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加强农村公供水理规范农村供水水活动保障农村供水水安全根中华民国水法中华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省行政区域农村供水规划建设营理等关活动适办法
办法称农村供水指利公供水道附属设施农村居民单位提供生活生产水活动
第三条 农村供水实行开发水源节约水相结合优先保障生活水统筹兼顾生产水原确保农村供水水安全
第四条 县级民政府应农村供水事业纳入国民济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效措施扶持农村供水事业发展需相关费纳入级财政预算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乡镇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农村供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
第五条 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农村供水规划建设监督理具体工作属农村供水水理机构承担
县级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卫生环境保护价格等关部门职责分工做农村供水水
理关工作
第六条 农村供水工程农村重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公卫生体系重组成部分级民政府应方面予鼓励扶持: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作公益性项目予优先安排
(二)农村供水工程电应优先保障价格国家省关规定予优惠
(三)农村供水工程农村居民提供生活水实际水量水行政部门核实取水法免征水资源费
(四)环境保护卫生水行政部门供水水质监测费级民政府承担供水单位收取
(五)国家关规定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予相应税收优惠
(六)国家关规定制定扶持政策
第七条 单位保护农村供水水源农村供水工程附属设施义务权破坏者损毁农村供水水源农村供水工程附属设施行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应会关部门编制农村供水发展规划报级民政府批准实施报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备案
农村供水发展规划应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相衔接纳入城乡规划区原山区丘陵区实行分类指导制宜建设规模较集中供水工程促进城市供水系统农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体化
批准农村供水发展规划需修改应条第款规定程序报批准备案
第九条 农村供水工程采取政府投资社会融资群众筹资相结合方式进行建设
鼓励单位投资建设农村供水工程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供水工程应符合农村供水发展规划根国家关规定基建设相关程序办理项目申报审批手续
第十条 农村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应符合国家省关技术标准规范法取相应资质单位承担工程材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关标准求
国家省关规定应进行招标农村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建设关设备材料等采购应法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 农村供水工程竣工应国家省关规定组织验收未验收者验收合格投入
农村供水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建设单位运行理单位应时完成工程实体固定资产工程档案资料等移交手续
第三章 供水水
第十三条 农村供水工程列原确定权:
()县级民政府投资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国家分散式供水工程受益
(二)集体筹资筹劳建设供水工程集体
(三)(企业)投资建设供水工程投资者
(四)政府集体(企业)投资建设供水工程权出资例确定
前款第()(四)项中农村供水工程政府投资部分权拍卖转
第十四条 权权营权分离原确定营模式营者(简称供水单位)权供水单位应法签订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政府投资者政府投资建设农村供水工程营权转应通招标投标者拍卖等公竞争方式确定报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备案
鼓励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组织农村供水实行统营理
农村供水工程政府投资部分收益应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理
第十五条 供水单位应取卫生许证符合国家规定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条件方事农村供水工程营理
第十六条 供水单位应安装质量合格结算水表费水户承担需安装改装结算水表应征供水单位意供水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供水单位擅歇业停业
检修施工等原需时停水供水单位应提前24时通知水者发生灾害者紧急事提前通知应抢修时告知水户发生述问题均应快恢复正常供水报告水行政部门暂停供水超三天应采取时供水措施
单位阻挠干扰供水设施抢修紧急情况供水单位影响抢修作业设施物件等采取必处置措施抢修作业完成供水单位应时恢复原状造成损失供水单位应法承担赔偿责
第十八条 农村供水实行偿制度供水单位水户应根国家关法律法规水价政策签订供水水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供水单位应履行列义务:
()供水应符合国家规定水量水质水压供水保证率求
(二)定期检测维修养护供水设施建档登记
(三)设立供水事抢修电话社会公布
(四)加强业员培训建立健全岗位责制度
(五)接受水行政部门关部门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水户应履行列义务:
()时缴纳水费拖欠者拒付
(二)擅改变水性质
(三)盗者擅单位转供农村公水
(四)变更者终止水应供水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水户未合约定缴纳水费应合约定支付违约金供水单位应欠费水户送达催款通知单水户收催款通知单30日未缴纳水费违约金供水单位合约定中止供水中止供水水户缴清拖欠水费合约定违约金供水单位应24时恢复供水
供水单位欠费水户中止供水影响正常交费水户供水
第二十二条 农村供水价格补偿成合理收益节约水公负担原根水性质途实行分类定价
第二十三条 城市供水系统农村延伸供水应予农村水户定优惠
城市供水单位应农村供水直接抄表户计量收费城市供水单位尚未直接抄表户应城乡水户终端水价体致原酌情考虑农村网营成水损合理确定农村供水趸售水价趸售水价基础确定农村水户水价格
第二十四条 农村供水实行计量收费逐步推行基水价计量水价相结合两部制水价
实行两部制水价基水费水户月基水定额收取计量水费水户月实际水量扣月基水定额余额收取供水单位应根实际情况关规定分确定水户月基水定额报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批准执行农村居民月基水定额应国家关农村饮水基安全水量标准核定
第二十五条 农村供水价格列程序确定:
()城市供水系统农村延伸供水乡镇集中供水联村供水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供水单位编制供水价格方案报县级民政府价格部门会水行政部门核准跨行政区域集中供水报涉区域级民政府价格部门会水行政部门核准
(二)村民集体兴办集中供水单村供水供水水价实行政府指导价供水水双方县级民政府价格部门确定浮动范围协商确定
制定农村供水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应法定程序开展价格成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决定公告等
制定农村供水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应省价格部门制定公布定价听证目录法实行听证
第二十六条 供水价格确定应社会公示
供水价格低合理成应法调整价格者政府予适
补贴
核准供水价格供水生产成费市场供求变化需调整应法定权限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七条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应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理情况监督单位截留挪水费
供水单位应关规定计提农村供水工程固定资产折旧费修费应农村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保证专款专
政府投资群众筹资筹劳部分参利润计算
第二十八条 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应建立行政区域农村供水信息档案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第四章 设施理维护
第二十九条 供水单位理类供水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供水
结算水表结算水表取水口供水设施供水单位负责统理维护结算水表水龙头供水设施水户负责理维护
村民委员会应协助做村农村供水设施维护
第三十条 禁止擅农村公供水网连接取水设施者建设施供水网系统农村公供水网系统连接禁止生产者毒害物质单位生产水网系统农村公供水
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三十条 县级民政府应根国家省关规定划定农村公供水道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责单位者责供水单位应安全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告知保护范围禁止事项
农村公供水道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禁止列活动:
()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桩等作业
(二)排放毒害物质
(三)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堆放垃圾粪便等废弃物污染物
(五)危害农村供水设施安全活动
第三十二条 事工程建设者活动影响农村供水设施安全应供水单位求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造成供水设施损坏供水单位组织抢修需费责承担造成损失责应法承担赔偿责
第三十三条 单位擅改装迁移拆农村公供水设施
确需改装迁移拆农村公供水设施应施工前15日供水单位协商致落实相应措施涉供水体工程应征水行政部门意改装迁移拆农村公供水设施造成损坏责应法赔偿
第五章 水源水质
第三十四条 县级民政府应加强农村供水水源保护供水水质监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力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水行政部门应职责分工加强农村供水水源保护供水水质监测定期组织关机构供水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公布结果
第三十五条 农村供水工程取水源应统筹规划表水水源水水源优先开发利表水水源
农村供水实行饮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集中供水工程饮水水源保护区县级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民政府批准明确保护责单位者责跨县级饮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相关县级民政府商定报省民政府批准
集中供水工程饮水水源保护区列标准划定:
()般河流供水水源水源保护区取水点游少1000米游少100米水域长江干流水源水源保护区取水点游少2000米游少100米水域汉江干流水源水源保护区取水点游少5000米游少100米水域
(二)水库湖泊池塘供水水源应根情况需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者整水域岸划水源保护区
(三)水泉水供水水源水源保护区取水点周围
少100米范围
水井水窖等分散供水工程饮水水源保护区取水点周围少30米范围
县级民政府应饮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告知保护范围禁止事项水源补充范围植树种草涵养水源
第三十六条 饮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列活动:
()排放工业污水生活废水
(二)堆放倾倒填埋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等毒害废弃物
(三)修建厕畜禽养殖场
(四)事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
(五)国家明令禁止者限制剧毒高残留农药含毒害物质渔饲料渔药
(六)事围垦河道滩涂填湖造等违法侵占水面活动
(七)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水源保护相关植
(八)事污染水源者导致水源枯竭活动
(九)事法律法规禁止活动
质钻探程中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分层止水封隔防止污染水水源
第三十七条 供水单位应设置水净化消毒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供水安全产品消毒产品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水卫生标准
供水单位应水源水出厂水网水户终端水等进行水
质检测定期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尚具备水质检测力供水单位应委托具相应资质机构定期进行检测
第三十八条 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应组织编制农村供水应急预案供水单位应制定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水行政部门备案预防减少突发供水事造成损害保障供水安全
供水水源污染者突发供水事造成水源水质污染供水单位应立启动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事发生县级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九条 农村公供水水源破坏者水质污染应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原责者负责治理恢复造成损失应法赔偿
第六章 法律责
第四十条 违反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处罚规定规定
第四十条 违反办法规定列行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处5000元3万元罚款:
()违反农村供水发展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供水工程
(二)未法取相应资质者超越资质范围擅承担农村供
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业务
(三)未国家省规定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农村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
第四十二条 违反办法规定供水单位列行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1万元罚款:
()供水符合国家规定水量水质水压供水保证率求
(二)擅停止供水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
(三)未规定检修供水设施者供水设施发生障未时抢修
第四十三条 供水单位擅水户加价收费价格部门法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违反办法规定列行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恢复原状采取补交水费等补救措施直接责处200元2000元罚款责单位处2000元5000元罚款:
()擅改变水性质
(二)盗者擅单位转供农村公水
(三)擅公供水网连接取水设施者建设施供水网系统农村公供水网系统连接
第四十五条 违反办法规定列行县级民
政府水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损坏供水设施原值价赔偿没收非法赃物外直接责处500元2000元罚款责单位处2000元5000元罚款:
()破坏损毁农村公供水道附属设施保护标志农村供水饮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二)农村公供水道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进行危害农村供水设施安全活动
(三)擅改装迁移拆农村公供水设施
第四十六条 生产者毒害物质单位生产水网系统农村公供水网系统直接连接尚未造成严重果县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拆责单位员处5000元1万元罚款责单位处1万元5万元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四十七条 阻挠干扰水行政部门工作员法执行公务者农村供水单位公供水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者抢修构成违反治安理行公安机关法予治安理处罚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四十八条 水行政部门关部门工作员农村供水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职权徇私舞弊单位者级部门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章 附
第四十九条 办法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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