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根XX省民代表会通XX省建设工程质量理条例水利部颁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理规定加强水行政部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理保证工程质量更发挥投资效益结合省水利水电工程实际特制定实施细
第二条 省级水行政部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水行政部门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理专职机构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理
第三条 省境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类水利水电工程乡镇供水城市防洪滩涂围垦堤塘建设(统称水利工程)等工程技术改造包括配套附属工程受投资源限制均必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第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国家方颁发关法律法规水利水电行业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批准设计文件等
第五条 水利水电工程阶段(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前必须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验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未质量核定核定合格工程施工单位交验工程部门验收工程投入
水利工程申报优秀设计优质工程项目时必须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签署工程质量评定意见
第二章 机构员
第六条 XX省水行政部门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两级设置:
()省级设置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简称中心站)
(二)市()级省钱塘江理局设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省市()质量监督机构隶属级水行政部门业务接受级质量监督机构指导
第七条 省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市()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组省市()质量监督机构组建员省市()站选派委聘
第八条 质量监督机构站长宜级水行政部门工程建设领导兼配备相应级专职副站长质量监督机构正副站长部门命报级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 质量监督机构应配备定数量专职质量监督员数量级水行政部门根工作需专业配套原确定
第十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必须具备条件:
()取工程师职称具专学历五年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建设理工作历
(二)坚持原秉公办事认真执法责心强
(三)培训通考核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
第十条 质量监督机构聘符合述条件工程技术员作工程项目专兼职质量监督员保证质量监督工作公正性权威性委聘事该工程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员作该工程质量监督站(组)员
第十二条 中心站负责全省市()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员考核认证工作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员取合格证书方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资质四年复核次质量监督员证效期四年
第十三条 中心站负责市()站颁发水利部统印制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合格证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 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省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理方针政策水利水电行业关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
(二)口理指导市()质量监督机构省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工作
(三)省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协助配合部总站流域分站组织监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参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查招投标工作参水利水电工程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
(五)参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重质量事分析处理仲裁关水利工程质量争端
(六)参加受监工程阶段(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七)掌握全省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动态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定期总站报告抄送流域分站组织培训质量理员总结交流质量监督工作验断提高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水
第十五条 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省厅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理方针政策执行水利水电行业关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总站中心站制定关质量监督规定实施细
(二)负责理市()范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属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工作
(三)负责市()流域分站中心站受监外中心站委托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
(四)参重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查招投标工作参市()县级水利水电工程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
(五)参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水利工程质量事分析处理仲裁受监工程关质量争端
(六)参受监工程阶段(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七)掌握市()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动态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定期中心站汇报组织培训质量理员学交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理工作验断提高质量监督理工作水
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权限:
()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发现越级承包工程务力明显足质量理混乱单位应责成关单位限期整改必时水行政部门报告
(二)伪造现场施工记录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记录隐瞒工程质量事真相施工单位应视情节轻重建议关部门予批评警告降低资质等级直吊销营业执处罚
(三)违反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单位通知建设监理单位采取纠正措施问题严重时责令停止施工
(四)未检验检验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责成建设(监理)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五)质量监督员需持水利质量监督员证进行施工现场质量督检查施工质量权调阅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试验成果质量评定记录施工记录等
(六)提请关部门奖励先进质量理单位
(七)提请关部门司法机关追究造成重工程质量事单位行政济刑事责
第四章 质量监督
第十七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抽查型水利工程应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中型水利工程根需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组进行巡回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项目站(组)年质监活动少四次巡回监督检查次数应视工程建设总进度确定
第十八条 项目法(建设单位)应工程招标开工前相应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关部门单位应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材料:
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2项目法(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合(协议)副
3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基情况工程质量理组织情况等资料
工程招标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意工程交付止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期
第十九条 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根受监督工程规模重性等制定质量监督计划确定质量监督组织形式员
第二十条 质量监督容
1施工准备阶段
(1)监理设计施工关产品作单位资质进行复核
(2)体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资质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等进行监督检查
2施工阶段
(1)建设监理单位质量检查体系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执行情况
(3)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进行核定单元工作质量评定进行抽查检查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准确完整情况
(4)监督检查重点施工工序隐蔽工程参加阶段(中间)验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5)参质量事分析处理
(6)中间产品成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3工程竣工阶段
(1)参审查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
(2)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第五章 质量检测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监督质量检查重手段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取省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授权方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员必须持证岗
第二十二条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务:
()核查受监督工程参建单位试验室资质员素质装备试验方法成果等
(二)根需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提出检测报告
(三)参工程质量事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
(四)质量监督机构委托务
第二十三条 质量检测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必须实事求数准确出具数报告负法律责
第二十四条 工程质量检测偿服务检测费委托方支付收费标准关规定确定处理工程质量争端时发生切费责方支付
第六章 工程质量监督费
第二十五条 项目法(建设单位)应质量监督机构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属事业性收费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92)浙价费联51号(1992)财农134号浙水政(92)第60号文件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理规定收费标准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015~025收取水利工程域确定原城市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015中等城市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020城市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025收取城区外水利工程城市收费标准适提高
第二十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缴纳中型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根总工期确定年缴纳计划年初次结清年度工程质量监督费型水利工程输质量监督手续时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50余额质量监督部门根工程进度收取
水利工程工程竣工前必须缴清全部工程质量监督费概算调整质量监督费应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七条 质量监督费应质量监督工作正常开支支款专财务收支必须进行统理统核算具体开支范围:
()收支质量监督机构事业性费
(二)聘质量监督员差旅费费
(三)检测仪器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
(四)委托抽样检测试验费
(五)工程质量监督会议资料费
(六)业务培训技术咨询费
(七)奖励优秀质量监督机构优秀质量监督员费
(八)质量监督方面费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八条 项目法(建设单位)列行予通报批评建议部门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施工单位提供合格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
(三)未规定时进行阶段(中间)验收进行阶段施工未竣工验收工程投入
(四)发生重工程质量事没关规定时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列行根情节轻重予通报批评建议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收缴资质证书济处理合办理触犯法律国家关法律处理:
() 证超越次质等级承接务
(二)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三)施工图设计满足工程质量进度求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位
(四)未项目法(建设单位)提交竣工工程完整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关资料
(五)未检验检验合格建筑材料设备擅修改施工图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质量评定成果
(六)发生重工程质量事没时关规定关部门报告工程未规定进行质量保修
(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需加固拆
第三十条 质量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检测结视情节轻重予通报批评建设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收缴资质证书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
第三十条 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质量监督机构建议水行政部门撤换负责进行机构改组级水利工程质量督机构予通报批评撤销授权
质量监督员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水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
第八章 附
第三十三条 细XX省水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细发布日起施行原XX省水利水电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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