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规〔2018〕6号
区民政府市民政府部门:
研究现**市国土房屋征收补偿操作指引印发请遵执行
**市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市国土房屋征收补偿操作指引
规范国土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维护公利益保障征收合法权益根国土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省国土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市国土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指引
第章 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认定
第条 房屋征收涉旧城区改建区民政府负责进行危房集中者基础设施落认定**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统称功区)委会负责理区域危房集中者基础设施落认定
第二条 区功区房屋部门负责调查拟征收范围危房数量建筑面积情况危房应通房屋安全鉴定予确定
第三条 危房建筑面积占拟征收范围房屋建筑面积40情形认定危房集中
第四条 区功区建设部门负责收集调查拟征收范围相邻区域基础设施情况(包括供电道供气水排水道路交通停车位消防防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设施情况)关部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第五条 拟征收范围相邻区域基础设施列情形认定基础设施落:
()指引第四条规定基础设施中少5项设施现状配置低现行配置标准50
(二)指引第四条规定基础设施中少3项基础设施基没配置
第六条 危房集中者基础设施落认定应列程序进行:
()区民政府功区委会组织房屋建设房屋征收规划等相关部门单位房屋建设部门提交危房数量建筑面积基础设施配置情况进行认定
(二)认定危房集中者基础设施落区民政府功区委会应公布认定结果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15日
(三)拟征收范围房屋权公房屋承租应征求意见期限认定结果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提交视认危房集中者基础设施落认定意见
(四)征求意见结果区民政府功区委会予公布
第七条 征求意见期限认定结果提交书面反意见拟征收范围房屋权公房屋承租足半数实施房屋征收
第八条 危房情况认定符合指引第三条规定标准区民政府功区委会零星D级危房参征收补偿政策予收购具体办法区民政府功区委会负责制定
第二章 房屋征收计划编制
第九条 中心城区民政府功区委会负责组织编制旧城区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计划具体工作中心城区功区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第十条 旧城区改建项目拟纳入房屋征收计划改建范围房屋基础设施现状应符合危房集中者基础设施落标准
第十条 中心城区民政府功区委会应年10月市房屋征收部门报送房屋征收计划
第十二条 市房屋征收部门会市规划建设房屋等部门中心城区功区报送房屋征收计划进行审查提出全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计划报市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功区委会应全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计划确定功区征收项目项目行政区划提交相应区民政府法纳入相应区国民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十四条 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房屋征收计划区民政府参章节规定组织编制
第三章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意见划定范围线(称规划线)基础综合考虑公利益需征收房屋土权利造成影响等素合理确定征收范围
第十六条 规划线骑线房屋房屋征收部门根实际情况方式确定征收范围:
()保留骑线房屋影响房屋征收建设活动骑线房屋纳入征收范围
(二)拆骑线房屋规划线部分影响剩余部分房屋安全应骑线房屋全部纳入征收范围
(三)拆骑线房屋规划线部分影响者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影响剩余部分房屋安全骑线房屋规划线部分纳入征收范围
第十七条 征收规划线部分房屋影响征收剩余房屋土基功根征收求剩余房屋土全部纳入征收范围
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项目规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等关情况规划征收范围划干片区分期分片实施房屋征收
第十九条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公利益需项目建设需扩范围房屋征收部门参征收补偿方案确定补偿标准房屋权公房屋承租进行协商签订房屋收购协议收购扩房屋法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实施房屋征收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房屋权公房屋承租求剩余房屋纳入征收范围房屋征收部门参征收补偿方案确定补偿标准房屋权公房屋承租进行协商签订房屋收购协议收购剩余房屋
第四章 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未登记建筑指未法取房屋权属登记证书房屋
第二十二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市区民政府功区委会应组织房屋征收房屋城规划土建设等部门未登记建筑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应遵循尊重历史实事求原
第二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征收范围房屋组织调查登记时应时拟征收范围未登记建筑关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拟征收范围予公布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委托资质测绘单位未登记建筑土房屋面积进行测量绘制未登记建筑现状图拍留证
未登记建筑土房屋面积根测绘单位出具测绘报告予确定
第二十六条 未登记建筑建设时间应根房屋报建审批施工监理验收行政处罚历史测绘等证明建筑建设时间资料综合判断予确定
第二十七条 取建设工程规划许证许容建设未登记建筑认定未登记合法建筑合法建筑补偿标准予补偿予相应补助奖励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原房屋合法房屋权属证书拆改建房屋未登记改建房屋建筑面积原证载面积致部分参前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认定违法建筑者超批准期限时建筑应法予拆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2004年9月20日前建成未登记建筑处理办法市房屋征收部门行制定
第三十条 认定违法建筑者超批准期限时建筑区民政府功区委会确定部门书面告知征收公房屋承租认定结果认定情形房屋征收部门应未登记建筑认定结果拟征收范围予公告
第五章 征收补偿方案
第三十条 拟订征收补偿方案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委托房产价格评估机构拟征收范围征收房屋类似房产市场价格进行预评估房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出具征收房屋类似房产市场价格咨询意见
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时房屋征收部门应时公告征收房屋类似房产市场价格咨询意见
第三十二条 市区民政府应组织房屋征收土规划房屋建设法制城等相关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证证意见应明确征收补偿方案否符合房屋征收补偿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市区民政府应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范围政府网站予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少30日征求意见期限房屋征收部门应征收现场办公点提供征求意见表
征求意见时应征求征收公房屋承租选择征收补偿方式意见时告知反馈意见方式
第三十四条 征收公房屋承租公众认征收补偿方案符合房屋征收补偿相关规定应征求意见期限提交签字征求意见表反馈意见
第三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反馈意见进行纳整理拟作出征收决定市区民政府报告市区民政府应征求意见情况根公众意见修改情况房屋征收范围政府网站予公布
第三十六条 旧城区改建需征收房屋征求意见期限半数征收公房屋承租认征收补偿方案符合房屋征收补偿相关规定市区民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根听证会情况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
第六章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根项目情况委托律师事务审计机构者房产价格评估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三十八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容:
()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基情况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三)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合法性合理性行性社会稳定风险控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研判
(四)评估结
第三十九条 评估认实施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较实施房屋征收存重社会稳定风险实施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市房屋征收部门行研究制定
第七章 征收补偿费证明
第四十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补偿费应足额位专户存储专款专
第四十条 房屋征收补偿费足额位指房屋征收部门支配货币补偿资金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值总低测算房屋征收补偿需资金货币补偿资金数额根银行出具资金证明者授信证明确定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值根房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产价值评估报告者价格咨询意见确定
第四十二条 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应存储房屋征收部门者出资单位银行开设房屋征收项目资金专户做专款专
出资单位银行开设房屋征收项目资金专户房屋征收部门应开户银行出资单位签订账户资金监协议
第八章 房屋征收补偿
第四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应提交列资料:
()旧城区改建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实施房屋征收提交国民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规划意见公利益需实施房屋征收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规划意见
(二)房屋征收范围征收房屋基情况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屋征收补偿费足额位证明材料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六)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
第四十四条 市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7日应房屋征收范围发布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应公告公布制作影资料保存
第四十五条 房屋征收决定应附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范围图
第四十六条 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范围图应加盖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者区民政府印章
第四十七条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房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征收房屋整体评估报告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时征收公房屋承租转交分户评估报告分户评估报告应直接转交征收公房屋承租征收公房屋承租拒绝签收采取留置方式转交直接转交困难采取邮寄方式转交邮寄址征收公房屋承租户口登记簿载明者征收公房屋承租确认址准采取述方式法转交采取公告方式转交公告期30日公告期满视转交
第四十八条 旧城区改建实施房屋征收市区民政府根房屋征收工作实际情况采取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实施房屋征收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前进行公告
第四十九条 采取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实施房屋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应征收决定作出前根征求意见确定征收补偿方案拟征收房屋权公房屋承租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规定预签约期限预签约户数达规定签约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预签约数量未达规定签约例终止实施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房屋征收签约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区民政府确定低85
第五十条 预征收补偿协议涉征收房屋价值预评估房屋价值确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法选定房产价格评估机构正式评估征收房屋价值予补偿告知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征收公房屋承租
第五十条 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补偿协商法达成致需评估般应签约期限完成评估工作征收公房屋承租拒绝入户评估外
第五十二条 征收公房屋承租选择产权调换渡期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搬迁日起产权调换房屋交房日止渡期般超3年
第五十三条 时安置补偿费法选定房产价格评估机构征收房屋类似房屋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确定评估时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征收住宅房屋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足60方米建筑面积60方米计算时安置补偿费
第五十四条 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足60方米(涉房屋权承租权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算)征收公房屋承租唯住房征收公房屋承租选择货币补偿予住房困难补助补助标准:建筑面积40方米征收房屋价值10予补助建筑面积超40方米增加1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第五十五条 征收住宅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高征收房屋价值产权调换房屋征收房屋相建筑面积部分征收者公房屋承租予适补助具体标准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六条 征收住宅房屋期签约搬迁征收公房屋承租选择货币补偿超征收房屋价值10标准予奖励征收公房屋承租选择产权调换超征收房屋价值2标准予奖励征收非住宅房屋单位住宅房屋征收公房屋承租予适奖励奖励具体标准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七条 房屋征收补偿中涉构筑物重置价予补偿重置价标准选定房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五十八条 产权调换房屋需改建段者段建设列程序办理:
()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建筑设计单位改建段者段性质规划土条件设计房屋建筑方案报规划部门初审
(二)规划部门初审认符合规划出具规划建筑方案审查意见
(三)房屋征收部门拟建设房屋座落位置套数户型建筑面积等列入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房屋征收部门通评估确定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者区民政府
(五)房屋征收部门征收拟建设房屋征收补偿签订产权调换协议
(六)房屋征收部门根签订产权调换协议情况确定征收补偿房屋座落位置套数户型建筑面积预订价格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者区民政府审核提交土部门纳入土出文件
(七)房屋征收部门土竞法确定开发体产权调换房屋签订预订协议锁定产权调换房源
(八)产权调换房屋取预售许证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开具购房通知书产权调换协议法确定开发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交付产权调换房屋时房屋征收部门征收根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结清产权调换房屋征收房屋价值差价
第五十九条 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法选定房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时点评估确定
第六十条 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般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加补助建筑面积确定房屋结构分原适增加建筑面积增加建筑面积办法价格市区民政府结合房屋征收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产权调换房屋情况报级房屋部门房屋部门会房屋征收部门产权调换房屋实施监
第六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预订房屋接房屋征收项目产权调换剩余房源房屋征收项目
剩余房源房屋征收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房产价格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确定评估时点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评估价格高产权调换房屋预订价格溢价部分缴财政
第六十三条 **市国土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公布前征收公房屋承租改变房屋途作商业门面(系指商业营楼门面)该房屋注册址办理工商营业执原房屋证载途予补偿外改变途部分房屋实际价值高原房屋证载途价值实际营部分根营情况营年限纳税等实际情况超两者价差50予补助具体标准区民政府确定
第九章 补偿决定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公房屋承租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签约期限达成补偿协议者征收房屋权明确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征收公房屋承租少800户补偿决定般应签约期满日起6月作出征收公房屋承租超800户补偿决定般应签约期满日起9月作出
第六十五条 征收房屋权明确指暂时法确定产权合法者产权属存争议诉讼等情形
第六十六条 房屋产权落明房屋征收部门发布公告法找产权导致达成协议参征收房屋权明确处理
第六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应提交材料:
()报请作出补偿决定申请
(二)征收房屋基情况产权调换房屋基情况
(三)征收房屋评估资料
(四)征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五)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公房屋承租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签约期限达成补偿协议需提交协商记录协商记录应事签名事拒绝签名现场见证签名征收房屋权明确需提交协商记录
(六)作出补偿决定相关材料
第六十八条 市区民政府收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应审查决定否受理决定受理应书面通知征收公房屋承租
市区民政府应受理申请日起30日作出补偿决定
第六十九条 补偿决定应包括容:
()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公房屋承租姓名者名称等基情况
(二)争议事实理
(三)认定事实理适法律
(四)征收公房屋承租具体补偿方案
(五)搬迁期限
(六)征收公房屋承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权利期限
补偿决定规定搬迁期限少15日
第七十条 作出补偿决定时征收公房屋承租已明确选择征收补偿方式应选择征收补偿方式作出补偿决定
征收公房屋承租未明确选择征收补偿方式应提供产权调换货币补偿2种补偿方式房屋征收部门留存产权调换房屋执行补偿决定时征收公房屋承租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房屋征收部门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折现根补偿决定载明货币补偿金额予货币补偿
第七十条 市区民政府应作出补偿决定日起7工作日房屋征收范围予公告
第七十二条 补偿决定应直接送达征收公房屋承租征收公房屋承租拒绝签收留置送达直接送达困难邮寄送达邮寄址征收公房屋承租户口登记簿载明者征收公房屋承租确认址准
采取述方式法送达公告送达公告日起满30日视送达公告送达应案卷中载明原送达
第七十三条 征收公房屋承租拒绝领取货币补偿款者接收产权调换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房屋征收部门应货币补偿资金专户存储方式予保者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公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未选择补偿方式者征收房屋权明确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妥善保补偿决定明确产权调换房屋
第七十四条 征收公房屋承租法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补偿决定规定期限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区民政府法房屋基层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征收公房屋承租补偿决定服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程中时搬迁会国家利益公利益者合法权益造成弥补损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区民政府申请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七十五条 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市区民政府应催告征收公房屋承租履行搬迁义务催告应书面形式作出载明列事项:
()履行义务期限
(二)履行义务方式
(三)征收公房屋承租法享陈述权申辩权
征收公房屋承租收催告书权进行陈述申辩市区民政府应充分听取事意见事提出事实理证应进行记录复核事提出事实理者证成立应予采纳
第七十六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区民政府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交资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房屋征收决定
(三)补偿决定相关证规范性文件
(四)补偿决定送达证催告情况申请直接利害关系意见
(五)申请强制执行房屋状况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七)征收房屋评估资料
(八)申请姓名者名称住址强制执行相关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九)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提交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提交产权调换房屋情况等材料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材料
第十章 附
第七十七条 市房屋征收部门应根国土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省国土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市国土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指引规定制订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文书示范文
第七十八条 指引印发日起施行效期5年市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4月8日印发**市国土房屋征收工作操作指引(试行)(武政办〔2011〕62号)时废止指引施行前已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项目原房屋征收决定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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