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目录
1 反担保合
2 反担保质押合
3 反担保保证合
4 反担保款合范
担保:
住:
法定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
住: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鉴担保 公司(简称款)签署担保协议书合编号: (简称担保协议)
鉴担保 银行 分行 支行(简称贷款)签订保证合合编号保(简称保证合)担保款贷款签订款合(合编号: 简称款合)项款提供担保
反担保应款请求意确认反担保保证身份愿担保提供反担保现担保签订担保唯受益条件撤销连带责反担保保证合
第条 反担保陈述保证
11 反担保中国法律具保证体资格外提供保证担保
12 反担保足够力承担保证责指令财力状况改变单位签订协议减轻免承担保证责
13 反担保完全解款合款款途款合款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愿反担保反担保保证合项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 反担保清楚知道担保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财产状况等情况充分知晓担保协议款合保证合相关附属合条款
15 反担保愿意拥全部资产(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
16 反担保签署合已反担保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意签署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反担保违反企业章程企业部规定签署合责概反担保负责反担保抗合项责承担
第二条 保证债权种类数额
21 反担保保证合担保债权:
211 贷款款合款发放贷款金额超 (币种) 万元具体金额款合约定准
212 担保担保协议款收取担保费(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费)具体金额担保协议约定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 反担保保证合保证方式连带责保证:反担保担保代款贷款清偿款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款应担保支付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费担保代款偿述款项发生费承担连带保证责
32 反担保承担全额担保情况反担保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
第四条 保证范围
41 反担保保证合担保范围包括款合项款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担保协议项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费担保代款偿述款项发生费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反担保保证合项保证期间:
511 反担保保证合211项债权保证期间:担保代款贷款偿贷款利息相关费次日起两年
512 反担保保证合212项债权保证期间担保协议约定支付担保费期限届满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权利义务
61 反担保意确认款未时款合贷款
清偿该等款金利息关费等担保代款贷款清偿该等款金利息关费等款项五天反担保条件担保清偿该等款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费应付费等异议该等款项视反担保担保欠款
62 反担保意确认款未时担保协议担保支付担保费收担保通知五天反担保条件代款担保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费异议该等款项视反担保担保欠款
63 根担保求提供相关资料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
64 接受担保半年反担保进行担保资格审查定期反担保关生产营状况财务状况监督检查予协助配合
65 担保发出催收函催收文件反担保保证签收签收3日寄出回执反担保回复视已签收该等文件
66 反担保发生列情况应时书面通知担保:
661 反担保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营业务范围改变董事高级理员等重事变动合营合公司章程修改重部组织机构调整
662 反担保反担保负责牵连重违纪违法索赔事件
663 反担保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 反担保出现出现解散卷入重诉讼仲裁民法院受理反担保申请破产申请法律纠纷
665 影响反担保财务状况偿债力情况
67 反担保发生列情况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实提交关资料担保审查认影响反担保保证合项债权实现书面意反担保付诸实施
671 反担保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
672 反担保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兼分立
673 款形式减少注册资改组重组改制进行产权股权转重产权股权变动资产债权债务转等事项
674 反担保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 反担保转反担保保证合项权利义务
676 需担保书面意事项
68 反担保保证合保证合款合修改补充删受影响失效
69 反担保保证合效期贷款担保债权转第三反担保原保证范围继续承担保证责
610 担保反担保签定反担保保证合发生债权变更情况(贷款发生变更)增加债权金额反担保原保证范围继续承担保证责
611 反担保保证合效期反担保第三方提供形式担保应征担保书面意
612 反担保保证合项担保反担保连续性义务责连续性受争议索赔法律程序影响款否破产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发生质变更第三转债务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
71 反担保违反反担保保证合第条陈述保证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声明导致合效果担保造成损失反担保应负全部赔偿责反担保应担保赔偿款合项全部款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
费担保协议项全部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费应付费
72 反担保履行完全履行反担保保证合约定款义务超约定款时间延长日款反担保须担保支付相逾期款额万分五违约金
73 反担保错造成反担保保证合效反担保应负全部赔偿责反担保应担保赔偿款合项全部款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费担保协议项全部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费应付费反担保错造成反担保保证合效情形包括限:
731 反担保担保体资格法律规定允许反担保外提供担保情形
732 反担保董事理违反中华民国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外提供担保
733 反担保错造成反担保保证合效情况
74 反担保违反反担保保证合67项规定担保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限通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实施相关行
第八条 合生效变更解终止
81 反担保保证合反担保担保法定代表签加盖公章生效款款合项款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费担保协议项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费应付费全部偿清日终止
82 反担保保证合独立保证合款合款合保证合效效款合保证合效反担保应反担保保证合承担保证责
83 反担保保证合应继续效撤销直款全部缴付清偿保证合担保款项利息费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反担保保证合适中华民国法律法规深圳市方法规反担保保证合引起纠纷须担保深圳市福田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文
101 合式两份担保反担保执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约定事项
担 保 :(盖章)
法定代表:(签)
反担保 :(盖章)
法定代表:(签)
年 月 日
反担保质押合
反担保合(2) | 返回目录
合编号:
质权: 县 中企业信担保限责公司(称甲方)
出质: (称乙方)
根甲方款__签订荣__年委托第__号委托担保合(称委托合)甲方__县__农村信合作社(称贷款)签订(__)农信社__年保第__号保证合约定 甲方作担保款贷款款__万元[(__)农信社__年第__号款合(称合)]提供信担保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实现款应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款委托愿甲担保贷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致订立合
质押反担保债权种类数额:款贷款签订合约定款数额佰拾 万元 (__元)
二债务履行债务期限: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甲方款代位清偿全部债务(金利息复息罚息款违约金实现甲方贷款债权费等)应款支付甲方代偿资金占费代偿资金占费代偿全部债务计算基数代偿次日起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中约定款应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列情形者乙方承担担保责:
1甲方款贷款协议变更合未乙方书面意
2甲方贷款协商允许款转债务未乙方书面意
3甲方贷款协商允许款延长偿期限未乙方书面意
4甲方贷款协商贷新旧方式发放款贷款
5贷款逾期甲方未规定(贷款期30日)书面通知
(二)甲方代偿次月起(包括贷款提前收回贷款代偿)委托乙方单位逐月乙方应领全部工资合法收益中扣付直甲方代偿资金全部清偿乙方变动工作单位甲方新工作单位继续扣付乙方出现岗辞职辞退情况工资性收益时甲方法继续申请执行乙方家庭财产
(三)乙方行应事15日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家庭财产合法收益第三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身第三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影响履行合项担保责
2乙方工作单位住联系电话发生变更
六违约责:
甲乙方违约应述担保贷款金额__万元 方支付违约金果违约方方造成损失违约金足赔偿违约方应支付赔偿金
七合履行中发生争议方需变更合某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成法提起诉讼
八合甲乙双方签盖章生效时应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乙方承担合式五份甲乙双方款执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贷款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甲方: 县 中企业信担保限责公司
法定代表: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反担保保证合
反担保合(3) | 返回目录
特提示:债务反担保签订合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合全部条款特黑体部分予重点关注疑问明处请时担保债权专业士咨询合签订视方理解意合全部条款
担保债权(甲方): 担保限公司
法定代表:
通讯址: 联系电话:
债务(乙方):
通讯: 联系电话:
反担保(丙方)( 方):
方友协商特担保债权债务提供担保反担保事宜致达成条款兹遵守
第条 反担保
根乙方甲方签订委托担保合(编号: )乙方 银行 支行(简称贷款)签订 □款合□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协议)(编号: )约定甲方乙方贷款签订款合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协议)项款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担保保障担保债权权益保证合履行现
丙方愿现全部财产乙方甲方提供反担保根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协议订立合
担保金额债务款金银行承兑汇票 金额民币 元整(写: )期限 年 月 1 日 年 月 日(实际贷款期限银行准银行承兑汇票期限长超 6 月)
债务先行担保债权缴存风险保证金款金额 担保债权承担担保责直接扣收该保证金足部分继续担保反担保追偿担保费率 银行贷款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签发位担保债权次性债务收取
反担保反担保担保债权权反担保时行全部追偿权
减少担保债权担保风险债务愿合约定提供反担保:
(选择项两项):
□ 身拥权实物担保债权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抵押 □质押)
□ 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形式连带责保证
第二条 释义
1反担保适国关物权法担保法法律规定反担保担保法规称担保根
选择反担保情况合中反担保指债务反担保乙丙两方特指称担保反担保义语
2合称担保期间指合效存续期间合生效日起担保范围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日止
3合称担保财产指抵押物质押物质押权利通称
第三条 担保物状况
合设定抵押质押物情况:
1债务 价值 万元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债务提供担保物清单
2反担保 价值 万元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反担保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 保证责保证期间
反担保提供保证保证形式连带责保证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日起两年
合称债务指担保债权前述款合银行承兑汇票履行担保责完毕形成债务追偿债务债务履行期间担保债权前述款合履行担保责完毕日起担保债权债务张追偿权利日止
第五条 担保范围
合项担保范围包括限担保债权保证合中约定全部保证担保范围担保债权履行保证担保债务行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导致切支付均担保范围诸款合担保范围含担保债权履行款担保中代偿支付债权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律师费债务行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类诉讼非诉讼费等等
第六条 担保财产占保处分
1合项担保财产权属反担保占保正常担保财产权利证正应担保债权保反担保意时接受担保债权担保财产检查评估
2债务应妥善保保养维护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安全完整效处正常适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担保财产享独立处分权未担保债权书面意反担保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置换转移转抛弃隐匿发包赠予担保重复担保托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否出现抗力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面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应时书面通知担保债权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恢复担保财产价值30日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需行提供补足减少灭失价值相担保财产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5担保效力担保财产物权利孳息
6出现列情形者担保债权权单方面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债务未款合约定银行偿付款息担保债权承担面承担担保责
反担保接担保债权通知履行担保责届满日起代偿行动
反担保违反合部分全部规定
反担保财务状况恶化面解体停业风险诸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面重诉讼行政处罚等
反担保非法担保财产擅改变担保财产正常途
担保债权处分担保财产时视情况通知通知反担保决定通知反担保反担保需通知求条件配合担保债权办理处分担保财产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担保登记费承担
1法应办理担保登记担保债权配合反担保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获相关登记文件交担保债权收执
2反担保应确保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效
3应担保登记机关求需行签署申请书合等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合致者合准
4关合涉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概反担保负担支付反担保未予支付导致担保债权垫付时反担保应时担保债权清偿
第八条 独立担保
1合项设立反担保独立款合银行承兑汇合(协议)存款合银行承兑汇合(协议)效效受款合银行承兑汇合(协议)终止修改受影响
2反担保明白:担保债权意修改补充款合担保债权需行征反担保意反担保应修改相关容承担反担保责担保债权未征反担保意扩款合中约定担保范围外
3时候反担保均担保债权未积极行追索权等求减轻免反担保责
第九条 声明保证
1反担保担保债权声明:
反担保担保债权银行提供文件资料等准确真实完整效
反担保存已发生发生影响担保债权接受反担保列事件:
银行领导恶意串通互涉重违纪违法法律纠纷
存未结重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存重债务负债
存尚未披露第三担保情形
存尚未披露担保财产权
业已影响反担保财务状况担保力情况
2反担保担保债权保证:
担保债权履行保证责权反担保追偿款项反担保保证接担保债权书面通知7日时支付担保债权全部代偿金额应付费
债务时面付息担保债权追偿时应优先偿付担保债权追偿金额
反担保涉工商部门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通报担保债权变更登记副注销结果担保债权报备
反担保保证担保财产法享完整充分权涉权时已取权书面意
担保财产未涉权属争议法律纠纷存已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影响等情形出现该等情形反担保担费出面理
反担保保证次担保合法效影响影响次担保情形均已反担保法排
担保财产存未担保债权明确解接受明显隐蔽质量瑕疵
保证决理阻碍变相阻碍干扰担保债权合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保证出现意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担保债权行权利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
方违反合部分全部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 违约金违约金足补偿守约方受直接间接损失违约方须守约方支付损失超违约金部分差额
属双方违约应根实际情况双方分承担应负违约责
述违反合部分全部行包括限:
履行合义务含明确表示履行行表明履行
迟延履行合义务
履行合义务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守约方求继续履行合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通知送达
1合项通知送达均应书面形式合记载址效途径送达方
2合方址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通知方
3通知种通讯联系述址(址变更变更址)发送应视作列日期送达:
(1)果信函挂号信特快专递发出5工作日
(2)果直接送达收件签收日
第十二条 辖
合履行期间履行合发生合关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量友协商解决引起诉讼担保债权民法院辖
第十三条
未事宜行协商
合涉担保登记签订日起开始生效涉担保登记担保登记日起开始生效
合正式 份方执份副干份份具等法律效力
特声明:担保已提请债务反担保合条款特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理解应债务反担保求相应条款作说明债务反担保确认合容存误解疑义方已合全部条款容逐协商达成致
担保债权(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签名):
公司址:
邮 编:
年 月 日
债 务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签名):
公司址:
邮 编:
年 月 日
反担保(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签名):
公司址:
邮 编:
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签名):
公司址:
邮 编:
年 月 日
3 (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签名):
公司址:
邮 编:
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签名):
公司址:
邮 编:
年 月 日
5 (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签名):
公司址:
邮 编:
年 月 日
然(签): 然(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配偶(签): 配偶(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然(签): 然(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配偶(签): 配偶(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反担保款合范
反担保合(4) | 返回目录
编号:
担保保证(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
反担保保证(简称乙方):
款(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
根丙方甲方签订 号委托保证合甲方 银行 分(支行)(简称贷款)签订保证合约定甲方丙方贷款签订款合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现全部财产丙方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协议订立合
第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保证合委托保证合关条款约定甲方进行反担保履行反担保责:
根保证合委托保证合关条款约定丙方未期履行款义务甲方承担保证责乙方必须立足额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全部款项丙方应甲方支付逾期担保费丙方应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垫付甲方实现债权支出全部费(包括限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乙方乙方中独立保证
2合项保证具独立性完整性受担保合效力影响
3合保证方式连带责保证:乙方反担保范围债务清偿款承担限连带责
4甲方反担保保证物担保乙方物担保承担连带责实现担保权时甲方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甲方请求乙方先物担保范围外余额承担保证责然物担保变现尚清偿债权范围承担保证责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合生效日起丙方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效性
1合保证合合合效性受保证合效否影响保证合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效情况反担保保证行然效
2合项反担保义务具连续性乙方发生身财产重事(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力然灾害等)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知道丙方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财产状况次款实际途等情况
2乙方合担保保证合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接受
3乙方完全民事行力然权签署履行合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第三方提供超出身负担力担保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甲方授权
乙方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前甲方提供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效
二接受甲方关济状况监督检查予协助配合
三保证期间出现列事项时乙方应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单位签订款合担保合债权签订授信合项发生违约事项
2乙方乙方负责牵连重违纪违法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合项保证责未履行完毕前乙方承担债务债务第三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出现诉讼仲裁法律纠纷
6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偿债力情况
四乙方发生列情况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实提交关资料甲方审查书面意乙方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外投资资产转等重事项
2乙方转合项权利义务
3需乙方书面意事项
五保证期间乙方第三方提供超出身担保力担保危担保力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授权甲方甲方认必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期债权追偿追索事宜款项优先清偿乙方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列事件时构成乙方合项违约:
1乙方约定履行保证责
2乙方违反合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3乙方违反合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甲方权乙方采取列项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权乙方帐户中扣收担保全部债务果帐户中款项货币币种款货币币种甲方权日外汇牌价折算成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权采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列违约情形时甲方权乙方采取述项者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保留
合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中义务甲方乙方违约者延误行施宽容宽限均损害影响限制甲方合关法律规定享切权利视甲方违反合行许者默许视甲方放弃乙方现者违约行采取行动权利
第九条:通知
乙方变更址电话传真号码须事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甲方述址发出通知视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中文
第十条:合修改补充解释
1合修改补充均应书面形式作出构成合组成部分
2合解释应合目词句关条款交易惯诚实信原确定合条款真实意思
第十条:适法律合争议解决
合适中华民国法律
合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纠纷协商解决协商成通辖权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生效
乙方部分签章该合时生效
第十三条:合文
合式三份事执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签)
乙方:
(签)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签)
签日期:
保证反担保合范
保证反担保合格式
质押反担保合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范
反担保协议(三)
款反担保协议
反担保协议(二)
反担保协议()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
撤销反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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