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条 效推进重决策民化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局系统重事项重支出重点员安排等方面工作遵循公开公公正原结合局实际制定制度
第二条 提交集体会商会议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求
第三条 局成立重事项集体会商组会商组全体班子成员责科室单位负责相关科室单位负责组成局长会商组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第四条 会商容程序
重事项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会商容:(1)企业环境违法行作出罚款(2)企业环境违法行实施查封扣押(3)企业环境违法行实施日计罚(4)企业违反环境影响评价三时环境违法行责令停产停业(5)企业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环境违法行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6)企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需追究刑事责环境违法行法公安机关移送(7)事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义务法定期间申请复议者提起诉讼应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会商程序:环监局分局负责企业环境违法行项证搜集提出处罚意见分监察领导审核意交法宣科法宣科材料审查关报分法制领导分法制领导相关分领导沟通关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会商
(二)排污费征收
会商容:(1)重点排污单位排污事实申报数准确性适法律法规合理性排污费计算精准性终审核排污费征收合法性合理性(2)相关单位提出排污费减缓免申请进行审核
会商程序:(1)环监局分局企业排污申报基础适法律法规企业年度征收排污费额度提交分领导分领导审核基础提交局长决定会商组集体会商(2)相关单位提出减缓免申请监察局分局进行摸底调查调查情况报分领导审核分领导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集体会商
(三)建设项目审批三时验收
会商容:(1)环境较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加专题分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3)涉重污染者环境敏感项目(4)区域环境规划产业结构等突项目(5)项目周围群众异议项目
会商程序行政许科会商容报批项目进行筛选需会商建设项目报分领导分领导容进行审核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会商
(四)生态文明考核结果实施票否决单位
会商容:(1)15镇区根环境保护目标责状求分项进行考核(2)县直关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状结合单位承担工作务量考核工作务完成情况服务效果(3)票否决事项发生较污染事
会商程序生态科技科根考核评分细相关科室单位分分基础评分结果票否决事项进行汇总考核结果报分领导分领导容进行审核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会商
(五)环境行评级结果
会商容:(1)污染排放指标(2)环境理指标(3)社会影响指标
会商程序法制宣传科根企业环保信评价评分分解表相关科室单位评分结果进行汇总需会商容报分领导分领导容进行审核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会商
(六)重环境信访案件处理
会商容:(1)信访案件事实调查认定(2)信访案件证采信认定(3)信访案件法律适调处程序合法性(4)信访案件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会商程序信访中心监察局分局会商容信访案件进行筛选需会商重信访案件报分领导分领导容进行审核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会商
(七)重环境污染事处理
会商容:(1)污染事性质认定分级(2)污染事现场调查(3)污染事应急处置现场救援(4)污染事报告通报(5)污染事责追究(6)污染事续处理处置(7)污染事总结报告
会商程序应急中心监察局分局会商容环境污染事进行初步甄筛选需会商相关容报分领导分领导容进行审核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会商
(八)限期治理决定
会商容:(1)排污单位超标超总量情形(2)否限期治理(3)限期治理级辖(4)限期治理期限(5)限期治理执行督察(6)限期治理解终结
会商程序:环监局分局负责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污行项证搜集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污控科审查关报分领导分领导报告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会商
(九)重点企业排污许证办理
会商容:(1)排污单位基情况(2)否具备申领条件(3)排污许证容(4)排污许证变更重新申领(5)排污许证撤销注销
会商程序:许科重点排污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污控科审查关提出初步意见报分领导分领导需会商容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会商
二重支出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会商容:(1)根国家关政策法规相关单位提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确定污染防治资金单位项目资金额度(2)确定争取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补偿资金方案
会商程序:责科室单位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基础提交单位项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调查情况分领导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进行会商
(二)重支出
会商容:(1)年度部门预算决算(2)已列入年度财务预算2万元工程项目费支出(3)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超出1万元工程项目支出(4)型会务接型招商活动重公务接重商务接等费支出预算5000元
会商程序:责科室单位根工作职责工作需制定费预算方案需会商容报分领导分领导容进行审核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会商
三重点事安排
重点员调整安排奖惩追责
会商容:(1)员入选拔免交流(2)新进员选聘考察录(3)重表彰事项(4)违纪违规员审查处分工作失职渎职员追究查处(5)类员职称评定年终考核定级
会商程序:效督查办相关科室单位根工作需组织程序法律法规纪律制度等求提出初步意见需会商容报分领导分领导容进行审核报局长决定提交会商组会商
第五条 相关科室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会商决议擅更改调整决议容未会商决议执行相关规定追究责
第六条 集体会商会议根需定期召开局长负责召集相关员进行会商部分需集体会商事项局班子成员受局长委托召集相关员会商决定
— END —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