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理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根**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理工作通知(川商建〔2015〕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中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指级财政补助安排专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建设资金(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
1.支持建设覆盖全县电商物流配送体系
2.支持建设覆盖全县电商公服务体系
3.支持建设电商创业创新孵化中心
4.支持培育**网销农产品品牌
5.支持开展电商培训
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已支持项目原重复支持
第四条 专项资金范围
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统开发运业务培训等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支出专项资金征拆迁车辆购置(物流车外)开支网络台建设购买流量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站点房屋租金运营员费水电气费等支出
第五条 专项资金理遵循原:
1.公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必须严格遵守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运营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承办体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2.扶强扶优鼓励规范专项资金优先扶持特色农产品品牌网销企业鼓励引导全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营诚实守信做做强
3.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理应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吸引社会资投入调动企业社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性
4.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必须提高资金效益基导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资金监督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专项资金县商务局县财政局理县商务局项目部门负责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支持政策落实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理专项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
第三章 资金申报审批拨付
第七条 申请专项资金承办单位(企业)应符合条件:
1.**县境注册具备独立法资格事应电子商务业务
2.产权明晰理规范具健全部财务理制度三年违法受行政处罚纪录
3.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求
第八条 专项资金审批拨付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单位(企业)资金拨付请示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审批表相关项目资料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审核根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函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复核误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第四章 项目实施验收
第九条 项目完成项目实施单位(企业)县商务局报送书面验收申请县商务局组织县监察发改审计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通书面报级部门申请验收
第十条 获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原应2016年12月前实施完毕获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承担单位(企业)意调整项目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需级商务财政部门意逐级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审批意方调整
第五章 专项资金监督理
第十条 县商务局县财政部局应认真做项目申报资金监工作定期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效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企业)收财政补助资金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关规定应严格国家关会计财政法规现行财务制度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县商务局县财政局报告项目资金情况县商务财政部门应年度终2月年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总结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必
须专款专违反规定专项资金查实全额追回已拨付款项取消该单位(企业)三年申报电子商务扶持方面资金资格弄虚作假截留挪挤占专项资金等行财政违法行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六章 附
第十四条 办法2015年 月 日起实施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遇关政策调整作相应变更
**县网销农产品品牌培育
扶持政策(试行)
全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相关求加快培育网销农产品品牌推动全县电子商务高端发展品牌发展制定扶持政策
扶持象
()注册**货源**电商企业
(二)户籍**货源**体网商
(三)申请**县电子商务协会会员
二扶持标准
()网销农产品挖掘包装新挖掘包装1品类**产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实现网销售网店信誉1钻300单奖励1万元
(二)网销农产品品牌创建**产网销农产品创建1**市知名商标奖励3万元创建1**省著名商标奖励5万元创建1中国驰名商标奖励10万元产品高等次奖励准重复计奖
(三)网销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成1品类**产网销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奖励建设费50品类超8万元
(四)网销农产品销量规模**产农产品实现年网络销售额达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电商分次性奖励2000元4000元1万元2万元4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50万元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新开网店拓展网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网销售网店信誉1钻300单户奖励10000元
(六)农村青年返乡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等创业者通电商创业新开网店销售**产农产品网店信誉1钻300单店铺奖励2000元
三申报程序
()县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商务局会县财政局审批确认
(三)公示5工作日
(四)拨付奖励资金
四申报材料
()**县网销农产品品牌培育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县网销农产品品牌培育奖励资金申请承诺函
(三)电商企业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体电商提供户籍证明
(四)网销农产品品牌培育相关证明材料
五试行时间
奖励办法试行期两年2015年12月2016年12月兑现次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县网销农产品品牌培育奖励资金
申报表
单位名称
负 责
身份证号码
单位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公账号
网销产品
网销台
网店网址
申报类
(单选)
□ 网销农产品挖掘包装
□ 网销农产品品牌创建
□ 网销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 网销农产品销量规模
年网销量(万元)
申报奖励资金(元)
申报理
县商务部门意见
20 年 月 日
县财政部门意见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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