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条
促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根国务院关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结合省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省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区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行理公住房房产理部门直接理公住房出售均执行办法
旧城改造规划区住房街易改造营业房住房代住房危险住房产权未定具历史保护价值住房县级民政府认宜出售住房出售
第三条 具城镇常住户口职工居民家庭均办法规定单位现住房产权单位申请购买住房
第四条 新建住房腾空旧住房须先出售出租优先出售房户住房困难户已租住房优先出售现住户
第五条 公住房出售价格分市场价成价标准价
市场价售房年该类住房市场均价格计划
成价住房征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七项素计算旧房成价售房年新房成价成新折扣(折旧年限般50年)计算年限超30年30年计算修设备更新旧房关规定评估确定
标准价负担价抵交价计算套标准新房(建设面积56方米)负担价市县统计部门公布年度双职工年均工资3倍计算逐步提高2000年前达3.5倍抵交价双职工65年(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积累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贴现值80%计算旧房负担价售房年新房负担价成新折扣(折旧年限般50年)计算年限超30年30年计算修设备更新旧房关规定评估确定旧房抵交价根年限适降低低新房抵交价80%
第六条
市县年度出售公住房标准价成价房改办公物价国资产理房产理部门办法规定计算方法测定报省民政府批准公布执行
第七条
公住房实际出售价格办法第五条规定价格基价根住房结构楼层装修设备等项条件段环境进行合理调节调节系数市县房改办会物价国资产理房产理部门确定
第八条 出售公住房建筑面积(方米)计价
第九条
产权单位出售公住房价格须房产评估资格评估机构评估(国住房产权清须国资产理部门界定)市县房改办会物价国资昨房产理部门审核报市县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十条
职工居民家庭成价标准价购买公住房户享受次(限购套)省易调动原购住房原售房单位收购新工作单位成价标准价购买住房次
第十条
职工居民家庭出售成价标准价公住房实行面积控制标准参**省民政府关干部住房标准分配办法暂行规定执行家庭均建筑面积20方米控制(独生子女两计算)超部分执行市场价
第十二条
职工居民家庭标准价购买现已住公住房适予折扣1994年折扣率负担价5%逐年减少2000年前全部取消
第十三条
职工标准价购买公住房享次性工龄折扣售房单位根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予折扣年工龄折扣数额抵交价65(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计算离退休职工购房计算工龄折扣时间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计算
第十四条 购买公住房次付款分期付款房改专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次付清购房款售房单位予超应付房价款20%折扣
(二)分期付款首次付款额少房价30%余款规定期限月偿付利息单位贴息分期付款期限般超10年分期付款利率根分期款年限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降低1.5百分点确定(5年期期计算5年期5年期计算)
(三)申请抵押贷款须先受理贷款专业银行房产信贷部储蓄房价30%贷款额超房价70%贷款利率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会省民银行确定
第十五条 产权单位标准价职工居民家庭出售公住房出资部分计征固定资产投资方调节税时适零税率
职工居民家庭标准价购买住房免交契税住免征该住房出资部分房产税出资部分三年土税
第十六条 职工居民家庭市场价购买住房产权法进入市场规定交纳关税费收入
职工居民家庭成价购买住房产权住5年法进入市场补交土权出金含土收益规定交纳关税费收入
职工居民家庭标准价购买住房拥部分产权占权权限处置权收益权继承住5年法进入市场等条件原产权单位优先购买租权原产权单位已撤销民政府房产理部门优先购买租权售租房收入补交土权出金含土收益规定交纳关税费单位产权例分配5年确需出售原产权单位时标准价收购分期付款尚未交清欠款出售
第十七条
出售公住房产权单位应购房签订买卖合市县房改办审核分住房房产理部门土理部门办理住房户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土权证变更登记手续领取统制定产权证书
产权证书应注明产权属性标准价购买住房应注明产权例产权例售房年标准价占成价重确定
第十八条
加强售房款理出售公住房回收资金提取10%售房款建立住房部位设施维修基金余列规定纳入住房基金专项住房建设改造:
()国住房出售收入住房产权关系定例交级财政留单位分纳入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
(二)公住房出售收入单位纳入单位住房基金
国住房出售收入交级财政留单位例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会省财政厅行制定报省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十九条
公住房出售时应确定维修服务理组织负责住房售维修服务(未确定前原产权单位负责)允许国营集体等种济形式开展住房维修装修服务业务
住房部位设备维修养护住房行负责费理住房部位设备维修养护5年住房理单位负责费维修基金中支出5年住房占房屋建筑面积少合理分摊费
第二十条
购买公住房服关部门理装饰维修时擅改变外型结构改造翻建住房时须拥全部产权服统规划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拥部分产权须征产权者意方进行
第二十条 售房单位公款装修公住房已装修费单独列出全部购房者负担严禁装修费计入房价予优惠
第二十二条
违反办法擅降价出售倒卖公住房公财产受损失房产土物价税务工商行政理部门职责法查处视情节建议关部门追究负责直接责行政责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三条
1993年12月31日前出售公住房须售房年售价占成价重明确拥产权例购房意成价补足房价款利息购住房产权1994年1月1日办法发布前出售公住房律办法规定进行规范
第二十四条 市根办法制定实施细报省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五条 办法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办法发布日起施行省级政府关规定办法相抵触律办法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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