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加强托育机构理推进婴幼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婴幼健康成长根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浙江省民政府办公厅关加快推进3岁婴幼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3岁婴幼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时托等托育服务机构
第三条 托育机构应坚持童优先原尊重婴幼成长特点规律确保婴幼身安全健康成长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四条 托育机构举办体应然法组织良征信记录拟举办托育机构应符合托育机构基条件告知书(附件1)求
第五条 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业务范围(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机构服务容托育机构申请登记名称中包含托育字样
登记机关应时托育机构登记信息通享交换等方式推送级卫生健康部门
第六条 托育机构登记应机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见附件2)备案承诺书(见附件3)提交材料扫描件:
1.举办营利性提供市场监部门出具营业执举办非营利性提供法登记证书
2.产权提供动产登记证租赁提供出租方动产登记证具法律效力租赁协议
3.机构工作员资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
4.妇幼保健机构出具合格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消防部门规定应出具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6.提供餐饮服务应提交食品营许证
卫生健康部门收齐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应5工作日申请机构提供备案回执(见附件4)材料全应收备案材料日次性告知备案需补正全部容符合设置标准理规范应接收备案材料日起15工作日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社会公开
第七条 托育机构变更备案事项应时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原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第八条 托育机构需终止服务应妥善安置收托婴幼工作员法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卫生健康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九条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备案托育机构关信息时县级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查询监督
第十条 托育机构应举办场显著位置公示法登记证明备案回执
第三章 收托理
第十条 婴幼父母监护(统称婴幼监护)应动托育机构提出入托申请提交真实婴幼监护身份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托育机构应婴幼监护签订托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争议纠纷处理办法等容
第十三条 婴幼进入托育机构前应完成适龄预防接种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方入托离开机构3月返回时应重新进行健康捡查
第十四条 托育机构收托婴幼数应超备案数应建立收托婴幼信息理制度时采集更新定期备案机关报送
外泄露婴幼监护信息
第十五条 托育机构应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议接访咨询帮助家长解托育机构保育护容方法
托育机构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听取家长委员会关婴幼重事项意见建议托育机构应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
第十六条 托育机构应加强社区联系合作面社区宣传科学育促进婴幼早期发展知识开展种形式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 托育机构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保育护膳食营养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章 保育理
第十八条 托育机构应遵循婴幼生长发育心理发展规律创设适宜养育环境科学合理安排婴幼生活做饮食饮水喂奶厕盥洗清洁睡眠穿脱衣服游戏活动等服务应应喂养科学制定食谱保证婴幼膳食衡特殊喂养需求婴幼监护应提供书面说明
第十九条 托育机构应创设清洁卫生安全温馨便活动生活环境提供数量充足安全满足种感知需玩具材料提供婴幼玩具应符合GB6675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
设置活动应护利婴幼身心健康发展
保育员应熟知婴幼发展特点观察解婴幼需情绪变化予关爱
尊重应婴幼生理节律加强生活护理培养婴幼理力
采取游戏活动形式鼓励婴幼操作摆弄探索交丰富幼直接验
保护婴幼生命安全放首位时处理婴幼常见事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婴幼
第二十条 托育机构应做托育组织理建立业务档案信息理等制度根婴幼月龄段生理心理发展特点科学安排婴幼作息时间注意动静结合室活动室外活动结合
托育服务应游戏活动形式促进婴幼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全面发展活动应组活动形式集中统活动时间宜长便工作员婴幼进行面面交流体现情感关怀
托育机构应保证婴幼日户外活动少2时寒冷炎热季节特殊天气情况酌情调整
托育机构严禁开展违反幼生理心理发展规律损婴幼身心健康超前学活动严禁虐歧视体罚变相体罚等损害婴幼身心健康行
第二十条 托育机构应建立婴幼护服务日常记录反馈制度定期婴幼监护沟通婴幼发展情况动婴幼家庭沟通合作建立托育机构婴幼父母日常联系制度指导婴幼父母提高科学育力
鼓励托育机构开展婴幼家长亲子互动活动月少组织次群体家长育互动活动
第五章 健康理
第二十二条 托育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关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环境安全做婴幼工作员健康理
第二十三条 托育机构应建立健全项卫生保健制度做婴幼工作员健康理加强环境卫生工作
1.健康检查制度建立婴幼入托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晨午检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婴幼健康档案理制度业员岗体检岗定期体检健康理制度
2.卫生消毒制度做环境卫生卫生预防性消毒工作
3.传染病预防理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做预防接种工作疑似确诊病时隔离做疾病预防控制婴幼健康理工作
4.食品安全理制度婴幼提供食品饮水应符合国家关食品卫生标准规范求保障饮食安全
5.药理制度婴幼患病期间应医院接受治疗家护理未婴幼监护签字确认托育机构婴幼药
6.报告制度发现婴幼身体精神行异常时应时通知婴幼监护发现婴幼遭受疑似遭受家庭暴力应法时公安机关报案
7.工作员健康理制度托育机构工作员岗前应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方岗
托育机构工作员须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持效健康证明岗工作员患影响婴幼健康疾病时应立离岗须持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病历取健康合格证明方返岗工作
精神障碍患者精神病史者犯罪吸毒记录者托育机构工作
第二十四条 预防控制传染病保障婴幼身心健康级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职责加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服务业务指导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法饮水卫生传染病预防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提供膳食服务托育机构应根婴幼生理需求制订科学营养膳食计划编制营养合理衡食谱提供安全卫生易消化吸收清淡口健康膳食做食物敏婴幼登记工作提供餐点时应避免婴幼食物敏饮水类食物日参考摄入量应符合国家关卫生保健标准规范
提供膳食服务托育机构应周家长公示婴幼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分析婴幼进食量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婴幼膳食营养
第六章 安全理
第二十六条 托育机构法定代表机构安全卫生保健工作第责托育机构应落实安全理体责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制度配备必安保员物防技防设施
第二十七条 托育机构应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婴幼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婴幼寝值守等项安全防护制度
1.安全责制加强举办场活动场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落实项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日巡查制度做安全巡查记录时消安全隐患
2.婴幼接送制度婴幼应婴幼监护委托成年接送
3.环境安全检查制度托育机构房屋设施设备装修装饰材料品具玩教具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严禁设置放置威胁婴幼安全设施设备物品严禁毒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4.信息保护制度托育机构工作员婴幼信息隐私予保护
第二十八条 托育机构应制订重然灾害传染病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常工作员进行安全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力培训定期进行演练
托育机构应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理员理职责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理确保火电气安全
托育机构工作员应掌握急救基技防范避险逃生救基方法紧急情况优先保障婴幼安全
第二十九条 托育机构工作员应关注婴幼日常生活活动安全掌握预防婴幼伤害相关知识急救技应预防幼跌落摔伤碰伤烫伤窒息气异物异物入体伴咬伤触电等意外伤害发生防止婴幼走失拐骗
第三十条 托育机构应设立护服务安全保卫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确保24时设防活动区域生活区域应全覆盖监控录资料保存期少90日
第七章 员理
第三十条 托育机构工作员应具完全民事行力良职业道德热爱婴幼身心健康虐童记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方相关规定求资格条件
第三十二条 托育机构应建立员培训职级评定等制度建立工作员继续教育制度规定组织支持工作员参加继续教育进修活动通集中培训线学等方式断提高工作员专业力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水
第三十三条 托育机构应加强工作员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虐童等行实行零容忍发现严格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关负责责责
第三十四条 托育机构应法工作员签订劳动合保障工作员合法权益
第八章 监督理
第三十五条 托育机构应加强组织建设积极支持工会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活动
第三十六条 托育机构应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年年底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工作必时时报告
第三十七条 托育机构收费财务理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充分利互联网数智终端设备托育机构申办程综合监信息公开诚信记录员信息业务数等进行信息化理
第三十九条 属理分工负责原建立综合监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查处力度形成日常检查发现口受理分派违法查处等环节分工牵头负责履职机制
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应职责加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咨询服务监督检查
建立托育机构信息公示制度质量评估制度实施动态理加强社会监督
第九章 附
第四十条 卫生健康部门根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
第四十条 办法2020年2月14日起施行
附件:1.托育机构基条件告知书
2.托育机构备案书
3.备案承诺书
4.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附件1
托育机构基条件告知书
托育机构应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服务活动符合列基条件:
1.应符合中华民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民国建筑法中华民国消防法托幼园卫生保健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托幼园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者行业标准
2.应符合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浙江省托育机构理办法(试行)等求
3.提供餐饮服务应符合中华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附件2
托育机构备案书
________卫生健康委(局):
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批准________(托育机构名称)已____年___月___日法登记成立现委(局)进行备案机构备案信息:
机构名称:
机构住:
法登记机关:
统社会信代码:
机构负责姓名:
机构负责身份证件号码:
机构性质:□营利性 □非营利性
服务范围:□全日托 □半日托 □计时托 □时托
服务场性质:□ □租赁
机构建筑面积:
室面积:
室外活动场面积:
收托规模:___
编班:□乳班 □托班 □托班 □混合班
联系:
联系方式:
请予备案
备案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备案承诺书
单位承诺实填报备案信息关求时准确报送续重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解托育机构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承诺开展服务符合托育机构基条件告知书求
承诺诚实信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童优先原相关标准规定开展3岁婴幼托育服务托育机构名义事虐伤害婴幼正关联交易等损害婴幼监护合法权益公竞争市场秩序行
承诺动接受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关部门指导监督理
承诺属实者违反述承诺法承担相应法律责
备案单位:(章)
机构负责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 编号: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报委(局)托育机构备案书收已备案
备案项目:
机构名称:
机构住:
机构性质:
机构负责姓名:
________卫生健康委(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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