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规范公司(简称)董事会(简称董事会)决策行根中华民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纪规法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规
第二条 董事会出资负责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出资赋予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公司决策机构纪规法法律法规行列职权:
()负责出资报告工作执行出资决定
(二)决定公司营计划投资方案
(三)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公司增加者减少注册资发行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公司债券配股增发新股融资方案
(五)制定公司重收购兼重组方案回购公司股票合分立解散方案
(六)决定公司工资福利方案薪酬理制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七)出资授权范围决定公司风险投资资产抵押担保事项
(八)决定公司部理机构设置
(九)决定公司基理制度
(十)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决定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审议公司总理工作报告
(十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出资授予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采取董事会会议方式议事履行相应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年少召开次会议根需时召开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年年初召开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位董事监事会
第七条 董事会召开时会议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位董事监事会
第八条 出现列情况公司召开董事会时会议:
()董事长提议
(二)总理提议
(三)监事会席提议
(四)三分董事监事提议
(五)出资求
(六)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召集持董事长召集持时半数董事推举名董事召集持
第二章 会议筹备
第十条 综合事务部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综合事务部议案进行会议统筹积极议案提议进行沟通完善会资料做会议准备工作
第十条 准备工作绪综合事务部提出董事会会议方案提请董事长审定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方案应包括:
()会议具体时间点方式
(二)会议议程
(三)需审议表决事项
(四)出席员范围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方案董事长审定综合事务部拟定会议通知会议通知文件综合事务部送达位董事确认位董事收会议通知相关会议材料
第十四条 会议通知包括容:
()会议时间点
(二)会议形式
(三)会议议程
(四)会议议题
(五)发出通知日期
(六)应载明事项
第三章 会议议案材料
第十五条 次会议需董事会审议表决决策事项应形成相应文法律文件附相关支持性文件
第十六条 综合事务部会文件进行汇总负责议案文支持性文件进行形式件审查符合会条件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议案相关材料应会议通知送达位董事监事会
第四章 会议举行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半数董事出席方期举行位董事享票表决权董事会决议实行数表决原普通决议(法律专门列举规定特决议外决议)求超半数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董事表决权半数意方效特决议必须三分二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表决权超半数意方效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出席数达法定数期举行综合事务部应时位董事沟通报请董事长确定新时间
第二十条 董事会时会议综合事务部制作表决意见确认书需作出决议应制作董事会决议参会董事签署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邀请监事会成员列席根议程需确定相关员列席
第五章 会议记录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综合事务部记录
会议记录容应全面客观反映会议审议表决具体事项程具体包括:
() 会议时间
(二) 会议点
(三) 参会董事
(四) 持
(五) 列席员
(六) 审议议题决议事项
(七) 审议结果
决议时发表意见董事应载明意见具体容
会议记录应会议记录签名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董事应会议记录签名签名时会议记录发言容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六章 审议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法独立行表决权董事拟议决事项应表决前进行充分解作出审慎判断董事行职权结果负责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决议违反纪规法国家法律公司章程决策程序致公司遭受重损失参决议董事公司承担责证明表决时表明异议记录会议记录该董事免责
第二十六条 董事应亲行表决权董事特殊情况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代出席会议行表决权委托应受托代行表决行承担责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事项应出席会议董事代理充分发表意见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实行事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意见分:意反弃权三种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全体董事半数通特决议必须三分二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表决权超半数意方效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执行回避制度参加表决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容关系重暂缓作出决议影响该事项实质性进展会三分董事提出议建议应暂缓作出决议
四分董事认资料充分证明确时联名提出延缓召开董事会会议缓议董事会议议题董事会应予采纳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已表决议案拥提出召开董事会会议权力机构员发现决议存决策错误时提出复议建议董事会应程序组织召开时会议复议复议超两次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讨决定关公司改革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险住房等涉职工切身利益政策问题时应事先征求公司工会职工代表会意见邀请工会者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研究制定涉劳动理薪酬等涉职工切身利益容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公司工会职工代表会意见建议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时动议超出会议议题范围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中应写明项议案表决票数出席会议董事代理应董事会决议进行签署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召集根具体情况作出会议休会决定召集作出休会决定时应明确复会具体时间点方式
第三十六条 会议期间会董事中途退出会议拒绝投票否视投弃权票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公司档案次年年初送公司档案室保存保期限二十年
第七章 附
第三十八条 规适贵州省科技产业发展限公司旗分支机构贵州省科技产业发展限公司旗全资控股子公司制定制度通部决策程序审批执行参股公司参执行
第三十九条 违反规者公司追究责
第四十条 规接受中国法律法规相关机构公布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约束规未事宜国家区现行法律法规关规定执行规国家区现行法律法规关规定致关法律法规规定准
第四十条 规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规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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