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一、《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内容提要二、《2012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定额》交底
    • 2. (一)2013新规范编制背景 (二) 2013新规范架构体系 (三) 2013新规范编制目的 (四) 2013新规范适用范围 (五) 2013新规范建立的管理机制及管理主体 (六) 2013新规范重大变化 (七) 2013新规范重要名词、条文、表格使用解读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
    • 3. 20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已经实行了几年,无论是从造价还是合同、招投标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还是出现很多的问题,根据这几年的实际也为这一次改进增加了不少的依据。但与此同时,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法律法规不完备,工程价款确认、调整及支付规则不够完善、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工资不协调等等。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一) 编制背景
    • 4. 2009年11月20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以建标造函[2011]87号文件印发《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委托主编单位: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修改意见反馈:2010年1月15日前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一) 编制背景
    • 5.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一) 编制背景
    • 6. 编制内容与分工情况 1、 通用项目工程_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_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3、仿古建筑工程 _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4、通用安装工程_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电力工程 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总站、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程标 准定额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5、市政工程_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处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一) 编制背景
    • 7. 编制内容与分工情况 6、园林绿化工程_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7、矿山工程_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国煤炭建 设协会 8、构筑物工程_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国石化 集团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_铁路工程定额所、 铁道第三勘 察设计院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一) 编制背景
    • 8. 2010年3月5日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召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修订专家组会议,2013国标清单规范修编工作全面启动。 修改意见审查、报告完成。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一) 编制背景
    • 9. 2011年7月21日以建标造函[2011]87号文件印发征求征求意见稿通知 ,要求8月31日前完成反馈。 征求意见审查。 2012年10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审查,于明年1月起施行。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一) 编制背景
    • 10. 2012年10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审查,于明年1月起施行。 2013国标清单规范由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两部分内容组成,共10本规范。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一)架构体系
    • 11.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二)架构体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 《通用安装工程计量规范》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计量规范》 《矿山工程计量规范》 《构筑物工程计量规范》 新编的《仿古建筑工程计量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量规范》、《爆破工程计量规范》。
    • 12.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二)架构体系一)《计价规范》组成内容: 1.总则 9.合同价款调整 2.术语 10.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3.一般规定 11.竣工结算与支付 4.招标工程量清单 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5.招标控制价 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6.投标报价 14.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7.合同价款约定 15.计价表格 8.工程计量
    • 13.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二)架构体系二)《计量规范》组成内容: 1.总则 2.术语 3.一般规定 4.分部分项工程 5.措施项目 6. 附录
    • 14.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三)编制目的 宏观上: 规范施工发承包计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 微观上: 不论采用任何计价方式的建设项目,除工程量清单专门性条文规定外,均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条文(见本规范条文说明第1.0.5条)。具体有: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条款。
    • 15.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 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解除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
    • 16.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五)建立的管理机制及管理主体 建立的管理机制 按照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目标,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条文,建立起从招投标至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机制。具体包括有: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管理制度。
    • 17.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五)建立的管理机制及管理主体 建立的管理主体 宏观主体 是政府部门 按照“谁制定政策,谁负责管理”原则,直接或间接对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书实施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的管理体制。
    • 18.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五)建立的管理机制及管理主体 建立的管理主体 微观主体 是政策执行者,具体分为: 1.单位:招标人(发包人)、投标人、中标人(承包人),以及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个人:即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 从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等各个环节分别由合格的当事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其中竣工结算:编制当事人是承包人,核对当事人是发包人。
    • 19.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六)2013规范的重大变化20052006涵盖从招标投标开始至竣工结算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使工程施工过程的每个计价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按施工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构筑起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长效机制,是一本融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于一体的规范。2008清单规范20062013清单规范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会越来越高,同时对争议的处理也会越来越明确,可执行性更强。
    • 20.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六)2013规范的重大变化一)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 新规范由计价规范与计量规范两部分组成: 1、计价规范对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中期支付、竣工结算、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方面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更具操作性与实用性。 2、计量规范将建筑、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建筑与装饰,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扩充为九专业。
    • 21.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六)2013规范的重大变化二)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强 1、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做了明确阐释,对暂估价增加了工程设备暂估单价。 2、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3、增加计价风险的说明,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影响风险因素、波动幅度、责任承担:
    • 22.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六)2013规范的重大变化二)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减少争议 3.2.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3.2.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
    • 23.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六)2013规范的重大变化二)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减少争议 3.2.3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 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 24.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六)2013规范的重大变化二)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减少争议 4、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投诉与处理规定: 5.3.1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 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提交书面投诉书) 5.3.4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应当在受理投诉的十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 25.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六)2013规范的重大变化二)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减少争议 4、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投诉与处理规定: 5.3.8 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5.3.9 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发布时 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6.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六)2013规范的重大变化三)条文说明细化、量化,指导性、可操作性增强 1、每一节都有对本节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使用范围、项目特征描述原则 (哪些必须描述、哪些可以不描述)与方法进行说明,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 2、 “现浇混凝土模板”规定两种编制方式。 3、 “超高施工增加费”调整计入措施项目费中。 4、对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变化的,明确给出了调整的计算方式。
    • 27.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六)2013规范的重大变化四)重新设置清单项目章节、重新编码 1、 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统 一归入建筑与装饰工程,其他专业工程不再单列 与此重复的章节或内容。 2、安装工程把“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独立一章。 3、市政工程增加“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
    • 28.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七)13规范重要名词、条文、表格使用解读1、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释义】 本条改变的是:工程设备费。 本条所指“综合单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而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的费用没包括在其中。国际上所谓的综合单价,一般是指全费用综合单价,但在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本规范规定了税金和规费等为不可竞争的费用的做法很有必要。这一定义,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第56号令中定义综合单价的做法是一致的。
    • 29.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七)13规范重要名词、条文、表格使用解读2、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签订时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 【释义】 本条为新增名词。 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 30.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七)13规范重要名词、条文、表格使用解读3、提前峻工(赶工)费 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释义】 本条为新增名词。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前竣工补偿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此项费用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 31.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七)13规范重要名词、条文、表格使用解读4、误期赔偿费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与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之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费用。 【释义】 本条为新增名词。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 32.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七)13规范重要名词、条文、表格使用解读5、表格使用 1)封面 4张 2)总说明 1张 3)汇总表 6张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2张 5)措施项目清单表 2张 6)其他项目清单表 9张 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张 8)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1张 共计26张,工程量清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统一格式,与08规范一样。
    • 33. (一)概 述 (二) 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 内容架构 (五) 各专业册介绍 (六) 使用注意事项说明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
    • 34.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一)概 述 为建立健全我省工程计价依据的要求,合理确定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的工程造价,省总站从2010年8月份开始启动编制《广东省房屋建筑与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历时2年编制完成,经省住建厅批准于2012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执行,修缮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缮工程,完善2010综合定额中未涵盖的拆除、保养、维修、抢修等计价项目内容,使2010计价依据更完整更方便使用,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弥补了广东省修缮工程计价依据的空白。
    • 35.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二)编制依据 2012修缮定额的项目划分及水平的确定以1995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和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为基础,在工作内容上,综合了拆除、修缮面的处理、结合层施工、修补等工作的施工过程,符合修缮工程的特点,对于修缮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拆除重建部分项目,按照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 36.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三)适用范围《修缮定额》共分三册,包括: 第一册“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的结构、屋面防水及装饰面的修缮; 第二册“安装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内的水电、通风空调等维修; 第三册“市政修缮工程”,适用于市政道路、管网的修补、维修工程。
    • 37.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四)内容架构 每册包括总说明、册说明、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等内容,总定额子目1880条。
    • 38.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五)各专业册介绍一)广东省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 1、本册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费率按25%取定。 2、定额章节划分与定额条目数量。 序 号定额章名称定额数量备 注1第一章 拆除工程1162第二章 土石方工程173第三章 砖石修补工程104第四章 补强加固工程625第五章 木作门窗修补工程1556第六章 屋面修补工程847第七章 防水修补工程1628第八章 装饰修补工程379第九章 运输工程30措施项目部分10第十章 脚手及支架工程66措施项目部分合 计:739
    • 39.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五)各专业册介绍二)广东省安装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 1、本册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定额章节划分与定额条目数量。 序 号定额章名称定额数量管理费分摊费率(%)1第一章 电气拆除工程35428.742第二章 给排水、燃气拆除及维修工程16927.723第三章 消防拆除工程6427.734第四章 建筑智能化拆除及检修工程8430.665第五章 通风空调拆除及检修工程12827.726第六章 刷油、防腐、绝热拆除及修补工程5620.56合 计:855
    • 40.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五)各专业册介绍三)广东省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 1、本册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2、定额章节划分与定额条目数量。 序 号定额章名称定额数量管理费计算基础及分摊费率1第一章 道路工程80(定额人工费+机械费)×12.6%2第二章 排水工程48(定额人工费+机械费)×14.13%3第三章 桥涵工程82(定额人工费+机械费)×17.14%4第四章 给水、燃气工程76给水:定额人工费×28% 燃气:定额人工费×30.8%合 计:286
    • 41.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六)使用注意事项说明1、修补项目计价 本综合定额未包括的修补项目,需套用2010年广东省相应专业综合定额的,除另有说明外,规定如下: 1)建筑与装饰工程,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 以系数1.05。 2)安装工程,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材料乘 以系数1.10。 3)市政工程见各章说明。
    • 42.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六)使用注意事项说明2、定额工料机价格取定 本综合定额采用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料机库。其中,人工工资单价5l元/工日,按2009年第二季度四类地区工资水平取定,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
    • 43.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六)使用注意事项说明3、定额管理费使用 对定额管理费的有关说明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主要考虑到修缮工程的特殊性,所以不分城市类别统一为一个类别的管理费,但是4条定额只有一类地区才有管理费,其他地区没有: R1-1-1 人工整体拆除 民用建筑 简易结构 R1-1-2人工整体拆除 民用建筑 砖木结构 R1-1-10人工整体拆除 工业厂房 砖木结构 檐高4.5m内 R1-1-11人工整体拆除 工业厂房 砖木结构 檐高4.5m外
    • 44.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六)使用注意事项说明4、特殊环境和条件下人工降效的规定如下: 1)在施工范围内边使用边施工的工程,按该项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作为工效降效费; 2)在有害身体健康(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的场所内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作为工效降效费; 3)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的工程,按该项工程的人工费增加40%作为人工降效及照明等费用。 上述三款人工降效费计算后列入相应项目内。
    • 45.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六)使用注意事项说明5、危房抢修费用计算规定: 危房抢险工程使用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综合定额时,人工乘以系数1.50,材料乘以系数1.30,其他不变;发生大型机械进退场的,进退场按实际进退场次数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或按实计算。
    • 46.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六)使用注意事项说明6、脚手架工程费的计算 室外脚手架按脚手架工程的规定计算。室内脚手架,除拆除工程和土石方工程外,预算时按施工方案计算;无方案的按相应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计取,结算时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套相应子目计算。
    • 47.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六)使用注意事项说明7、保护性拆除项目计算 安装修缮定额中的拆除是指保护性拆除,均应按照工序拆除,保持原物基本完整;非保护性拆除,按本综合定额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60计算。 保护性拆除指被拆除的主要材料、设备基本保持完整,设备附着的建筑物结构没有或仅有轻度破坏,反之即为"非保护性拆除"。
    • 48.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六)使用注意事项说明8、措施项目费 包含内容 费用标准 计算方法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计算方法: 1)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 的2.52%计算(与装饰装修工程一样) 2)安装工程 按人工费的26.57%计算 3)市政工程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9%计算
    • 49. 二、2012修缮定额技术分析(六)使用注意事项说明9、其他项目费 包含内容 费用标准 计算方法 取消了工程优质优价费,其他与2010综合定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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