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 HIV/AIDS 病例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建立规范的 HIV/AIDS 病例管理和随访机制,对其提供宣传教育、干预、心理咨询和社会的支持,对符合治疗标准的 HIV/AIDS 病例进行免费的抗病毒治疗,遏制艾滋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减少二代传播,同时提高对监测、检测发现的 HIV/AIDS 病例结果告知、咨询、随访等服务水平,进一步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在我市的流行, 特提出以下措施和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
一、病例发现和报告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愿咨询检测机构和监测点对发现 HIV/AIDS 初筛阳性者及时通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保留并告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初筛阳性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家庭现住址、联系电话等),以便保持联系开展后续工作,
(二)确认阳性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告知,当地疾控中心在按时完成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提供咨询和服务,并及时完成 HIV/AIDS 病例网络直报 :
1 、发现阳性病例的报告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愿咨询检测机构和监测点的工作人员在接到确认阳性通知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其进行阳性告知,提供咨询和服务。对首次发现的符合报告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按《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由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 HIV/AIDS 病例网络直报。(转载请注明来自:香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