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行根中华民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订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公司设立登记日起 年 月 日)
第五条 公司然独资(法独资)限责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理公司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企业法独立法财产享法财产权股东认缴出资额限公司承担责公司全部财产公司债务承担责
第八条 章程生效日起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理员具约束力
第二章 营范围
第九条 公司营范围:
(营范围公司登记机关核定准)
第十条 公司根实际情况改变营范围须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
第十条 注册资民币 万元股东次性足额缴纳
股东名称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注:出资例指占注册资总额百分出资方式应注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权等)
股东货币出资应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银行开设帐户非货币财产出资应评估作价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公司法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 股东
第十三条 股东享权利: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余税利润中分取红利
(二)公司营行进行监督提出建议者质询
(三)担公司董事监事
(四)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五)公司终止法分公司剩余财产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权利
第十四条 股东承担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二)足额缴纳出资
(三)保证公司资独立真实充足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行列职权:
()决定公司营方针投资计划
(二)委派者更换董事非职工代表担监事决定关董事监事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公司增加者减少注册资作出决议
(八)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公司合分立解散清算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企业投资者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决定聘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
(十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章程规定职权
股东职权作出述决议时应采取书面形式签名置备公司
第十六条 股东公司签定交易合应采取书面形式签名盖章置备公司
第十七条 然股东死亡合法继承继承股东资格
第十八条 股东法转股权股东法转部分股权应变更公司形式
第五章 董事会理监事会
第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 组成股东委派更换
董事期届三年(注:超三年)期届满连选连
第二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名副董事长 名董事会选举产生(注:股东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二十条 董事会股东负责行列职权:
()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议者决定
(三)决定公司营计划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发行公司债券 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解散者变更公司形式方 案
(八)决定公司部理机构设置
(九)决定聘解聘公司理报酬事项根理提名决定聘者解聘公司副理财务负责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基理制度
(十)章程规定股东授予职权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召集持董事长履行职务者履行职务副董事长召集持副董事长履行职务者履行职务半数董事推举名董事召集持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年少召开次三分董事理提议应召开时董事会议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票董事会应议事项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董事会议记录签名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半数董事出席方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全体董事半数通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理董事会决定聘者解聘理董事会负责行职权:
()持公司生产营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营计划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部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者解聘公司副理财务负责
(七)决定聘者解聘应董事会决定聘者解聘外负责理员
(八)股东董事会授予职权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 组成股东代表出股东委派者更换职工代表出公司职工通职工会(职工代表会)民选举产生者罢免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例股东决定低监事数三分
监事期届三年监事期届满连选连
董事高级理员兼监事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设席全体监事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席召集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席履行职务者履行职务半数监事推举名监事召集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行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二)董事高级理员执行公司职务行进行监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者股东决议决定董事高级理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董事高级理员行损害公司利益时求董事高级理员予纠正
(四)股东提出议案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授予职权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年度少召开次三分监事提议应召开时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半数监事出席方举行监事会职权作出决议须半数监事通方效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决议表决实行票监事会应议事项决定作成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监事会议记录签名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应会计年度终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法会计师事务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会计年度终三月送交股东
第三十四条 公司分配年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百分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公司注册资百分五十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足弥补前年度亏损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先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股东意税利润中提取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余税利润法分配红利
第七章 公司解散清算
第三十五条 公司列情形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公司合者分立需解散
(四)法吊销营业执责令关闭者撤消
公司前款第()项情形通修改公司章程存续
第三十六条 公司前条第()(二)(四)项规定解散应法组建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确认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股东聘请员组成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职权承担义务
第八章 附
第三十八条 章程称公司高级理员指公司理副理财务负责
第三十九条 公司章程解释权属股东章程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国家法律法规准
第四十条 章程称含数半数含数
第四十条 公司根需公司登记事项变更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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