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考试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复掌握学课程基理基技重手段反映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成果重渠道检查分析教学效果重环节加强考试理保证良考试秩序氛围提高教学质量十分重意义进步规范考试理端正考风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规定
第二条办法适院组织全日制校生切考试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三条学院级领导全体教职员工高度重视考试组织理工作学院成立教学副院长组长院长办公室教务科研处学生处保处教学系(部)等部门负责参加考试工作协调组全面负责学院全日制校生考试组织协调工作意外突发情况应急处理进行决策学院关部门抽调员组成学院考试巡视组负责检查考试工作处理考试关事务
第四条教务科研处工作()负责组织安排级教育考试部门考试校期末考试补考毕业清考工作考前周做相关考试安排时通知相关学生监考巡视员时应考试安排表报教学副院长审核考试安排公布原更改
(二)考试前周教务科研处做期末考试试卷答题卡试卷袋印制工作组织系部完成试卷分拣装订装袋工作时准备草稿纸考场记录表考生签表考场规监考员守监考证等考试品
(三)考场般安排两名监考教师课教师原担授课课程考试监考务
(四)考试单单桌专业科目交叉座安排考试期间作考场教室应前门开教室窗口准拉窗帘物品遮挡便检查
第五条系(部)工作 ()系(部)参学院考试巡视组工作系办工作员参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前周系(部)召开教师会学生会班会层层动员认真学关规章制度统认识规范行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强调考试纪律
第六条部门工作 ()教学楼周边处悬挂关考风考纪横幅标语警示学生讲诚信拒舞弊营造诚信光荣作弊耻舆氛围
(二)考试前班级安排员作考场教室面抽屉桌面黑板彻底清扫干净考试期间安排值日生保持考场清洁作项勤保障工作保证考试工作利进行
(三)考试前做相关实践室设备仪器检查维修工作相关实践考核利进行
(四)学工处召开系学生工作负责辅导员班学生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求责
第三章 命题制卷
第七条命题做考试工作关键试题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否正确反映学生学成绩教师应通命题达引导学生刻苦学检查学生掌握理解运学知识情况目考试命题须遵循列原:
()命题提高考试效度信度基础教师应根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拟定试题试题覆盖面宽题型样化体现专业特点
(二)命题范围延伸教材外必须教师讲授指定阅读容类试题须控制10左右
(三)试题应考核学生基础理基知识基技掌握情况重点应定量综合性灵活性试题便考核学生实际应力水出偏题怪题试题份量难易度适中具体求:考试课程保证数学生90分钟答题题量试题难中易例抵1∶6∶3命题时制定出评分标准参考答案试题拟定课教师应该试做检验试题难易度份量发现问题时修正
(四)命题试卷格分数水体现出教学基求力求采该试卷学生试卷成绩够呈现正态分布
(五)命题工作求少考试开始前15天完成
第八条命题制卷具体求 ()命题教师教研室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求指派试卷(试题)库课程应采试卷(试题)库试题
(二)门课程时出AB两套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两套试题题量难度体相雷容超20年试题相口试实践操作课求统出卷制订详细课程考核方案评分标准
(三)试题中注明题答题求分值(题注明)
(四)课程教材周课时类(考试考查)原相试卷教研室组织统命题
(五)考查课般6090分钟试卷题量考试课120分钟试卷题量
(六)开卷考需试卷注明提前通知学生
(七)试卷采统格式:
1.期末试卷A卷 B卷答题纸参考答案统标准格式标准格式样学院教务科研处网站载
2.试卷注明第学年第学期专业班级课程名称(培养方案致培养方案课程编码学院教务科研处网站载)期末考试(查)A(B)卷等字样
3.试卷统A4纸张印具体页面设置:页边距2厘米左3厘米右25厘米页码(页脚)采1 2 3……居中采默认设置便印刷装订页数偶数页
4.分数汇总栏题号数实际题号数致
5.字体段落:试卷正文字体题标题四号黑体余采四号宋体行间距根正文容行调节(填空题考虑125倍行距)
6.试卷卷面总分100分题标题说明题分数分配题总分
7.参考答案格式基试卷格式试卷格式需增加参考答案字样删系班级姓名学号行分数汇总栏简答题问答题述题作文等需参考答案注明评分标准
8.答题纸格式基试卷格式试卷格式需增加答题纸字样
第九条试卷审核存档()命题结束命卷教师务须认真校填写命题审批表教研室题量题型种类等进行审核签字系(部)审批签字系(部)教学干事规定时间系(部)命题审批表纸质试卷电子稿收齐送交教务科研处审批规范试卷退回系部命题教师教务科研处AB卷中抽套作考试套作备
(二)电子稿务须存档命题教师教师姓名+课程名名建立试卷存放文件夹试卷答案分开存档文件名分课程名A卷 课程名A卷参考答案 课程名B卷 课程名B卷参考答案
(三)试卷印刷律教务科研处文印室负责试卷送印分拣装订装袋等工作教务科研处组织系部完成试卷印制完教务科研处应时试题原件电子稿存档
第十条试卷安全保密 参命题审题印刷装订密封分装保试题试卷教师干部职工必须严格做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课教师学生划分复范围列重点试题宜存储QQ群享时存储区试卷印刷完毕底版连废卷时销毁防止泄漏题涉嫌泄密者查实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认定处理办法处理
第四章 考试方式阅卷成绩评定
第十条考试方式()考试考查科目培养方案设置准
(二)考试方式笔试口试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完成作品等根课程性质采取方式进行笔试考试般应闭卷测试采取笔试考试方式课程必须课教师提出填写课程期末提前考试方式考核申请表教研室批准系(部)教学领导意签字教务科研处备案语言实践课般采取笔试口试相结合方式实训实课程须进行实训实操作考试
(三)课程期末考试律安排期末两周进行考查课程实训实课体育课等原应安排期末考试前周进行
第十二条阅卷()进行笔试(含期末考试正常补考毕业清考)科目教学系(部)领导考试前组织安排关考试科目阅卷员阅卷员应教务科研处规定时间范围领取已考试卷进行阅卷阅卷工作必须考试科目结束三天完成
(二)阅卷程中阅卷教师严格参考答案批改试卷根答案赋予题应分值意增加克扣分数阅卷律红色字迹钢笔红色字迹签字笔
试卷记分科学规范明确分
1.分:明确题首左边标示正分
2.卷头分数汇总栏登记题分卷面总分
试卷评阅误需更改更正须更改处签名签名铅笔
(三)阅卷结束根期末成绩学生原始班级进行课程考试质量分析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
(四)系(部)领导严肃认真做试卷评阅工作教务科研处权机抽查
第十三条成绩登记存档()成绩登记表分数律黑色签字笔填写课教师签名计算机印课教师签名
(二)成绩登记表分数律采百分制包括时期末总评总评成绩出现数点出现数点须进行四舍五入处理总评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时成绩两部分例计算生成占例分7030时成绩学生时课出勤率课堂发言课外作业时测验完成实验实训实情况技技术掌握情况综合评定
(三)登记分数改动课教师须改动处签名
(四)成绩登记表报教务科研处改动特殊情况求重新认定成绩必须提出申述课教师填报课程成绩更改申请单(学院教务科研处网站载)课程系领导教务科研处批准课程属教研室课教师学生系教学干事复查试卷核实确须改动成绩课教师须原报成绩登记表改动改动处签名
(五)课教师须考试结束三天试卷袋(含学号序排列学生试卷试卷质量分析表学生成绩登记表式二份)交回开课系存档开课系须考试结束周规定方式录入汇总存储学生成绩报送教务科研处
(六)毕业生成绩单制作须采统模板(学院教务科研处网站载)成绩单成绩应完整反映学生校考试成绩外须反映实成绩实成绩采四级制(优秀良格格)记载毕业生成绩单教学系印式两份(份装入学生学籍档案份系留存)盖系章报教务科研处审核盖教务科研处章
第五章 学生考试资格认定
第十四条已注册院校全日制学生计划修读某门课程完成该课程学务认定获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第十五条学生修完门课程课教师应学期期末考试前两周根学生出勤作业课堂讨实验课程关学活动情况判定否具备考试资格列情况学生课教师应取消该生考试资格:
()缺课时数累计超学期该课程教学总时数三分
(二)缺做实训实累计超该门课程学期教学总时数达三分者实训实考核合格(仅限实训实课程)
取消学生考试资格课教师须报学生系教务科研处备案考前通知学生未取某门课程考试资格学生该门课程旷考参加毕业前清考
第十六条学生期末考试学期补考毕业清考合格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理制度相关规定予留级劝退结业处理
第六章 缓考 补考
第十七条缓考()学生学期修读课程原必须参加考核(修读课程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培养方案规定)特殊情况学生参加修读学期次考核学生认恰时间参加次考核学生须书面提出缓考申请课教师班签字系领导批准教务科研处备案参加该门课程考核者须该门课程考核前两周教务科研处申请考核成绩正常考核记载
(二)伤病求缓考学生须考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效证明(伤病假必须学院指定医院开具证明)班课教师意学生系批准报教务科研处备案急病特殊情况外律考办理缓考手续
(三)门课程缓考次学期缓考两门(病假外)缓考课程单独组织考试缓考者原学期开学初课程补考时参加考试年级相课程进行考试时参加考试
(四)学生特殊原提出缓考求课教师班拒绝签字获准缓考参加考试者旷考处理
(五)缓考成绩考试卷面成绩记载
第十八条补考()课程考试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格者须参加毕业前清考
(二)考试作弊旷考考试交卷违反考场纪律者均予正常补考
(三)课程补考试题难度评分标准应期终考试求致
(四)课程补考成绩评定卷面成绩参考时成绩补考成绩应实记载标注补补考成绩合格获该门课程学分补考缺考缺考记载成绩
(五)补考时间般安排学期开学月进行学生补考必须全院统指定时间进行逾期补考律效(教务科研处批准外)补考课程成绩记入学籍档案时应考试格成绩补考成绩时记录
(六)课程补考关考务工作(试卷印制考试具体时间点监考员评卷等工作)教务科研处课程教学系(部)具体负责教务科研处应该门课程开考前5天学生公布考试具体时间点
(七)参加补考补考中作弊行者取消校期间该门课程重修学毕业前清考资格
(八)正常补考格课程允许毕业前清考(简称清考)次清考般安排年45月份进行违纪作弊等原取消正常补考资格学生须学生递交参加清考书面申请班系负责课教师教务科研处负责批准方取清考资格清考考务安排补考手续办理办法分第9第11条规定执行
(九)正常补考清考考试求期末考试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考场规
第十九条考生必须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前十分钟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入场考试时间半方离开考场
第二十条考生进入考场开卷考试科目外准携带考试必须文具品已带入考场书籍纸张笔记考试关物品考试清场时必须统存放讲台必须手机(外联系电子产品)关闭放讲台考试程中发现考生携带手机取消考试资格
第二十条考生进入考场学号前M形序面教室前方座效证件放课桌左角便监考员查试卷规定方认真清楚填写班级姓名学号等信息方做标记
第二十二条开考信号发出开始答题
第二十三条考生须蓝黑等颜色字迹钢笔圆珠笔书写答题红笔铅笔答题予评分
第二十四条题目答案必须写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密封线外规定方
第二十五条考场须保持安静考生意离开座位吸烟准喧哗准考场外逗留发现舞弊行考生受处分相应课程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第二十六条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准名顶考试时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手势做暗号准夹带偷抄袭意抄袭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发现舞弊行考生受处分相应课程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第二十七条遇试卷字迹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允许方提问
第二十八条考试进行期间非考场监考员(考巡视员外)律进入考场注意保持考场整齐清洁
第二十九条考试终信号发出须立停笔答卷反扣桌监考老师答卷收齐起立次退场准试场逗留
第三十条考试进行中考生原中途离场确特殊原需离场时须监考员考务员陪
第八章 监考员守
第三十条监考员必须高度责感做考场组织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确保考试公正利进行
第三十二条开考前监考老师须履行列职责
()提前20分钟考务办公室签领监考证试卷草稿纸考试品等场检查试卷袋密封口否完
(二)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清理考场收缴违禁物品
(三)查验考生关证件号入座求考生考生签表签名登记
(四)宣读考场规(制度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制度第九章)条仅限第场考试
(五)分发试卷草稿纸考试品
第三十三条考试进行期间监考员须认真履行职责:
()妥善解决试场缺卷试题漏印字迹清试卷破损等问题保证考试利进行
(二)密切注视考场情况预防违纪行发生
(三)制止记录制度第九章规定处理作弊行
(四)考生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场时陪安排考务员陪考生离场
(五)开考二十分钟考场记录表试卷袋登记缺考考生学号姓名禁止迟考生入场
第三十四条监考员列行学院教学事认定处理规定处理:
()监考迟服安排监考监考者未教务科研处意擅调换监考
(二)监考时吸烟书报瞌睡聊天擅离开岗位
(三)利监考工作便提示暗示考生答卷指容学生舞弊学生舞弊提供条件
(四)擅试卷带出传出考场外
(五)擅变动学生答卷时间
(六)损坏学生答卷诬陷击报复学生偷换涂改学生答卷
第三十五条考试结束监考员须履行职责:
()收集考生试卷学号序整理试卷核误装入试卷袋
(二)填写考场记录表试卷袋封面容签名
(三)试卷袋(含学生试卷)考场记录表考生签表监考证立交回考务办公室口头汇报考场情况协助教务科研处处理关舞弊事件
第九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三十六条考试程中行予警告处分:
()听监考员安排指定位置座
(二)携带禁止带入考场物品进入考场者未放指定位置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继续答题
(四)未监考员意互文具
(五)扰乱考场秩序情节轻微
第三十七条 考试程中列行予严重警告处分:
()考试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暗号者手势
(二)考试程中擅离开考场
(三)擅试卷答卷带出考场
(四)试卷答卷标记特殊信息
(五)开卷考试中学生书籍笔记资料等物品
(六)未允许电子辞典记忆功计算器等物品
第三十八条 考试程中列行予记处分:
()闭卷考试中携带规定外物品进入考场者未放指定位置
(二)抄袭协助抄袭试题答案者考试容相关资料
(三)闭卷考试中翻书籍笔记资料传接考试课程关信息资料物品
(四)考场外偷关考试容资料交谈关考试容
(五)考试程中强试卷
(六)课桌墙面等方书写考试关容
第三十九条 考试程中列行视情节轻重予留校察开学籍处分:
()请代考考试
(二)组织作弊抢夺窃取试卷答卷者强迫抄袭提供方便
(三)通讯设备作弊
(四)意销毁违纪证
(五)校期间违反考试纪律受处分次违反考试纪律
(六)盗窃试卷
第四十条 认定违反考试纪律行参述条款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 违纪处理程序
第四十条 违纪行监考员认定准必时应组织调查核实举报者通教务部门相关系(部)组织调查认定证证明事实
第四十二条 违纪学生监考员应终止考试收回试卷试卷注明违纪字样令退出考场时事姓名学号违纪情节考场记录表中实记录写成书面材料签名
第四十三条 考试结束监考员应立考场记录表违纪学生试卷证报教务科研处
第四十四条 总监考(巡考员)发现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直接学生违纪情况通告学生系负责教务部门时考场监考员说明情况监考员述办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 教师阅卷情况发现违纪问题应时书面(连物证)报告教务科研处
第四十六条 学生系应时学生违纪事实证进行复核听取违纪学生陈述申辩求违纪学生做出书面检查根办法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教务科研处审核决定
第四十七条 受纪律处分者相应科目考试成绩零分计记纪律处分者相应科目成绩单注明违纪字样参加学院组织正常补考予留校察处分教育表现较学院意参加该课程毕业清考
第四十八条 考试违纪需予警告严重警告记留校察处分教务科研处提供作弊事实材料学生工作处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批准违纪处分结果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全院通报存入学生档案予开学籍处分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四十九条 受处理处分学生系收处理处分文件应时送达处理处分学生家长签收时做受处理处分学生思想工作
第五十条 学生学院处理处分决定异议接处理处分决定书日起10日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复查接书面申诉日起15工作日公布复查结果学生系告知学生家长
第五十条 受开学籍处分学生离校前应学院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二条 学生考试违纪行获考试成绩发现学院宣布成绩效作弊事视情节轻重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 附
第五十三条制度解释权教务科研处公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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