
    决定者实施违犯纪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
    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纪
    决定者实施违犯纪— 13 —
    行具意成
    员违纪处理失
    违纪成员集体
    违纪中起作应负
    责分予处分
    行具意成
    员违纪处理失
    违纪成员集体
    违纪中起作应负
    责分予处分
    第四章 违法犯罪员
    纪律处分
    第四章 违法犯罪员
    纪律处分
    第 二 十 七 条 组 织
    纪律审查中发现员贪污
    贿赂滥职权玩忽职守
    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
    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
    涉嫌犯罪行应予撤
    销职务留察者开
    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 组织
    纪律审查中发现员贪污
    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
    行涉嫌犯罪应予撤
    销职务留察者开
    籍处分
    第 二 十 八 条 组 织
    纪律审查中发现员刑法
    规定行构成犯罪
    须追究纪责者
    违法行损害国家
    民利益应视具体情节
    予警告直开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组织
    纪律审查中发现员刑法
    规定行涉犯罪
    须追究纪责应视具
    体情节予警告直开
    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组织
    纪律审查中发现员
    违法行影响形象损
    害国家民利益应
    视情节轻重予纪处分— 14 —
    丧失员条件严重
    败坏形象行应
    予开籍处分
    第 二 十 九 条 组 织
    纪律审查中发现员严重违
    纪涉嫌违法犯罪原先
    作出纪处分决定规
    定予政务处分移送
    关国家机关法处理
    第 三十 条 员受
    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应
    时 移送关国家机关
    法处理需予行政处分
    者纪律处分应
    关机关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 三 十 条 员 法
    留置逮捕组织应
    理权限中止表决权选
    举权选举权等员权利
    根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结果恢复员权利
    应时予恢复
    第三十 条 员
    法逮捕组织应
    理权限中止表决权选举权
    选举权等员权利根
    司法机关处理结果恢复
    员权利应时予
    恢复
    第三十 条 员犯罪
    情节轻微民检察院法作
    出起诉决定者民法
    院法作出罪判决免予
    刑事处罚应予撤销
    职务留察者开
    籍处分
    员 犯 罪 单 处 罚 金
    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 二 条 员犯罪
    情节轻微民检察院法作
    出起诉决定者民法
    院法作出罪判决免予
    刑事处罚应予撤销
    职务留察者开
    籍处分
    员 犯 罪 单 处 罚 金
    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员犯罪 第三十三条 员犯罪— 15 —
    列情形应予
    开籍处分:
    ()意犯罪法
    判处刑法规定刑(含宣告
    缓刑)
    (二)单处者附加剥
    夺政治权利
    (三)失犯罪
    法判处三年(含三年)
    期徒刑
    失 犯 罪 判 处 三 年
    (含三年)期徒刑者
    判处制拘役般应
    开籍
    开籍应处分
    员批准权限规定报请
    级组织批准
    列情形应予
    开籍处分:
    ()意犯罪法
    判处刑法规定刑(含宣告
    缓刑)
    (二)单处者附加剥
    夺政治权利
    (三)失犯罪
    法判处三年(含三年)
    期徒刑
    失 犯 罪 判 处 三 年
    (含三年)期徒刑者
    判处制拘役般应
    开籍
    开籍应处分
    员批准权限规定报请
    级组织批准
    第 三 十 三 条 员 法
    受刑事责追究组织
    应根司法机关生效判
    决裁定决定认定事
    实性质情节条例
    规定予纪处分公职
    员监察机关予相应政
    务处分
    员法受政务处分
    行政处罚应追究纪责
    第三十 四 条 员法
    受刑事责追究组织
    应根司法机关生效判
    决裁定决定认定事
    实性质情节条例
    规定予纪处分 者组织
    处理
    员法受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应追究纪责
    组织根生效行— 16 —
    组织根生效政
    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
    事实性质情节核实
    规定予纪处分者
    组织处理
    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违反企事业单位者社
    会组织规章制度受
    纪律处分应追究纪责
    组织关方面认定
    事实性质情节进行核实
    规定予纪处分
    者组织处理
    组 织 作 出 纪 处 分
    者组织处理决定司法机
    关行政机关等法改变原生
    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原
    纪处分者组织处理决定
    产生影响组织应根
    改变生效判决裁定决
    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
    事实性质情节核实
    条例 规定予纪处
    分者组织处理
    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违反企事业单位者社
    会组织规章制度受
    纪律处分应追究纪责
    组织关方面认定
    事实性质情节进行核实
    条例规定予纪
    处分者组织处理
    组 织 作 出 纪 处 分
    者组织处理决定司法机
    关行政机关等法改变原生
    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原
    纪处分者组织处理决定
    产生影响组织应根
    改变生效判决裁定决
    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规定 第五章 规定
    第三十四条 预备员
    违犯纪情节较轻保
    留预备员资格组织应
    批评教育者延长预
    备期情节较重应取消
    第三十 五 条 预备员
    违犯纪情节较轻保
    留预备员资格组织应
    批评教育者延长预
    备期情节较重应取消— 17 —
    预备员资格 预备员资格
    第三十五 条 违纪
    落明员应区情
    况作出处理:
    ( ) 严 重 违 纪 行
    应予开籍处分
    组织应作出决定开

    (二)前项规定情况
    外落明时间超六月
    组织应章规定
    予名
    第三十 六 条 违纪
    落明员应区情
    况作出处理:
    ( ) 严 重 违 纪 行
    应予开籍处分
    组织应作出决定开

    (二)前项规定情况
    外落明时间超六月
    组织应章规定
    予名
    第三十六条 违纪员
    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
    亡者死亡发现
    严重违纪行应
    予开籍处分开
    籍应予留察
    (含留察)处分作
    出违犯纪书面结相
    应处理
    第三十 七 条 违纪员
    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
    亡者死亡发现
    严重违纪行应
    予开籍处分开
    籍应予留察
    (含留察)处分作
    出书面结予纪处

    第三十七条 违纪行
    关责员区分:
    ()直接责者指
    职责范围履行者
    正确履行职责造
    第三十 八 条 违纪行
    关责员区分:
    ()直接责者指
    职责范围履行者
    正确履行职责造— 18 —
    成损失者果起决定性
    作员者员领导干

    (二)领导责者
    指职责范围直接
    工作履行者正
    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
    者果负直接领导责
    员领导干部
    (三)重领导责者
    指职责范围应
    工作者参决定工作
    履行者正确履行职责
    造成损失者果负次
    领导责员领导干部
    条例称领导责者
    包括领导责者重
    领导责者
    成损失者果起决定性
    作员者员领导干

    (二)领导责者
    指职责范围直接
    工作履行者正
    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
    者果负直接领导责
    员领导干部
    (三)重领导责者
    指职责范围应
    工作者参决定工作
    履行者正确履行职责
    造成损失者果负次
    领导责员领导干部
    条例称领导责者
    包括领导责者重
    领导责者
    第三十八 条 条例
    称动交代指涉嫌违纪
    员组织初核前关组
    织交代问题者初
    核立案审查问题期间交
    代组织未掌握问题
    第三十 九 条 第款
    条例称动交代指涉嫌
    违纪员组织初核前
    关组织交代问题
    者初核立案 调 查问题
    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问题
    第三十九条 计算济
    损失计算直接济损失
    直接济损失指违纪行
    第 四十 条 计算济损
    失计算直接济损失直
    接济损失指违纪行— 19 —
    直接果关系造成财
    产损失实际价值
    直接果关系造成财产
    损毁实际价值
    第四十条 违纪行
    获济利益应收
    缴者责令退赔
    违 纪 行 获
    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
    励资格等利益应
    承办案件纪检机关者
    级纪检机关建议关组
    织部门单位规定予
    纠正
    条 例 第 三 十
    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理
    员调查确属实施违纪
    行获利益条规
    定处理
    第四十 条 违纪
    行获济利益应
    收缴者责令退赔
    违 纪 行 获
    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
    励资格等利益应
    承办案件纪检机关者
    级纪检机关建议关组
    织部门单位规定予
    纠正
    条 例 第 三 十
    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
    员调查确属实施违纪
    行获利益条规
    定处理
    第 四 十 条 纪 处 分
    决定作出应月
    受处分员基层
    组织中全体员
    宣布领导班子成员应
    组织领导班子宣
    布干部理权限组
    织关系处分决定材料入
    受处分者档案受撤销
    职务(含撤销职
    第四十 二 条 纪处分
    决定作出应月
    受处分员基层
    组织中全体员
    宣布干部理权限
    组织关系处分决定材料
    入受处分者档案受撤
    销职务(含撤销
    职务)处分应
    月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 20 —
    务)处分应月
    办理职务工资工作
    关遇等相应变更手续
    涉撤销者调整外职
    务应建议外组织时
    撤销者调整外职务特
    殊情况作出者批准作
    出处分决定组织批准
    适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
    长超六月
    更手续涉撤销者调整
    外职务应建议外组
    织时撤销者调整外
    职务特殊情况作出
    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组织
    批准适延长办理期
    限办理期限长超六

    第 四 十 二 条 执 行 纪
    处分决定机关者受处分
    员单位应六月
    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作出者批准处分决定机
    关报告
    员 受 纪 处 分
    服章关规
    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 三 条 执行纪
    处分决定机关者受处分
    员单位应六月
    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作出者批准处分决定机
    关报告
    第四十三条 条例总
    适纪处分规定
    法规中中央
    发布者批准发布
    法规特规定外
    第四十 四 条 条例总
    适纪处分规定
    法规中中央
    发布者批准发布
    法规特规定外
    第二编 分 第二编 分
    第六章 违反政治纪律行 第六章 违反政治纪律行— 21 —
    处分 处分
    第四十四条 重原
    问题中央保持
    致实际言行者造
    成良果予警告者
    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情节严重予
    开籍处分
    第四十五条 通网络
    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
    籍等者利讲座坛
    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
    发表坚持资产阶级化立
    场反四项基原反
    改革开放决策文章演
    说宣言声明等予开
    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
    前款列文章演说宣言
    声明等者述行提供
    方便条件直接责者
    领导责者予严重警告
    者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
    重予留察者开
    籍处分
    第四十五条 通 信息
    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
    籍讲座坛报告会座
    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
    产阶级化立场反四项
    基原反改革开放
    决策文章演说宣言声
    明等予开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
    前款列文章演说宣言
    声明等者述行提供
    方便条件直接责者
    领导责者予严重警告
    者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
    重予留察者开
    籍处分— 22 —
    第四十六条 通网络
    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
    籍等者利讲座坛
    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
    列行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
    基原违背歪曲改
    革开放决策者严重
    政治问题文章演说宣言
    声明等
    (二)妄议中央政方
    针破坏集中统
    ( 三 ) 丑 化 国 家 形
    象者诋毁诬蔑国家
    领导英雄模范者歪曲
    历史中华民国历
    史民军队历史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
    前款列容者述行
    提供方便条件直接责
    者领导责者予严重
    警告者撤销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予留察
    第四十六条 通 信息
    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
    籍讲座坛报告会座
    谈会等方式列行
    情节较轻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
    基原违背歪曲改
    革开放决策者严重
    政治问题文章演说宣言
    声明等
    ( 二 ) 妄 议 中 央 政 方
    针破坏集中统
    ( 三 ) 丑 化 国 家 形
    象者诋毁诬蔑国家
    领导者歪曲史军史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
    前款列容者述行
    提供方便条件直接责
    者领导责者予严重
    警告者撤销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予留察
    者开籍处分— 23 —
    者开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
    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
    六条列容书刊音
    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
    频资料等情节较轻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私携带寄递第四十五
    条第四十六条列容
    书刊音制品电子读物
    等入出境情节较重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严重予撤销职务
    留察者开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
    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
    六条列容书刊音
    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
    频资料等情节较轻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私携带寄递第四十五
    条第四十六条列容
    书刊音制品电子读物
    等入出境情节较重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严重予撤销职务
    留察者开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
    织秘密集团者组织分
    裂活动予开籍
    处分
    参 加 秘 密 集 团 者 参 加
    分裂活动予留
    察者开籍处分
    第 五十 条 组
    织秘密集团者组织分
    裂活动予开籍
    处分
    参 加 秘 密 集 团 者 参 加
    分裂活动予留
    察者开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搞
    团团伙伙结营私拉帮结
    第 五十二 条 搞
    团团伙伙结营私拉帮结— 24 —
    派培植势力等非组织活
    动者通搞利益交换
    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
    治资予严重警告者
    撤销职务处分导致
    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
    恶化予留察者开
    籍处分
    派培植私势力者通搞
    利益交换营造声势等
    活动捞取政治资予严
    重警告者撤销职务处
    分情节严重予留察
    者开籍处分
    第五十条 员领导干
    部政方者分
    部门行搞山头
    义拒执行中央确定
    政方针甚背着中央搞
    套予撤销职务
    留察者开籍处分
    落 实 中 央 决 策 部 署
    坚决折扣搞变通政
    治造成良影响者严重
    果予警告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予撤
    销职务留察者开
    籍处分
    第 五 十 条 忠
    诚老实表里阳奉阴
    违欺瞒搞两面派做
    两面情节较轻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 25 —
    重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制造散
    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
    团结统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政 治 品 行 恶 劣 匿 名 诬
    告意陷害者制造谣
    言造成损害者良影响
    前款规定处理
    第 六十九 条 诬告陷害
    意受纪律追究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情
    节严重予开籍处

    第 五 十 三 条 擅 应
    中央决定重政策
    问题作出决定外发表张
    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予严重警告者撤销
    职务处分情节严重
    予留察者开籍处

    第五十三条 列行
    直接责者领
    导责者予严重警告者
    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
    予留察者开
    籍处分:
    ()拒执行国家
    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二)意作出国
    家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相违背决定(述两项
    容修订稿第 50 条吸收)— 26 —
    (三)擅应中央
    决定重政策问题作出决
    定外发表张
    第五十四条
    关规定组织请示报告重
    事项情节较重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
    第 六十六 条 第款
    关规定者工作求
    组织请示报告重问题重
    事项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严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
    第五十五条 干扰巡视
    巡察工作者落实巡视巡
    察整改求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第五十六 条 抗组织
    审查列行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串供者伪造销
    毁转移隐匿证
    ( 二 ) 阻 止 揭 发 检
    第五十 七 条 抗组织
    审查列行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串供者伪造销
    毁转移隐匿证
    ( 二 ) 阻 止 揭 发 检— 27 —
    举提供证材料
    (三)包庇案员
    (四)组织提供虚假情
    况掩盖事实
    (五)抗组织审
    查行
    举提供证材料
    (三)包庇案员
    (四)组织提供虚假情
    况掩盖事实
    (五)抗组织审
    查行
    第五十七条 组织参加
    反基理基路
    线基方略者重方针政
    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者组织讲座坛
    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
    基理基路线基
    方略者重方针政策造
    成严重良影响策划
    者组织者骨干分子予
    开籍处分
    参 加 员 者
    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
    等方式支持述活动者情节
    较轻予警告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较重予撤
    销职务者留察处
    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明真相裹挟参加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
    反基理基路
    线基纲领基验基
    求 者重方针政策
    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者组织讲座坛报告
    会座谈会等方式反
    基理基路线基纲
    领基验基求者
    重方针政策造成严重良
    影响策划者组织者
    骨干分子予开籍处

    参 加 员 者
    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
    等方式支持述活动者情节
    较轻予警告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较重予撤
    销职务者留察处
    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28 —
    免予处分者予处

    未 组 织 批 准 参 加
    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
    节较轻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明真相裹挟参加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未 组 织 批 准 参 加
    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
    节较轻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第五十八条 组织参加
    旨反领导反社会
    义制度者敌视政府等组
    织策划者组织者骨
    干分子予开籍处分
    参加员情节较
    轻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第四十九条 组织参加
    旨反领导反社会
    义制度者敌视政府等组
    织策划者组织者骨
    干分子予开籍处分
    参加员情节较
    轻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第五十九条 组织参加
    会道门者邪教组织策
    划者组织者骨干分子
    予开籍处分
    参加员情节较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
    道门者邪教组织策划
    者组织者骨干分子予
    开籍处分
    参加员情节较— 29 —
    轻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明真相参加员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轻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明真相参加员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第六十条 事参挑
    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
    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策
    划者组织者骨干分子
    予开籍处分
    参加员情节较
    轻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明真相裹挟参加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违 反 国 家 民
    族政策行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 五十四 条 挑拨民族
    关系制造事端者参加民族
    分裂活动策划者组织
    者骨干分子予开籍
    处分
    参加员情节较
    轻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明真相裹挟参加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违 反 国 家 民
    族政策行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30 —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重予开籍处分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重予开籍处分
    第六十条 组织利
    宗教活动反路线方
    针政策决议破坏民族团
    结策划者组织者骨
    干分子予开籍处分
    参加员予撤
    销职务者留察处
    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明真相裹挟参加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违 反 国 家 宗
    教政策行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重予开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组织利
    宗教活动反路线方
    针政策决议破坏民族团
    结策划者组织者骨
    干分子予留察者开
    籍处分
    参加员情节较
    轻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明真相裹挟参加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违 反 国 家 宗
    教政策行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重予开籍处分
    第六十二条 信仰宗
    教员应加强思想教— 31 —
    育组织帮助教育没
    转变应劝退劝
    退予名参利
    宗教搞煽动活动予开
    籍处分
    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
    活动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良
    影响予警告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较重予撤
    销职务者留察处
    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明真相参加员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第 五十八 条 组织迷信
    活动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良
    影响予警告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较重予撤
    销职务者留察处
    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明真相参加员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第六十四条 组织利
    宗族势力抗政府妨碍
    国家方针政策决
    策部署实施者破坏
    基层组织建设策划者
    组织者骨干分子予开
    籍处分
    参加员予撤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
    宗族势力抗政府妨碍
    国家方针政策决
    策部署实施者破坏
    基层组织建设策划者
    组织者骨干分子予留
    察者开籍处分
    参加员情节较— 32 —
    销职务者留察处
    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明真相裹挟参加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轻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明真相裹挟参加
    批评教育确悔改表现
    免予处分者予处

    第六十五条 国(境)
    外外国驻华(领)馆申请
    政治避难者违纪逃国
    (境)外外国驻华(领)
    馆予开籍处分
    国(境)外公开发表反
    政府文章演说宣
    言声明等前款规定
    处理
    意 述 行 提 供 方
    便条件予留察者
    开籍处分
    第五十九条 国(境)
    外外国驻华(领)馆申请
    政治避难者违纪逃国
    (境)外外国驻华(领)
    馆予开籍处分
    国(境)外公开发表反
    政府文章演说宣
    言声明等前款规定
    处理
    意 述 行 提 供 方
    便条件予留察者
    开籍处分
    第六十六 条 涉外活
    动中言行政治造成恶
    劣影响损害国家尊严
    利益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第六十条 涉外活动
    中言行政治造成恶劣
    影响损害国家尊严利
    益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33 —
    第 六 十 七 条 履 行 全
    面严治体责监督责
    者履行全面严治
    体责监督责力
    组织造成严重损害者严重
    良影响直接责者
    领导责者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
    第 百十四 条 组
    织 履行全面严治体
    责者履行全面严治
    体责力造成严重损害
    者严重良影响直接
    责者领导责者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
    重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
    第 六 十 八 条 员 领 导
    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
    规矩等错误思想行报
    告抵制斗争放
    搞原团气造成
    良影响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
    第六十 条 员领导
    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
    规矩等错误思想行放
    搞原团气造
    成良影响予警告者
    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
    第六十九条 违反
    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
    规矩政治造成良影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情
    节严重予开籍处

    第六十 二 条 违反
    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
    规矩政治造成良影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情
    节严重予开籍处
    分— 34 —
    第七章 违反组织纪律行
    处分
    第七章 违反组织纪律行
    处分
    第 七 十 条 违 反 民 集
    中制原列行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拒执行者擅
    改变组织作出重决定

    (二)违反议事规
    者少数决定重问题

    ( 三 ) 意 规 避 集 体 决
    策决定重事项重干部
    免重项目安排额资

    (四)集体决策名义集
    体违规
    第 六十三 条 违反民
    集中制原拒执行者擅
    改变组织作出重决
    定者违反议事规
    者少数决定重问题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
    第七十条 级组
    织拒执行者擅改变
    级组织决定直接责
    者领导责者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
    第 六十四 条 级组
    织拒执行者擅改变
    级组织决定直接责
    者领导责者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 35 —
    第七十二条 拒执行
    组织分配调动交流等
    决定予警告严重警告
    者撤销职务处分
    特 殊 时 期 者 紧 急 状
    况拒执行组织决定
    予留察者开
    籍处分
    第 六十五 条 拒执行
    组织分配调动交流等
    决定予警告严重警告
    者撤销职务处分
    特 殊 时 期 者 紧 急 状
    况拒执行组织决定
    予留察者开
    籍处分
    第 七 十 三 条 列 行
    情节较重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违反关事项
    报告规定隐瞒报
    (二)组织进行谈话
    函询时实组织说明问

    (三)求报告者
    实报告
    (四)实填报档
    案资料
    篡改伪造档案资料
    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严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
    隐瞒入前严重错误
    般应予名入
    第 六十七 条 列行
    情节较重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违反关事项
    报告规定报告实报

    (二)组织进行谈话
    函询时实组织说明问

    (三)实填报档
    案资料
    篡改伪造档案资料
    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严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
    隐瞒入前严重错误
    般应予名入
    表现尚予严重警告— 36 —
    表现尚予严重警告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
    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求报告者实报告
    情节较重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七十四条 员领导
    干部违反关规定组织参加
    发成立老乡会校友会
    战友会等情节严重予
    警告严重警告者撤销
    职务处分
    第 六十八 条 员领导
    干部违反关规定组织参加
    发成立老乡会校友会
    战友会等情节严重予
    警告严重警告者撤销
    职务处分
    第 七 十 五 条 列 行
    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民推荐民
    测评组织考察选举中
    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 二 ) 法 律 规 定 投
    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
    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
    诱投票表决
    (三)选举中进行
    第七十 二 条 列行
    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民推荐民
    测评组织考察选举中
    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 二 ) 法 律 规 定 投
    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
    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
    诱投票表决
    (三)选举中进行— 37 —
    违反章法规
    关章程活动
    搞组织拉票贿选
    者公款拉票贿选重
    者加重处分
    违反章法规
    关章程活动
    第 七 十 六 条 干 部 选
    拔工作中唯亲
    排斥异封官许愿说情干
    预跑官官突击提拔者
    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
    规定行直接责者
    领导责者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失 察 失 误 造 成 严 重
    果直接责者领导
    责者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 三 条 干部选
    拔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
    规定直接责者领
    导责者情节较轻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失 察 失 误 造 成 严 重
    果直接责者领导
    责者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七条 干部职
    工录考核职务晋升
    职称评定征兵安置复转军
    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
    真相者利职权者职务
    影响违反关规定
    者谋取利益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第七十四条 干部职
    工录考核职务晋升
    职称评定征兵安置复转军
    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
    真相者利职权者职务
    影响违反关规定
    者谋取利益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38 —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
    级职称遇资格学历
    学位荣誉者利益
    前款规定处理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
    级职称遇资格学历
    学位荣誉者利益
    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侵犯员
    表决权选举权选举
    权情节较重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处分
    强迫威胁欺骗拉
    拢等手段妨害员行
    表决权选举权选举权
    予撤销职务留
    察者开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员
    表决权选举权选举权
    情节较重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处分
    强迫威胁欺骗拉
    拢等手段妨害员行
    表决权选举权选举权
    予撤销职务留
    察者开籍处分
    第 七 十 九 条 列 行
    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批评检举控
    告进行阻挠压制者批
    评检举控告材料私扣压
    销毁者意泄露
    第七十 条 列 行
    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批评检举控
    告进行阻挠压制者批
    评检举控告材料私扣压
    销毁者意泄露— 39 —

    (二)员申辩辩
    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
    良果
    (三)压制员申诉造
    成良果者
    关规定处理员申诉
    (四)侵犯员权
    利行造成良果
    批评检举控告
    证员击报复
    重者加重处分
    组织述行
    直接责者领导责者
    第款规定处理

    (二)员申辩辩
    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
    良果
    (三)压制员申诉造
    成良果者
    关规定处理员申诉
    (四)侵犯员权
    利行造成良果
    批评检举控告
    证员击报复
    前款规定重者加
    重处分
    组织述行
    直接责者领导责者
    第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条 违反章
    法规规定采取弄
    虚作假者手段符
    合员条件发展员
    者非员出具员身份
    证明直接责者领导
    责者予警告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予撤
    销职务处分
    违 反 关 规 定 程 序 发 展
    员直接责者领导
    第七十五 条 违反章
    法规规定采取
    弄虚作假者手段
    符合员条件发展
    员者非员出具员身
    份证明直接责者领
    导责者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严重予
    撤销职务处分
    违 反 关 规 定 程 序 发 展
    员直接责者领导— 40 —
    责者前款规定处理 责者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条 违反关
    规定取外国国籍者获取
    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
    期居留许予撤销
    职务留察者开籍
    处分
    第 七十六 条 违反关
    规定取外国国籍者获取
    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
    期居留许予撤销
    职务留察者开籍
    处分
    第八十二条 违反关
    规定办理私出国(境)证件
    前港澳通行证者未批
    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情节严重
    予留察处分
    第 七十七 条 违反关
    规定办理私出国(境)证件
    前港澳通行证者未批
    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情节严重
    予留察处分
    第八十三条 驻外机构
    者时出国(境)团(组)
    中员擅脱离组织者
    事外事机军事等工作
    员 违 反 关 规 定 国
    (境)外机构员联系交
    予警告严重警告
    者撤销职务处分
    第 七十八 条 驻外机构
    者时出国(境)团(组)
    中员擅脱离组织者
    事外事机军事等工作
    员 违 反 关 规 定 国
    (境)外机构员联系交
    予警告严重警告
    者撤销职务处分
    第八十四条 驻外机构
    者时出国(境)团(组)
    中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
    第 七十九 条 驻外机构
    者时出国(境)团(组)
    中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 41 —
    满六月动回
    予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
    六月行脱处
    理予名
    意 脱 离 组 织 出
    走提供方便条件予警
    告严重警告者撤销职
    务处分
    满六月动回
    予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
    六月行脱处
    理予名
    意 脱 离 组 织 出
    走提供方便条件予警
    告严重警告者撤销职
    务处分
    第八章 违反廉洁纪律行
    处分
    第八章 违反廉洁纪律行
    处分
    第八十五条 员干部
    必须正确行民赋予权
    力清正廉洁反滥
    职权谋求私利行
    利职权者职务
    影响谋取利益
    配偶子女配偶等亲属
    特定关系收受方财
    物情节较重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留
    察者开籍处分
    第八十条 利职权
    者职务影响谋取
    利益配偶子女
    配偶等亲属特定关系
    收受方财物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留察者开
    籍处分
    第八十六条 相互利
    职权者职务影响
    方配偶子女配偶等
    亲属身边工作员特
    第八十 条 相互利
    职权者职务影响
    方配偶子女配偶等
    亲属身边工作员特— 42 —
    定关系谋取利益搞权权交
    易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定关系谋取利益搞权权交
    易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第八十七条 容默许
    配偶子女配偶等亲属
    身边工作员特定关
    系利员干部职权
    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情节较轻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员干部配偶子女
    配偶等亲属特定关
    系实际工作获取薪酬
    者实际工作领取明显
    超出职级标准薪酬员干
    部知情未予纠正前款
    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 容默许
    配偶子女配偶等亲属
    身边工作员利员干部
    职权者职务影响
    谋取私利情节较轻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员干部配偶子女
    配偶实际工作获取薪
    酬者实际工作领取明
    显超出职级标准薪酬员
    干部知情未予纠正前
    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 八条 收受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礼
    金消费卡价证券股权
    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
    第八十 三 条 收受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礼
    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43 —
    轻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收 受 明 显 超 出 正 常
    礼尚财物前款
    规定处理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重予开籍处分
    收受明显超出正常
    礼尚礼品礼金消费
    卡等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事公
    务员配偶子女
    配偶等亲属特定关系
    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
    礼品礼金消费卡
    价证券股权金融产品
    等财物情节较重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
    重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
    第八十 四 条 事公
    务员配偶子女
    配偶等亲属特定关系
    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
    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情节较重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
    第九十条 理
    服务象钱款住房车辆
    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
    较重予警告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予撤
    销职务留察者开
    籍处分
    通 民 间 贷 等 金 融 活
    动获取额回报影响公正执— 44 —
    行公务前款规定处

    第 九 十 条 利 职 权
    者职务影响操办婚丧
    喜庆事宜社会造成良
    影响予警告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予撤
    销职务处分机敛财
    者侵犯国家集体
    民利益行重者加重
    处分直开籍
    第 八十五 条 利职权
    者职务影响操办婚丧
    喜庆事宜社会造成良
    影响予警告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予撤
    销职务处分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
    机敛财者侵犯国
    家集体民利益行
    前款规定 重者加重
    处分直开籍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
    请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
    动安排情节较重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
    重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
    第 八十六 条 接受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
    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
    排情节较重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
    第九十三条 违反关
    规定取持实际运
    动健身卡会俱乐部会员
    卡高尔夫球卡等种消费
    卡者违反关规定出入私
    会情节较重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
    第 八十七 条 违反关
    规定取持实际运
    动健身卡会俱乐部会员
    卡高尔夫球卡等种消费
    卡者违反关规定出入私
    会情节较重予警— 45 —
    重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
    重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
    第九十四条 违反关
    规定事营利活动列行
    情节较轻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
    重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商办企业
    ( 二 ) 拥 非 市 公 司
    (企业)股份者证券
    (三)买卖股票者进行
    证券投资
    (四)事偿中介活动

    (五)国(境)外注册
    公司者投资入股
    (六)违反关规
    定事营利活动
    利参企业重组改制
    定增发兼投资土
    权出等决策审批程中
    掌握信息买卖股票利职
    权者职务影响通购
    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
    第 八十八 条 违反关
    规定事营利活动列行
    情节较轻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
    重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商办企业
    ( 二 ) 拥 非 市 公 司
    (企业)股份者证券
    (三)买卖股票者进行
    证券投资
    (四)事偿中介活动

    (五)国(境)外注册
    公司者投资入股
    (六)违反关规
    定事营利活动
    利职 权者职 务
    影响配偶子女
    配偶等亲属特定关系
    营活动谋取利益
    前款规定处理(容
    修订稿第 95 条吸收)— 46 —
    常获利前款规定处

    违 反 关 规 定 济 组
    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
    者批准兼职获取薪酬
    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第款规定处理
    违 反 关 规定 济 实
    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
    者批准兼职获取薪酬
    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第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利职权
    者职务影响配偶
    子女配偶等亲属
    特定关系审批监资源
    开发金融信贷宗采购
    土权出房产开
    发工程招投标公财政
    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
    轻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情节严重予开籍处

    利 职 权 者 职 务
    影响配偶子女配偶
    等亲属特定关系吸
    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
    帮助谋取利益前款规
    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 员领导 第 八十九 条 员领导— 47 —
    干部离职者退(离)休违
    反关规定接受原职务
    辖区业务范围企
    业中介机构聘者
    事原职务辖业务
    相关营利活动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情节严重
    予留察处分
    员 领 导 干 部 离 职 者
    退(离)休违反关规定担
    市公司基金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
    节较轻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
    予留察处分
    干部离职者退(离)休违
    反关规定接受原职务
    辖区业务范围企
    业中介机构聘者
    事原职务辖业务
    相关营利活动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情节严重
    予留察处分
    员领导干部离职者
    退(离)休违反关规定担
    市公司基金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
    节较轻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
    予留察处分
    第九十七条 员领导
    干部配偶子女配偶
    违反关规定该员领导
    干部辖区业务范围
    事影响公正执行
    公务营活动者该
    员领导干部辖区业
    务范围外商独资企业中
    外合资企业中担外方委
    第九十条 员领导干
    部配偶子女配偶违
    反关规定该员领导干
    部辖 区域者 业务范围
    事影响公正执行
    公务营活动者该
    员领导干部辖 区域者
    业务范围外商独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中担外方— 48 —
    派聘高级职务者违规
    职兼职取酬该员领
    导干部应规定予纠
    正拒纠正应
    辞现职务者组织予
    调整职务辞现职务
    者服组织调整职务
    予撤销职务处分
    委派聘高级职务该
    员领导干部应规定
    予纠正拒纠正
    应辞现职务者
    组织予调整职务辞现
    职务者服组织调整
    职务予撤销职务处

    第九十八条 国家
    机关违反关规定商办企
    业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
    第九十 条 国家
    机关违反关规定商办企
    业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
    第九十九条 员领导
    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
    度交通医疗警卫等方
    面配偶子女配
    偶等亲属特定关系
    谋求特殊遇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
    第九十 二 条 员领导
    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
    度交通医疗警卫等方
    面配偶子女配
    偶等亲属特定关系
    谋求特殊遇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
    第百条 分配购买
    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情节较轻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第九十三条 分配购
    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
    益情节较轻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49 —
    予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第百零条 利职
    权者职务影响侵占非
    公私财物者
    象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侵
    占公私财物者偿象征
    性支付报酬接受服务
    劳务情节较轻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利 职 权 者 职 务
    影响配偶子女
    配偶等亲属应支
    付费属单位
    单位者支付报销
    前款规定处理
    第 九十四 条 利职权
    者职务影响侵占非
    公私财物者象
    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
    公私财物者偿象征性
    支付报酬接受服务劳
    务情节较轻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利 职 权 者 职 务
    影响配偶子女
    配偶等亲属应支
    付费属单位
    单位者支付报销
    前款规定处理
    第 百 零 二 条 利 职
    权者职务影响违反
    关规定占公物
    时间超六月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
    第 九 十 五 条 利 职 权
    者职务影响违反关
    规定占公物时
    间超六月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予撤销职
    务处分— 50 —
    占 公 物 进 行 营 利 活 动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情
    节严重予开籍处

    公 物 进 行 营
    利活动前款规定处

    占 公 物 进 行 营 利 活 动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情
    节严重予开籍处

    公 物 进 行 营
    利活动前款规定处

    第 百 零 三 条 违 反
    关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
    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
    动者公款购买赠送者
    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
    直接责者领导责者
    情节较轻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第 九十六 条 违反关
    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
    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者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
    品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情节较轻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第百零四条 违反
    关规定定薪酬者滥发津
    贴补贴奖金等直接责
    者领导责者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情
    第 九十七 条 违反关
    规定定薪酬者滥发津贴
    补贴奖金等直接责者
    领导责者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51 —
    节严重予开籍处

    重予开籍处分
    第百零五条 列
    行直接责者领
    导责者情节较轻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公款旅游者学
    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
    等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
    机旅游
    (三)参加理企业
    属单位组织考察活动
    机旅游
    考察学培训研
    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
    公款出国(境)旅游
    前款规定处理
    第 九十八 条 列行
    直接责者领导
    责者情节较轻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
    重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公款旅游公
    务差旅机旅游者公务
    差旅名变相旅游
    (二)考察学培
    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
    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第百零六条 违反公
    务接理规定超标准超
    范围接者机吃喝
    直接责者领导责者
    情节较重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第 九十九 条 违反公务
    接理规定超标准超范
    围接者机吃喝
    直接责者领导责者情
    节较重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严重予— 52 —
    予撤销职务处分 撤销职务处分
    第百零七条 违反
    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
    饰公务交通工具者
    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理
    规定行直接责者
    领导责者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严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
    第百条 违反关规
    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
    公务 车 者违
    反公务车理规定行
    直接责者领导责者
    情节较重予警告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
    第百零八条 违反会
    议活动理规定列行
    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情节较重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处分:
    ()禁止召开会议
    风景名胜区开会
    (二)决定者批准举办
    类节会庆典活动
    擅 举 办 评 达 标 表 彰
    活动者评达标表彰活
    动收取费前款规定
    处理
    第百零 条 违反会
    议活动理规定列行
    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情节较重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处分:
    ()禁止召开会议
    风景名胜区开会
    (二)决定者批准举办
    类节会庆典活动
    擅 举 办 评 达 标 表 彰
    活动者评达标表彰活
    动收取费前款规定
    处理
    第百零九条 违反办
    公房理等规定列行
    直接责者领导
    责者情节较重予警
    第百零 二 条 违反办
    公房理规定列行
    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情节较重予警告— 53 —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
    重予撤销职务处
    分:
    ( ) 决 定 者 批 准 兴
    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
    楼堂馆
    (二)超标准配备
    办公房
    (三)公款包租占
    客房者场供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处分:
    ( ) 决 定 者 批 准 兴
    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
    楼堂馆超标准配备
    办公房
    (二)公款包租占
    客房者场供

    第百十条 搞权色
    交易者予财物搞钱色交易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情
    节严重予开籍处分
    第百 零三 条 搞权色
    交易者予财物搞钱色交易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情
    节严重予开籍处分
    第百十条
    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
    应视具体情节予警告直
    开籍处分
    第百 零四 条
    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应
    视具体情节予警告直
    开籍处分
    第九章 违反群众纪律行
    处分
    第九章 违反群众纪律行
    处分
    第 百 十 二 条
    列行直接责者
    领导责者情节较轻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第百 零五 条 列
    行直接责者领
    导责者情节较轻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较重予撤销职务— 54 —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超标准超范围
    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加
    重群众负担
    ( 二 ) 违 反 关 规 定 扣
    留收缴群众款物者处罚群

    (三)克扣群众财物
    者违反关规定拖欠群众钱

    (四)理服务活动
    中违反关规定收取费
    (五)办理涉群众事
    务时刁难群众吃卡
    (六)侵害群众利
    益行
    扶 贫 领 域 述 行
    重者加重处分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超标准超范围
    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加
    重群众负担
    ( 二 ) 违 反 关 规 定 扣
    留收缴群众款物者处罚群

    (三)克扣群众财物
    者违反关规定拖欠群众钱

    (四)理服务活动
    中违反关规定收取费
    (五)办理涉群众事
    务时刁难群众吃卡
    (六)侵害群众利
    益行
    第百十三条 干涉
    生产营权致群众财
    产遭受较损失直接责
    者领导责者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
    第百 零六 条 干涉 群
    众生产营权致群众
    财产遭受较损失直接
    责者领导责者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
    重予撤销职务者
    留察处分— 55 —
    第 百 十 四 条 社
    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
    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
    优亲厚友明显失公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重予开籍处分
    第百 零七 条 社会
    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
    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
    显失公予警告者
    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
    第百十五条 利
    宗族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
    众者容涉黑涉恶活动
    黑恶势力充保护伞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情节严重予
    开籍处分
    第 百 十 六 条
    列行直接责者
    领导责者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严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
    ()涉群众生产
    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
    政策者关规定解决
    时解决庸懒效率
    低造成良影响
    (二)符合政策群众
    第百 零八 条 列
    行直接责者领
    导责者情节较重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严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
    ()涉群众生产
    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
    政策者关规定解决
    时解决造成良影响

    (二)符合政策群众— 56 —
    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
    害群干群关系
    ( 三 ) 群 众 态 度 恶
    劣简单粗暴造成良影响

    (四)弄虚作假欺瞒
    损害群众利益
    (五)作乱
    作等损害群众利益行
    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
    害群干群关系
    ( 三 ) 群 众 态 度 恶
    劣简单粗暴造成良影响

    (四)弄虚作假欺瞒
    损害群众利益
    第 百 十 七 条 盲 目
    举债铺摊子项目搞劳
    民伤财形象工程政绩
    工程致国家集体者
    群众财产利益遭受较损
    失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留察者开
    籍处分
    第百 零九 条 顾群
    众意愿盲目铺摊子项目
    致国家集体者群众财产
    利益遭受较损失直
    接责者领导责者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严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
    第百十八条 遇
    国家财产群众生命财产受
    严重威胁时救救
    情节较重予警告严重
    警告者撤销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予留察
    者开籍处分
    第百十条 遇国
    家财产群众生命财产受
    严重威胁时救救情
    节较重予警告严重警
    告者撤销职务处分情
    节严重予留察者
    开籍处分
    第百十九条 第百十 条 — 57 —
    规定公开务政务厂务
    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
    权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情节较重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
    规定公开务政务厂务
    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
    权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情节较重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
    第百二十条
    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应
    视具体情节予警告直
    开籍处分
    第百 十二 条
    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
    应视具体情节予警告直
    开籍处分
    第十章 违反工作纪律行
    处分
    第十章 违反工作纪律行
    处分
    第 百 二 十 条 工 作
    中负责者疏理贯
    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级决
    策部署力国家
    民利益公财产造成较
    损失直接责者领
    导责者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造成重损失
    予撤销职务留察
    者开籍处分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享发展理念力
    职责范围问题失察失
    责造成较损失者重损
    第百 十三 条 组
    织负责 工作中负责
    者疏理列情形
    国家民利益
    公财产造成较损失
    直接责者领导责者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重损失予撤销
    职务留察者开
    籍处分:
    ()传达贯彻检
    查督促落实 国家方针
    政策决策部署者作出
    违背国家方针政策— 58 —
    失重者加重处分 决策部署错误决策
    (二)区部门
    系统单位发生公开反
    基理基路线
    基纲领基验基
    求者国家方针政策
    决策部署行(项
    容修订稿第 67 条吸收)
    第百二十二条
    列行造成严重良影
    响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情节较轻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贯彻中央决策部
    署表态落实
    ( 二 ) 热 衷 搞 舆 造
    势浮表面
    (三)单纯会议贯彻会
    议文件落实文件实际
    工作中见诸行动
    (四)工作中形式
    义官僚义行
    第百二十三条 组
    织列行直接责
    第百 十五 条 组— 59 —
    者领导责者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员法判处刑
    罚规定予纪处
    分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行应予纪处分
    处分
    (二)纪处分决定者
    申诉复查决定作出
    规定落实决定中关处分
    籍职务职级遇等
    事项
    (三)员受纪处分
    干部理权限组
    织关系受处分员开展日
    常教育理监督工作
    织列行直接责
    者领导责者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者留察处分:
    ()员法判处刑
    罚规定予纪处
    分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行应予纪处分
    处分
    (二)纪处分决定者
    申诉复查决定作出
    规定落实决定中关处分
    籍职务职级遇等
    事项
    (三)员受纪处分
    干部理权限组
    织关系受处分员开展日
    常教育理监督工作
    第百二十四条 工
    作负责致理
    员叛逃直接责者领
    导责者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严重予
    撤销职务处分
    工 作 负 责 致
    理员出走直接责
    第百 十六 条 工
    作负责致理
    员叛逃直接责者领
    导责者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严重予
    撤销职务处分
    工 作 负 责 致
    理员出走直接责— 60 —
    者领导责者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
    者领导责者情节较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
    第百二十五条
    级检查视察工作者级
    汇报报告工作时应报告
    事项报告者实报
    告造成严重损害者严重
    良影响直接责者领
    导责者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严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
    级检查视察工作
    者级汇报报告工作时
    容唆暗示强迫级说
    假话报假情重者加
    重处分
    第百 十七 条
    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者
    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
    应报告事项报告者
    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
    者严重良影响直接责
    者领导责者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者留
    察处分
    第百二十六条 员
    领导干部违反关规定干预
    插手市场济活动列
    行造成良影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重予开籍处分:
    第百 十八 条 员
    领导干部违反关规定干预
    插手市场济活动列
    行造成良影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重予开籍处分:— 61 —
    ()干预插手建设工
    程项目承发包土权出
    政府采购房产开发
    营矿产资源开发利中
    介机构服务等活动
    (二)干预插手国企
    业重组改制兼破产产
    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资产转重项目投资
    重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插手批办
    类行政许资金贷等事

    (四)干预插手济纠

    (五)干预插手集体资
    金资产资源分配
    承包租赁等事项
    ()干预插手建设工
    程项目承发包土权出
    政府采购房产开发
    营矿产资源开发利中
    介机构服务等活动
    (二)干预插手国企
    业重组改制兼破产产
    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资产转重项目投资
    重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插手批办
    类行政许资金贷等事

    (四)干预插手济纠

    (五)干预插手集体资
    金资产资源分配
    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百二十七条 员
    领导干部违反关规定干预
    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
    动关方者部门听
    案情招呼说情者
    方式司法活动执纪执
    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
    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较重予撤销职务
    第百 十九 条 员
    领导干部违反关规定干预
    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
    动关方者部门招
    呼说情者方式
    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
    影响情节较轻予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62 —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员 领 导 干 部 违 反 关
    规定干预插手公财政资
    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
    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损
    失者良影响前款
    规定处理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员 领 导 干 部 违 反 关
    规定干预插手公财政资
    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
    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损
    失者良影响前款
    规定处理
    第百二十八条 泄露
    扩散者探窃取组织关
    干部选拔纪律审查
    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
    者应保密容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私 留 存 涉 组 织 关
    干部选拔纪律审查
    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
    重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
    第百二十条 泄露扩
    散者窃取组织关干部
    选拔纪律审查等尚未公
    开事项者应保密
    容予警告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较重予撤
    销职务者留察处
    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私 留 存 涉 组 织 关
    干部选拔纪律审查等
    方面资料情节较重予
    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严重予撤销职务处

    第百二十九条 考
    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
    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
    取等违反关规定行
    第百二十 条 考
    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
    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
    取等违反关规定行— 63 —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较重予撤销职务
    者留察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籍处分
    第百三十条 正
    方式谋求者
    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
    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严重予撤销职务处

    第百 二十二 条
    正方式谋求者
    公款出国(境)情节较
    轻予警告处分情节较
    重予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严重予撤销职务
    处分
    第百三十条 时
    出国(境)团(组)者员
    中员擅延长国(境)
    外期限者擅变更路线
    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
    第百 二十三 条 时
    出国(境)团(组)者员
    中员擅延长国(境)
    外期限者擅变更路线
    直接责者领导责
    者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
    第百三十二条 驻外
    机构者时出国(境)团
    (组)中员触犯驻国
    家区法律法令者
    尊重驻国家区宗教
    俗情节较重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留
    第百 二十四 条 驻外
    机构者时出国(境)团
    (组)中员触犯驻国
    家区法律法令者
    尊重驻国家区宗教
    俗情节较重予警告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予撤销职务留— 64 —
    察者开籍处分 察者开籍处分
    第百三十三条
    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
    战线工作机关工作等
    工作中履行者正
    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良影响应视具体情节
    予警告直开籍处分
    第百 二十五 条
    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
    战线工作机关工作等
    工作中履行者正
    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良影响应视具体情节
    予警告直开籍处分
    第十章 违反生活纪律
    行处分
    第十章 违反生活纪律
    行处分
    第百三十四条 生活
    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
    味造成良影响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
    重予撤销职务处

    第百 二十六 条 生活
    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
    味造成良影响予警
    告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
    重予撤销职务处

    第百三十五条
    发生正性关系造成
    良影响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利职权教养关系
    属关系者相类似关系
    发生性关系重处
    第百 二十七 条
    发生正性关系造成
    良影响予警告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较重予
    撤销职务者留察
    处分情节严重予开
    籍处分
    利职权教养关系
    属关系者相类似关系
    发生性关系前— 65 —
    分 款规定重处分
    第百三十六条 员
    领导干部重视家风建设
    配偶子女配偶失失
    教造成良影响者严重
    果予警告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严重予撤销
    职务处分
    第百三十七条 违背
    社会公序良俗公场
    行造成良影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重予开籍处分
    第百 二十八 条 违背
    社会公序良俗公场
    行造成良影响
    予警告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予撤销职
    务者留察处分情节严
    重予开籍处分
    第百三十八条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
    德行应视具体情节
    予警告直开籍处分
    第百 二十九 条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
    德行应视具体情节
    予警告直开籍处分
    第三编 附 第三编 附
    第百三十九条 省
    治区直辖市委根
    条例结合工作实际
    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百三十条 省
    治区直辖市委根
    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情
    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百四十条 中央军
    事委员会根条例结
    第百 三十 条 中央
    军事委员会根条例— 66 —
    合中国民解放军中国
    民武装警察部队实际情况
    制定补充规定者单项规定
    结合中国民解放军中国
    民武装警察部队实际情
    况制定补充规定者单项规

    第 百 四 十 条 条
    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
    解释
    第 百 三十 二 条 条
    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
    解释
    第百四十二条 条例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条例施行前已结案
    案件需进行复查复议适
    时规定者政策尚未结
    案案件果行发生时
    规定者政策认违纪
    条例认违纪
    时规定者政策处理
    果行发生时规定者政
    策认违纪时
    规定者政策处理果
    条例认违纪者处
    理较轻条例规定处

    第百三十三条 条例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条例施行前已结案
    案件需进行复查复议适
    时规定者政策尚未结
    案案件果行发生时
    规定者政策认违纪
    条例认违纪
    时规定者政策处理
    果行发生时规定者政
    策认违纪时
    规定者政策处理果
    条例认违纪者处
    理较轻条例规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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