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市**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通知
镇街委会区直办局关单位
根**市医疗救助办法(厦府〔2010〕355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区民政局等部门**市**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现予发布
新修订**市**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原**市**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集府办〔2008〕5号)时废止
附件 **市**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市**区民政府
二○二年六月五日
**市**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印发
**市**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第条 根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进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意见(民发〔2009〕81号)**省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等部门关福建省城市医疗救助办法通知(**政〔2009〕22号)福建省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等部门关福建省农村医疗救助办法通知(**政〔2009〕23号)**市医疗救助办法(厦府〔2010〕355号)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科学发展观统领统筹城乡发展求坚持构建社会义谐社会求健全理科学标准合理程序便捷操作规范困难群体医疗救助体系解决区困难群众关心现实迫切基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医目标
第三条 城乡医疗救助应遵循列基原:
()实行属理
(二)救急救难公便捷
(三)救助水区济社会发展水相适应
(四)政府导社会参政府救助社会扶助相结合
(五)城镇职工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第四条 医疗救助象具区户籍符合列救助条件城乡居民
第类救助象包括:
()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象(含五保供养象)
(二)重点优抚象(含革命五老员老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革命五老遗孀)
(三)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三员劳动力生活源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赡养抚养扶养力员
(四)重度残疾指持第二代中华民国残疾证参社会生活理困难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残疾等级二级(含二级)员
(五)享受40救济60年代精简老职工
第二类救助象包括:
()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二)低收入家庭60周岁老年
低收入家庭指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月均收入区低保标准两倍未享受低保遇家庭
(三)持第二代中华民国残疾证三四级精神残疾(仅限精神病专科诊疗)
第五条 医疗救助范围标准
()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救助象参加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需缴纳费政府予全额资助
(二)住院救助标准
象患病住院治疗(含住院分娩)发生属基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疗费(含基医疗保险起付线费)扣基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参保员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第类第二类救助象予80救助年度高补助超2万元
(三)特殊门诊救助标准
救助象患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发生属基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门诊费(含基医疗保险起付线费)扣基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参保员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第类救助象予100救助第二类救助象予70救助医保年度高补助超1万元
特殊病种治疗项目范围参市基医疗保险关规定确定
(四)日常救助散居三员五保供养象70周岁低保象重点优抚象革命五老五老遗孀等特殊困难员年发600元门诊救助金(核定存入医疗保险账户)
(五)定额救助患重疾病力治疗五保象低保象根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副医师职称医生出具疾病诊断书调查审核予定金额救助帮助时住院治疗
第六条 列情形属审核医疗救助范围:
()基医疗保险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外费
(二)违法犯罪杀残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发生医疗费
(三)交通事医疗事等应方承担医疗费
(四)器官移植镶牙整容矫形配镜保健等发生费
(五)未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非定点医疗机构医发生费(抢救费外)
(六)市政府规定属医疗救助范围情形
第七条 加强医疗救助城乡基医疗保险机衔接实现资源信息享结算步监统
城乡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市城乡基医疗保险规定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医疗救助象提供医疗服务
医疗救助象持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关规定救助象提供医疗费站式时结算服务垫付应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医疗费医疗保险办机构结算救助象需支付付部分区民政局镇街医疗保险办机构提供预付资金定期结算
第八条 实行医疗费站式时结算服务前发生医疗费三四级精神残疾精神病专科诊疗费患重疾病定额救助救助象镇社会事务办街政办提出医疗救助申请程序办理:
()医疗救助象家持**市**区医疗救助申请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应5工作日初审入户调查符合条件时报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
(二)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报材料时起5工作日完成入户核查等程序符合条件予审批批准医疗救助金时转入救助象提供银行卡账户符合条件转回村(居)民委员会书面告知申请说明理
医疗救助象申请医疗救助时须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符合城镇职工基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医疗保险规定甲类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收费证原件疾病诊断书必病史材料户口簿事身份证银行卡农村五保(城镇三)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重点优抚象抚恤金定补领取证革命五老定期定量补助证40精简职工救济金领取证残疾证**区社会救助证复印件
第九条 镇(街)农场应医疗补助象姓名救助标准救助金额等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做政策公开资金公开保障象公开
第十条 第类医疗救助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院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予减收50优惠型设备检查费手术项目费予减收20优惠
第十条 定点医疗机构完善落实项诊疗规范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合理检查合理药合理收费求医疗救助象支付规定应予减免费
第十二条 医疗救助象需转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急诊急救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时市城乡基医疗保险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理:
()医疗救助资金位医疗救助象年低400元∕年医疗救助现财政体制执行区镇(街)财政承担50区财政承担50通基数补助拨镇(街)
(二)镇(街)根实际救助象数救助资金筹资标准编制医疗救助资金预算针运行程需资金量适时进行追补
(三)镇(街)财政部门应救助资金项收入支出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理
(四)农场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区民政局根农场医疗救助象数救助资金筹集标准编制年度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报区财政局审核安排区民政局应设立医疗救助资金专账办理资金收支业务
(五)区民政局镇(街)应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理做资金收支基衡略结余
(六)财政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监督检查采取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法责令退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截留挤占挪贪污等违法违纪行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鼓励红十字会慈善会等公益组织年慈善募集资金中安排定数额医疗费负担较重家庭特困难救助象予道义救助
第十五条 组织实施
()医疗救助实行政府导民政部门配合社会参工作运行机制**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区医疗救助工作相关职部门密切配合司职
(二)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研究制定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医疗救助项规章制度
(三)财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拨付位检查监督资金理情况
(四)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困难家庭员参加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服务理工作救助象医疗费站式时结算服务
(五)残联负责重度残疾认定配合民政部门做重度残疾精神残疾医疗救助工作
(六)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理规范医疗服务行提高服务质量配合做医疗救助工作
(七)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医疗救助资金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理
第十六条 办法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办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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