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XXX村村委会
乙方(承包方):XXX
为了提高**水库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牛里冲水库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牛里冲水库只能用于养鱼,不得往水库内投放饲料、药品,不得在水库及水库周边从事其它养殖业,不得在水库周边从事种植业,不得在水库水面及周边搞旅游业,不得在水库周边搞违章搭建(用于养、看、护鱼的建筑物,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拆除,乙方应当无条件拆除),不得从事一切污染水库的活动。如果因为乙方原因,造成本水库水质受到污染,其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租赁期:时间自2016年2月20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止。
三、租金:金额6200元/年。
四、租金支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在每年12月底前将租金全部一次性交给甲方。
五、在承包期间,如发生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水库:
① 乙方擅自将承包的水库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② 乙方利用承包水库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