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A.
地址:
B.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A.
地址:
B.
地址:
c.
地址:
兹有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之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以诚挚、信用的态度遵守和执行本合同。
第一条 股权转让标的
1.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经某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 万元。
1.2 公司合法拥有位于★★市某某区★★路139号,南临★★、西临解放路、东、北临★★,建设净用地51194平米(约76.79亩,以最终国土证为准)土地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目前已经取得48902平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商业用地。土地性质市规划局已调整控规,变更为二类住宅用地)。目前该地块尚有约88户拆迁户正在拆迁中。
1.3 标的土地主要规划条件:
土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兼容部分商业
住宅容积率:不大于3.8;
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58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30%,其中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20%
航空限高:80米
1.4、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上述“ 公司”全部股权及 土地使用权,(以下称“转让股权”)。经股权转让后,乙方将持有“ 公司”全部股权,甲方则不再持有“ 公司”任何股权。
第二条 转让价款
2.1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同意按每亩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支付,(以实际建设净用地结算)约合人民币 万元作为上述转让股权的全部转让价款。
2.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2.2.1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1亿元至甲方指定双方共管帐户(甲乙双方与开户银行签订《共管协议》)。乙方进行对 公司的审计(甲方提供协助配合),为期7天。审计结果须符合以下要求:1) 公司无任何隐瞒债务和债权;2) 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审计结束之日,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审计结果。
2.2.2股权转让款:
审计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全款人民币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该转让款含预付定金人民币1亿元,乙方解除对该笔款项的监管)。其中,股权转让款的50%,计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