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第章总
第条贯彻落实立德树根务学生全面发展性发展结合起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予表彰奖励实现全程育全方位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社会义建设者接班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等关精神结合校培养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医学院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简称奖学金)包含奖项:学业优秀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体育活动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艺活动奖学金团学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第三条第二条列举项奖学金时申请时兼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度时兼
第四条学校原规定奖学金申报基条件二级学院应根学校文件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奖学金具体评选细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报学生处备案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领导组组长校长担成员校领导组成评审领导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审定获奖名单等关评审工作重事项
第六条学校设立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分学生工作校领导担成员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团委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组成评审委员会设办公室学生处学生处负责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职:
1.制定修订学校学生奖励办法
2.讨决定奖学金奖项设立
3.讨决定学生荣誉称号设立
4.审核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获奖名单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校学生奖励日常理工作
2.提请评审委员会讨修订类评审办法
3.提请评审委员会讨关评审重事项
4.提请评审委员会审核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获奖名单
5.执行评审委员会关决定
第七条二级学院成立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组评审组学院分领导组长成员学生工作秘书辅导员等组成评审组负责学院具体评审工作程序报材料
第三章评选基条件
第八条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校连续学学年具备条件获奖学金评选资格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原正确政治立场
2.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准<普通高校学生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医学院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3.尊敬师长团结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简称标准)格(确实丧失运动力免予执行标准残疾学生外)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准优秀等级者等条件优先评定项奖学金
5.规定缴纳学费拖欠学费行
第九条评选学年度列情形者参加奖学金评选:
1.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者
2.受警告(含警告)处分处分期者
3.必修课格者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必修课二门(含二门)格者参评奖学金
4.教务处认定考试违规违纪受处理者
5.课程缓考者(病住院学生县级医院出具出院结参加省级赛学生相关部门证明直系亲属病危病情况学生外)
6.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格者(免予执行标准学生外)
第四章评选标准例
第十条学业优秀奖学金
奖励学业成绩优秀(二年级科生CET4成绩≥425分专科生CET4成绩作求)学生学业优秀奖学金设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中:
等奖评选例超参评学生数1奖励金额3000元
二等奖评选例超参评学生数4奖励金额1500元
三等奖评选例超参评学生数12奖励金额800元
第十条精神文明奖学金
奖励见义勇助乐诚实守信乐奉献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学生评选例原超参评学生数4奖励金额500元
第十二条体育活动奖学金
奖励体育竞赛活动中取突出成绩者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准优秀等级学生评选例原超参评学生数4奖励金额500元
第十三条科技创新奖学金
奖励创新创业科学研究技竞赛专利发明等方面成绩优秀学生评选例原超参评学生数4奖励金额500元
第十四条文艺活动奖学金
奖励文化艺术活动中取突出成绩学生评选例原超参评学生数4奖励金额500元
第十五条团学工作奖学金
奖励学生工作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学生(评选学年度担学生干部两学期)评选例原超参评学生数4奖励金额500元
第十六条社会实践奖学金
奖励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评选例原超参评学生数4奖励金额500元
第十七条学校核定奖学金金额名额二级学院学业优秀奖学金外项奖学金获奖数足额者学院突破奖学金总额降低相应奖学金评选求前提适调整项奖学金评选数调整评选例参评学生数2~6
第五章评选表彰
第十八条奖学金评选实行公开申报组织推荐原学年评选次
第十九条评选工作应坚持正确育导达激励先进促进学生成长成目评选程序:
1.组织动员二级学院根学校统安排全体学生公布评选细程序组织动员学生开展申报工作
2.申请学生评选条件填写申请登记表
3.年级(专业)评议年级(专业)规定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学生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年级(专业)范围反馈公示异议提交学院评审组
4.学院推荐二级学院评审组审核年级(专业)评议结果推荐材料报学院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学院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学院范围公示5工作日异议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5.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复核二级学院推荐材料报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学校奖学金推荐名单全校范围公示5工作日异议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审定获奖名单
第二十条学校获奖学金学生予表彰予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第六章附
第二十条办法学校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办法**年9月1日起施行**医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奖学金三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双优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校政〔2009〕97号)**医学院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政〔**〕43号)时废止
(篇二)
总
第条 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年9月1日)促进校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知识力素质三位体外济贸易专门特制定评选理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校全日制科生
评选资格
第三条 热爱社会义祖国拥护中国产领导
第四条 觉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第六条 校期间学成绩优异
第七条 社会实践创新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异
第八条 积极参加类志愿服务校外义工活动
奖学金类等级金额获奖例
第九条 科生学生奖学金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优秀学科)奖学金
第十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获奖例
特等奖:学期 5000元总名额超校学生05
等奖:学期 1500元总名额超校学生5
二等奖:学期 800元总名额超校学生10
三等奖:学期 300元总名额超校学生20
第十条 单项(优秀学科)奖学金金额获奖例
优秀学科奖:学期 200元总名额超校学生5(评选学期优秀学科奖优秀学生奖学金重复获)
评选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科生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分数基础进行评定学生综合测评评定参海外贸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第十三条 参评学期选课程(辅修课外)全部格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学生外语成绩(外语课程加权均值)75分(含75分)
第十四条 特等奖参评学生课程成绩均需85分(含85分)符合参评条件学生综合测评成绩高低例确定符合条件学生数量少特等奖名额递补
第十五条 等级年级专业资格参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高低例确定
第十六条 单项(优秀学科)奖学金参评学生单项课程成绩名列年级专业前二名
评选程序
第十七条 学生学期开学初递交海外贸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
第十八条 学院综合测评基础进行学生奖学金评选评选结果进行少五工作日公示学生公示结果异议公示期学院书面形式提出
第十九条 评选结果公示异议学院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
第二十条 学生处学院报送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全校范围进行少五工作日公示学生公示结果异议公示期学生处书面形式提出
第二十条 评选结果公示异议学生处报请分校领导核批
第六章 奖学金发放理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发放分校领导核批校财务处统发放
第二十三条 相关荣誉证书分校领导核批学生处发放
第二十四条 学生获奖信息学院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年度整理入学生处文书档案备查
附
第二十六条 办法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办法发布日起实施原办法时废止
(篇三)
充分调动学生学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学生奋发积极进取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财政部教育部普通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精神结合院实际特原试行办法基础予修订
奖学金类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学年
(三)学院奖学金
等奖学金:800元・学年
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
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
二评定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评定象获院正式学籍提出申请二三年级高职(专科)全日制校学生
三评定条件
国家奖学金
()热爱社会义祖国拥护中国产领导觉遵守宪法法律模范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校期间学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系部前2单科成绩低80分良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学生干部省级类竞赛活动中获二三等奖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系部前4单科成绩低75分时等条件优先参评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综合素质高时表现突出国家级赛中获较名次学院争荣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系部前6单科成绩低70分时推荐评定国家奖学金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课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等级
国家励志奖学金
()热爱社会义祖国拥护中国产领导觉遵守宪法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校期间学成绩优秀表现良综合素质等方面较突出
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系部前5单科成绩低80分良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学生院级类竞赛活动中获二三等奖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系部前8单科成绩低75分时等条件优先参评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综合素质高时表现突出国家级省级赛中获较名次学院争荣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系部前10单科成绩低70分时推荐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课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等级
(四)认定家庭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学院奖学金
()热爱社会义祖国拥护中国产领导觉遵守宪法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校期间学成绩优良表现良综合素质较身体心理健康
等奖学金获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系部前15单科成绩低75分考查成绩良体育成绩必须良等级
二等奖学金获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系部前20单科成绩低70分(含体育)考查成绩合格
三等奖学金获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系部前30单科成绩低65分(含体育)考查成绩合格
(三)热心社会活动成绩突出学拥护学生干部某方面取显著成绩显示出定创造力学生学成绩适放宽原限2门功课成绩相应调幅度具体标准系部掌握控制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济困难学生
家庭济困难学生指学生家庭筹集资金难支付校学期间学生活基费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普通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须加盖学生家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家庭济困难界定条件认定工作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家庭济困难学生认定细(试行)关条款执行
五列情况者获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国家执法机关处罚者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处分者
(三)年考试作弊者课程(含考查课)格者
(四)恶意拖欠学费者
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获者必须填报普通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普通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提出申请学年时申请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申请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学院奖学金
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获者系部学生提出申请基础坚持公开公公正择优原实行等额评定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学院根教育厅确定名额例年推荐名额划分系部学院奖学金名额:二三等奖学金获者总数超系部二三年级高职(专科)校数10中等奖学金获者总数超系部二三年级高职(专科)校数2二等奖学金获者总数超系部二三年级高职(专科)校数3三等奖学金获者总数超系部二三年级高职(专科)校数5
八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生参加类奖学金评定系部必须严格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搞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规定范围予公示
九系部切实加强档案资料理努力真实做类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确保奖学金真正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十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设办公室(设学生处)系部应成立系部领导组长系部学生资助员辅导员班成员认定工作组
十系部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评定工作提出单位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查审查名单学院领导研究审定校进行公示(5工作日)公示异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者报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批学院奖学金学院发放
十二企事业单位学院设定奖学金评定发放未制定具体办法暂参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十三暂行办法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十四暂行办法印发日起实施学院原类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暂行办法相符暂行办法执行
(篇四)
第条 突出立德树理念鼓励学生勤奋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培养学生实践精神创新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合格制定办法
第二条 科学生奖学金设奖项分安徽学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科技奖学金学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团学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
第三条 项奖学金获者必须时符合奖学金基条件单项奖具体条件基条件:
()学年考核等次良(含良)
(二)均学分绩点20(含20)
(三)规定交纳学费擅拖欠学费行
(四)学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少2次
第四条 安徽学校长奖学金
安徽学校长奖学金奖励道德品行学术科技方面取重成绩者非常突出表现学校赢广泛声誉学生团队奖励名额金额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第五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行优良学优秀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学生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例超参评学生数2奖励金额5000元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学年考核优秀均学分绩点排名原应班(年)级前10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团学工作文体活动等某方面表现突出
第六条 学术科技奖学金
()学术科技奖奖励学术科技活动中取突出成绩学生
(二)学术科技奖设团队两奖项奖励金额团队等奖5000元队团队二等奖4000元队团队三等奖3000元队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三)学术科技奖学校统评定作名额限制
第七条 学优秀奖学金
()学优秀奖奖励学取优秀成绩学生
(二)学优秀奖设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中等奖超参评学生数3奖励金额2000元二等奖超参评学生数6奖励金额1200元三等奖超参评学生数16奖励金额800元
(三)学优秀奖学年均学分绩点评审评选条件学期取14学分(含14学分)学年均学分绩点27(含27)学年均学分绩点排名班(年)级前50学分绩点计算安徽学科学生学籍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 社会实践奖学金
()社会实践奖奖励社会实践实实验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学生
(二)社会实践奖评选例超参评学生数3 奖励金额800元
第九条 团学工作奖学金
()团学工作奖奖励学生工作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学生
(二)团学工作奖评选例超参评学生数3奖励金额800元
第十条 文体活动奖学金
()文体活动奖奖励文化艺术者体育活动中取突出成绩学生
(二)文体活动奖评选例超参评学生数3奖励金额800元
第十条 评选程序
科学生奖学金学年评审次评审工作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统领导进行学生处负责奖学金评审组织协调工作院(系)评奖工作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负责具体程序:
()申请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实介绍方面表现情况
(二)班级评议班委会团支部辅导员指导提出奖学金申请学生进行评议根评议结果推荐获奖候选获奖等级
(三)联合评议学校图书馆保卫处物业理服务中心等单位推荐获奖学金学生进行联合评议
(四)院(系)评审推荐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学校规定例条件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优秀奖社会实践奖团学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等奖项进行评选规定条件推荐安徽学校长奖学术科技奖候选推荐结果应院(系)范围张榜公示5 工作日公示异议报学生处
(五)学校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院(系)项奖学金评选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确定项奖学金获奖学生
第十二条 表彰奖励
()学校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二)获奖情况载入学生档案
第十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科技奖学优秀奖社会实践奖团学工作奖文体活动奖兼
第十四条 院(系)评选社会实践奖团学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等三项奖学金时累计例超 9 评选细院(系)根办法制定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五条 办法印发日起实施学生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学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校政〔2009〕25 号)行废止
(篇五)
第章 总 第条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义建设者接班表彰奖励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根中华民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理规定**科技学学生理办法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正公原严格程序进行奖学金评定
第三条 办法适**科技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专科学生
第二章 奖学金类评选
第四条 奖学金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鼓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学生单项奖学金奖励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
第五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期评定次单项奖学金学年评定次
第六条 具备列条件者均参加奖学金评选: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产领导努力学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理三代表重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
三诚实守信良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学乐助
四学态度端正目明确勤奋刻苦
五积极参加科技创造体育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
六未出现缴纳学费注册情况
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四等级等级金额例:
()特等奖学金学期1500元
(二)等奖学金学生数5评定学期1000元
(三)二等奖学金学生数10评定学期500元
(四)三等奖学金学生数15评定学期250元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条件:
()符合参评条件学期学分绩点零课程
(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1分均学分绩点达375分二级计分制考核课程外单科学分质量绩点3分获特等奖学金
(三)二三等奖学金学院校区根参评条件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例评定产生
第八条 单项奖学金评定
单项奖学金学年100—1000元
二单项奖学金种类获评条件:
()工作成绩突出奖
担校院学生干部较强组织理力工作踏实肯干责心强坚持原团结协作严律开拓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者授予工作成绩突出奖奖金200元
(二)科技创新奖
第作者省级期刊发表较高学术价值文学术文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取专利证书符合述条件授予科技创新奖奖金1000元
(三)竞赛优胜奖
省级学科类文体类竞赛中获奖励者授予竞赛优胜奖奖金2001000元次赛中获项奖时奖高项
(四)特殊荣誉奖
道德品质高尚事迹突出够舍勇抢救国家财产敢坏坏事做斗争学校社会做出重贡献赢良社会声誉授予特殊荣誉奖奖金视情况定
(五)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者授予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奖金200元
(六)学进步奖
学成绩总分名次班级前进十名者授予学进步奖奖金200元
(七)强息立志成奖
家庭济特殊困难学生残疾学生遇重灾害事伤害学生顽强拼搏强息刻苦学学成绩优良表现突出者授予 强息立志成奖奖金500元
(八)志愿者服务奖
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授予志愿者服务奖奖金100元
第三章 奖学金评定程序
第九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期开学初进行评选校区学院资助工作领导组**科技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结果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条件例进行评选时评选结果全院公示三工作日异议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汇总审核全校范围公示五工作日异议报学校审批
单项奖学金校区学院关职部门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全校范围公示五工作日异议报学校审批
第四章 奖学金理发放
第十条 评选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追究关事责
第十条 奖学金学生学生活等实际需挥霍浪费发现情况通报批评取消次奖学金评选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规定提取项奖学金计划财处进行专项理专款专部门口获奖学奖学金进行克扣奖学金挪作
第十三条 项奖学金统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审核报学校审批计划财处核准统发放
第十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期发放次单项奖学金学年发放次
第十五条 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异议者评定结果公示期校区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提出异议
第五章 附
第十六条 校区学院根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奖学金评定细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十七条 办法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办法颁布日起施行原奖学金制度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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