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徐思杨
创建于2023-11-12 12:35:00
修改者ying lin
修改于2023-11-15 02:33:00
字数5120
文档摘要: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全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根据市、县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23年3月1日
某镇食品安全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全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根据市、县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23年3月1日至6日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为强化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大检查”的工作原则,以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以“一部二区三边”(城乡结合部,种养殖集中区、进口食品专营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实工作举措,追根溯源,深化隐患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切实解决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助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践行“两山理论”,更好推动某绿色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主要措施 各村(社区)、各科室、职能部门要按照“网格排、公众举、技术抽、部门商、挂牌整、联合打、机制防、群众评”的工作举措,有效管 控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具体做到“八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充分依托市场监管某所和基层责任网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网格梳理相结合的融合式大排查、大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2.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增强抽检针对性,镇农办、某市场监管所监督抽检不少于35批次。 3.进行一次主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及社会监督宣传,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提高公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4.实施一次联合行动。相关单位对“一部二区三边”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5.整治一批重点隐患。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用林产品种植环节、初级水产品养殖环节、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环节、保健食品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环节、餐饮具集中消毒环节研判确定1-2个“大检查清单”,汇总上报,实施综合治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一批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行动结束后,公布“大检查清单”整治成果。 6.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加大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力度,密切行刑衔接,部门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选择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布。 7.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固化提升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8.组织一次群众评议。行动结束后,面向社会公布“百日攻坚”行动成效,通过调查问卷、网络打分等形式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加强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监管,全面梳理排查食品各环节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针对性抽检,找准症结确立“大检查清单”,对症下药加大整治力度,切有效管控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一)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以蔬菜生产基地、食用菌种植基地和畜禽养殖基地为重点,加大农药市场整顿力度,规范农药、兽药、饲料等种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力度,重点解决自 2016 年 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毒死蜱、三唑磷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兽药、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违法使用禁用兽药、人用药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镇农办、各村、市场监督某所) (二)食用林产品种植环节。以竹笋主产区为重点,加强肥料、农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管和检查,严格规范竹笋生产中肥料、农药使用行为。重点解决在竹笋生产中使用克百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和滴滴涕等禁限用农药问题。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责任部门:镇农办、各村、市场监督某所) (三)初级水产品养殖环节。以“甲鱼、石蛙、鲤鱼”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三鱼、三药)为重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的行为和违规超剂量滥用添加济(保鲜剂等)的行为。(责任部门:镇农办、各村、市场监督某所) (四)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生产环节:以调味料酒、白酒和蜂密为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并有效运行覆盖从原料到成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排查企业生产许可资质、原辅材料、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记录、索证索票、生产场所状况、源料存储、标识标签等情况。严厉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违法行为、生产假冒伪酒、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违规超剂量使用添加剂、非法使用霉变原料、使用酒精和色素直接勾兑调味料酒、违法违规使用标识标签等违法行为。蜂蜜产品重点排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掺杂掺假的行为、采购的原料 蜜票据是否齐全、与成品蜜数量是否平衡、实物与台账是否相符等问题。食品流通环节:以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明虾、甲鱼、石蛙、鲤鱼等为主要品种。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以及销售者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实现来源可溯、违禁可检、隐患可排、风险可控、问题可究。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检测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严厉打击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添加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法行为。开展 “杀白”家禽市场准入情况整治,对超市、农贸市场、禽产品专卖店等杀白禽经营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检查。依法查处经营未经检疫检验“杀白禽”行为。(责任部门:市场监督某所、各科室) (五)餐饮服务环节。以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面店、麻辣烫店、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加强对大排档和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的突击检查。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防“废弃油脂”、“口水油”等“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以火锅底料、调味料、面条汤料等为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检测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罂粟壳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场监督 某所、各科室、村、社区) (六)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治理。加强对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义诊活动、基地(企业)旅游参观、体验等方式从事保健食品宣传和销售的排查整治,规范活动举办场所管理,强化对经营主体资格、产品合法性、宣传内容、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此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建立会议营销监管信息联动曝光工作制度。开展保健食品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和社会监督,有效打击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责任部门:市场监督某所、镇食安办、村、社区、学校) (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以一次性餐饮具和一次性筷子等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强对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违法使用回收料等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大和餐桌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使用回收料或违法添加物的行为。(责任部门:市场监督某所、镇食安办、村、社区、学校) (八)镇外调入肉牛质量安全。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等肉品经营环节的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证 制度,强化牛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抽检。有效防控输入性“瘦肉精”阳性牛肉流向市场。(责任部门:市场监督某所) (九) 进口食品来源合法性检查。开展对进口食品商城、大型商超进口食品销售区域、进口食品专卖店等重点区域的进口食品市场排查,严查进口食品经营单位有无有效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按规定建立进口销售记录,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严厉打击一批知假售假、来源不明、证明文件无法或虚假提供、标签标注严重不符的违法销售进口食品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隐患、有效规范进口食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有力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责任部门:市场监督某所) (十)餐饮具集中消毒环节。要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重点排查治理使用先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控、索证索票、生产和自检记录、包装标识等内容。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流向餐桌。加强风险监测与评估。以“一部二区三边”等场所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强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禁用农药与兽药、食品非法添加物等方面的化学污染、食品微生物的监测,强化信息收集,信息共享,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通 报相关监管部门,力争做到主动发现、事前干预,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责任部门:镇卫办) 四、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上旬) 各村、社区、各单位、科室、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百日攻坚”工作。要确保责任到人、靶向精准、措施落地。 (二)全面排摸阶段(2023年3月10日-3月31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科室、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充分依托基层监管站所和基层责任网络,发挥广大执法人员及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4月1日-5月31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科室、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掌握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和定点大检查,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打反复、反复打,确保隐患治理到位,并将“大检查清单”定期汇总上报。 (四)总结深化阶段(2023年6月1日-6月10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科室、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对照“大检查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避免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回潮”现象。同时对“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经验、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公示“大检查清单”整治成果、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百日攻坚”专项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食安办主任任副组长,食安办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组织开展全镇的“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各村(社区)、科室、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和要求,把“百日攻坚”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和政治任务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治的目标、任务、重点、范围等,紧紧围绕 “八个一”的要求,要充分发挥村、社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的作用,分片包干,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二)密切配合,完善协作机制。各村(社区)、科室、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建立健全上下联动、 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 ,通过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对风险点和突出问题的整治。要加大与公、检、法等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或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指导监管部门做好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工作。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镇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将定期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 (三)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各村(社区)、科室、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积极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强化社会共治。各村(社区)、科室、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普知识,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动态情况,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评议。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导“百日攻坚”成效、进展和典型经验,同时有针对性地曝光大案要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某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 (五)及时总结,规范信息报送。各村(社区)、科室、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指定专人负责“百日改坚”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分阶段向镇食安办报送“百日攻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