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本页无文本内容)
    • 2. 一名设计师的犯罪实录A designer’s criminal Recod
    • 3. 犯罪嫌疑人XXX,男,汉族,27岁,大学本科学历,吉林省人。
    • 4. 故意伤害罪 此设计师经常在他人产生GOOD IDEA之前 快人一步,此举动有时会对他人造成一定 的精神伤害,经核实此罪名成立。
    • 5. 交通肇事罪 此设计师经常与他人的设计作品撞车, 2008年4月间,一则名为《诱惑篇》的广告作品 竟然与某国际广告节的作品撞车, 另很多看过作品的人指责有抄袭之嫌, 经鉴定,此项罪名成立。
    • 6. 盗窃罪 此设计师经常偷窥其他优秀设计作品的精华 部分,而设计师本人却美其名曰是学习的过 程,由于此项罪名缺乏足够说明其有盗窃行 为的证据,故罪名暂不成立。
    • 7. 爆 炸 罪 此设计师不定期让自己头脑中的核聚变反应堆 释放能量,其杀伤力简直令人叹为观止。虽成 功率只有50%,但由于辐射巨大而对周围人群 极为危险,而爆炸本身破坏性更大,故此项罪 名成立。
    • 8. Sale Idea经调查经调查,此设计师在大学期间经常将自己的设计贩卖给客户以检验其实战能力,虽经常失败,但考虑到此行为的不合理性,此项罪名成立。贩 卖 罪
    • 9. 此设计师不定期对国外优秀设计师 作品进行分析拆解, 从而走私到本人电脑里以获取巨大的精神利润 和个人利益,用于提高自己的设计能力, 故此项罪名成立。走私罪
    • 10. 教唆罪此设计师还经常教唆其他设计师同他结成同伙一同走 私国外设计竞品,并未其他设计师提供多条走私路线, 引诱他人犯罪,故经审理此项罪名成立。
    • 11. 此设计师藐视各种规则,不安分守己,永远不满足于 现状,有打破各种设计规则的动机,对公共秩序有着 扰乱的威胁,但此项罪名因没有充分证据而无法给与 定罪,不过将其列入重点观察对象。
    • 12. (本页无文本内容)
    • 13. 此设计师现已被警方通缉,现向全社会征集犯罪线索,尤其 是各设计公司,广告公司及文化传媒公司,因其母线生存压 力,很有可能去各大公司求职,若发现有此人的简历,请立即安排其面试并将其进行拘役管制。服役期间可由公司自行商议决定。
    • 14. 举报电话:159XXXX3797
    • 15. 以下为警方及广大群众提供的线索 线索1:QQ 250XXX675 线索2:MSN danxxxu@live.cn以上内容属创意行为,不涉及任何法律行为
    • 16. 智造精彩分享创意共同进步新浪微博@红策划无PPT 不策划无PPT 不策划无PPT 不策划点击这里 —> 全面了解【红策划】下载所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